舒邦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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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邦佐,字辅国,一字平叔,号双峰,靖安县城人。靖安舒氏第四世祖 隆兴府靖安(今属江西)人。宋绍兴六年(1136年)十二月初八出生,淳熙八年(1181年)中进士,先后任鄂州蒲圻、潭州善化主簿、衡州录事参军,嘉泰二年(1202年)授通直郎。宁宗嘉泰二年(一二○二)致仕。嘉定七年卒,年七十八。有《双峰猥稿》九卷传世。事见本集卷首《谱系》及《舒公墓志铭》。

成果

成果   舒邦佐诗,以清道光二十九年刻《双峰猥稿》(其中卷八为诗)为底本。校以明崇祯六年舒氏家刻《双峰先生存稿》(简称崇祯本,共六卷,卷六为诗)及清初抄本《双峰先生文集》(简称清抄本,共九卷,卷八为诗,藏北京图书馆)编为一卷。   舒邦佐与其妻捐资修建了南港桥,自今完好。 本节内

生平

  舒邦佐在潭州善化任主簿时,奉命输送长沙纳缴田粮三十万斛。他随到随收,(官米平量)杜绝过去浮收肥已的流弊,柴薪微物都随身自带,不沾民间丝毫,百姓感戴,曾编有“今年官米两平量……”的歌谣唱。

  潭州每年输纳粮财的,承办官吏有一定补贴,名曰“优润钱”。舒邦佐把自已应得之数,全部存入县库。离任时,当地又赠送路费,这些额外收入,他分文未动,全交善化县作修理主簿官衙之用。百姓称颂他为官清廉。

  善化邻县宁乡的百姓报告旱情,当地官员疑为夸大不实,乃张贴公文遍告各乡人众,如诉告不实,欺蒙虚报,即行处责。百姓惧怕,隐灾不报。上司知舒邦佐办事能干,派他前去查明处理。他到宁乡后,一查旱情确实存在,遂呈准从宽对待首告的人。百姓消除了顾虑,俱一一如实诉告旱情,使之得到妥善处理。

  舒邦佐在衡州除任录事参军外,兼摄宪司检法官,又兼郡佥幕,对案犯明谨用刑。当时狱中时有囚犯因饥寒而死。他命人为囚犯置办饮食及御寒却暑之物品。又茶陵县倪某控告胥长谭良佐受贿一案,传讯后,得知尚未收受赃物,守倅却拟将原告和被告一并治罪。舒邦佐说:“小吏要鱼肉乡民,是很容易的;百姓要伸冤,却是很难的。量刑时对吏要严,对民宜宽,倪某应酌情宽减。”后来上面派来复核案件的官吏听见舒邦佐这番议论后,很是称赞。

  绍熙五年(1194年),舒邦佐告老还乡,买田设义庄,置地构筑双峰堂,在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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