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维为河东蒲州(今山西永济)人

王维为河东蒲州(今山西永济)人

——陈铁民先生《王维为蒲州猗氏人考》再议

寇永波

摘 要:唐代著名诗人王维的籍贯,一般多以《旧唐书》定为原籍太原祁县,后迁蒲,为河东人(今山西永济)。近年来有学者根据山西临猗县现存唐代王颜《追树十八代祖晋司空太原王公神道碑铭》的研究指出王维的籍贯应为蒲州猗氏县(今山西省运城市临猗县)。其中以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文学研究所研究员陈铁民先生的《王维为蒲州猗氏人考》影响最大,本文根据对该神道碑的研究对比,指出其碑文内容完全不可信,并不能据此认定王维的籍贯为蒲州猗氏县,而仍应以《旧唐书·王维传》的记载为准,王维是蒲州人(今山西永济蒲州镇一带)。

关键词:王颜;王维;籍贯;河东;猗氏;蒲州

引 言

王维(699?-761),唐代著名诗人、画家,精通诗书、绘画、音乐,以诗名盛于唐开元、天宝年间,与孟浩然合称“王孟”,有“诗佛”之称。其书画特臻奇妙,被后人推为“南宗山水画之祖”,对后世影响极其深远王维出生时间至今仍有争议,尚无定论。

王缙(700-781),唐代宰相、书法家,王维之胞弟。

当代学者多根据新旧《唐书》的记载,称王维祖籍太原祁县,后徙家于蒲,遂为河东人(今山西永济)。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陈铁民先生根据对山西临猗县现存唐代王颜《追树十八代祖晋司空太原王公神道碑铭》(以下简称《王卓碑》)的研究,写出《王维为蒲州猗氏人考》一文(以下简称《猗氏人考》)得出“王维为蒲州猗氏人,应该是可以成立的”的结论。经过对相关史料和《王卓碑》的对比研究,发现此结论并不成立,论证过程值得商榷,需要进一步讨论辨正

《猗氏人考》一文是在《王卓碑》完全可信和新旧《唐书》完全不可信的基础上得出的结论,但两个条件同时成立的可能性不大,尤其是《王

卓碑》存在很多问题需要深入研究考证,不能仓促下结论!

《王卓碑》是“东晋河东太守猗氏侯”王卓墓前神道碑,唐代虢州刺史王颜撰文并立碑,碑高3.4米,宽1.05米,厚0.36米,碑阳刻《王卓碑》,碑阴刻《慈州文城县令王景祚并仲子郴州郴县丞墓碣序》,碑西侧刻《太原乡牒》。此碑现存临猗县庙上乡城西村第三居民组果园内。字迹已多有漫漶之处。

关于《王卓碑》,陈铁民先生在《猗氏人考》中论证了《王卓碑》为唐代原作,此结论完全正确是唐代真迹无疑!但神道碑及碑铭为唐代真迹是一问题,碑铭内容完全可信又是另外一问题,需要区别看待,分别论证,而《王卓碑》正是内容上存在很多问题,并不能支撑“王维为猗氏人”的结论。

根据《追树十八代祖晋司空河东太守猗氏侯太原王公神道碑》记载,王颜的十八代祖为王卓,碑云:“始祖无名,道之出也。……厥后子孙,因王显姓,始自四十一代祖周平王孙赤,其父泄未立而卒,平王崩,赤当嗣,为叔父桓王林废而自立,用赤为大夫,及庄王不明,赤遂奔晋,晋用为并州牧。自赤至龟八代,代牧并州。龟生乔,至文钊十六代,通前八代,代袭封晋阳侯。文钊生叔儁,叔儁生伯明,伯明生乇,乇河东太守、征西大将军。乇生卓,卓字世盛,历魏、晋为河东太守,迁司空,封猗氏侯。……卓翁年七十九,薨于河东,时属刘聪、石勒乱太原、晋阳,不遂归葬,葬河东猗氏县焉。隋并猗氏为桑泉县,今司空冢墓在县东南解古城西二里,至今子孙族焉,自古太原乡也。……开元中,左丞相张公说越认范阳,封燕国公,大历初,左相缙叔越认瑯琊,封齐国公。且河东王承太原显望久矣,一旦为缙叔齐公没之而望平沉也。如燕、齐两公,皆名世大贤,社稷重器,尚尔为也,况中智以下薄俗者乎!……凡称太原王者,无非周平王之孙赤之后,前已详之明矣。桑泉房隋奉朝请善翁,善之子聃子翁,官至开府仪同三司、车骑将军、河北道大总管,见《隋书》,墓今有碑。僧昙延有奇表,身长八尺,见 《高僧传》,蒲州桑泉人也。……桑泉房幽州都督元珪翁,广州都督方平翁,皆盛德光时。左补阙智明伯,户部员外郎岳灵叔,猗氏房右丞维叔、左相缙叔,俱伟文耀世,或有上缙叔诗曰:‘朝廷左相笔,天下右丞诗人谓戏言,时称定论。虞乡房安西、北庭二节度正见叔,武德冠时。……孱孙颜,由进士官历台省,除洛阳令,移典杭州,入大理少卿,拜御史中丞,出虢州刺史。…… 卓翁冢墓,古有碑庙,直下宗子,四县离居……颜实永痛,力建丰碑。……唐贞元十七年岁在辛已十月庚寅朔二十己酉建。” 此时(801年)王维已去世四十年,王缙已去世二十年。

