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注释

(1)崩:专用于皇帝逝世的术语。

(2)无知:公孙无知,春秋时期齐国人,因谋杀齐襄公而篡位。

(3)骊姬:春秋时期晋献公钟爱的妃子。

(4)文公:晋文公重耳。

(5)赵王:刘邦和戚夫人的儿子刘如意,被册封为赵王。

(6)三王:分别指建立夏朝的大禹、建立商朝的商汤和周朝的周文王。

(7)股肱:股:大腿。肱:胳膊。这里指的是辅助、捍卫。

(8)属:指事件或事情接连不断的意思。

(9)大辟:古代五刑之一,施行死刑的刑罚。

(10)棰楚:形容用棍棒进行的体罚。

(11)视:通“示”,意为示告、招供。

(12)咎繇(ɡāo yáo):即传说中的古代法官皋陶,被舜帝任命管理刑罚。

(13)媮:通“偷”,苟且,形容行为不检点或趋利避害。

(14)乌鸢:乌鸦与老鹰,常用来指代害鸟。

译文

汉昭帝驾崩之后,昌邑王刘贺被废黜,此时宣帝刚刚继承统治。在这个时候,路温舒向新帝上奏章,建议以道德来治理天下,减轻刑罚的严苛程度。他在奏章中这样写道:

“臣听说,历史上齐国曾深受无知之乱的祸害,由此齐桓公一跃成为一代霸主;晋国因骊姬之乱而动荡,却恰恰成就了晋文公的霸业;近世赵王遭遇不幸走到末路,吕氏家族强横专权,而这也为孝文帝继承太宗之位奠定了基础。由此可见,动乱往往预示着贤明圣主的兴起。齐桓公和晋文公以拯救国家于危弱之际的功劳,重振了逐渐衰微的王室,继承和发扬了周文王、周武王的遗志。他们对百姓行善施德,恩泽惠及诸侯。虽然他们的成就不如夏禹、商汤、周武王三代圣王那么显赫,但整个天下都依附于他们的仁慈。汉文帝自始至终都表现出深远的思虑和高尚的德行,与天意和谐相应。他崇尚仁德之道,减轻刑法,畅通交通关隘,使远方的四方之地融合为一体。他尊崇贤士就如同敬重贵宾,关爱百姓就如同爱护初生婴儿。凡是有益于民心安定的事情,他便广泛地在境内推行,因此,监狱里没有犯人,四海之内皆太平。经历了动荡之后,所享受的恩泽应该与以前不同,这是英明的圣主展现天命所赋予责任的曙光。昔日,昭帝去世后没有子嗣,各位大臣为此哀伤忧虑,急切地商讨决议。大家一致认为昌邑王血脉尊贵,与昭帝血缘最为接近,于是入宫立他为帝。然而,他并没有得到天命的眷顾,心志迷乱,自取灭亡。臣深入考察乱世发生的缘由,原来这其实是天意想要树立一位极其仁德圣明的君主。因此,大将军霍光奉武帝的遗旨,辅佐汉室,竭尽全力,谋划天下大局,废黜无道昏君,拥立有德的新君,协助天理运行。自此,汉家的基业稳固,普天下也因此得以安宁。臣听说《春秋》的记载,帝王新继位应该改革历法。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统一天下,谨慎地迎接事业的开始。现在陛下刚刚登上大宝,是天命所归。应当纠正先王的过失,褒扬匡正天下的大纲,减除繁杂琐碎的规章条文,解除民间的疾苦,让将要灭亡的国家得以继续生存,断绝的祭祀得到延续,以顺应天意的指向。”

臣听闻秦朝有十大失误,其中之一至今尚存,此乃狱吏之问题。在秦朝之时,罢黜儒术,崇尚武力,轻视仁义之士,尊崇治狱之官吏。将正义直言视作诽谤,把揭发过错当成妖言。于是,身着庄重服饰的儒生不得任用,忠诚恳切的言论都郁结于人们心中,赞誉阿谀之声日益充斥双耳,虚伪的赞美迷惑了心灵,实在的危机却被掩盖。这就是秦王朝灭亡的原因。如今,天下之人皆仰仗陛下的恩德仁厚,没有战乱之危、饥寒之忧,百姓齐心协力,治理家业。然而,尚未完全达到太平和谐之境,其原因就在于刑狱之灾扰乱社会。治狱,实乃治理天下最为重要之事之一。被处死之人不可能复生,砍断的肢体无法再接上。《尚书》有言:“与其错杀无辜之人,宁可不按章法办案。” 而当今之治狱官吏却并非如此。他们上下互相驱使,把苛刻当作明察,治狱严酷者获得公正之名,治狱平和者则多有后患。所以,治狱官吏都欲置人于死地,并非因为他们憎恨别人,而是保全自己的途径正在于置人于死地。故而,被处死之人的鲜血染红了集市,受到肉刑之人比比皆是,处以死刑之人每年都数以万计。此乃仁君圣主感到忧伤之原因。太平盛世中仍有不和谐之处,大概就在于此吧!通常来说,人之常情乃是处于安逸时就乐于生存,遭受痛苦时便容易萌生死意。在严刑拷打之下,又怎会得不到想要的口供呢?所以,那些被囚禁的人难以忍受痛苦的折磨,便会编造虚假的供词呈给狱吏;而狱吏们也借此诱导囚犯招供,让他们明白若不招供便没有出路。当他们上奏案情的时候,因担心被驳回,便对奏报的文案反复斟酌推敲,罗织种种罪名,使人深深陷入罪责之中。所以,一旦罪名定案,即使是公正严明的皋陶前来听取汇报,也会认为犯人死有余辜。这究竟是为什么呢?只因罗织的罪状众多,而依据法律所定的罪名也十分明确。正因如此,狱吏们一味追求严酷苛刻,毫无节制地残害入狱之人。他们为了一时的裁决结案,全然不顾给国家带来的后患,这实在是当今社会的大害啊!所以有俗话说:“哪怕是在地上画一个监牢,也不可进入;即使是木雕的狱吏,也决不能与他争辩。” 这些都是人们因为痛恨狱吏而在民间传唱的歌谣,是人们因悲痛狱治之风而说出的言辞啊。可见天下的祸患,没有比刑狱之乱更为深重的了;败坏法律、颠倒黑白,使人骨肉离散,让道义阻塞不通,没有比刑狱官更厉害的了。这就是上面所说的至今仍然存在的秦朝的失误之一。

