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财政管理有多严格:春节贴门神都记录在案

  中国正史重政治而轻财经,因此,在正史里很难找到有详细记录的财政资料。而在一些杂记里,我们不但能发现一些具体资料,而且随意而成的杂记所记录的内容往往会比正史真实,其中明代北京宛平知县沈榜所著的《宛署杂记》就是其中之一。

  沈榜是个有心人,在万历十八年(1590年)任宛平知县期间留心政务,利用县衙中的第一手资料,编纂了一本《宛署杂记》,里面详细记录了该县的政治、经济、历史、人文等资料。尤其是第十四、十五两卷,题为“经费”上、下,把宛平县每年的例行财政支出分门别类地纪录下来,成为详细而透明的财政“流水账”。

  明代北京地区称为顺天府,辖区多达20多个州县,其中宛平、大兴二县为附郭县,又称为京县,以北京城的中轴线为界,城西部及郊区属宛平,城东部及郊区属大兴。由于是附郭县,每年京城各坛庙及皇陵的祭祀费用、中央各衙门的办公用品,还有在北京举行的各级科举考试的组织经费等,都要由宛平、大兴两县共同承担。所以,《宛署杂记》“经费”下的“子项目”有:“坛祭、宗庙、陵园、行幸、宫禁、内府、各衙门、乡试、会试、殿试、乡会试武举……”

  支出的项目有大有小,小项目只需十几两银子。如天坛的“冬至祭”,宛平县只需预备50束“苇把”,200斤“烧香木炭”、15两灯油以及100斤木炭,连同运送的“脚钱”,总共才十七两四分五厘银子。而大宗开支则要几百两、上千两。如宛平每年都要与大兴县分担宗庙的祭祀开支,12个月的费用加起来,宛平的支出是白银450两(折合人民币11万元)。至于三年一届的“会试”,宛平要担负将近1000两银子(折合人民币近24万元)的费用!为中央各衙门提供办公费用,负担就更沉重。服务对象包括翰林院、六部、都察院……总共30多个衙门。

  当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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