此碑碑阴刻王颜于大历十三年(778)撰《磁州文城县王景祚并仲子彬州彬县丞墓碣序》(民国版《临晋县志》收录有全文),其中有:“从父缙起广德上台掌国十四年”,此时王维去世近二十年,王缙尚在世,刚从宰相位被贬为括州(今浙江丽水)刺史。

《猗氏县志》在王维、王缙传记之后,有一段考证文字,文曰“考维、缙二公,史籍皆云太原人,其来久矣。按唐刺史王颜所撰《猗氏侯王卓神道碑》,则维、缙皆卓之后也。卓由太原徙猗,因家焉。其宗子离居四县, 曰桑泉、猗氏、虞乡、另一县未明,分为四房,其所产人物,分房纪之,维、缙实猗氏房产也。况卓子孙,初籍桑泉,即投牒官府,自立太原乡,今碟文犹勒之石,则当时卓之子孙自以太原为重可知。故后来由四县王氏出仕者必曰太原人而后世因认为太原祁人则误矣。

《王卓碑》记载王维、王缙家族为西晋司空王卓后裔,属其猗氏房系,《临猗县志》在没有任何论证的情况下,直接认为其他正史资料记载均错误,肯定碑刻内容完全可信。历史事实是否果真如此呢?

一、王卓碑确为唐碑无疑——此碑相关历史资料一些补充。

1、《王卓碑》树立于唐贞元十七年(801),撰稿者为虢州刺史王颜,碑额篆书为华州刺史袁滋,此二人合作的碑刻现存已知的还有另外两通:

一是河南灵宝《轩辕黄帝铸鼎碑铭》,此碑由王颜撰稿,由袁滋用篆籀文书丹,也是立于贞元十七年(801),落款为“虢州刺史泰原王颜撰”,现存河南灵宝荆山黄帝陵始祖殿内。注意此处落款不是 “太原”而是“泰原”,“太原”一名在秦汉时期有时候写作“泰原”,但在隋唐极少有此种写法,王颜所写文章都写作“泰原”,可能和王颜笃信道教有关,也可能是有其他含义。

二是《中条山靖院道堂碑铭并序》碑立于唐贞元十四年(798),也是王颜和袁滋合作的作品,王颜撰稿,袁滋书丹,碑文全部用篆书写成。碑文署名仍为“虢州刺史泰原王颜撰”,碑文第一段仍是写王颜自己身世,及十八世祖定居河东事,并称“公私谱牒因望河东,今为河东王也。”。王颜在虢州刺史任上舍官修道,在中条山里建了座靖院道堂,并时常居住在此修道。

另外王颜去世后也葬在道院旁边,墓旁立有神道碑,碑文于唐宪宗元和二年(807)由刑部侍郎郑云逵撰文、上都太清宫道士卢光卿书,全称《唐故虢州刺史王府君神道碑》。抗战期间道院被毁,两碑留存,解放后《中条山靖院道堂碑铭并序》转移至芮城城隍庙,《王颜神道碑》搬迁到了永乐宫东碑廊,两碑均保存完好。

2、王颜,唐代河东猗氏(今山西运城临猗县)人,字复元,自称大诗人王维之族侄,德宗贞元中,为洛阳令,历杭州刺史、大理少卿、御史中丞、虢州刺史。新旧《唐书》无传,其人平生好道,曾撰有道志道翼五十卷。贞元十三年至十七年(797-801)为虢州刺史, 于虢州刺史任上弃官,自卜一居建中条山靖院,并在院外自营寿宫,一年后去世。《山西通志》:“王颜,晋河东太守司空(王)卓之裔,唐慈州文城县令(王)景祚之孙,彬州郴县丞(王)简真之仲子,登大历二年(767)进士,补太子校书,转河东猗氏尉,同州合阳县令,再转洛阳县令,移典杭州,入大理少卿,拜御史中丞,出虢州刺史。”

《乾道临安志》:王颜于“贞元六年(790)为杭州刺史”。《永乐宫碑录》收有唐元和二年(807)郑云逵撰《唐故虢州刺史王府君(颜)神道碑》:“君(王颜)以贞元十八年二月十二日终于虢州之官署,享年七十有五”,则王颜出生于开元十六年(728),生卒年为公元728—802年。神道碑显示王颜并未弃官,而是在官位上修道,并寿终于官舍,葬于靖院道堂旁自营的墓地。王颜较王维至少小29岁,较王缙小28岁。王颜撰写《王卓碑》四个月后就去世,《王卓碑》是否为王颜亲自撰写也存疑待考,但应该是经过他审定认可并署名的!

