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儒家文化的感恩意识
感恩意识是指人们感激他人对自己所施的恩惠并设法报答的内在心理要求,是一种普遍存在于人类社会中的行为规范,也是任何文化公认的基本道德律。如基督徒对上帝之爱的回报,每年一度的感恩节就是其证明;但中国人最强调感恩:“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知恩不报非君子”,唾弃“忘恩负义之人”痛恨“恩将仇报之徒”。对感恩强调之所以能够达到这种程度,关键在于儒家文化把“软”的感恩意识逐渐转换为“硬”的规章制度。
一
儒家文化在中国一直占主流地位,它从社会现实关系着手,把人放在一定的人际关系中来定位如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等,并注重相互间的责任、义务,即君人臣忠、父慈子孝、夫教妇从、兄友弟恭、朋亲友信,从而把社会整体秩序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移风俗”。个体则在这样一种人伦关系中寻找自己合适的位置,在以天下为己任的历史责任中,实现自己作为群体一员的社会价值这其实也是一个道德自我修养、人格自我完善的过程。有学者认为“中国是伦理本位的社会,以道德代宗教”根据就在此。但通过忠、孝、节、义表面的差异,我们可以发现其内在核心都是感恩,都是以双方之间的恩情为基础的。
孝为亲报恩。 孝是儒家精神的根本性观念,它首先呈示了父慈子爱式的天然感情。对个人而言,最大的恩情莫过于给予自己生命。是父母给予自己血肉之躯并把自己带到世上来的,父母无疑是最大的恩人;当然,父母之恩还包括他们在日常生活中所费的心思和所做的操劳。因而对此恩的报答在数量和时间上都是无限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从爱惜身体发肤到扬名天下,都是为报父母之恩。孝敬父母并不局限于生前,还包括身后;“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要孝敬父母,子女还要做到孝而无违,接受父母对自己婚姻的安排,满足父母早抱孙子的愿望,“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为报父母之恩,子女还要放弃自己的经济利益,不能也不敢提出自己的财产所有权,否则便会视为忘恩与不孝。中国未能出现大规模的产业革命,就与财产不独有、资本不集中相关。
忠为报君恩。 儒家文化在注重孝的同时,认为“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由家庭而家族,再集合为宗族,组成社会,进而构成国家,这种家国同构,父是家君,君是国父,家国一体渗透到中国古代社会生活的最深层。相应的家庭生活中孝的道德信念也延伸到社会组织中,衍生出“君为臣纲”,孝道转化为治国之道,使君臣如父子。这样感恩意识也就随之渗透到政治领域。做臣民的一定要忠,以报君王的宠爱。《史记》中刺客所以冒死行刺,是为了报知遇之恩;诸葛亮“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是为感激先帝三顾茅庐之恩。杜甫在安史之乱中饱受颠簸流离之苦,落魄途中却“每饭必思君恩”,岳飞在风波亭前慷慨赴死,只是痛恨秦桧之流,而对大宋天子却是感恩不尽。忠君已成为内在心理需求,转化为一种信仰。历史上为忠君献身者不计其数,所谓“文死谏”、“物死战”。
节为报夫恩。 亲如夫妻,妻平时“女为悦己者容”,感谢丈夫对自己的欣赏之恩;关键时刻要为丈夫守节保贞,“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节是对丈夫保护、收容之恩的报答。“一夜夫妻百日恩”,夫妻之间的情是恩情,是由结合而带来的恩,而不是个体间的两性相吸、平等互爱的美好情感;并由此而延伸出因有恩而结合的中国爱情模式,古典戏曲小说多的是英雄救美,美人以身报答和公子落难小姐相救,公子不负小姐救命之恩,发奋读书,科举考中,双双高升的爱情故事;甚至上世纪八十年代的《绿化树》,其情节和意识仍暗合了“落难公子”的模式。相反,有恩情而不与对方结合或抛弃有恩于自己的配偶,不论男女,都被认为是忘恩负义,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陈世美便是箸例。《西厢记》中红娘因老夫人赖婚而打抱不平,根据也在此。屠格涅夫的《爱之路》一文诗一般的阐明了爱情需要平等,认为“惟有感激”不能导致爱情。而中国的爱情心理恰与之对立,将报答规范渗透到本是自由激烈的爱情生活中,儒家文化对感恩意识的强调由此可见一斑。
