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79章 报怨以德
hé和dà大yuàn怨,,bì必yǒu有yú余yuàn怨,,ān安kě可yǐ以wéi为shàn善??shì是yǐ以shèng圣rén人zhí执zuǒ左qì契 ①,,ér而bù不zé责yú于rén人。。yǒu有dé德sī司qì契 ②,,wú无dé德sī司chè彻 ③。。tiān天dào道wú无qīn亲,,cháng常yǔ与shàn善rén人 ④。。注释
1左契:指的是债权方持有的契据部分。在古时,人们用竹简或木简来记录合约,并将其一分为二,债权人保畏居左的一半简牍,因而习惯上称之为左契。
2司契:在古代贵族家中担任记账职务的人员。。
3彻:这一词出自周代定下的赋税制度,特指种田赋税中的十分之一税率。
4与:给予、眷顾
译文
化解深重的怨恨,即便暂时平息,也难免留下余怨,这怎能算是完善的解决之道呢?因此,圣人行事,如同手持借据的债权人,却从不强求他人偿还。他们内心有德,以宽容为怀,只关注契约的精神,而不苛求实际的回报。相反,无德之人则紧握债据,时刻不忘索取,他们的心胸狭窄,只看重眼前的利益。天道运行,公正无私,它对待所有生灵同样公平,但常会与行善之人相随相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