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列传·宋史卷二百四十五 列傳第四 宗室二·卷四

漢王元佐 昭成太子元僖 商王元份 越王元傑 鎮王元偓 楚王元偁 周王元儼 悼獻太子 濮王允讓

太宗九子:長楚王元佐,次昭成太子元僖,次真宗,次商恭靖王元份,次越文惠王元傑,次鎮恭懿王元偓,次楚恭惠王元偁,次周恭肅王元儼,次崇王元億。

漢恭憲王元佐字惟吉,初名德崇,母元德皇后。少聰警,貌類太宗,帝鍾愛之。年十三,從獵近郊,兔走乘輿前,太宗使元佐射,一發而中,契丹使在側,驚異之。從征太原、幽薊。太平興國中,出居內東門別第,拜檢校太傅、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封衞王,赴上于中書。後徙居東宮,改賜今名,加檢校太尉,進封楚王。

初,秦王廷美遷涪陵,元佐獨申救之。廷美死,元佐遂發狂,至以小過操挺刃傷侍人。雍熙二年,疾少間,帝喜,為赦天下。重陽日內宴,元佐疾新愈不與,諸王宴歸,暮過元佐第。曰:「若等侍上宴,我獨不與,是棄我也。」遂發忿,被酒,夜縱火焚宮。詔遣御史捕元佐,詣中書劾問,廢為庶人,均州安置。宰相宋琪率百官三上表,請留元佐京師。行至黃山,召還,廢居南宮,使者守護。諮議趙齊王遹、翊善戴元頓首請罪,帝赦之曰:「是子朕教之猶不悛,汝等安能輔導耶?」

真宗即位,起為左金吾衞上將軍,復封楚王,聽養疾不朝,再加檢校太師、右衞上將軍。元佐生日,真宗賜以寶帶。平居不接人事,而事或預知。帝嘗遣術士管歸真為醮禳,左右未及白,元佐遽曰:「管歸真至矣。」帝聞之曰:「豈非為物所憑乎?」封泰山,真拜太傅;祀汾陰,遷太尉兼中書令。又加太師、尚書令兼中書令,遂拜天策上將軍、興元牧,賜劍履上殿,詔書不名。時禁中火,元佐表停奉稟助完宮闕,不許。加兼雍州牧。仁宗為皇太子,兼興元牧。仁宗即位,兼江陵牧。薨,年六十二,贈河中、鳳翔牧,追封齊王,謚恭憲。宗室子弟特給假七日,以鹵簿鼓吹導至永安,陪葬永熙陵。明道二年,改封潞王。又改魏王。子三人:允升、允言、允成。

仁宗封王後,以允言子宗說恭憲王長孫,嗣封祁國公。皇祐中,坐帷薄不修除名,又坐坑殺女僕,鎖閉宮室外宅。其子仲旻,官右武衞大將軍、道州刺史,後因朝,叩頭殿下泣訴云:「父老且病,願納身官以贖。」神宗亦愍之,而未俞其請。出就馬,氣塞不能言,及家而卒。贈同州觀察使、馮翊侯。宗說幽死。

熙寧三年,以允升子宗惠襲封魏國公。中書言宗惠不應封,以恭憲庶長孫允言子宗立嗣。

宗立從張揆學春秋。太清樓侍宴,預坐悉賦祼玉詩,宗立詩先成,仁宗稱善。屢賜飛白書,旌其文雅。至是襲封,終武寧軍節度觀察留後,贈昭信軍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南康郡王。子仲來嗣,終金州刺史。子不儻嗣。徽宗立,改封魏王為漢王。不儻卒,子彥清乞襲父爵,奉漢王祀,詔從之。

允升字吉先,初免乳,養明德太后宮,太后親撫視之。元佐有疾,允升始出第。真宗賜名元中,授右監門衞將軍,更賜今名。累遷澶州觀察使,封延安郡公,進武寧軍節度觀察留後,歷安德、建雄、安國軍節度使。景祐二年卒,贈太尉、平陽郡王,謚懿恭。子十三人,宗禮、宗旦、宗悌、宗惠知名。

