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的浪漫,是真的浪漫还是“作”?
徐志摩以一句“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让无数人在青春的某个瞬间窥见了诗意的形状;他又以一段旷世痴恋与两段风雨婚姻,成了小报与影院里经久不衰的传奇。一个世纪以来,关于他,诗坛甚嚣尘上,看客津津乐道。这些议论与想象,如一层又一层绚烂繁复的织锦,将真实的志摩包裹成了一座精致的谜——以至于今日想要探寻其浪漫的本质,竟分不清是浪漫本身还是表演下的行为艺术了。

诗人的浪漫:从剑桥水波中孕育的灵魂底色
要理解徐志摩的浪漫,首先要回到他生命中最具奠基意义的土壤——剑桥。1918年他远渡重洋赴美留学,成绩斐然,两年之后却放弃了早年实业救国的想法,前往英国追随罗素的脚步。后来在康河畔,他伫立在此处度过了两年真正开启内在灵性的岁月。剑桥的自然风光与人文气息仿佛给他的灵魂开了一扇窗,让一个原本或许止步于经济学家和政治学家的青年,终于蜕变成了中国新诗坛上最纯粹的抒情者。正如他后来感慨的那样:“我的眼是康桥教我睁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拨动的,我的自我意识是康桥给我胚胎的”。
正是在这幅水光潋滟之中,雪莱、拜伦、华兹华斯等英国浪漫主义大师的诗魂,悄然植入了徐志摩的血脉。他受到西方开放的多元文化的影响,在“亲近自然”理念的浸润下,萌生了“在自然中人可以获得纯净的本性,使人的灵魂得到净化”的观点。他是新月派的代表诗人,以浅白却又极具乐感的文字为中国新诗开创了别样的审美格局。他将英国诗歌中的格律、音步、词采、体式等要素移植进来,创造出了一种抒情而又松弛的、华美而又富有质感的语言。
考察徐志摩的诗文,不能不承认一个事实:他的浪漫首先是一种天赋,是一种借由文字将情感结晶为美的神奇能力。他把个体生命中圣洁的单纯信仰与浓烈情感毫无隐藏地宣泄出来,真情澎湃。读者从中读到的不单是风花雪月,更是一种对爱、对美、对自由的崇高向往。比如《雪花的快乐》里那些“翩翩的在半空里潇洒”的意象——每一片雪花执意“认清了方向”,向着心之所向飞扬,既有诗哲的坚定,又有孩童般的天真。当他在《偶然》中写下“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短短几行便完成了现代诗歌中至为精妙的交汇与放手的命题,变中寓整,韵味俨然。在这些文字里,徐志摩的浪漫已经超越了世俗的卿卿我我,而升华成了某种形而上的美学境界。他的诗歌极具个性美,是他最真实自然的感情的体现,这种以个人性灵为本的主张堪称中国现代文学史第一人。
如果说诗句是徐志摩精神宫殿中不断燃起的幻彩烛光,那么散文则是他剖开胸腑直接让情感无所拘束流露的宣泄管道。在他笔下,情感奔涌如脱缰的野马,他亲手将心窝抵着蔷薇的刺尖,唱出不管不顾的生命态度:“非到他的心血滴出来把白花染成大红他不住口”——他愿做那只呕血仍然啼声嘹亮的痴鸟。这一点做到了常人所无法效仿的地步,所以,从严格的文学视角来看,浪漫于徐志摩而言并非浅薄纵情的同义词,而是他文艺创作的真正发动机与精神底色,在他澄澈的生命里有着不可动摇的净土意义。
情路的分裂:自我纵情与人间苦难的无情对撞
然而徐志摩最大的吊诡在于:他的诗文越纯净越美好、越轻盈越不沾染尘埃,他实际人生里的情感道路就越显得矛盾重重,甚至令人难以合理解释。正如泰戈尔访华时那张经典照片中所展现出来的形象——这位白发诗哲居中,温文儒雅的志摩及其身畔亭亭玉立的林徽因,构成了一幅才华与风流完美同存的图卷。但这卷画内掩藏的情感之争,却远远超出诗意的界限。
鲁迅曾一语形容:“徐志摩就是个流氓,他写的那些东西,都是无病乱呻吟”。也因此在鲁迅的笔下,这位新月诗人成了他极力讽刺的对象。站在现实主义者的立场来看,鲁迅的不屑似乎容易理解:徐志摩出身富裕之家,自小就生活于优渥的环境,父亲是硖石商会会长,家业遍布酒酱业与绸布业,因而使他拥有足够的傲气踏入上流圈子追逐情爱,而无需过多顾虑物质枷锁。与此形成强烈对比的是张幼仪——这位原配夫人在欧洲期间被仍在孕期的丈夫残忍抛弃,甚至要忍受其明目张胆向朋友之女林徽因热烈痴缠的尴尬事实。此后,志摩再次疯狂地爱上了已婚女性陆小曼,拆散了朋友王赓的家庭,并于这场众叛亲离的婚礼上遭遇恩师梁启超当众严厉鞭挞,轰动全国。
