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根》读后

葛洪《神仙传·卷三》有一篇《刘根》,说刘根是一位得道的神仙,有一次颍川府闹瘟疫,死了很多人,太守张府君家的人也全部得病,府君束手无策,便派人请刘根来消除疫情。刘根说在太岁宫的方位上挖一个三尺深的坑,填满沙子,再浇满酒,疫情可除。府君以言行是,疫情果除。府君不但没有感谢刘根,还认为刘根属于妖妄之人,打算杀掉他。大家劝他不要这样,府君固执己见。于是,捕快只得把刘根逮捕。

府君问刘根能否把鬼召来?刘根说能。府君便让刘根马上把鬼召到大厅来,否则就将其处死。刘根和府君要了笔砚桌子,摇动铃声,长啸一声,大厅南墙忽然开了几丈宽的一个门,几十名穿红衣服的士兵,拿着刀剑,押着一辆车,从裂开的门里走出来。刘根喝令车上的鬼下来,车上下来一对被反绑着双手的老夫妻。府君一看,竟然是他已经去世的父母,顿时呆立不知所措。他的鬼父母责怪他:“我们在世的时候,你还没做官,没有享受过你的孝顺。我们死了,你怎么能得罪仙官,连累我们吃苦受罪,遭受侮辱,你还有什么脸面活在世上!”府君跪下向刘根磕头,承认自己亵渎仙官的罪行,求刘根先赦免自己的父母,之后在处罚自己。刘根命令士兵将刘根的父母带出去,囚车和刘根转眼就都不见了。府君心情抑郁,精神恍惚,他的妻子随即也昏死过去,苏醒后对府君说,她昏死后看到了死去的家人都很愤怒,告诉她府君得罪神仙,刘神仙马上就会派鬼吏来杀死他的全家。果然,一月之内,府君夫妇和他们家子女都死了。

看完这这故事,有两点感触,一是羡慕刘根成仙,并有强大的神仙法力。二是刘根的以怨报怨的手段令人不寒而栗。一个神仙级别的人,竟然没有一点慈悲心肠,到了睚眦必报,株连九族的冷酷地步,和人间帝王为了坐稳皇帝宝座采取的政治手段没什么两样。张府君没有尊重且亵渎了你,侮辱他已经死去的父母已经过分,还要把他的老婆孩子一起除掉,就是古代“十恶不赦”之罪也无如此刑罚。掩卷沉思,不得不对中国神仙的品质产生怀疑。神仙的法力更像一种统治阴阳两世的压倒性的威权工具,而非济世救人的能力。刘根对太守的惩罚,变成了以更高阶的“暴力”对世俗权力的镇压,这样,神权就凌驾于了人权和法权之上。

“快意恩仇”是不应成为神威的体现的,看来,早期神仙的“超凡”还没有受到道德的约束,更没有构建济世化民道德体系的崇高理想,对“神仙”的想象尚未完全脱离世俗权力逻辑。

葛洪在《神仙传》中记录这样一个故事,应该有其思想基础。葛洪出生官宦世家,其父去世后才家道中落,成为破落贵族家庭的孩子,从小就喜欢道学,乱世的时代背景,破落的家庭渊源,使其坚信人是可以成仙的,他一生致力于“修道、养生、成仙”的理论研究和行为实践,为道教的理论体系构建和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是道教早期重要的理论奠基人之一。一个坚信通过修炼、服药可以成仙的理论家和实践家,就必须为树立神仙的权威奉献一切,包括神仙能力的构建和想象,从这个角度看,葛洪赋予刘根高于人权、法权的神权能力,在今天的社会形势下是不应该苛责的。

然而,尽管理解葛洪的时代动机,从现代伦理和人权的角度看,刘根所代表的这种“神权”,以株连九族式的皇权暴力形式凌驾于世俗法律与人伦之上的本质,依然是令人警醒和必须否定的。应该看到,这是早期神仙“绝对力量”对社会基本伦理道德的漠视。

