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偏要对着干:王献之的破体与一笔书

说起东晋书法,大家脑子里蹦出来的第一个名字,多半是王羲之。这没毛病,书圣嘛。但你想过没有,当爹的已经把字写到那个份上了,当儿子的该怎么办?照着写?那最多是个“小王羲之”。王献之显然不乐意。他当然不想一辈子活在老爹的影子里,哪怕这影子巨大到能把整个东晋文坛都罩住。

换个角度想,这事儿其实挺憋屈的。你写的每一个字,别人都要拿来跟你爸比一下。换你你也不想。更何况那时候的门阀士族,整天没事干就比谁的字更有风度、更“韵”。书法跟今天的社交名片似的,写不好丢人,写得太像别人也丢人。王献之出身琅琊王氏,家底厚,见识广,他太清楚这套游戏规则了——但他不想照着规则玩。

所以王献之干了件挺有种的事——他偏要对着干。

那时候王羲之的字已经被捧上天了,大家都觉得那就是标准答案。内擫笔法,收得紧,藏得深,像君子一样含蓄内敛。但王献之觉得,凭什么呢?凭什么非得那么写?他开始往外放,笔锋打开,字势外拓。这一拓,味道就变了。不再是那种端端正正的优雅,而是带着一股子不管不顾的潇洒劲儿。你仔细看他的字,笔画往外撑,像是要挣脱某种束缚,每个字都张着手脚呼吸。

他搞出了“破体”。这名字听着挺生猛,其实说白了就是行书里掺草书,草书里夹行书。不像他爹那样规规矩矩分得清楚,他偏要把它们搅在一起。你正看着一行行书呢,突然几个草书蹦出来,像说话说到激动处突然加快语速一样。这种写法在现在看来没什么,但在当时,那是真“破”——打破规矩,打破书体之间的墙。有人不认可,觉得这不伦不类;他不管,他觉得字是活的,干嘛非得钉死在一个框里?

还有那个“一笔书”。这可不是说一个字一笔写完,那太小儿科了。他是整行整行地连,上一个字的尾巴连着下一个字的脑袋,气不断,势不停。你去看《中秋帖》,虽然多半是米芾临的,但那感觉对得上——笔画像藤蔓一样缠绕生长,墨色从浓到枯,从湿到干,一路写下去,像一口气说了很长一段话,中间舍不得停。米芾这个人是出了名的挑剔,他能花那么大功夫去临,本身就说明王献之的东西有多打动他。

这种写法需要什么?需要状态。不是端着茶杯正襟危坐那种状态,是“偶其兴会”——碰上了,来劲儿了,提笔就写。王献之跟别人聊过这个,他说好作品不是硬憋出来的,是你心里那股气顶到嗓子眼了,不写不行了,这时候落笔,才能出来好东西。

关于这个,有个故事特别有意思。说他年轻时候看见他爹王羲之写字,直接跑过去说:“大人,您那套该改改了。”他爹也没生气,笑着问怎么改。他说,别老那么收着,放开了写。这事真假不好说,但意思完全到位——这年轻人是真的有自己的想法,而且敢说。他不想当第二个王羲之,他想当第一个王献之。这种“劝父改体”的底气,背后是一种极端的自信:我认定的路,哪怕跟我爹不一样,我也敢走下去。

看他的字,确实像古人形容的那样,“丹穴凰舞,清泉龙跃”。这话挺玄,但你要是真去看《鸭头丸帖》,就能感觉到那种灵动。笔画秀气但不软弱,开张但不张狂。像跳舞,不是那种一招一式都规定好的古典舞,而是随性而起、身体自己带着走的那种。具体点说,他的用笔很“媚”——别误会,这不是贬义。这个“媚”是秀美、妩媚,线条像丝绸一样顺滑,但骨子里有劲。他把王羲之那种方折的笔意改成了圆转,所以看起来更流畅,更像流水。气势上呢,豪迈。他敢在纸上留大片的空白,敢把一行字写得忽大忽小、忽干忽湿。你盯着看久了,会觉得这人不光是写字,他是在跟纸较劲,跟自己较劲。

说实话,王献之只活了四十三岁。要是他活到他爹那个年纪,会写成什么样,还真不好说。但也许正因为生命短,他才更急着找到自己的路,更急着把心里那股劲儿使出来。他后来对后世的影响其实挺大的。唐代张旭、怀素那些狂草,多少都从他“一笔书”里得了启发。宋代的米芾更是直接临他的帖,临完了还说是真迹——这事儿办得不太地道,但也说明是真喜欢。

说到底,王献之告诉我们一件事:再牛的爹,也不能挡住儿子找自己的路。继承不是复制,是接过来之后,再长出点新的东西。哪怕只长出来一点点,也值了。他这一“破”,破了书体的界限,也破了父子之间那种“你必须像我”的隐形枷锁。一千多年后看,这小伙子干得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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