3、王颜去世四十二年后,李商隐因丁母忧寓居永乐(今芮城县永乐镇)时,寻访王颜所建靖院道堂,并留下一首诗《题道静院》: 

院在中条山,故王颜中丞所置,虢州刺史舍官居此,今写真存焉。

紫府丹成化鹤群,青松手植变龙文。

壶中别有仙家日,岭上犹多隐士云。

独坐遗芳成故事,褰帷旧貌似元君。

自怜筑室灵山下,徒望朝岚与夕曛。

这首诗应作于会昌四年(844),李商隐在丁母忧赋闲期间,由长安樊南移居蒲州永乐后所作。会昌五年(845)春,李商隐就赴郑州了。靖院道堂在永乐北面附近的中条山上,为王颜修道之地,与李商隐闲居之地距离约10公里左右。

以上几点可以完全肯定,王颜为中唐人物,《王卓碑》确实为王颜所撰,唐代遗物确认无疑,这些都没有任何问题。

二、贞石可证史,亦可乱史《王卓碑》的内容错误及相关史料辨正

1938年岑仲勉先生撰《贞石证史》(见于《金石论丛》一书) ,其中列《王颜所说太原王氏》一节,对《王卓碑》的内容作辨析,得出了“余敢断此为唐文”的结论。如前所述《王卓碑》为唐碑唐文无疑,但以王颜在碑文中所列人物均是唐代人物而认为碑文叙事内容为绝对可信的论断则是难以成立的,不与其他史料相互印证只会得出错误结论!

1、《王卓碑》中最明显的错误是王颜直接把先祖王卓的官职和葬地和世系全都弄错了,这种态度写出的追述文章是难以令人信服,值得严重怀疑的

初唐杨炯《泸州都督王湛神道碑》:“公讳湛,字怀元,太原晋阳人也。十一代祖卓,晋给事中。母常山公主,河东有汤沐邑,因家焉。葬于长寿原,故乡有太原之号。皇业伊始,公以中涓从事赐田鄠杜间,今为雍州人也。

初唐陈子昂《申州司马王府君墓志》也记载王卓迁居河东一事:“君讳某,字某,其先太原人也。……晋有浑、祥,功格帝室;魏至慧、龙,为贵种矣。十二代祖卓,晋常山公主子也,始公主汤沐邑在汾阴,永嘉沦夷,不及南渡,因树枌槚而结庐焉,卒葬于长寿原,至今乡有太原之号也。……敏侯有功于国,始赐土田,白茅苴之,在鄠之曲,因食采,今为雍州人。

房玄龄《晋书·王浑传》:“初,济尚主,主两目失明,而妒忌尤甚,然终无子,有庶子二人,卓字文宣,嗣浑爵,拜给事中。”

杨炯、陈子昂所撰墓志资料来源为当时墓主家族所提供,两文中分别提及的王卓是同一人,为西晋常山公主之庶子王卓(常山公主无子,非其亲生)。杨炯、陈子昂所撰墓志记事,与初唐房玄龄所编《晋书》记载一致。王卓是出身于太原晋阳王氏名臣王浑的孙子,王浑的儿子王济尚(下娶上)晋文帝司马昭的女儿常山公主,王卓是王济和常山公主之庶子(侍妾所生)。其世系为:王浑→王济(尚常山公主)→王卓(庶出,西晋时任给事中)。从二人墓志看王卓的葬地应该在唐代蒲州汾阴县长寿原,而不是猗氏县。而且明确墓志主先祖为太原人(郡望),当时都已经为雍州人。

因为常山公主的汤沐邑在河东,王卓在“永嘉之乱”(311)时正好居住在河东,未及南渡,便“树枌槚而结庐”,定居河东,去世后葬于汾阴长寿原。王卓的后代为了不忘他们是太原王氏之后,便把定居的地方称为“太原乡”,这一地名在陈子昂撰写墓志时还沿用着,一直用到永泰元年(765)。王卓属太原晋阳王氏,从王卓定居河东的背景、时间、为官经历来看,杨炯、陈子昂的说法与《晋书》记载相符,更符合历史事实,更可信。

《追树十八代祖晋司空河东太守猗氏侯王公神道碑并序》:“文钊生叔儁,叔儁生伯明,伯明生乇,乇河东太守、征西大将军。屯生卓,字世盛,历魏、晋,为河东太守,迁司空,封猗氏侯。”这个世系和前面所说的资料完全不一致,除王卓外,其余无一相合。

历史上担任过司空一职的王卓是东汉顺帝时人,他在阳嘉三年(134)担任司空,永和二年(137)去世,比碑文所说的西晋末年的王卓在时间上早170多年。而王颜的《王卓碑》中叙述的王卓除定居河东的时间(西晋末年)、居住地(太原乡)和姓名一致外,其字号、官职、世系与《晋书》以及杨炯、陈子昂的记述完全不一致。在同一个时期,同一地区,有相同居住地(太原乡)的同名姓的名人只可能是一个人!王颜不可能不知道《晋书》中相关记载和当时王卓的真正后裔族人情况,他撰写此碑记明显是怀有其他目的!

