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之所用也七术,所察也六微。七术:一曰众端参观,二曰必罚明威,三曰信赏尽能,四曰一听责下,五曰疑诏诡使,六曰挟知而问,七曰倒言反事。此七者,主之所用也。
译文
君主用来控制臣子的方法有七种,称为七术,君王需要明察的隐秘情况有六种,称为六微。七术:一是从各个方面参验、观察臣子的言行;二是必须惩罚以显示君王的威严;三是对尽力效忠的一定兑现奖赏;四是逐一听取意见,督促他们行动;五是传出可疑的诏令,诡诈地驱使臣子来考察他们的忠诚度;六是掌握了事实反而询问臣子;七是故意说反话,做逆理的事来刺探臣子。这七种方法是君王所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