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宫廷医疗系统是如何构成的?分层运转如何?

  凡人便会生病,这也是医生职业关系对人民及国家社会如此重要的原因。所以自古以来,国家和社会就对医生有固定的要求规定,我国对医生的管理的记载最早见于周,周代已有少量正式的医生和一整套比较完整的医药管理制度。到了清代宫廷医疗系统的发展基本完善,清代的宫廷医疗主要有两个机构负责:一个是太医院;一个是内务府下属的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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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医院旧址

  太医院主要由医官构成,一般称之为“太医”,但是不是每一个“太医”都是“御医”。清朝的太医院设立于顺治元年(1644年),在整个清朝一代一直主掌宫廷医疗之事。最初设立时,设置院使和左、右院判共三人,用来管理太医院的日常事务。乾隆五十八年 (1793年)又特设管理院事王大臣来管理院务。到清光绪年,除院使和院判外,这些医官主要分为四个级别,第一等称为“御医”,人数非常少只有十三人,一般为七品官吏。第二等称为“吏目”,只有二十六人,八品与九品各十三人。第三等叫医士,共二十人,“给从九品冠带”。第四等叫“医生”,有三十人,无品。综上所述,太医院的医官总共有九十二人,但是其中只有前三级的医官可以独立看病,即有处方权。第四级的“医生相当于现代医院里的助理医师,即见习医官不能独立看病。当然这些医官有其固定的医学考试制度和医官晋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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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药柜

  他们专门服务于皇室,直接听命于皇帝,也就是说他们的行为都要服从皇帝的指挥。他们的职责主要有八项:侍直、进御、扈从、奉差、储药、祭先医、诊视狱囚、施药等。其中,由院使、院判要带领所属医官,各自以所专之科分组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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