臣听闻,只有乌鸦与老鹰的卵不被毁坏,才会有凤凰飞来栖息;只有诽谤之罪不被惩处,才会有人敢于直抒忠言。古人曾言:“山林之中藏有毒物,江河湖沼容纳污浊,美玉难免存有瑕疵,国君亦应忍受辱骂。” 在此,恳请陛下免除 “诽谤” 之罪名,以招揽恳切真实之言论,让天下之人皆敢畅所欲言,广开进言劝谏之途径,扫除亡秦之过失,尊崇周文王、周武王之德政,精简法律制度,放宽刑罚,废除冤狱。如此一来,太平之风气必将在世间兴盛,人民永远生活在安定快乐之中,如苍天一般无限长久,此乃天下之大福也。皇上认为其所言极是。

赏析

秦朝之覆灭,缘由众多,其中一大因由在于“治狱之吏”政策的失误。秦朝非但对这些执法官吏委以重任,更纵容他们严刑峻法的恣意施行。有文章指出:“秦朝的失误有十点,其中一点至今犹存,那便是过度倚重‘治狱之吏’。”这些官吏,“竞相以严苛为能”,“破坏法制,扰乱公正,疏离亲情,阻塞言路”。他们竞相以重刑来展示自己的“明察秋毫”,刑罚越重,越能博取上级的青睐。此举导致受刑之人众多,死刑判决累计达数万之巨。

文章言辞犀利,揭露了封建法制的严酷性,其通过强迫、供词、信任等手段构陷罪名。正如作者所批判,“在棍棒鞭笞之下,何求不得”,意即在严酷的拷问下,任何供词都能被强逼出来。依赖刑讯逼供,“囚犯不堪痛苦,便编造言辞以应对”,被迫作出虚假陈述。执法者为了私利,诱导犯人“招供”,“为了上报时避免被驳回,便进一步逼供诱导以取证”,即为了让上级顺利批准,确保“言辞合理,证据确凿”,通过更进一步的逼供来诱导取证。最终构筑起看似确凿无疑的“铁案”,使罪行确凿无疑。当时“治狱之吏”的严苛,实则是朝廷政策所驱动。朝廷利用权力钳制思想、统一舆论,鼓励执法严厉,从而使得“严苛者赢得公正之名,宽平者多后患之忧”。因此,执法者都有“欲置人于死地,并非因为憎恨,而是为了自保”的动机。这种为求自保而致使无数人丧命的现象,实在令人心惊。

此类现象不仅在古代屡见不鲜,现代社会中也时有发生。在《人民公敌》一剧中,斯多克芒医生因揭露了有害的温泉浴场而被冠以“人民公敌”之名。这种对持异议执法者的围攻,与古代的治狱之吏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他们内心清楚真相,却迫于权势,“不得不如此行事”。而在当权期间,执法政策更为严苛的时期也同样遵循这一逻辑,使得“严苛者赢得公正之名”,这些行为所体现的,正是历史共性的贯穿古今。

作为封建时代的廷尉史官,路温舒面对如此棘手的司法积弊,提出的解决方案是“消除诽谤以广纳直言”。即应允许民众自由发言,国君应以宽容之心对待臣民,不计较他们的怨言和责骂,以此启迪民智,吸引尖锐的批评。他继承了古代开明政治家反对“压制民众言论”的优秀传统,主张“与其误杀无辜,宁可失之于宽松”,对于可杀可不杀者不予处决,对于可治罪可不治罪者不予治罪。这一观点在今天看来,固然具有积极意义,但将希望寄托于君主的开明,未免有所局限。

在现代社会中,我们不应仅依赖个人的开明,而应从根本上改革制度,系统地完善法律和司法监督机制,确保公正透明,真正保障公平正义不被执法者所利用。正如两千年前的经典作品仍能引起我们共鸣一样,通过反思历史的镜子,或许能为当代的法制建设提供宝贵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