唐代的科举制度为很多“草泽饱学之士”提供了阶层晋升的机会。一批又一批“寒门贵子”们在发迹后并不满足于物质和官阶上的社会流动。他们更试图动用作为文官所掌握的社会及政治资源彻底抹去自己的“新贵”身份,通过伪冒郡姓和嫁接谱系的方式把自己打造成旧族成员,摇身称为自古以来的贵胄。在唐代极其看重门第观念的社会风气下,冒姓事件层出不穷,唐开元名相张说是蒲州人,出身寒微,他认为是晋司空张华十一世孙,坚称自己是“范阳方城人”,当时的社会上对此多有嘲讽甚至有当面质疑的。

一个家族为自己先祖立碑,开篇就把官职弄错实在不可理喻,其祖辈世系来历、名讳与当时史料无一相合。在极为重视郡望出身和门第观念的隋唐时代实在是难以想象,也是极不正常的!这只有一种可能,王颜一族是冒充真正的王卓之后,进而冒充太原王氏,碑文叙述中的错误百出,并非王颜不清楚自己先祖来历,他只是想通过此举来混淆视听,如此操作嫁接谱系,再攀附当时的名人权贵后,可使自己家族能够跻身太原王氏之后,位列名门望族之列!所以后世一直怀疑《王卓碑》是伪作,也是有根据的,其中所述是完全无法自圆其说,难以令人信服的。

2、《猗氏人考》中论证了《王卓碑》中所列隋唐人物均属实,其中属王颜本支桑泉房的“幽州都督元珪翁,广州都督方平翁”应为“广州都督元珪翁,幽州都督方平翁”,并引用相关墓志作为证据,但是《猗氏人考》引用的相关墓志未对细节作对比

《唐代墓志汇编续集》开元一二七《大唐故王君墓志铭》:“君讳祖,字知远,太原人也。……开元廿一年十月廿八日,終于故扶风里第,春秋七十有九葬於武功东原,礼也。嗣子元珪,痛深罔极。……”。

《唐代墓志汇编续集》开元一六六《唐故幽州都督寿阳县男王府君墓志》:“公讳方,字平,太原人也。……登司府少卿,迁幽州都督、上柱国、寿阳县男、食邑三百户。……长安元年二月三日终於京都兴艺里第,春秋七十八。……以开元廿七年岁次己卯二月癸亥十日壬申,合葬於河南县北邙原河内村东北五里。

以上墓志铭中都明确二人确为太原人,完全不提蒲州桑泉,虽然唐代极其看重郡望,墓志也多写郡望或祖籍,但如果在蒲州桑泉定居繁衍生息了近四百年而却只提祖源地,完全不提近世定居地是不符合当时的叙事方式的,有违常理。而且墓志铭明确二人按礼制归葬祖陵,王元珪父亲葬武功东原(今陕西武功县东),王方平葬河南县北邙原河内村(今河南洛阳北邙一带),可以明确二人的籍贯地根本不是蒲州桑泉县,而是雍州武功县和河南府河南县。

此二人墓志铭记载内容的准确性和可信度要远高于《王卓碑》的相应记载这恰恰证明《王卓碑》记载有大量不实并不可信墓志铭的内容实际上是完全否定碑记中二人籍贯信息的说法!其远祖是否属于所谓的桑泉房也是严重存疑!王颜本宗本支的人物信息都严重不实的情况下,更遑论其所说的猗氏房、虞乡房的信息还有多少可信度!

《王卓碑》中所列各房人物究竟是“通姓联宗”的结果,还是王颜一厢情愿、东拼西凑考证的结果,需要详加研究,极有可能是后一种情况。《猗氏县志》中称“故后来由四县王氏出仕者必曰太原人,而后世因认为太原祁人,则误矣。”乃是轻信《王卓碑》做出的草率结论,是没有任何其他证据支撑的,也与史实记载完全不符。

3、《王卓碑》所述王氏先世与《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中所载太原王氏先世无一相合。《王卓碑》的王氏世系是王颜自己考证的结果,王颜重新构建了一位太原王姓始祖“周平王孙赤”,而世所公认的太原王姓起源为“周灵王长子太子晋(王子晋)”,这完全是两个不同的世系。“周平王孙赤”也没有同时代其他任何资料佐证,当时人即有疑议。

郑云逵为王颜撰写的《王颜神道碑》中将王颜自序本宗来历抄录,并云:“君之所志,掇而录之,盖与前载不同,非敢定其疑信。”这说明当时与其关系亲近的朋友同僚对此也就是有不同看法的,郑云逵所言“与前载不同”究竟是与王颜以前所记不同,还是与以前所看到的通行资料不同,未言明具体。但是郑云逵还是尊重其家人的意见“掇而录之”,同时指出其疑问所在,而不作评判!王颜自己考证的王氏先祖来源历来不为后世王氏所认同,更多的是质疑和否认!