义为报友恩。 生活在伦理人际关系中的中国人,除政治上的君臣关系、家庭中的父子夫妇关系外,还有社会上的朋友关系。“家庭生活是中国人第一重要的社会生活,亲戚邻里朋友是中国人第二重的社会生活。”对朋友邻居要讲究信誉,不背叛朋友,不见利忘义,必要时为朋友两肋插刀,这是对朋友信任之恩的回报。关羽念昔日之恩,在华容道义释曹操。我们不仅不责备他公私不分,以致后患无穷;反认为他义重如山,原因就在于他知恩报恩。即使是朋友分道扬镳,也应先报答他对自己的恩惠,然后才是“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否则便是忘恩负义的小人。可见,义与不义,关键在于能否知恩必报。
祭祀也为报恩。 感谢有恩与自己的一切,并加以定时祭祀是中国人的特点。北京的太庙、天坛、地坛、社稷坛是皇帝行其典礼的地方;老百姓家里则供有“天地君亲师”牌位,逢年过节还要拜财神、灶神、门神;民间还有菩萨庙、娘娘庙、妈祖庙、土地庙等。《礼记》上曾说“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祭天祭祖的意义在于“报本反始”。川主庙、关帝庙是人们崇拜报答李冰父子、关公恩德的见证;人能成为神,在于他们造福后代、恩泽众人;其心理动力不外乎感恩意识。
总之,感恩犹如巨大无形的网,遍及各个角落,渗透到政治、经济、祭祀、爱情等生活领域的各个层面。对中国人而言,记住一个人的恩是至关重要的,为感恩而牺牲性命财产是儒家文化所鼓励倡导的,因此感恩意识的最大化是儒家文化的重要特色。
二
当然,儒家文化的感恩意识能够得到最大化的强调并非偶然,有其深刻的根源和漫长的过程。
血缘纽带与亲切相关的情谊市感恩意识最大化的内在保证。 在春秋时期,儒学的创始者孔子从孝悌入手构建人伦道德秩序。“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位之有也”。在孔子看来,群己同体,克己复礼;家国同构,修己安人;只要处理好了父子、夫妇、兄弟这三种人际关系,推而广之,就自然可以达到国家大治,天下太平。可见,孝悌既是个人天然的心理情感与行为,同时也是通向他人与社会乃至整个社会领域的可社会化、可交往性的情感与行为。但怎样由个体道德修养推及到群体伦理秩序呢?孟子从主观方面扩充了孔子学说
,将父子间天然的学院亲情扩充推延成人际间公享的道德同情,通过社会化的伦理制度来协调复杂的人际关系和频繁的利益冲突,从而把血缘亲情、宗法观念、等级秩序结合在一起,形成三位一体的伦理结构体系。所谓“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就是通过亲情的内化推导,使人们主观上接受宗法等级观念。在这里,儒家将维系社会和谐的亲情纽带转向伦理纽带之后,对个人行为的规范和约束,也有自律而他律、由自愿而自觉、由情感而理智。但忠孝节义作为外在约束毕竟是以恩德情谊为内在依据的,中国人记君恩之轻重而报之以忠义,不同于日本武士为忠义的忠义。日本儒学也强调感恩,但把忠孝关系划约为公私关系,忠是绝对的,不以恩情厚薄而改变。中国儒学则有所不同,孟子曾说:“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均如心腹;君之视臣如牛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均如寇仇”;人与人的关系依据恩情而定,由此不难理解《三国演义》中张辽的投曹、黄忠的屈膝、姜唯的归降,不仅仅没有蒙受不忠之耻,而且还投降得如此轰轰烈烈,得到世人的赞赏,这全是因为尽忠是为了报恩,君主的仁慈恩德是臣民尽忠的条件。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主将鲁迅,一方面猛烈抨击传统文化,揭示其吃人本质,另一方面他本人也正是在对母亲报恩情感的驱使下,才违心的接受封建包办婚姻。这一历史事实恰恰证实了孝是以一定的亲情为基础的,要想完全舍弃并非易事。由于感激意识的强化建立在对人情极为深刻理解的基础上,所以尽管以感恩为内核的忠孝节义带来了种种危害,如扼杀了人的个性自由,人们仍能够始终如一的信守。