种种行为,使志摩这个爱情信徒的“真爱论”显得讽刺十足——倘若当他声称梦想与爱人林徽因厮守是高贵的、纯洁的,为何转身便对另一个无辜的女子与另一场多舛的婚姻无法负责到底?倘若他认为“爱是唯一的宗教”,为何落到后来自己和陆小曼的日子维持艰难,还陷入鸦片的黑影与经济的巨大窟窿里?“浪漫”如果只是在情感中凭任情绪冲动行事而不考虑后果和他人的感受,那么这种浪漫或许就是一种建立在无数真实伤痕之上的“作”。
作与不作的边界:人生难以弥合的悖论
实事求是地说,将徐志摩完全等同于“情圣”加以浪漫化歌颂是可疑的,反之将他的所作所为全然贬低为耍流氓、装腔作势,也可能过于片面。毕竟,他的不少感情和选择里确实存在着单纯的信仰。“爱、自由、美”的旗帜他确实以某种赤诚的心高举过,并且在他的诗歌里体现得无比纯净。中国一些诗人曾批评徐志摩乃至整条浪漫主义诗脉为感伤色彩过浓、流于肤浅,此论在21世纪初期诗坛掀起广泛论争,而奚密等学者则认为此类批判其实源于对浪漫派和志摩本人的双重误读,反而忽略了浪漫主义的真义。
徐志摩的浪漫与他所处的时代背景从来无法分割。在晚清民初那新旧价值交替的激烈震荡时期,他作为一个长年浸润西方精神文明洗礼的贵族漂流者,其骨子里带着摆脱旧式道德礼教藩篱的冲动往往被视为极端的个人主义,并不符合中国历来奉行的家国集体意识。同样是五四以来走在文学前沿的先行者,胡适们还有着明确的启蒙抱负作为内心的支柱,而志摩更像一朵始终浮动在波光流云间的唯美云彩,用一颗透彻的心灵紧紧抓住那些刹那间发出璀璨光亮的事物。他既感念浪漫主义的美好热烈,也了解它致命的弱点——正如他在剑桥期间暗中接触过艾略特等现代主义作家的作品,却因天性柔软依然清醒地选择了英式浪漫派的创作路径。世人难免感到迷惑:如此热衷于反复吟唱爱情圣歌的人,怎么能既是张幼仪的薄情寡义者,又是陆小曼感伤婚姻里的疲惫丈夫?唯一的解释是,人心的复杂与自我撕裂远超过单纯的标签。
他在世人面前飞扬欢欣,笔下星空都带着不可侵犯的高远;但在私底下,他却因生计与婚姻的落魄而饱受折磨。为了供养陆小曼的奢华生活习惯,甚至要同时奔波于光华大学、东吴大学等数所高校,心力交瘁,最终还得搭乘安全性较低的廉价货机抵达远方。那场命中注定的济南空难骤然带走了只有34岁的他——飞向死亡之时,他恰如从前在自己的文章《想飞》里所描绘的画面那样,潇洒地坠入天际。
逝后的永恒:被浪漫选择也选择浪漫的生命
时至今日,他的诗文常在手中被无数次翻阅,耳边仍会响起他轻轻挥手告别的叹息。不得不承认,即便志摩是凡尘中那个爱上不该爱的人,即便他因为任性、优柔、自私给真实的人生带来了无法弥补的损耗,也不能否认他在文学世界里,用自己的浪漫主义精神拓出了一条前人不曾走过的路。如果说他把“西方文学的浪漫主义补入了中国的新诗中”是实境,那么或许把他的缺憾和矛盾纳入审视的眼光之后,我们才会懂得:真正的浪漫绝非只有完美轻快的诗句,更是有勇气直面自己背后的阴影与弱点,并仍然豁然地愿意袒露赤子心城的执着。钟怡雯曾在学术论述中提醒世人:徐志摩被定义为浪漫主义者,但“生平研究”和“浪漫主义诗人”刻板印象严重遮蔽了诗人呈现出的更为复杂的创作面貌,比如他后期受哈代影响而趋向写实与批判的作品,这些诗或许才是他在文学史上更加丰满而稳定的成熟标志。
而说到底,徐志摩的浪漫是真诚还是造作,仍是一个不确定的谜。也许他从一开始就不是人们眼中的伟人,或者圣人,他只是一个过度热情又太不幸过早陨落的痴情戏子——无论是对文学,对自由,对美,甚至对于永远无法企及的林徽因。他在九泉下留下的诗文不是满纸的规训,而且一束束不带任何冷酷算计的玫瑰;这些玫瑰有的是用热血浇灌,有的却仿佛只是轻轻经过他人的花园就已采摘。他还曾是一名挣扎得不彻底、追寻到撕裂边缘的痴情诗人。他从出生开始便生为灿若云霞的才子,死时又如流星划破天际。而我们既赞赏他诗歌里的完美自由,又侧目他人生之舞里若隐若现的自恋与残忍。在反复掂量时,有人大赞他叩动心灵的温度,有人鄙弃他不够稳定与健全的人格;有人崇敬其妙笔开花,有人憎恶其随心所欲的破坏力。最终你会意识到:判断真正的浪漫与否,可能已不再那么紧要了。
重点或许是,徐志摩的浪漫并非纯属于你、我所能辨清的某个答案。它其实是民国特定时代的特殊产物——那是中国人第一次在普遍意义上张开双臂,试图体验西方现代文明的纯粹与美好,也尝到了其带来的伦理巨震。他成全了一部分他自己。另一部分,则被命运打碎于济南开山的大雾之中。他永远留在那片沾着雨水的云彩里,没有人能真正揪着他所有的叛逆与摇摆,断言他已经不配与真正的浪漫事物联结在一起。就像《再别康桥》的末尾那样,他悄悄地走了,真的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却把关于浪漫的所有纠缠不清的难题留给了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