唐代攀比之风流行,唐代族谱中作伪现象比较常见,颜师古说:“私谱之文,出于闾巷,家自为说,事非经典,苟引先贤,妄相假托,无所取信,宁足据乎?”“近代谱牒,妄相托附,乃云望之萧何之后,追次昭穆,流俗学者共祖述焉。”可做借鉴参考。

4、《王卓碑》对宰相称呼前后变化不一。王卓神道碑阴面刻王颜《慈州文城县令王景祚并仲子郴州郴县丞墓碣序》(以下简称《墓碣》),《墓碣》署“大历十三年八月”(778),文中其祖父王景祚属桑泉房,其父王简真为王景祚“仲子”(次子)。此时王缙尚在世,故王颜称其为“从父”,即王颜祖父王景祚的侄子,也即其父亲王简真的堂兄,如此则王颜的曾祖父就是王维、王缙的祖父,而这与《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中所载王缙往上推四代至其曾祖父的信息完全不合。

《王卓碑》(801)时王缙已经去世二十年,此时又改称为“猗氏房右丞维叔、左相缙叔,俱伟文耀世”,称呼的变化明显是关系疏远了。按《王卓碑》王颜属桑泉房,王维属猗氏房,两人并不属于同一支系,为什么前能称“从父”,后来又改成“族叔”,个中原因令人生疑,一种可能是王维一家定居蒲州后有可能曾与王颜家族猗氏房“通姓联宗”,这种情况在唐代也很常见,也更有可能是另外其他原因。

唐代攀附权贵之风盛行,大诗人李白经常在诗文中称皇室的人为“从祖”“从叔”“从弟”,然而《新唐书·宗室世系表》中对皇族的所有分支都记载得清清楚楚,李白的宗室身份完全不被官方认可。唐朝皇室自称是西凉武昭王李嵩直系后人,属“陇西李氏”。而李白的身世扑朔迷离,其诗中多次提到是“陇西人”,并自称“西凉武昭王暠九世孙”,如果李白所说的可信,那么他和唐朝皇室最多只是三百年前是一家。更何况还有人质疑是唐朝皇帝冒认“陇西李氏”的,其近世只是“赵郡李氏”。若以李白近世的籍贯来推断唐代皇室的籍贯信息那完全是本末倒置、缘木求鱼的笑话了!

王颜父亲为县丞一类的基层小官,到王颜已经能做到“杭州刺史”“虢州刺史”的地方大员乃至“御史中丞”,而新旧《唐书》却都没有传记,应该是政绩平平并无建树,不排除王颜为攀附宰相王缙称其为“从叔”的可能。所以《蒲州府志》对《王卓碑》的内容持怀疑否定的态度,说道:“盖亦当时不知谁何,欲夸门胄,自为欺饰,特假颜名为此”,这种怀疑是完全有道理的。

5、猗氏房不必是出生定居在猗氏县。《猗氏人考》中将猗氏房完全等同于定居生活在猗氏县,这是最大的逻辑错误,也不符合传统的宗族礼法规范。

按《王卓碑》的记载,王卓安葬猗氏县后,“直下宗子,四县离居”,分四房(四个支系),即使退万步讲,如果完全置正史记载于不顾,假设《王卓碑》的说法全都真实,王维、王缙是属于猗氏房,从四县离居开始分房到王维生活时代,其间四百多年。因社会动荡变迁、外出做官游学及其他原因迁居的情况经常发生,后代人属于家谱中某一房某一支并不是始终居住在一地,只是追溯最初分房的共同先祖居住地并以此地为堂号而已,猗氏房不等于四百多年始终定居在猗氏县,更不能等同于王维王就是蒲州猗氏人。《猗氏县志》中称“故后来由四县王氏出仕者必曰太原人”,按照此逻辑不在猗氏县定居生活的人出仕者也自称猗氏房,则王维一家完全不是居住生活在猗氏县的!

所以王颜在《王卓碑》中的说法和同期其他历史资料记载相互矛盾,有很多让人难以理解、难以置信的地方,孤证不立,不能只以《王卓碑》为准,置正史和其他所有相关史料于不顾。而清代《临猗县志》中的相关表述也是逻辑混乱,破绽百出、无法令人信服的。

6、《王卓碑》并不是王维本人及其家族的相关碑记,作为王颜家族谱牒性质的资料,并不能作为王维生平研究的第一手资料和直接证据,只能作为旁证。

《王卓碑》关于王维王缙的记载中,存在最大的问题是与官方正史记载完全不合,新旧《唐书》王维传和王缙传以及《唐才子传》都写明王维祖籍是太原祁县,后迁居蒲,其中《旧唐书·王维传》:“王维,字摩诘,太原祁人,父处廉,终汾州司马,徙家于蒲,遂为河东人”《新唐书·王维传》:“王维,字摩诘”,未写明哪里人。《旧唐书·王缙传》:“王缙,字夏卿,河中人”,《新唐书·王缙传》:“王缙,字夏卿,本太原祁人,后客河中。”正史明确记载是王维父亲迁居蒲(今永济蒲州镇),遂为河东人,王缙直接写明河中人或客河中(蒲州在唐中后期改名河中府,治所仍在今永济蒲州镇),两《唐书》记载二人的籍贯信息一致!