名分地位的约束是感恩意识最大化的外在要求。 因为感恩意识建立在情感性的心理原则上,儒学在外在方面表现了一定的民主性和人道主义,也有学者据此认为儒学是“伦理的人文主义”。但随着历史的发展,为确保社会秩序的稳定,董仲舒在五伦的基础上又详细论证了“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这样君臣、父子、夫妇不仅是人伦关系,更是主从关系。对君王的无条件效忠成了绝对的伦理要求和道德命令。这已不再是出于血缘亲情的自觉自愿,而是由外在的封建道德规范所施加的政治强制措施。君主关系一跃成为“三纲”之首。从孟子开始的儒家人伦由内在亲情规范到外在道德约束,到此已完成了制度化和外在化的理论建构。“三纲”凌驾于“五伦”之上,达到了不可逾越的神圣境地。以“三纲五常”为标志的儒家人伦思想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过程中,得到了空前的制度强化。发展到了宋明时期,随着理论思维水平的本体论提升,仁义礼智信等纲常规范更是成了新儒家们艰苦论证的“天理”和极力推崇的“良知”。维系社会和谐的人伦秩序完全成了外在化甚至本体化的强制约束机制。在上下左右、尊辈长幼的分别中,个体间的帮助、关怀和信任已不再是平等的;其中君、父、夫在上,位尊,是主,臣、子、妇在下,位卑,是从;而且它们之间,不只是天伦骨肉的情谊关系,更多的是主从之间的依附关系,即从者对主者的顺从、尊敬。在上位者对在下位者的关怀和帮助是慈爱和恩宠,在下位者对在上位者的顺从与关怀是敬爱与报恩。这样血缘关系和准血缘关系与权利统治的叠加混合,父权扩展为治权,治权又带上父权的色彩,这是一个伦理权利化、权利伦理话的过程,同时也是感恩意识“硬”化行为规范的过程,其目的是以君主的绝对权利来维护社会的整体秩序。这样,君王对臣民的贡献和索取成了一种高高在上的恩赐,臣民对君王的献身与忠诚是一种卑躬屈膝的回报。中国人的恩情不仅是个体间自燃醇厚的感情,而且是君臣主从的名分职责,由尊卑地位所规定。人们行孝尽忠,报恩仗义,是出于内心情感,更是履行职责义务,是道德原则在政治生活中的贯彻。
社会表彰为感恩意识的最大化提供了适宜环境。 感恩意识从伦理领域扩展到政治领域,有利于以君主权威为轴心的等级制度的稳定与延续,政治权利通过实利的物质奖和名誉的精神奖强化感恩意识也成为必然。君王需要忠顺的人才治理国家,“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还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汉时朝廷便定时征辟孝悌之人去做官,曹操便是被查举的孝廉之一,于是人们便争当孝子。隋朝以后实行的科举取士,以儒学经典为考核内容,书生们为金榜题名,光宗耀祖、皆苦读儒书。有贞妇烈女,不仅可以减免租税,社会还为他立牌坊,荣耀与乡里,可谓名利双收。于是就成了这样的情况,知恩必报,忠孝节义,就意味着财富和地位;反叛伦理规范,忘恩负义,就为众人唾弃,意味着饥饿、贫穷、死亡。况且人人都想做社会赞许的行为,要求得到他人或社会的赞许,使自己的态度和行为符合社会的规范是人们普遍具有的心理要求。于是尽忠尽孝,尽节尽义,报答与自己相关的人的恩惠,就成了中国人生命的价值所在。
而且书生们十年寒窗苦读,使他们在获得外在名利的同时,也改变了他们的内心宇宙。儒学与其他文化一样,强调人的价值,强调人与动物的区别,“天地之性人为贵”。但人不是贵在有改造自然追求真理的智性,而是贵在人有道德,贵在人可以创造一个人伦空间让自己生活在其中。“无父无君,是禽兽也”、“明人伦”,明白上下贵贱尊卑长幼,男女之别,这是人性的本质所在,没有哪个人想做禽兽不如的人,于是打击都主动严格约束自己,效法先贤,自觉承担自己应尽的道德义务与责任,做到”杀身以成仁”、“舍生取义”,以提高精神境界,完善个体自己。培养不为富贵、权威和名利所动的高尚气节和人格尊严。这样,以感恩为内核的忠孝节义,就超越表层的物质诱惑,进入人们的信仰世界。
