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研究不应以批判为前提

李银河女士在2005年7月6日《新京报》发表《国学可以研究,前提应为批判》一文,认为“国学馆可以设,国学应当研究,但前提是应当有一个批判的态度。至少在研究时应当将国学做上述两个部分的区分:与进步无关的那部分传统文化可以多加肯定;而与进步有关的那部分文化特别是其中阻碍了中国进步的部分则应多加批判。”

笔者不赞成李女士的看法。虽然李女士用了“与进步无关或有关的文化”的方法来划分中国文化,但思维方式似乎还没有脱离她所谓的“极端进步论”的窠臼。按照李女士的划分方法去研究国学,既然要以批判为前提,恐怕我们还得陷入谁对谁错的无谓争论之中,直到权力出来裁决是非。对待国学的态度和出发点,不应当是找出它的好的、有用的和错的、没用的,然后作出取舍。这种工作可以说上世纪我们一直在做,21世纪的中国人应该超越这种正确和错误两分法,而把研究国学看作是创新中国文化的重要基础和前提。

文化的建设和发展有其自身的特殊规律。从欧洲文艺复兴运动以后西方文化的发展过程,我们可以看到,文化发展总是一次次的“复兴”。文艺复兴时期,一批卓越的文学家、艺术家、哲学家、科学家,从古希腊、古罗马的文艺思想中发掘出与资本主义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思想资源和文艺传统,通过一大批文化产品的创作和传播,特别是大量富于亲和力,对于大多数长期处于蒙昧主义窒息之下的人们具有振聋发聩、惊心动魄的效果的感性的文学和艺术作品的问世和流传,使文艺复兴成为改变人们思想方式、激发人们自由表达思想感情、创造新的生活方式的剧烈的社会变革,从而成为西方资本主义发生发展和繁荣的精神源泉。实际上,西方思想界的每一次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进步,都伴随着文化工作者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传统思想资源的重新整合,从而使之成为整个社会发展进步的前提。西方历史上那些最杰出的思想家,大多数人也总是人类主要是西方思想史的解说者,从马基雅维里、斯宾诺莎、黑格尔、马克思,到尼采、海德格尔,乃至在今天执美国思想界之牛耳的新保守主义哲学家列奥·施特劳斯,都是这样的人。显然,如果说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表现为“中华民族文化的伟大复兴”的话,那么,中国文化的前进方向应该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实现中国传统文化的复兴。

中国历史上尽管也有人不断对传统的中国文化进行解读,比如董仲舒、朱熹和二程,等等,但他们只是对孔孟思想作了一定程度的阐释和深化,而不具有“复兴”的意义。或许正因为如此,当近代以来中国屡遭外敌欺凌时,一些中国知识分子把中国社会结构几乎几千年没有什么变化归咎于中国文化,并产生了强烈的文化自卑感,以致于发动了旨在抛弃原有文化的“新文化运动”和“五四运动”。被称为中国现代文化革命主将的鲁迅就曾号召年轻人“完全不读中国书”。即使在今天,当有人提出恢复国学的学习研究时,反对的声浪仍然要盖过赞成的嗡嗡声,以为学习研究国学就是奉宗中国的传统文化,而中国的传统文化主要就是糟粕。

中国文化自身确有某些惰性和缺陷,然而,文化是深藏在我们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中的、融化在我们血液里的东西,即使被称为国学的文化形式式微了,文化的内容也不一定能够根本改变,即使在改革开放之后中国人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巨大变化的今天,传统的中国文化却仍然在支配着我们,今天我们的一举一动还深刻、生动地体现着中国文化,中国人的思维方式、生活方式基本上仍然是传统的。比如说,重家庭、重亲情伦理的传统观念每天都会在日常生活中表现出来,每当我们遇到什么麻烦需要经过法律程序加以解决的时候,通常我们的第一反映是要找在政权机关当官的亲戚朋友,而不是找律师、进法院,而后者是现代性的法律和制度所明确规定的。毫无疑问,不管我们承认不承认中国文化的价值和地位,我们都必须以这个渗透在我们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中的中国文化作为我们创造新的中国文化、实现文化复兴的基础。

这一点也应当是肯定的:对传统的中国文化的解读不可能离开对传统文化初始形式的学习研究,而且承载了中国文化深刻内涵的传统表达方式和表现形式,本身也是中国文化的重要内容,如果把它们称为“国粹”会引起争论的话,至少可以把它们看作是中国文化的重要遗产是不成问题的。把国学教育发展到非常发达的程度,必将对以传统文化为基础的中国文化复兴运动产生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所以,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从“国学”教育入手来推动中国文化建设,应当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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