宗禮嘗侍宴太清樓,仁宗賦詩,命屬和,侍射苑中,復獻詩。終虔州觀察使、成國公,贈安遠軍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韓國公。子仲翹、仲髦。

宗旦字子文,七歲如成人,選為仁宗伴讀。帝即位,獲超選,為羣從所詆,上書言狀,帝曰:「宗旦陪朕幼學,勤勞居多,此出朕意,豈應訴以常格?」所生母死,請別擇葬域,歲時奠祀,後遂著為法。治平中,同知大宗正事。神宗即位,拜崇信軍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為大宗正,賜方團金帶,非朝會得乘肩輿。元豐三年,封華陰郡王,加開府儀同三司。長屬籍十六年,宗子有過,優游誨導,一善必以聞。異時赴朝請者,率以私丁給侍,宗旦建請,始得從官給。薨,贈太尉、滕王,謚恭孝,聽旗節印綬從葬。

宗悌字元發,輕財好施。故相王氏子持父所服帶求質錢,宗悌惻然曰:「宰相子亦至是乎!」歸帶而與之錢。所親用詐取藏鏹,得其狀,曰:「吾不以小故傷骨肉恩。」竟不問。所生母早世,宗悌不識也,聞父婢語平生,輒掩泣。繼得其肖貌,繪而奉之如生。終明州觀察使,贈保寧軍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東陽郡王,謚曰孝憲。

宗惠,封魏國公,尋以旁支黜。終武昌軍節度觀察留後、江夏郡王,贈郯王。

允言,累官左屯衞將軍。嘗託疾不朝,降太子左衞率府率,歲中復官,又坐笞侍婢,而兄允升勸止,悖慢無禮,貶副率,絕朝謁,出之別第。以祀汾陰恩,復率府率,還宮。久之,復朝謁,歷左監門衞大將軍、黃州刺史。天聖七年卒,贈明州觀察使、奉化侯。明道二年,贈安遠軍節度使,追封密國公。子宗說、宗立、宗育,終右屯衞將車,贈潁州防禦使、汝陰侯。

允成,終右神武將軍、濮州防禦使,贈安化軍節度使、郇國公。明道二年,加贈鎮江軍節度使兼侍中。子宗顏、宗訥、宗鼎、宗嚴、宗魯、宗儒、宗奭,皆為環衞、刺史。

昭成太子元僖,初名德明。太平興國七年出閤,授檢校太保、同平章事,封廣平郡王,與兄衞王德崇同日受封。八年,進封陳王,改名元佑。詔自今宰相班宜在親王上,宰相宋琪、李昉請遵舊制,不允。宋琪等懇請久之,上曰:「宰相之任,實總百揆,與羣司禮絕;藩邸之設,止奉朝請而已。元佐等尚幼,欲其知謙損之道,卿等無固讓也。」

雍熙二年,元佐被疾,以元僖為開封尹兼侍中,改今名,進封許王,加中書令。上為娶隰州團練使李謙溥女為夫人,因謂宰相曰:「朕嘗語諸子,今姻偶皆將相大臣之家,六禮具備,得不自重乎?」淳化元年,宰相呂蒙正復上言,乞班諸王下,詔不允。三年十一月己亥,元僖早入朝,方坐殿廬中,覺體中不佳,徑歸府。車駕遽臨視,疾已亟,上呼之猶能應,少頃遂薨。上哭之慟,廢朝五日,贈皇太子,謚恭孝。

元僖姿貌雄毅,沈靜寡言,尹京五年,政事無失。及薨,上追念不已,悲泣達旦不寐,作思亡子詩示近臣。

未幾,人有言元僖為嬖妾張氏所惑,張頗專恣,捶婢僕有至死者,而元僖不知。張又於都城西佛寺招魂葬其父母,僭差踰制。上怒,遣昭宣使王繼恩驗問,張縊死。左右親吏悉決杖停免,毀張氏父母塚墓,親屬皆配流。開封府判官、右諫議大夫呂端,推官、職方員外郎陳載,並坐裨贊有失,端黜為衞尉少卿,載為殿中侍御史。許王府諮議、工部郎中趙令圖,侍講、庫部員外郎閻象,並坐輔道無狀,削兩任免。詔停冊禮,以一品鹵簿葬。真宗即位,始詔中外稱太子之號焉。乾興初,改謚。無子,仁宗時,詔以允成子宗保出後昭成太子為孫。

