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Q正传》百年再思:我们身边还有“精神胜利法”吗?

一九二一年十二月四日,北京《晨报副刊》的“开心话”栏目,开始连载一篇署名“巴人”的小说。开篇便是一句奇崛的话:“我要给阿Q做正传,已经不止一两年了。”读者原以为又是那种插科打诨的滑稽文字,不料越读越笑不出——那滑稽底下,是彻骨的冷。那冷,穿透了民国十年的冬夜,穿透了此后一个世纪的沧桑,直到今天,依然能冻伤每一个自省的心灵。

这部小说,便是《阿Q正传》。那个顶着小辫、拖着破布衫的阿Q,从此成为中国文学史上最沉重的一个名字。

百年过去了,阿Q生活的未庄早已隐入历史的烟尘。土谷祠或许已经坍塌,赵太爷家的春米活儿早已失传,“假洋鬼子”的文明棍也成了古董店的陈设。然而,每当我们审视身边的世界,甚至审视自己内心时,总会不期然与阿Q那张似笑非笑的脸相遇——他竟还活着。于是有了这个问题:我们身边,还有“精神胜利法”吗?

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先弄清楚“精神胜利法”究竟是什么。

鲁迅没有给这个概念下过定义,他只是让阿Q一次次地在失败中“胜利”:

被人打了,心里想:“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像样……”于是心满意足,仿佛得胜一般。

赌钱赢来的洋钱被抢,打自己两个嘴巴,好像被打的是别人,便又转败为胜。

人家说他“癞”,他起初怒目而视,后来索性说:“你还不能……”于是有癞头疮的仿佛也有了身份。

被捕后画押,因为不识字,画得不圆,他想:“孙子才画得很圆呢。”于是又释然了。

这便是精神胜利法:当现实层面的失败无可避免时,便在精神层面将失败重新编码,使之成为一种另类的“胜利”。这是一种心理的转译机制,将“我输了”翻译成“我赢了”的语言,从而规避失败带来的痛苦。

但这种转译是有代价的。代价便是——从此不再面对真实。

如果以为精神胜利法只是阿Q式的自轻自贱,那就把鲁迅看得太浅了。

鲁迅的伟大在于,他让阿Q成为一种近乎民族集体无意识的象征。精神胜利法不是阿Q一个人的病,而是那个时代——甚至更久远的时代——沉积下来的精神痼疾。

未庄是一个封闭的系统。在这里,赵太爷是权威,假洋鬼子是“新潮”,而阿Q处于系统的最底层。他没有改变系统的能力,也无法逃离系统,于是只能在系统内寻找心理平衡。他看不起王胡,因为王胡“又癞又胡”;他鄙夷小D,因为小D“位置还不如他”。当更弱者出现时,他便有了优越感;当连更弱者都没有时,他便退回内心,在想象中完成胜利。

这是一种典型的“等级制下的弱者心理”。在严密的等级秩序中,底层个体既无法向上突破,又不甘心承认自己的位置,于是只能在想象中重构秩序:要么将强者拉低(“被儿子打了”),要么将自身抬高(“你是虫豸”),要么在更弱者身上找回尊严(对小尼姑的欺凌)。

鲁迅的深刻在于,他让阿Q的每一次“胜利”,都同时是一次“失败”的确认。那些精神胜利的瞬间,恰恰是现实失败的铁证。

百年后的今天,那个等级森严的未庄消失了吗?

表面上,是的。没有了赵太爷的威权,没有了土谷祠的破落,没有了“不配姓赵”的身份歧视。平等、自由、尊严,成为这个时代的普遍话语。

然而,等级并未消失,它只是换了形态。

今天的等级,不再是宗族血脉的贵贱,而是资本的多少、职位的高低、学历的优劣、流量的厚薄。这些新的等级,依然在制造无数个“阿Q”——只是他们穿着西装,刷着手机,在写字楼的格子间里,在社交媒体的评论区里,延续着精神胜利的古老仪式。

想一想那些时刻:

