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秘:太平天国进行了哪些文字改革措施?

太平天国定都天京后,进行了各方面的改革,我们来说说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文字改革。

作为与清政府划江而治的新政权,太平天国将清政府所在的北燕地定名为“妖穴”,将直隶省重新命名为“罪隶省”,议定只有等到太平天国解放“罪隶省”后,再将它改成“迁善省”。天京以外的地区,不得称“京”。

对清政府统治者的咸丰,太平天国在这个他们敌人的名字前加上了反犬旁,这个字实在太生僻,无法写出来,只能意会:也就是“咸”字要加上一个反犬旁,“丰”字也要加上一个反犬旁。还有“鞑”字,以一个反犬旁加一个“达”字来代替。将满清供奉偶像的庙宇,用一个“廖”字代替,寓意“其中无一是真”。

对有些偏旁部首中含有不干净语义的字,以一种新造的字来代替。像”魂“、”魄“之类含有”鬼“的偏旁的,将不再使用,而是以”人“字来代替“鬼”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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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那些有具有至善力量且含义中无贬义的字予以保留,但不得作为它用,如”耶火华"。对那些用作“耶稣”、“基督”译名的字,只能作专有名词,不得再作它用。像“天”、“圣”、“神"、”帝“、”天父"、“天兄”等字眼,只能作为专用词语,不能作为它用,对这些含有这些字字义的,只能用新造的字来代替。

因为洪秀全自称“日”,他的那个已在天上的妻子被称为“第一月宫人”。所以,像“日”、“月”二字,只能是洪秀全一人使用,含有这两个字意思的字,只能以别的字来代替。洪秀全的“洪”字以及太平天国五位王的名讳,都不能乱用,即使是已死去的石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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