宗保生二歲,母抱以入見章獻后,后留與處。宗保七歲,授左侍禁,帝親為巾其首。久之,歸本宮,詔朔望出入禁省。累官代州防禦使,襲封燕國公。性仁恕,主藏吏盜米至千斛,貰不問。嘗書「忍」字於座右以為戒。熙寧七年卒。神宗臨奠,其子仲鞠泣曰:「先臣幼養宮中,終身不自言。」帝感悼,遂優贈靜難軍節度使、新平郡王,謚恭靜。仲鞠亦好學能詩,事親居喪以孝聞。

宗保卒,子仲恕嗣,官至忠州團練使,謚純僖。子士盉嗣。

商恭靖王元份,初名德嚴。太平興國八年出閤,改名元俊,拜同平章事,封冀王。雍熙三年,改今名,加兼侍中、威武軍節度使,進封越王。淳化中,兼領建寧軍,改鎮寧海、鎮東。真宗即位,加中書令,徙鎮永興、鳳翔,改王雍。永熙復土,為山陵使,拜太傅。真宗北征,為東京留守。薨年三十七,贈太師、尚書令、鄆王。改陳王,又改潤王。治平中,封魯王。

元份寬厚,言動中禮,標望偉如,娶崇儀使李漢斌之女。李悍妬慘酷,宮中女婢小不如意,必加鞭杖,或致死。上每有恩賜,詔令均給,李盡取之。及元份臥病,上親臨問,見左右無侍者,因輟宮人為主湯劑。初,太宗崩,戚里皆赴禁中,朝晡臨,李多稱疾不至。元份生日,李以衣服器用為壽,皆飾以龍鳳。居元份喪,無戚容,而有謗上之語。上盡知其所為,以元份故優容之。及是,復不欲顯究其罪狀,止削國封,置之別所。元份子三人:長允寧;次允懷,改允中,早卒;次則濮王允讓也。

允讓薨,以允寧子宗諤襲虢國公。至熙寧三年,以宗肅嗣封魯國公。宗肅,亦允寧子也。子仲先嗣。徽宗即位,改封魯王為商王,詔曰:「宗室諸王追封大國,其世襲子孫尚仍舊國,甚未稱正名之意。如魯王改封商王,其子尚襲魯國之類。其令大宗正司改正。」制以寧遠軍節度使、魯國公仲先改封商國公。

允寧字德之,性至孝,因父感疾,恍惚失常。既而嗜學,尤喜讀唐史,通知近朝典故,工虞世南楷法,真宗賜詩激賞之。又善射,嘗侍射後苑,屢破的,賜金帶器幣。初授右千牛衞將軍,四遷右武衞,歷唐州團練、潁州防禦、同州觀察使,進彰信軍節度觀察留後、武定軍節度使。景祐元年卒,贈太尉、信安郡王,謚僖簡。子宗諤、宗敏、宗孟、宗肅。

宗諤封虢國公,官累集慶軍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進封豫章郡王。乞比外使相給奉,仁宗以非兼侍中,令詰主吏,宗諤上章自陳,於是御史張商英劾其招權立威等罪,坐落平章事。英宗即位,還所奪。元豐五年薨,贈太尉、韓王。太常謚榮孝,上省集議駁之,改榮恭,僕射王珪復駁之,遂謚榮思。

宗肅封魯國公。兄宗諤嘗亡寶器,意宗肅家人子竊之,宗肅曰:「吾廉,不足取信兄弟如此乎?」立償其直。宗諤愧不取,乃施諸僧。久之器得,宗肅不復言。元豐五年,終安化軍留後,以嘗從英宗入慶寧,優贈鎮海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北海郡王。