职场中,被领导当众训斥,心里默念“他不过是运气好,论能力我比他强”——于是气顺了。

相亲被拒,心中暗忖“她根本配不上我”——于是释然了。

看到同龄人财务自由,便告诉自己“有钱人都不快乐”——于是平衡了。

这些心理活动,与阿Q的“儿子打老子”有何本质区别?都是在现实受挫后,用想象重新分配尊严。区别仅在于,阿Q的胜利是赤裸裸的,而我们的胜利裹着厚厚的“理性”外衣。

精神胜利法在当代最狡猾的变体,是它的“群体化”与“消费化”。

当个体无法在现实中获得尊严时,便将自己附着于某个群体之上,通过群体的“胜利”来获取精神补偿。这是当代精神胜利法最常见的形态。

譬如,当自己的球队输球时,可以因为“我们曾经拿过冠军”而骄傲;当自己的公司业绩下滑时,可以因为“我们市值曾经第一”而自豪;当自己所在的城市被超越时,可以因为“我们历史文化底蕴深厚”而自慰。这些群体荣誉,成为个体失败感的缓冲垫——仿佛群体的辉煌,天然可以抵消个体的平庸。

更隐蔽的是消费主义对精神胜利法的收编。

广告告诉你:买了这辆车,你就拥有了成功;穿上这件衣服,你就获得了品味;去过这个地方,你就超越了庸常。消费被塑造成一种精神胜利的捷径——你不需要真正改变处境,只需要购买某种符号,便可在想象中完成阶级跃迁。

这让人想起阿Q“押牌宝”时的心理:赢了铜钱便觉“得天保佑”,输了便打自己嘴巴。今人的消费狂欢,何尝不是另一种形式的“押牌宝”?用透支未来的代价,换取片刻的心理优胜。

精神胜利法之所以生生不息,因为它确实“有效”。

它是最低成本的心理防御机制。当现实残酷,当无力改变,当看不到出路时,在精神上自我调适,总比被痛苦压垮要好。阿Q如果没有精神胜利法,可能在第一次被赵太爷打时就活不下去了。

鲁迅深知这一点。他批判阿Q,但未必不同情阿Q。土谷祠里的长工,除了在想象中胜利,还能有什么办法?

今天的我们,面对房价、职场、婚恋、教育的重重压力,何尝不需要一些“精神胜利”?倘若没有那点自我安慰,多少人能在996的碾压下撑下去?多少人在看到同龄人的光鲜时,能不在心里默默崩溃?

问题的症结在于:当精神胜利成为唯一的出路时,改变现实的动力便被消解了。

阿Q从未想过改变未庄的秩序,他只想着如何在秩序中“胜利”。他反抗过,但那是“造反了”式的幻觉,是一觉醒来发现自己仍然躺在土谷祠里的狂欢。真正的反抗,需要直面失败的痛苦,需要承认自己的无力和屈辱,需要在清醒中寻找出路——而这恰恰是精神胜利法所要逃避的。

百年后的今天,我们还需要阿Q吗?

这个问题或许应该这样问:我们还需要鲁迅那样的审视吗?

阿Q永远不会死。只要还存在等级,还存在压迫,还存在个体无法改变处境的困境,精神胜利法就会以各种形态延续下去。但阿Q的幽灵越活跃,越说明鲁迅的镜子从未过时。

每一个时代都需要有人拨开精神胜利的迷雾,让个体看清真实的处境。不是因为看清了就能立刻改变,而是因为只有看清了,改变才有可能发生。

鲁迅在《〈阿Q正传〉的成因》中说,他写阿Q,是想“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百年来,这个魂灵时而隐退,时而浮现,时而穿上新衣,时而扮作他者。但每一次审视,都让我们离那个魂灵更近一些,离自我认知更透一些。

或许,重读《阿Q正传》的意义正在于此:不是站在道德高地上去嘲笑阿Q,而是躬身自问——当失败来临时,我是选择面对真实的痛苦,还是躲在想象中自我安慰?当看到不公时,我是选择沉默地“胜利”,还是迈出改变的第一步?

阿Q的最后,是被押赴刑场。他临死前最大的遗憾,是画押的圆圈画得不圆。而我们的遗憾,或许是在这个喧嚣的时代,太久没有静下来画一画自己内心的那个圆——看它究竟画得圆不圆。

鲁迅那支冷峻的笔,隔着一百年,依然在为我们描摹这个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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