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教育的艺术性质

一、舞蹈教育是一种美育

美育又称美的教育、审美教育或美感教育。美育就是培养学生具有正确的美学观念和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的教育活动。

前苏联巴拉诺夫等于1981年编著出版的《教育学》这样写道:“美育是培养完全理解和正确鉴赏艺未美与现实美的才能的一种教育。美育要实现一整套可以保证从真正有美学价值的东西中获得满足的艺术概念、观点与信念。与此同时,美育要使学生把美的因素带到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反对一切荒谬的、丑恶的和低劣的东西,努力在艺术中表现自己的才华。”?很清楚,这里讲了三层意思,一是通过审美教育,树立起正确的审美观,即通过“真正有美学价值的东西,”培养学生具有高尚的审美趣味和道德情操。二是培养对美的鉴赏力和对美与丑的鉴别力,使学生懂得什么是美,什么是丑,什么是高尚,什么是鄙陋,并激发学生对美的热爱,对丑的厌恶的审美情感。三是培养学生具有表现美的强烈欲望和创造美的能力,开发学生艺术创造的潜能,创造条件使学生能“在艺术中表现自己的才华”。

审美教育或美感教育,可以通过各种渠道来进行。在语文教学中,在生产劳动中,在课外活动中,在大自_中都可以进行美的教育。但是一般认为,对艺术的学习是最好的美育途径。前赤联教育学家克鲁普斯卡雅说:在进行艺术教育的时候,应当特别注意的是,不要阻碍通过歌曲、节奏、音乐、舞蹈来表达自己思想的自然成长。”?通过艺术来实施美的教育,这是所有国家共同的途径,而在艺术教育中,多数国家主要是取有乐、舞蹈和美术,也有戏剧。有的国家如美国,则把舞蹈和体育结合起来进行。正因为美育主要是通过艺术的手段来进行的,美育也常当作

〔苏〕巴拉诺夫等编著汉教育学》第325页。

〔苏〕克鲁普斯卡雅著:《论艺术教育的任务>,《克鲁普斯卡雅教育文选>(下册)第600页。

“艺术教育”的同义“美育”这个词本来来自德国浪漫主义剧作家、诗人席勒,他曾以《美育书简》为名发表过他的美学著作。但是国外却很少使用“美育”这个词,而使用“艺术教育”,倒是我国、前苏联和日本采用“美育”。“美育”显然比“艺术教育”广泛些。严格地说,艺术教育并不能包含美育的全部,至少它不能涵盖自然与社会美,虽然美育的主要手段是通过艺术,但在艺术教育中不可能不涉及自然界与人类社会。

在我国,第一个主张把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同时列在教育方针中的,是近代教育家蔡元培。1912年他发表的《对于教育方针之意见》,提出了以国民教育、实利教育、德育、世界观和美感教育为内容的教育方针,在他以后的著作里,明确把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并列为四育。他不仅提出理论见解,还身体力行创建了我国近代艺术学校。我国建国后,党与政府也非常重视艺术教育,除建立许多艺术院校外,也加强了普通学校的美育。80年代后,许多普通大学都建立了艺术系,有的学校还将舞蹈列为必修课或选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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