总之,以亲切相关的情谊为心理依据,一名分地位的要求为外在强制,以社会赞许为有力诱导,通过教化,最终使感恩一是从伦理进入政治领域,有人请报答规范变为均一化的的社会统治秩序,得到最大程度的强调与扩展,深入人们内心,并沉淀为中国人文化——心理结构的一部分。
三
与基督教文化的“凯撒的物当归給凯撒,深的物当归給神”不同,入学时伦理世界与政治世界为一个不能分割的统一体 ,家国异质而同构;因此政治规则与伦理规则互为公用;使君臣、官民之间成为父子关系,父子、夫妇之间成为上下关系,既强调服从,又强调恩情,服从是充满感恩之情的服从。感恩意识的强化,对社会文化发展和民族性格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感恩意识的最大化引发了中国特有的道德悲情。以恩惠为基础的人际交往,将就对恩人的尊敬与顺从,恩大情就厚,应尽的义务也就越多,甚至用自己的财产、生命或牺牲无辜者主动服从恩人的意志及其利益的需要。如前所述感恩意识一方面连接着亲情的天然真实的宗法情感,另一方面又指向尊尊性的社会等级和秩序,社会的秩序性和社会的亲和性之间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紧张对立,这种内在张力引发了难以计数的既另人感动又令人扼腕的道德悲情故事:那个“为孝敬母亲而活埋亲生儿子”的郭巨,它是在怎样的痛苦与悲决中进行自己的价值抉择啊!那个“为守一城而杀爱妾为士兵之食”的张巡,又是冒着怎样的不仁的罪名坚守着自己的价值理想;那个忠诚机智的孔明,面对不仁不智的阿斗,只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种特殊道义精神既体现了主体间责任与权力的不对等关系又构成了人们自我实现的价值目标与激励机制
。郭巨、张巡、孔明他们其实已将父子、君臣关系理解为超越的伦理或道德命令,他们的悲剧故事不但没有危机感恩规则的无上庄严。这种充满了训导意味的感恩行为已在不经意间走向了人道德反面,这是儒学先辈们所不曾料到、也未曾察觉的,“礼教吃人”也正是指此。
感恩意识的强化与扩展,还造成国民性格的变形与扭曲。 由于恩情余名分地位密切相关,这本身就肯定了人格的不平等,排斥了在下位者的权益要求,为养成奴性心态准备了条件。而且在强调感恩的社会中,个人有时是施恩者,有时是受恩者;作为子辈,要感激父母的养育之恩,据对服从父亲,自觉维护父母的脸面尊严。作为父辈,高高在上的施恩者,充分使用自己的权利,自行安排儿女的职业、婚姻;甚至为考验子女,故意任性妄为,充分体会控制别人的变态喜悦,使儿女们失去了自己的个性和创造性。《红楼梦》宝玉挨打一章中,加征以父亲的权威痛打宝玉,让他驯服,以便养成奴性人格;代贾母一来,马上扔掉父亲的威严,换成儿子的孝顺;这种主怒心态言行的转换变化,迅速彻底,但都缺乏个性独立与人格平等,都是人性异化、心态扭曲的表现。家庭关系如此,社会政治关系也不例外;作为百姓的父母官,一方面,它可以打子民们的屁股,并由子民们供养着,恩泽子民们;另一方面,对君王或上级官员,他们则是磕头作揖,俯首贴耳;即使革职杀头,也要拜谢不止。这样国民救济暴力与驯服、傲慢与谦卑、主子与奴才为一身,完全丧失独立自主的人格。即使带外国人也是如此,由于欧美国家的发达,中国人的崇洋媚外更明显,甘做他们的走狗、洋奴。直到二十世纪抗日战争期间,很多人做了汉奸并非偶然,因为在他们看来,同时做奴才,主子是谁并不重要。鲁迅先生的“人+家畜牲=某种人”。可谓透彻准确。中国人的奴性心理是与奴性文化密不可分的。
感恩意识的最大化是中国人倾向于保守。感恩意识的最大化,是互相享有特定责任、义务与权利的双方转换成一方主体单方面履行义务,另一方主体纯粹享受权利的不对等局面,在君臣、父子、夫妇关系中,出现了严重的价值失衡与行为规范。天下之又不是的臣、子、妇,没有不适的君、父、夫。
一