新旧《唐书》两人传记作为正史,必定是第一手资料,《旧唐书》作为研究唐代的最基本文献,虽成书于大唐灭亡后近四十年的后晋开运二年(945),但其史料来源主要是唐朝国史和实录以及大量的官方档案资料,书中甚至大量照搬原始史料,较多地保留了唐代原始文献面貌。《旧唐书》虽有“成书仓促,叙事零落,详略失中,文采不明”的诟病,但是其史料价值和可信度是很高,远超《新唐书》。《旧唐书》列传的主要以实录本传、行状、碑志、家传等为重要的史料来源,列传的撰写甚至承袭了上述传记性资料,所不同的只有取舍详略和文字繁简的差异。

众所周知,行状是叙述死者世系、生平、生卒年月、籍贯、事迹的文章,行状一般由传主的门生故吏在传主死后不久为其所写的,完成后需要上交尚书省进行审核,经过太常议谥的程序后最终进入史馆,成为修撰国史的素材。唐史专家谢保成先生对《旧唐书·列传》研究后认为“行状经与官方文献,如实录、国史、有关公文等复核,不实者以官方文献核准,史事不足者以官方文献或其他史籍补充”。

王维于开元九年(721)中进士,官至尚书右丞(正四品)。王中进士后曾多任军事要职,两度为宰相三品,唐代科举有“登科记”,即详细记载每年登第者的姓名、籍贯、年岁登详细信息!《旧唐书》二人的基础资料来源应该就是史馆编定的本传、审核过的行状以及他们在科举考试和官吏任免过程中本人上报并经礼部吏部审核过的严格官方档案,王维在唐中后期就极负盛名,王两次出任宰相,所以正史中关于二人的基本信息不准确的可能性不存在。新旧《唐书》中二人的传记是第一手权威资料,可信度要远超《王卓碑》中旁枝末叶的记载。

如果确实要指出《唐书》中记载不可信或错误之处,需要拿出完善的史料证据链来证明,但《猗氏人考》一文并未对新旧《唐书》王维籍贯记载并未做深入考证论辩,只是置之不顾。仅凭王颜《王卓碑》一家之言的孤证断言“王维为猗氏人”,直接否认《旧唐书·王维传》的记载是很难有说服力。一个是官方正史直接档案,一个是私家族记旁证,孰重孰轻是很清楚的。

7、古代史料尤其是正史记载人物籍贯一般要明确到县,如果只写州府一级地名基本是州府治所及直辖区。

《旧唐书》杨国忠“蒲州永乐人”、封常清“蒲州猗氏人”、唐代张嘉贞、张延赏、张弘靖祖孙三代为相,都明确为“蒲州猗氏人”、著名画家张彦远“蒲州猗氏人”。另外的例子还有北魏名将王惠龙“太原晋阳人”,薛播“河中宝鼎人”,樊泽“河中人”,王纬“并州太原人”,柳晟“河中解人”等等,历史人物的籍贯格式信息记载是很明确的。

《王卓碑》中提到的本房(桑泉房)的隋代高僧昙延(俗姓王)僧昙延有奇表,身长八尺,见《高僧传》,蒲州桑泉人也。在北齐至隋初都明确为“蒲州桑泉人”(今临猗县临晋镇一带)。而偏偏大诗人王维和宰相王缙的籍贯信息完全不提“蒲州猗氏”,如此记载必定不属于猗氏县

太原王姓实际上分晋阳王和祁县王两个支系,正史记载王维应属于祁县支,按照《王卓碑》的说法王卓应属于晋阳支,王维和王颜并不属于同一支系。王卓葬河东猗氏县,“时属刘聪、石勒乱太原”,则时间大致在公元310年前后,“直下宗子,四县离居”,王维出生在公元699年前,王维出生时,王卓一族在河东已经定居繁衍了十八代近四百年了,而除《王卓碑》外的新旧《唐书》和其他同期历史资料都从来没有记载王维是“蒲州猗氏人”是有违常理的!二者必有一方记载不正确或不实!

