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族早婚的习俗是怎样的?汉族早婚风俗简介

指明其危害。据统计,历代婚龄如下。

战国齐桓公令:男三十,女十五。

战国越王勾践令:男二十,女十七。

汉惠帝令:女十五。

晋武帝令:女十七。

北周武帝令:男十五,女十三。

唐太宗贞观令:男二十,女十五。

唐玄宗开元令:男十五,女十三。

宋仁宗天圣令:男十五,女十三。

宋宁宗嘉定令:男十六,女十四。

宋司马光《书仪》:男十六,女十四。

宋朱熹《家礼》:男十六,女十四。

明太祖洪武令:男十六,女十四。

清《大清通礼》:男十六,女十四。

事实上,汉昭帝八岁断位,时上官后才六岁,十岁时册立为皇后;昭帝死,皇后才十四五岁;汉平帝九岁继位,权臣王莽以九岁之女嫁他为皇后。民间,早婚之俗一直为历代所崇尚。汉乐府《古诗为焦仲卿妻作》:“十六知礼仪,十七遗汝嫁。”《汉书.王吉传》:“世俗嫁娶太早,未知为人父母之道而有子,是以教代不明而民多夭。”南朝梁武帝《河中水之歌》:“莫愁十三能织绮,十四采桑南陌头。十五婚为卢郎妇,十六生儿字阿侯。”唐李白《长干行》:“十四为君妇,羞颜未尝开。”宋司马光《家范》:“及其长成,或不肖无赖,或身有恶疾,或家贫冻馁,或丧服相仍,或从宦远方,遂致弃信负约,速狱致讼者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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