儒家文化在中国一直占主流地位,它从社会现实关系着手,把人放在一定的人际关系中来定位如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等,并注重相互间的责任、义务,即君人臣忠、父慈子孝、夫教妇从、兄友弟恭、朋亲友信,从而把社会整体秩序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移风俗”。个体则在这样一种人伦关系中寻找自己合适的位置,在以天下为己任的历史责任中,实现自己作为群体一员的社会价值这其实也是一个道德自我修养、人格自我完善的过程。有学者认为“中国是伦理本位的社会,以道德代宗教”根据就在此。但通过忠、孝、节、义表面的差异,我们可以发现其内在核心都是感恩,都是以双方之间的恩情为基础的。
孝为亲报恩。 孝是儒家精神的根本性观念,它首先呈示了父慈子爱式的天然感情。对个人而言,最大的恩情莫过于给予自己生命。是父母给予自己血肉之躯并把自己带到世上来的,父母无疑是最大的恩人;当然,父母之恩还包括他们在日常生活中所费的心思和所做的操劳。因而对此恩的报答在数量和时间上都是无限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从爱惜身体发肤到扬名天下,都是为报父母之恩。孝敬父母并不局限于生前,还包括身后;“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要孝敬父母,子女还要做到孝而无违,接受父母对自己婚姻的安排,满足父母早抱孙子的愿望,“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为报父母之恩,子女还要放弃自己的经济利益,不能也不敢提出自己的财产所有权,否则便会视为忘恩与不孝。中国未能出现大规模的产业革命,就与财产不独有、资本不集中相关。
忠为报君恩。 儒家文化在注重孝的同时,认为“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由家庭而家族,再集合为宗族,组成社会,进而构成国家,这种家国同构,父是家君,君是国父,家国一体渗透到中国古代社会生活的最深层。相应的家庭生活中孝的道德信念也延伸到社会组织中,衍生出“君为臣纲”,孝道转化为治国之道,使君臣如父子。这样感恩意识也就随之渗透到政治领域。做臣民的一定要忠,以报君王的宠爱。《史记》中刺客所以冒死行刺,是为了报知遇之恩;诸葛亮“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是为感激先帝三顾茅庐之恩。杜甫在安史之乱中饱受颠簸流离之苦,落魄途中却“每饭必思君恩”,岳飞在风波亭前慷慨赴死,只是痛恨秦桧之流,而对大宋天子却是感恩不尽。忠君已成为内在心理需求,转化为一种信仰。历史上为忠君献身者不计其数,所谓“文死谏”、“物死战”。
节为报夫恩。 亲如夫妻,妻平时“女为悦己者容”,感谢丈夫对自己的欣赏之恩;关键时刻要为丈夫守节保贞,“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节是对丈夫保护、收容之恩的报答。“一夜夫妻百日恩”,夫妻之间的情是恩情,是由结合而带来的恩,而不是个体间的两性相吸、平等互爱的美好情感;并由此而延伸出因有恩而结合的中国爱情模式,古典戏曲小说多的是英雄救美,美人以身报答和公子落难小姐相救,公子不负小姐救命之恩,发奋读书,科举考中,双双高升的爱情故事;甚至上世纪八十年代的《绿化树》,其情节和意识仍暗合了“落难公子”的模式。相反,有恩情而不与对方结合或抛弃有恩于自己的配偶,不论男女,都被认为是忘恩负义,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陈世美便是箸例。《西厢记》中红娘因老夫人赖婚而打抱不平,根据也在此。屠格涅夫的《爱之路》一文诗一般的阐明了爱情需要平等,认为“惟有感激”不能导致爱情。而中国的爱情心理恰与之对立,将报答规范渗透到本是自由激烈的爱情生活中,儒家文化对感恩意识的强调由此可见一斑。
义为报友恩。 生活在伦理人际关系中的中国人,除政治上的君臣关系、家庭中的父子夫妇关系外,还有社会上的朋友关系。“家庭生活是中国人第一重要的社会生活,亲戚邻里朋友是中国人第二重的社会生活。”对朋友邻居要讲究信誉,不背叛朋友,不见利忘义,必要时为朋友两肋插刀,这是对朋友信任之恩的回报。关羽念昔日之恩,在华容道义释曹操。我们不仅不责备他公私不分,以致后患无穷;反认为他义重如山,原因就在于他知恩报恩。即使是朋友分道扬镳,也应先报答他对自己的恩惠,然后才是“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否则便是忘恩负义的小人。可见,义与不义,关键在于能否知恩必报。
