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渔杀家”无烦“正名”

京剧《打渔杀家》在年前“祝贺京剧申遗成功”的“京津沪京剧流派对口交流演唱会”上,被“正名”为《打鱼杀家》,愚以为未见其当。

“打鱼”乃捕鱼之谓,所捕者是鱼,而不是渔。其实仍以“打渔”为不误。打渔人杀鱼霸全家,此即“打渔杀家”用义所在。删去了“氵”旁,似乎变成了既“打鱼”又“杀家”,反而不好理解。陶渊明《桃花源记》有“渔人甚异之”句,渔人亦即打渔人。

或者要被认为“打渔”的名目不那么现成。我想,杭州西湖有“花港观渔”的石碑,相传是清代康熙帝亲书勒石,有导游指着碑文说:“康熙皇帝写了别字,‘观渔’应该是‘观鱼’。”这未免冤枉了康熙皇帝,“观渔”者观的是渔人渔事,并非像庄子在濠上观鱼之乐那样观赏游鱼。“观渔”之“渔”乃渔猎之渔,“打渔”之“渔”亦若是。

临末还得说一说“打渔”的词义。《新华字典》“打”字条下所列义项中就有一项释为“从事或担任某些工作”。“打渔”即是从事渔业之谓,从事渔业的萧恩父女被迫怒杀鱼霸一家,“打渔杀家”剧名所示便是此义。近人严几道谈译名,有云:“一名之立,旬月踟蹰。”剧名呢,一名之废亦当慎重。

(摘自 《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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