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思录》·卷十·政事
1、伊川先生上疏曰:夫钟,怒而击之则武,悲而击之则哀,诚意之感而入也。告于人亦如是,古人所以斋戒而告君也。臣前后两得进讲,未尝敢不宿斋预戒,潜思存诚,觊感动于上心。若使营营于职事,纷纷其思虑,待至上前,然后善其辞说,徒以颊舌感人,不亦浅乎?
2、伊川《答人示奏稿书》云:观公之意,专以畏乱为主。颐欲公以爱民为先,力言百姓饥且死,丐朝廷哀怜,因惧将为寇乱可也。不惟告君之体当如是,事势亦宜尔。公方求财以活人,祈之以仁爱,则当轻财而重民;惧之以利害,则将恃财以自保。古之时,得丘民则得天下。后世以兵制民,以财聚众。聚财者能守,保民者为迂。惟当以诚意感动,觊其有不忍之心而已。
3、明道为邑,及民之事,多众人所谓法所拘者,然为之未尝大戾于法,众亦不甚骇。谓之得伸其志则不可,求小补,则过今之为政者远矣。人虽异之,不至指为狂也。至谓之狂,则大骇矣。尽诚为之,不容而后去,又何嫌乎?
4、明道先生曰:一命之士,苟存心于爱物,于人必有所济。
5、伊川先生曰:君子观天水违行之象,知人情有争讼之道。故凡所作事,必谋其始,绝讼端于事之始,则讼无由生矣。谋始之义广矣,若慎交结、明契券之类是也。
6、《师》之九二,为师之主。将专则失为下之道,不专则无成功之理。故得中为吉。凡师之道,威和并至则吉也。
7、世儒有论鲁祀周公以天子礼乐,以为周公能为人臣不能为之功,则可用人臣不得用之礼乐,是不知人臣之道也。夫居周公之位,则为周公之事,由其位而能为者,皆所当为也。周公乃尽其职耳。
8、《大有》之九三曰:"公用享于天子,小人弗克。"《传》曰:三当大有之时,居诸侯之位,有其富盛,必用享通于天子,谓以其有为天子之有也,乃人臣之常义也。若小人处之,则专其富有以为私,不知公己奉上之道,故曰"小人弗克"也。
9、《随九五》之象曰:"孚于嘉吉,位正中也。"《传》曰:随以得中为善。随之所防者过也。盖心所说随,则不知其过矣。
10、人心所从,多所亲爱者也。常人之情,爱之则见其是,恶之则见其非。故妻孥之言,虽失而多从;所憎之言,虽善为恶也。苟以亲爱而随之,则是私情所与,岂合正理?故《随》之初九,出门而交,则"有功"也。
11、《坎》之六四曰:"樽酒簋贰用缶,纳约自牖,终无咎。"《传》曰:此言人臣以忠信善道结于君心,必自其所明处乃能入也。人心有所蔽、有所通,通者明处也,当就其明处而告之,求信则易也。故云"纳约自牖"。能如是,则虽艰险之时,终得无咎也。且如君心蔽于荒乐,唯其蔽也故尔,虽力诋其荒乐之非,如其不省何?必于所不蔽之事,推而及之,则能悟其心矣。自古能谏其君者,未有不因其所明者也。故讦直强劲者,率多取忤,而温厚明辨者其说多行。非唯告于君者如此,为教者亦然。夫教必就人之所长,所长者,心之所明也。从其心之所明而入,然后推及其余,孟子所谓"成德""达才"是也。
12、《恒》之初六曰:"浚恒,贞吉。"象曰:"浚恒之凶,始求深也。"《传》曰:初六居下,而四为正应。四以刚居高,又为二三所隔,应初之志,异乎常矣。而初乃求望之深,是知常而不知变也。世之责望故素而至悔咎者,皆"浚恒"者也。
13、《遁》之九三曰:"系遁,有疾厉,畜臣妾吉。"《传》曰:系恋之私恩,坏小人女子之道也。故以畜养臣妾则吉。然君子之待小人,亦不如是也。
14、《睽》之象曰:"君子以同而异。"《传》曰:圣贤之处世,在人理之常,莫不大同,于世俗所同者,则有时而独异。不能大同者,乱常拂理之人也;不能独异者,随俗习非之人也。要在同而能异耳。
15、《睽》之初九,当睽之时,虽同德者相与,然小人乖异者至众,若弃绝之,不几尽天下以仇君子乎?如此则失含弘之义,致凶咎之道也,又安能化不善而使之合乎?故必"见恶人",则"无咎"也。古之圣王所以能化奸凶为善良,革仇敌为臣民者,由弗绝也。
16、《睽》之九二,当睽之时,君心未合,贤臣在下,竭力尽诚,期使之信合而已。至诚以感动之,尽力以扶持之。明义理以致其知,杜蔽惑以诚其意,如是宛转以求其合也。"遇",非枉道逢迎也,"巷",非邪僻由径也。故象曰:"遇主于巷,未失道也。"