祭祀也为报恩。 感谢有恩与自己的一切,并加以定时祭祀是中国人的特点。北京的太庙、天坛、地坛、社稷坛是皇帝行其典礼的地方;老百姓家里则供有“天地君亲师”牌位,逢年过节还要拜财神、灶神、门神;民间还有菩萨庙、娘娘庙、妈祖庙、土地庙等。《礼记》上曾说“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祭天祭祖的意义在于“报本反始”。川主庙、关帝庙是人们崇拜报答李冰父子、关公恩德的见证;人能成为神,在于他们造福后代、恩泽众人;其心理动力不外乎感恩意识。
总之,感恩犹如巨大无形的网,遍及各个角落,渗透到政治、经济、祭祀、爱情等生活领域的各个层面。对中国人而言,记住一个人的恩是至关重要的,为感恩而牺牲性命财产是儒家文化所鼓励倡导的,因此感恩意识的最大化是儒家文化的重要特色。
二
当然,儒家文化的感恩意识能够得到最大化的强调并非偶然,有其深刻的根源和漫长的过程。
血缘纽带与亲切相关的情谊市感恩意识最大化的内在保证。 在春秋时期,儒学的创始者孔子从孝悌入手构建人伦道德秩序。“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位之有也”。在孔子看来,群己同体,克己复礼;家国同构,修己安人;只要处理好了父子、夫妇、兄弟这三种人际关系,推而广之,就自然可以达到国家大治,天下太平。可见,孝悌既是个人天然的心理情感与行为,同时也是通向他人与社会乃至整个社会领域的可社会化、可交往性的情感与行为。但怎样由个体道德修养推及到群体伦理秩序呢?孟子从主观方面扩充了孔子学说
,将父子间天然的学院亲情扩充推延成人际间公享的道德同情,通过社会化的伦理制度来协调复杂的人际关系和频繁的利益冲突,从而把血缘亲情、宗法观念、等级秩序结合在一起,形成三位一体的伦理结构体系。所谓“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就是通过亲情的内化推导,使人们主观上接受宗法等级观念。在这里,儒家将维系社会和谐的亲情纽带转向伦理纽带之后,对个人行为的规范和约束,也有自律而他律、由自愿而自觉、由情感而理智。但忠孝节义作为外在约束毕竟是以恩德情谊为内在依据的,中国人记君恩之轻重而报之以忠义,不同于日本武士为忠义的忠义。日本儒学也强调感恩,但把忠孝关系划约为公私关系,忠是绝对的,不以恩情厚薄而改变。中国儒学则有所不同,孟子曾说:“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均如心腹;君之视臣如牛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均如寇仇”;人与人的关系依据恩情而定,由此不难理解《三国演义》中张辽的投曹、黄忠的屈膝、姜唯的归降,不仅仅没有蒙受不忠之耻,而且还投降得如此轰轰烈烈,得到世人的赞赏,这全是因为尽忠是为了报恩,君主的仁慈恩德是臣民尽忠的条件。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主将鲁迅,一方面猛烈抨击传统文化,揭示其吃人本质,另一方面他本人也正是在对母亲报恩情感的驱使下,才违心的接受封建包办婚姻。这一历史事实恰恰证实了孝是以一定的亲情为基础的,要想完全舍弃并非易事。由于感激意识的强化建立在对人情极为深刻理解的基础上,所以尽管以感恩为内核的忠孝节义带来了种种危害,如扼杀了人的个性自由,人们仍能够始终如一的信守。