上面所提到的同是蒲州猗氏人的张彦远(815-907),其家族世代居住于猗氏县,是著名的猗氏名门望族,也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书画收藏研究世家。前述“张家三相”分别是他的高祖、曾祖和祖父,他历任员外郎、舒州刺史、大理寺卿等高级官职,而且能书会画,是晚唐著名画家,画史研究专家,在其传世名著《历代名画记》中也只写道“王维,字摩诘,太原人”,如果王维一族在猗氏定居生活了四百余年,作为同乡近邻仍然称王维为太原人而完全不提蒲州猗氏,那是不合情理不合逻辑的,可见当时人都明确认为王维祖籍为太原,也根本没有在猗氏县居住生活过,所以才有张彦远不认为王维是猗氏人。

河东王氏的另一支“龙门王”,隋代王通、王绩,史载都是“太原祁人,迁居绛州龙门”,而王通的孙子王勃在新旧《唐书》中的记载已经明确是“王勃,字子安,绛州龙门人”。以正史记载来看,王维、王缙应该是和“龙门王”同属太原王氏祁县支的,晋阳王和祁县王虽同属太原王的两个不同支系,各有不同的始祖。另外唐代著名诗人王之涣也是迁居河东,其墓志记载“公名之涣,字季凌,本家晋阳,宦徙绛郡”其世系来历写得也很明确,王通、王绩、王之涣等人与王维和王的籍贯信息记载格式如出一辙,可证《旧唐书》二人籍贯记载完全可信!

8王维父亲“徙家于蒲,遂为河东人”,注意此处不是“蒲州”而明确为“蒲”,并不是蒲州河中府整个地区整个蒲州地区可以简称“蒲州”,但是不能简称“蒲”,“蒲州猗氏”更不能简称“蒲”。“蒲”最初是指蒲坂县一带,唐代作为专用地名是指蒲州府城所在位置(也即当时的蒲州直辖区及附郭县河东县),如“蒲津”“蒲关”等均为蒲州城附近的渡口和关隘

先言“徙家于蒲”再言“遂为河东人”,很明显“蒲”为河东地区一具体地点。称王缙为“河中人”,“蒲”与“河中”这两个地名都是专用地名,就是指蒲州(后改为河中府)府治及其直辖区,即今永济市蒲州镇周围一带。

《旧唐书·地理志》记载“开元八年,置中都,改蒲州为河中府。其年,罢中都,依旧为蒲州,又与陕、郑、汴、怀、魏为六雄”,明显是指蒲州城而言。

《旧唐书·司空图传》“其年冬,巢贼犯京师,天子出幸,图从之不及,乃退还河中。时故相王徽亦在蒲,待图颇厚。”此处“河中”“蒲”同时出现,明确都是指蒲州城。

唐代元稹《莺莺传》“张生游于蒲,蒲之东有僧舍曰普救寺,张生寓焉”中的“蒲”更明确是指“蒲州城”。

王维父亲官职“终汾州司马汾州(今山西汾阳一带)离祁县不足二百里,不回原籍而“徙家于蒲”,蒲州距祁县八百余里。王处廉在入仕后选择远离原籍的蒲州定居入籍是提前经过深思熟虑长远谋划的,一是方便自己往来于任职地和长安城,更重要的是为了后辈子孙日后科举入仕有意安排布局的,其最终目的地一定是长安和洛阳。祁县离当时的政治经济中心东西二京较远,往返相对不便。而当蒲州时的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城市繁华,地处东西北三都之间,距东西二京仅在四百里左右,且水陆交通极为便利。唐代蒲州城繁盛一时,开元间为“六大雄城”之一(略类似于现在的二线城市),在蒲州城既能随时往来于京师与居住地,及时获得京城的政治信息,干谒政治上层人物,拓宽人际交往的渠道,又不用像长安和洛阳生活费用高昂,各类条件即满足于现实生活又方便日后去长安和洛阳科举求取功名,能够在寻求仕进机会与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方面取得平衡。

9、王维在蒲州的经历王维在蒲州出生并生活了至少十五年,蒲州的山水风物伴随了王维的整个童年和青少年时代。十五岁时初到长安求取功名,十七岁时写下名篇《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从“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看明显是怀念华山以东的蒲州的中条山,从中可知其少年时代有和家人多次爬山登高的经历,或游览或拜佛。蒲州城南面正对着中条山西段,又称首阳山、历山,距离府城最近不过七八公里,蒲州城东的“普救寺”和中条山上的“万固寺”“栖岩寺”在隋唐时期都盛极一时,少年时代的王维多次陪母亲礼佛祈愿,应该就在这些寺庙,既能登山游览又能参禅礼佛,这些经历对王维的思想和性格养成起到关键的作用。

王维母亲笃信佛教,她拜普寂禅师为师,皈依佛门,做其俗家弟子,虔诚修行三十余年,王维在其《请施庄为寺表》中云“臣亡母故博陵县崔氏,师事大照禅师三十余岁”,大照禅师即普寂禅师(651-739),俗姓冯,蒲州河东县人(蒲州所在的附郭县,今永济蒲州镇),他曾师事佛教北宗禅创始人神秀六年,卒年八十九,谥“大照禅师”。王维母亲能拜在普寂禅师门下,应该与王维一家和普照禅师是同乡有很大关系。