17、《损》之九二曰:"弗损,益之。"《传》曰:不自损其刚贞,则能益其上,乃"益之"也。若失其刚贞,而用柔说,适足以损之而已。世之愚者,有虽无邪心,而惟知竭力顺上为忠者,盖不知"弗损益之"之义也。
18、《益》之初九曰:"利用为大作,元吉,无咎。"象曰:"元吉,无咎,下不厚事也。"《传》曰:在下者本不当处厚事。厚事,重大之事也。以为在上所任,所以当大事,必能济大事,而致元吉,乃为无咎。能致元吉,则在上者任之为知人,己当之为胜任。不然,则上下皆有咎也。
19、革而无甚益,犹可悔也,况反害乎?古人所以重改作也。
20、《渐》之九三曰:"利御寇。"《传》曰:君子之与小人比也,自守以正。岂惟君子自完其己而已乎?亦使小人得不陷于非义。是以顺道相保,御止其恶也。
21、《旅》之初六曰:"旅琐琐,斯其所取灾。"《传》曰:志卑之人,既处旅困,鄙猥琐细,无所不至。乃其所以致悔辱,取灾咎也。
22、在旅而过刚自高,致困灾之道也。
23、《兑》之上六曰:"引兑。"象曰:"未光也。"《传》曰:说既极矣,又引而长之,虽说之之心不已,而事理已过,实无所说。事之盛则有光辉,既极而强引之长,其无意味甚矣,岂有光也?
24、《中孚》之象曰:"君子以议狱缓死。"《传》曰:君子之于议狱,尽其忠而已;于决死,极于恻而已。天下之事,无所不尽其忠,而议狱缓死,最其大者也。
25、事有时而当过,所以从宜,然岂可甚过也?如过恭、过哀、过俭,大过则不可。所以小过,为顺乎宜也。能顺乎宜,所以大吉。
26、防小人之道,正己为先。
27、周公至公不私,进退以道,无利欲之蔽。其处己也,夔夔然存恭畏之心;其存诚也,荡荡焉无顾虑之意。所以虽在危疑之地,而不失其圣也。《诗》曰:"公孙硕肤,赤舄几几。"
28、采察求访,使臣之大务。
29、明道先生与吴师礼谈介甫之学错处,谓师礼曰:为我尽达诸介甫。我亦未敢自以为是。如有说,愿往复。此天下公理,无彼我。果能明辨,不有益于介甫,则必有益于我。
30、天祺在司竹,常爱用一卒长,及将代,自见其人盗笋皮,遂治之无少贷。罪己正,待之复如初,略不介意。其德量如此。
31、因论"口将言而嗫嚅"云:若合开口时,要他头也须开口。须是"听其言也厉"。
32、须是就事上学。《蛊》"振民育德",然有所知后,方能如此。"何必读书,然后为学?"
33、先生见一学者忙迫,问其故,曰:欲了几处人事。曰:某非不欲周旋人事者,曷尝似贤急迫?
34、安定之门人,往往知稽古爱民矣,则"于为政何有"?
35、门人有曰:吾与人居,视其有过而不告,则于心有所不安;告之而人不受,则奈何?曰:与之处而不告其过,非忠也。要使诚意之交通,在于未言之前,则言出而人信矣。又曰:责善之道,要使诚有余而言不足,则于人有益,而在我者无自辱矣。
36、职事不可以巧免。
37、"居是邦,不非其大夫",此理最好。
38、"克勤小物"最难。
39、欲当大任,须是笃实。
40、凡为人言者,理胜则事明,气忿则招怫。
41、居今之时,不安今之法令,非义也。若论为治,不为则已,如复为之,须于今之法度内处得其当,方为合义。若须更改而后为,则何义之有?
42、今之监司,多不与州县一体。监司专欲伺察,州县专欲掩蔽。不若推诚心与之共治。有所不逮,可教者教之,可督者督之。至于不听,择其甚者去一二,使足以警众可也。
43、伊川先生曰:人恶多事,或人悯之。世事虽多,尽是人事。人事不教人做,更责谁做?
44、感慨杀身者易,从容就义者难。
45、人或劝先生以加礼近贵,先生曰:何不见责以尽礼,而责之以加礼?礼尽则已,岂有加也?
46、或问:簿,佐令者也。簿所欲为,令或不从,奈何?曰:当以诚意动之。今令与簿不和,只是争私意。令是邑之长,若能以事父兄之道事之,过则归己,善则唯恐不归于令。积此诚意,岂有不动得人?
47、问:人于议论,多欲直己,无含容之气,是气不平否?曰:固是气不平,亦是量狭。人量随识长,亦有人识高而量不长者,是识实未至也。大凡别事人都强得,惟识量不可强。今人有斗筲之量,有釜斛之量,有钟鼎之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