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理知识大调的转调,大调的近关系调的应用情况

  1,大调的近关系调的应用情况

  每一个大调都有五个近关系调,以下是对每个近关系调的相互关系与应用情况的归纳:

  属大调

  最常用的近关系调,与原调是上方五度音程关系,联系性强,色彩较明亮,多用于乐曲的前半部分,有时也作为中间部分的调性。

  下属大调

  下属大调的调性色彩较为庄重,经常作为与属调相对比的调性运用;一般出现在乐曲的后半部分或中间部分。

  平行小调

  平行小调与原调有特殊的亲密关系,亦称“关系小调”,与原调的调式色彩有明显的对比,可用与乐曲的前半部分和中间部分。

  上中音小调

  上中音小调是属大调的平行小调,有抒情的表现作用。一般用于乐曲的前半部分,或作为变化展开的调性。

  上主音小调

  上主音小调是下属大调的平行小调,色彩较为暗淡。一般用于乐曲的后半部分,或者作为移调模进的调性。

  2,大调向下属功能系统近关系调转调

  大调的下属功能系统调有:平行小调(下中音小调)、下属大调、下属大调的平行小调(上主音小调)。

  大调向下属大调转调时,可用原调的I、II、IV、VI作为共同和弦,在引入将VII级音,即新调的IV级音,即可转向新调。

  大调向它的平行小调(下中音小调)转调时,一般常用原调的II、IV、VI、VII等各级和弦做为共同和弦,引入新调导音,进入新调的属和弦,接新调的终止式。

  大调向上主音小调(下属调的平行小调)转调时,可用原调II级作为共同和弦,它等于新调的主和弦。它后面接新调的下属功能系统和弦或属功能系统和弦。

  3,大调向上中音小调的转调

  大调向上中音小调(属调的平行小调)的转调可用原调的I级、VI级、III级作为共同和弦。

  原调的I级等于新调的VI级

  这个和弦做共同和弦时,后面可接新调的属和弦或II级和弦,原调I级可重复三音(新调的主音)。

  原调的VI级等于新调的I级

  这个和弦做共同和弦时,后面可接新调的属和弦或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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