王维母亲的礼佛活动和日常修行对王维和王缙一生产生了深刻影响,王维的名字即来源于佛教的“维摩诘”,王缙在做宰相时甚至说服代宗皇帝信佛,并借机大力宣扬佛法。王维一生也虔诚修佛,尤其三十岁丧妻后终身一人,更是孤居一室,素服长斋,潜心佛学,这都是深受家庭影响的结果。王维的很多诗歌尤其是后期的诗歌都带有浓厚的佛教禅意思想,空冷寂寥,所以有“诗佛”之名。王维多次在终南山隐居,并最终在山麓营建了辋川别业,终南山辋川一带的景致和中条山万固寺栖岩寺一带的景致极为相似,是和王维深处记忆的故乡家园暗合,使得王维能最终归隐佛门,寂然田园山林间!

综上所述,王维、王为“蒲州猗氏人”的说法根本不能成立,《王卓碑》孤证存疑,内容也完全不可信,不能引以为据论,不能因此完全否认《唐书》的相关记载可以说王维王缙和王颜家族没有任何实质关系。王卓碑的记载只能作为唐代谱牒性质的资料另行研究。

三、结论及建议

1、在目前各类历史资料中,《旧唐书》作为唐代研究的最基本文献,王维的基础信息必须以《旧唐书》记载“王维,太原祁人,父处廉,终汾州司马,徙家于蒲,遂为河东人”为根据现代表述应为“王维,籍太原祁县,后迁居蒲州(今运城永济市蒲州镇一带)”。

现在一些资料甚至运城博物馆直接把王维确定为“今临猗人”是缺乏严谨科学态度的结论,也是无法面对全国专家学者的质疑的。我们必须以客观真实的态度对待历史,决不能贻误后人。

2、《王卓碑》属于唐碑唐文无疑,上面记载有唐代与王维相关的间接资料,对研究唐代当时的宗族门第、谱牒世系和社会风俗仍有重要价值,是珍贵的文物,但目前保护保存状况不太理想,虽有碑楼,但仍碑体仍是处于风吹日晒雨淋的状态,碑刻下部已经有风化,一部分字迹漫漶不清。希望文物部门进一步做好保护和深层次内容的挖掘补充完善,包括碑刻全文内容及样式,碑体其他文字内容,原碑的原样复制等!石碑的保护及除险加固和地势抬高,碑亭的建设要尽快纳入日程,防止石碑继续遭受日晒雨淋而进一步风化受损,此项工作建设迫在眉睫,深度保护刻不容缓。

3、对于历史名人历史事件的记载应以第一手直接资料为主,正史记载绝不能轻易否定,做出结论前各种证据要能互相闭合形成证据链,做到证据充分,论证严密,逻辑自洽。现在有一种极为不好的风气,拿明清县志甚至清代的家族家谱资料轻易地否定之前相关正史记载,论证随意,结论草率!凡是对自己有利的记载一律大加宣扬,对自己不利的材料直接斥为伪作错误或者完全视而不见,甚至能随意否定正史记载,极不科学不严肃,这都是完全不可取的态度。

现在随着社会发展进步和各种学习手段的大力普及,人们教育和认知水平不断提高,普通民众辨别是非正误的能力也很强,地方史的研究要更加客观真实谨慎,切不可固执己见,一意孤行。如若不然则最终的结果只能适得其反,会对各地的文化宣传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地方史的研究要起到“证经补史”的作用,地方文研究者要有证伪的勇气和魄力,实事求是勘误补正去伪存真明辨是非让更多的普通人了解真正的历史!这才是我们更应该做的!

***反复强调“五千年中华文明的实证”,实证是立论的最根本基础!考古需要充分的历史耐心,在考古证据不具备的条件下,我们需要更多地依靠从浩如烟海的历史资料中搜寻蛛丝马迹,钩沉索隐,可以“大胆假设,小心求证”,但是论证过程要严密,逻辑清楚,结论慎重,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无论如何不能仓促下定论,不能给后世研究留下更大的遗憾,要有对历史的敬畏之心,保持充分的耐心!

***在考察运城时强调:“运城很多宝贵文物甚至国宝,它们实证了我国百万年的人类史。一万年的文化史、五千多年的文明史,要深入实施中华文明探源工程,把中国文明历史研究引向深入。” 运城作为中华民族的主要发祥地和中华文明的核心区域之一,历史文化厚重,文化遗迹遍布各处,全国关注。历史研究来不得半点马虎,一定要实事求是,总书记反复强调“实证”也是这个要求。各种历史研究结论要能经受住各方质疑,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不能自相矛盾、错误百出,贻笑大方。更不能置历史事实于不顾而东拼西凑,或者以博取眼球受争议出噱头而受关注,自说自话,自娱自乐,这样贻害无穷!在当下各地都在积极大力宣传各地的历史文化的大潮流中,我们尤其要十分注意防范此种不良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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