名分地位的约束是感恩意识最大化的外在要求。 因为感恩意识建立在情感性的心理原则上,儒学在外在方面表现了一定的民主性和人道主义,也有学者据此认为儒学是“伦理的人文主义”。但随着历史的发展,为确保社会秩序的稳定,董仲舒在五伦的基础上又详细论证了“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这样君臣、父子、夫妇不仅是人伦关系,更是主从关系。对君王的无条件效忠成了绝对的伦理要求和道德命令。这已不再是出于血缘亲情的自觉自愿,而是由外在的封建道德规范所施加的政治强制措施。君主关系一跃成为“三纲”之首。从孟子开始的儒家人伦由内在亲情规范到外在道德约束,到此已完成了制度化和外在化的理论建构。“三纲”凌驾于“五伦”之上,达到了不可逾越的神圣境地。以“三纲五常”为标志的儒家人伦思想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过程中,得到了空前的制度强化。发展到了宋明时期,随着理论思维水平的本体论提升,仁义礼智信等纲常规范更是成了新儒家们艰苦论证的“天理”和极力推崇的“良知”。维系社会和谐的人伦秩序完全成了外在化甚至本体化的强制约束机制。在上下左右、尊辈长幼的分别中,个体间的帮助、关怀和信任已不再是平等的;其中君、父、夫在上,位尊,是主,臣、子、妇在下,位卑,是从;而且它们之间,不只是天伦骨肉的情谊关系,更多的是主从之间的依附关系,即从者对主者的顺从、尊敬。在上位者对在下位者的关怀和帮助是慈爱和恩宠,在下位者对在上位者的顺从与关怀是敬爱与报恩。这样血缘关系和准血缘关系与权利统治的叠加混合,父权扩展为治权,治权又带上父权的色彩,这是一个伦理权利化、权利伦理话的过程,同时也是感恩意识“硬”化行为规范的过程,其目的是以君主的绝对权利来维护社会的整体秩序。这样,君王对臣民的贡献和索取成了一种高高在上的恩赐,臣民对君王的献身与忠诚是一种卑躬屈膝的回报。中国人的恩情不仅是个体间自燃醇厚的感情,而且是君臣主从的名分职责,由尊卑地位所规定。人们行孝尽忠,报恩仗义,是出于内心情感,更是履行职责义务,是道德原则在政治生活中的贯彻。
社会表彰为感恩意识的最大化提供了适宜环境。 感恩意识从伦理领域扩展到政治领域,有利于以君主权威为轴心的等级制度的稳定与延续,政治权利通过实利的物质奖和名誉的精神奖强化感恩意识也成为必然。君王需要忠顺的人才治理国家,“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还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汉时朝廷便定时征辟孝悌之人去做官,曹操便是被查举的孝廉之一,于是人们便争当孝子。隋朝以后实行的科举取士,以儒学经典为考核内容,书生们为金榜题名,光宗耀祖、皆苦读儒书。有贞妇烈女,不仅可以减免租税,社会还为他立牌坊,荣耀与乡里,可谓名利双收。于是就成了这样的情况,知恩必报,忠孝节义,就意味着财富和地位;反叛伦理规范,忘恩负义,就为众人唾弃,意味着饥饿、贫穷、死亡。况且人人都想做社会赞许的行为,要求得到他人或社会的赞许,使自己的态度和行为符合社会的规范是人们普遍具有的心理要求。于是尽忠尽孝,尽节尽义,报答与自己相关的人的恩惠,就成了中国人生命的价值所在。
而且书生们十年寒窗苦读,使他们在获得外在名利的同时,也改变了他们的内心宇宙。儒学与其他文化一样,强调人的价值,强调人与动物的区别,“天地之性人为贵”。但人不是贵在有改造自然追求真理的智性,而是贵在人有道德,贵在人可以创造一个人伦空间让自己生活在其中。“无父无君,是禽兽也”、“明人伦”,明白上下贵贱尊卑长幼,男女之别,这是人性的本质所在,没有哪个人想做禽兽不如的人,于是打击都主动严格约束自己,效法先贤,自觉承担自己应尽的道德义务与责任,做到”杀身以成仁”、“舍生取义”,以提高精神境界,完善个体自己。培养不为富贵、权威和名利所动的高尚气节和人格尊严。这样,以感恩为内核的忠孝节义,就超越表层的物质诱惑,进入人们的信仰世界。
总之,以亲切相关的情谊为心理依据,一名分地位的要求为外在强制,以社会赞许为有力诱导,通过教化,最终使感恩一是从伦理进入政治领域,有人请报答规范变为均一化的的社会统治秩序,得到最大程度的强调与扩展,深入人们内心,并沉淀为中国人文化——心理结构的一部分。
三
