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仔戏
芗剧是流行于福建漳州芗江一带的地方剧种,因福建九龙江流经漳州时的简称是芗江而得名,是福建较为年青的一个主要地方剧种,其前身是台湾歌仔戏。闽南芗剧与台湾歌仔戏同根同源,是同一剧种的两个名称,两者之间有很密切的血缘关系。
歌仔戏又称“台湾歌仔戏”,流行于台湾、福建南部和东南亚华侨聚居区。明末清初大批闽南人随郑成功移居台湾,同时带去了锦歌、车鼓弄、采茶褒歌等曲艺说唱,至20世纪20年代开始融合为小戏演出。后受正字戏、高甲戏、潮剧、京剧的影响,逐渐丰富定型,搬上舞台。1928年,台湾歌仔戏班三乐轩以回乡祭祖为名,回闽南、厦门等地演出,接着霓光班、霓进社接踵而来,轰动一时。抗日战争期间,歌仔戏被诬为“亡国调”遭到禁演,抗日战争胜利后才得到恢复。至1949年,已有300余个剧团。1954年后,现场录音形式形成的广播歌仔戏盛极一时,并于1956年拍摄了第一部歌仔戏影片《薛平贵与王宝钏》。
歌仔戏唱腔特点是曲多白少,格律自由,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主要曲调有七字仔调、杂念调、大调、倍思及其他民歌、时曲。伴奏乐器有壳子弦、大广弦、台湾笛、月琴等。唱词通俗,颇多生动的民间语汇,乡土气息浓厚。剧目除取材于锦歌唱本如《陈三五娘》、《孟姜女》外,还吸收了其他剧种的不少剧目,如《薛刚反唐》、《千里送京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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