刘根这个人在历史上可能实有其人,和葛洪同时代的干宝写过一本《搜神记》,其中也有这个刘根的故事,不过没有葛洪笔下的刘根血腥。范晔编著《后汉书》的时候,采用了《搜神记》的记录,在《方术传》中为刘根立了传:

“刘根者,颍川人也。隐居嵩山中。诸好事者自远而至,就根学道。太守史祈以根为妖妄,乃收执诣郡,数之曰:‘汝有何术,而诬惑百姓?若果有神,可显一验事。不尔,立死矣。’根曰:‘实无它异,颇能令人见鬼耳。’祈曰:‘促召之,使太守目睹,尔乃为明。’根于是左顾而啸,有顷,祈之亡父祖近亲数十人,皆反缚在前,向根叩头曰:‘小儿无状,分当万坐。’顾而叱祈曰:‘汝为子孙,不能有益先人,而反累辱亡灵!可叩头为吾陈谢。’祈惊惧悲哀,顿首流血,请自甘罪坐。根嘿而不应,忽然俱去!不知在所。”

和《神仙传》中的刘根相比,故事大意相同,但有了很大的修改和删节,太守的名字由张府君改为史祈,后面对太守家眷的无辜杀戮也去掉了。更重要的是,范晔把刘根的级别由“神仙”降到了“方士”。“嘿而不应,忽然俱去”,让刘根显示了术士的机警和大度豁达。这说明,刘根的故事,就是一个民间传说。人虽实有,事为杜撰。

正史的修改值得深思,这是对传统文化隐疾的手术矫正。从不同版本对刘根的记录来看,“成仙了道”就是一个养生概念。中国的神仙大多诞生在上古时期和两汉三国时期,葛洪《神仙传·阴长生》一文中借阴长生之口说:“上古仙者多矣,不可尽论。但汉兴以来,得仙者四十五人,连余为六矣。”这是说,汉朝一代,包括阴长生共有46人成仙,如何统计和评定的不得而知,大约都是从《山海经》《庄子》《列子》《列仙传》等一类小说、笔记及历史著作中摘录来的。两汉三国之后就越来越少,近几百年来几乎再无一人被以神仙供奉。清初吕熊写过一本《女仙外史》,李百川写过《绿野仙踪》,可惜都被认为是杜撰而没有一个被列入仙班。这也说明,在主流文化和知识阶层视野中,神仙更多地成为一种文化符号和文学意象。在大部分民众中,也把“实然成仙”看成了可望而不可及的空中楼阁,他们不再创造新神仙,但不妨碍他们对已有神仙的崇拜,已经成为历史的神仙仍然是民间大多数人信仰和供奉的思想寄托。

汉朝成仙的如此集中,裙带关系不可忽视,父子、朋友、师生之间相互攀连,如三国演义中渲染的神仙左慈就是西汉神仙李仲甫的学生,西汉的淮南王刘安成仙后便“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葛洪本人后来也被他的弟子们推到了神仙的高度,而他的老师郑隐、师爷葛玄也都是神仙级别的人物,葛玄还是葛洪的从祖。另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皇帝们的推崇和尊奉。特别是秦始皇、汉武帝,培养了不少“神仙”,当然也杀了不少“神仙”。

由此可见,神仙故事本质是人的欲望与恐惧的耦合镜像。葛洪笔下的刘根,其实是人在生存的困境中对“绝对力量”的渴望与敬畏的矛盾投射。而不同版本叙事的变化、删减,正是文化系统对这种“绝对力量”伦理缺陷的自我修正。刘根故事在不同文本中的演变,正是道家、道教文化系统对其理论想象中伦理缺陷的一种自我修正。这种自我更新、适应调整的能力,如同儒家对“仁义”的不断阐释深化、佛教的中国化历程一样,是儒释道得以在中国文化土壤中长期共存、三足鼎立并保持生命力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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