与基督教文化的“凯撒的物当归給凯撒,深的物当归給神”不同,入学时伦理世界与政治世界为一个不能分割的统一体 ,家国异质而同构;因此政治规则与伦理规则互为公用;使君臣、官民之间成为父子关系,父子、夫妇之间成为上下关系,既强调服从,又强调恩情,服从是充满感恩之情的服从。感恩意识的强化,对社会文化发展和民族性格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感恩意识的最大化引发了中国特有的道德悲情。以恩惠为基础的人际交往,将就对恩人的尊敬与顺从,恩大情就厚,应尽的义务也就越多,甚至用自己的财产、生命或牺牲无辜者主动服从恩人的意志及其利益的需要。如前所述感恩意识一方面连接着亲情的天然真实的宗法情感,另一方面又指向尊尊性的社会等级和秩序,社会的秩序性和社会的亲和性之间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紧张对立,这种内在张力引发了难以计数的既另人感动又令人扼腕的道德悲情故事:那个“为孝敬母亲而活埋亲生儿子”的郭巨,它是在怎样的痛苦与悲决中进行自己的价值抉择啊!那个“为守一城而杀爱妾为士兵之食”的张巡,又是冒着怎样的不仁的罪名坚守着自己的价值理想;那个忠诚机智的孔明,面对不仁不智的阿斗,只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这种特殊道义精神既体现了主体间责任与权力的不对等关系又构成了人们自我实现的价值目标与激励机制
。郭巨、张巡、孔明他们其实已将父子、君臣关系理解为超越的伦理或道德命令,他们的悲剧故事不但没有危机感恩规则的无上庄严。这种充满了训导意味的感恩行为已在不经意间走向了人道德反面,这是儒学先辈们所不曾料到、也未曾察觉的,“礼教吃人”也正是指此。
感恩意识的强化与扩展,还造成国民性格的变形与扭曲。 由于恩情余名分地位密切相关,这本身就肯定了人格的不平等,排斥了在下位者的权益要求,为养成奴性心态准备了条件。而且在强调感恩的社会中,个人有时是施恩者,有时是受恩者;作为子辈,要感激父母的养育之恩,据对服从父亲,自觉维护父母的脸面尊严。作为父辈,高高在上的施恩者,充分使用自己的权利,自行安排儿女的职业、婚姻;甚至为考验子女,故意任性妄为,充分体会控制别人的变态喜悦,使儿女们失去了自己的个性和创造性。《红楼梦》宝玉挨打一章中,加征以父亲的权威痛打宝玉,让他驯服,以便养成奴性人格;代贾母一来,马上扔掉父亲的威严,换成儿子的孝顺;这种主怒心态言行的转换变化,迅速彻底,但都缺乏个性独立与人格平等,都是人性异化、心态扭曲的表现。家庭关系如此,社会政治关系也不例外;作为百姓的父母官,一方面,它可以打子民们的屁股,并由子民们供养着,恩泽子民们;另一方面,对君王或上级官员,他们则是磕头作揖,俯首贴耳;即使革职杀头,也要拜谢不止。这样国民救济暴力与驯服、傲慢与谦卑、主子与奴才为一身,完全丧失独立自主的人格。即使带外国人也是如此,由于欧美国家的发达,中国人的崇洋媚外更明显,甘做他们的走狗、洋奴。直到二十世纪抗日战争期间,很多人做了汉奸并非偶然,因为在他们看来,同时做奴才,主子是谁并不重要。鲁迅先生的“人+家畜牲=某种人”。可谓透彻准确。中国人的奴性心理是与奴性文化密不可分的。
感恩意识的最大化是中国人倾向于保守。感恩意识的最大化,是互相享有特定责任、义务与权利的双方转换成一方主体单方面履行义务,另一方主体纯粹享受权利的不对等局面,在君臣、父子、夫妇关系中,出现了严重的价值失衡与行为规范。天下之又不是的臣、子、妇,没有不适的君、父、夫。
展开全文
APP阅读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汉同文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投诉]
特色专题
民俗文化
点读中华
热门资讯
更多 >
《论语》的多种读法
儒家
儒家文化在道德、教育与政治方面的现代价值
儒家
儒家思想对中国文化和环境的影响
儒家
儒家文化的精髓体现
儒家
浅谈传统武德的儒家文化内涵(二)
儒家
浅谈传统武德的儒家文化内涵(一)
儒家
谈儒家的安身立命之道
儒家
荀子在儒学体系中的地位
儒家
辞赋之祖——荀子
儒家
儒家思想与中华民族的统一
儒家“中国哲学”问题再思
儒家春秋时代的天道观念
儒家生存结构与心灵境界——面向21世纪的中国哲学
儒家清初的官方易学
儒家文化互动中的中国学研究
儒家孔子的“尚智”思想
儒家《易经》古歌的发现和开掘
儒家儒家文化精神及其价值的现代透视
儒家儒学的德性价值论
儒家论司马迁的“通变”思想
儒家
查看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