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元史》·塔本传(附阿里乞失帖木儿等传)

塔本,伊吾庐人。因好宣扬别人的好处,故又称之为“扬公”。其父名宋五设托陀“,托陀”是其国王赐他的称号,意思是“国老”。

塔本最初随太祖讨平蒙古诸部。以后随军围攻燕,征讨辽西,攻克平滦、白靅诸城。蒙古军士滥杀人民,塔本告诫他们“:国家根本在于人民,如果把人民杀尽,得其地于国何益;而且滥杀无辜,只能更加坚定敌人与我们对抗的决心,这不是皇上的旨意。”太祖闻此言大喜,赐塔本金虎符,委任他镇抚白靅诸郡,称为行省都元帅,可依制任命县官,囚犯死罪由他判决。

很久以后,塔本调往兴平。兴平这地方久经战火,民不聊生。塔本至兴平后,召集父老,访问民间疾苦,采行轻徭薄赋等措施,减轻人民负担,人民大喜,奔走相告,并表示不违犯政府法规。逃亡的人民也都从四面八方归来。塔本初来时,兴平只七百户,不过一二年,增至万户。塔本还把自己的马匹交给驿站使用,以减轻驿站人民的负担;还借贷“廉吏银”,凡利息不能偿还者,将借券焚毁;农民耕种困难,就给他们耕牛,因此连年丰收,家给人足。太宗二年(1230),朝廷诏令增中山、平定、平原等州,均划归行中书省管辖。太宗六年,李仙、赵小哥等作乱,塔本平息,但只诛首恶,受牵者全部释放。

太宗后二年(1243)立春日,朝廷大宴群臣,塔本参加宴会回府即病卒。当夜,有星坠落,隐隐有声,塔本逝世。朝廷赠推诚定远佐运功臣、太师、开府仪同三司、上柱国,追封营国公,谥“忠武”。

子阿里乞失贴木儿继承父职,为兴平等处行省都元帅,并遵循父亲兴学养士、轻刑薄徭的政策。定宗元年(1246)逝世,赠他为宣忠辅义功臣、荣禄大夫、平章政事、柱国,追封营国公,谥“武襄”。

阿台,塔本之孙,阿里乞失贴木儿之子,按规章,阿台应承袭父职,而正逢朝廷改行省为平滦路总管府,于是在宪宗七年(1257)任命他为平滦路达鲁花赤。阿台到任后,便奏请减该路银、盐、酒等税课八分之一,而且对小民不征赋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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