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莽称帝后是怎样改革土地和奴婢的归属问题的

  把全国土地改为“王田”,不准买卖;把奴婢称为“私属”,不准买卖。

  王莽自称为黄帝虞舜的后裔,尊黄帝为初祖,虞舜为始祖。他参照了夏商周的井田制,颁布“王田令”,即将天下土地改称为“王田”,不得私下买卖。如果一家人中男丁不满8人,但土地超过了900亩,就要将多余的土地交给国家,再分给本族人耕种。以前没有土地的家庭则依照一夫一妻一百亩的标准分配。

  违背法令的人将被流放。流放在封建社会是仅次于死刑的一种刑罚,流放后还要服劳役,以后也不准再返回家乡。

  王莽为了防止奴婢的增多,影响国家劳动力的减少,还颁布了“私属令”,将奴婢改称为“私属”,禁止买卖,违令者也是流放。

  对于这条改革令,大地主豪强当然会激烈反对,因为他们占有的田地远不止一井,要他们将多余的土地交出来等于要割他们的肉。他们占有的大部分奴婢是用于农业生产的,现在将土地都交了,难道将奴婢白养着?而奴婢又不许买卖,岂不是逼着他们白白送掉吗?小土地主,包括刚够得上自给标准的农民也不满意,一则这些人多少要减少一些土地,更主要的是原来实际上已经私有的土地现在要变成公田了,如果将来家庭人口减少,还得再交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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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既没有可行性,又没有切实的强制措施,地主豪强多余的土地大多没有交出来,所以政府没有足够的土地分给应该受田的无地、少地农民,对这一纸空文,农民自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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