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宝玉还应该是“绛洞花主”——对邓遂夫先生新说的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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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37回写贾宝玉与众姊妹结社做诗,先起雅号,如“蘅 芜君”、“潇湘妃子”、“枕霞旧友”、“稻香老农”等等。宝玉要 大家替他想一个,宝钗笑道:“你的号早有了,‘无事忙’三字恰当 得很。”李纨道:“你还是你的旧号‘绛洞花主’就好。”小说正文 中写到宝玉有“绛洞花主”之号,只此一次,再无别处。这本来不存 在什么问题。但今年1月21日《人民政协报》“学术家园”版发表了 邓遂夫《宝玉是“绛洞花主”还是“绛洞花王”》一文后,颇有些读 者认同了邓文的新说,以为曹雪芹的原文应是“花王”,“花主”是 后人妄改的文字。据说还有鲁迅研究者在考虑是否应吸纳邓说修改一 下鲁迅《〈绛洞花主〉小引》一文的注解。影响不可谓小。
邓遂夫老弟我们相识有年,在不久前的一次红学讨论会上,听他 谈到过这一看法,我当即表示不能苟同,并说了我的理由。从他仍撰 文发表来看,并未接受拙见。所以想借此机会也把自己的看法再说一 说,或能有助于读者的审辨判断。 邓文称“迄今发现的十余种《红梦楼》早期抄本中……唯独庚辰 本作‘绛洞花王’”“庚辰本独家异文势单力薄,所以目前的《红楼 梦》……清一色信从‘绛洞花主’”。事实并非如此。我核对了已公 开的十种早期抄本,真实情况是:缺此回的,为甲戌本;作“花 主”的,有己卯、梦稿、戚序、戚宁、甲辰诸本;作“花王”的, 有庚辰、列藏、舒序诸本;作“花玉”的,为王府本。可见,“花 王”非“庚辰本独家异文”;从文字修养很高的乾隆进士戚蓼生、文 人程伟元、举人高鹗,到现代大文豪鲁迅以及目前校订出版各种排印 本的学者们,之所以“清一色信从‘绛洞花主’”,并非因为作“花 王”异文的抄本“势单力薄”,就少数服从多数,也不是大家对异文“ 都不屑一顾”,而是一经思考,就能从中分辨出孰是孰非、孰正孰讹 来。

人的号大体有两种:一种多为自号,倘用于署所作之诗文,则同 今之笔名;另一种是别人根据其人某方面特点给他起的,多带调笑性 质,所谓绰号、浑号、外号。大观园群芳为做诗起的雅号属于前者; 宝钗调侃宝玉为“无事忙”,王夫人说宝玉是家里的“混世魔王”, 都属于后者。两者之不同是毋须多辩的。“绛洞花主”是宝玉从前自 起的雅号,意谓“绛芸(宝玉的轩名)洞天之护花主人”(后来清代 红学家王希廉即自号“护花主人”)。雅号似乎很不错,所以李纨才 很认真地说,还用此旧号“就好”。可是宝玉的想法已不同于从前, 总觉它不免有少小效颦老成的矫情做作味道,所以才不好意思地说:“ 小时候干的营生,还提它作什么!”这一点有他也反对探春想以“秋 爽居士”为号可以证明,他说:“‘居士’、‘主人’到底不恰,且 又累赘。”论“居士”带出“主人”岂是偶然,行文前后都是有照应 的。

倘若是“绛洞花王”,李纨说它正好用于署诗作,就不大可思议 了。“花王”之称,不带仙气,也带妖气,再加“绛洞”二字,简直 就像出自《西游记》了。在群芳中自命不凡,称“王”称霸,宝玉从 小哪有过这样的个性!李纨大嫂子也跟着宝钗在开宝玉玩笑吗?不合 李纨之为人,书上也不是这样写的。

邓文举甲戌本“混世魔王”旁一条脂批:“占(与)绛洞花王为 对看”,以为这是甲戌本缺失正文亦作“绛洞花王”的“铁证”。我 以为甲戌本缺文如何可以暂且不管,重要的是这条脂批恰恰可作曹雪 芹原文正是“绛洞花主”不是“绛洞花王”的铁证。

为什么这样说呢?

须知抄本上有错字漏字最是常见,甲戌本也不能免,即如所引之 例,就有三处讹误:、正文“混世魔王”讹作“混魔王”,抄漏一“ 世”字;、“与”字形讹作“占”字;、“主”讹作“王”。何 以知之?批语有“对看”二字。“对看”,就是作对子看。比如“李 太白”可与“柳浑青”作对子;通灵宝玉上“莫失莫忘,仙寿恒昌” 八字,可与宝钗的金锁上“不离不弃,芳龄永继”八字对看,故莺儿 丫头说“倒像和姑娘的项圈上的两句话是一对儿。”“混魔王”只三 字,是无法与四字的号“对看”的,故据词义再参他本,知漏一“世” 字;“混世魔王”与“绛洞花主”恰好是一对儿,若两个号都是“王” 字,又怎能对得起来呢?故据起雅号之情理再参他本,知“王”字乃“ 主”字之讹。

说版本,邓文尚有可商处,推断也欠合理。他说,将“王”字“ 妄改为‘主’的始作俑者是甲辰本”。这话不对。甲辰本在抄本中是 较晚的一种。甲辰是1784年,比甲戌1754年晚了30年,比己卯1759年 晚了25年。虽则作“花主”的戚本也晚,杨本(梦稿)的抄录还迟于 甲辰,但这两种本子所据之底本都在甲辰之前,文字差异明显,非源 于甲辰本。甲辰本中许多增删改动文字,只被程高刻本所接受(我曾 怀疑改笔与续写后40回有关),而今所见之抄本中是没有一种上承甲 辰本的。以己卯本说,虽“主”字上的一点有点像后添,但焉知不是 抄完再复核时发现有误而加上的?又焉知不是早在甲辰之前另有所据 而改正的?说到底,问题不在是不是改笔,是早是晚,而在于改得对 不对,妄不妄。尽有早期抄本的错字漏字(如“混魔王”)在后抄的 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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