宗敏終右千牛衞大將軍、文州刺史,贈越州觀察使、會稽侯。頗涉書傳。緣郊恩建請封所生母范氏,宗室子得封所生母,自宗敏始。

越文惠王元傑字明哲,初名德和。太平興國八年出閤,改名。授檢校太保、同平章事,封益王。端拱初,加兼侍中、成都尹、劍南東西川節度。淳化中,徙封吳王,領揚潤大都督府長史、淮南鎮江軍節度使。至道二年,改揚州大都督、淮南忠正軍節度。真宗即位,授檢校太尉兼中書令、徐州大都督、武寧泰寧等軍節度使,改封兗王。咸平中,再郊祀,皆為終獻,加守太保。六年七月暴薨,年三十二。

元傑穎悟好學,善屬詞,工草、隸、飛白,建樓貯書二萬卷,及為亭榭遊息之所。嘗作假山,既成,置酒召僚屬觀之。翊善姚坦獨頫首不視,元傑強之,坦曰:「坦見血山,安得假山。」言州縣鞭撻微民,以取租稅,假山實租稅所為耳。語見姚坦傳中。

及薨,真宗聞之震悼,不俟旦,步及中禁門,乃乘輦臨視,哀動左右,廢朝五日。贈太尉、尚書令,追封安王,謚文惠,後改邢王,後改陳王。無子。仁宗以恭憲王之孫、允言子宗望為之後。

宗望字子國,終右武衞大將軍、舒州防禦使,贈安化軍節度使觀察留後、高密郡公。仁宗嘗御延和殿試宗子書,以宗望為第一;又常獻所為文,賜國子監書,及以塗金紋羅御書「好學樂善」四字賜之。即所居建御書閣,帝為題其榜。

子仲郃嗣。熙寧三年,與商恭靖王孫宗肅等同日封陳國公。官至陳州觀察使。卒,謚良僖。

子士關嗣。父卒,徒行護喪數百里,路人嗟惻。卒,贈陳州觀察使。徽宗即位,改封陳王為越王。

鎮恭懿王元偓字希道。端拱元年出閤,授檢校太保、左衞上將軍,封徐國公。至道二年,拜洪州都督、鎮南軍節度使。真宗即位,加同平章事,封彭城郡王。俄加檢校太傅,改鎮靜難、彰化,進封寧王。郊祀、東封,悉為亞獻,禮成,授檢校太尉兼侍中、護國鎮國等軍節度。

三年,文武官詣闕請祠后土,元偓以領節帥亦奏章以請,詔許之。將行,命為河、華管內橋道頓遞使。明年,車駕入境,元偓奏方物、酒餼、金帛、茗藥為貢,儀物甚盛。至河中,與判府陳堯叟分導乘輿度蒲津橋。上登鄈丘亭,目元偓曰:「橋道頓置嚴謹,爾之力也。」元偓頓首謝。及還,加中書令,領成德、安國等軍節度,改封相王。五年,加守太傅。

真宗自即位以來,屢以學術勗宗子。元偓首冠藩戚,益自修勵,上每製篇什,必令屬和。一日,謂宰相曰:「朕每戒宗子作詩習射,如聞頗精習,將臨觀焉。」因幸元偓邸第,宴從官,宮僚畢會,賦七言詩。元偓奉觴上壽,賜襲衣、金帶、器幣、緡錢,又與宗室射于西南亭。日晡,從官退,上獨以中官從,幸元偁、元儼宮,復宴元偓宮,如家人禮,夜二鼓而罷。六年,進位太尉。

八年七月,以榮王宮火,徙元偓宮於景龍門外,車駕臨幸。是冬,加兼尚書令。天禧元年二月,換成德、鎮寧二鎮,進封徐王。二年春,宮邸遺燼,燔舍數區,元偓驚悸,暴中風眩薨,年四十二。帝臨哭,廢朝五日,贈太師、尚書令、鄧王,賜謚恭懿。

元偓姿表偉異,厚重寡言,曉音律。後改封密王,又改王蘇。治平中,追封韓王。

子允弼,八歲召入禁中,令皇子致拜,允弼不敢當。御樓觀酺,得與王子並坐。皇子即位,是為仁宗。允弼累遷武寧軍節度使兼侍中,判大宗正事,封北海郡王。英宗時,拜中書令,徙王東平。神宗即位,拜太保、鳳翔雄武軍節度使,朝朔望。熙寧二年,丁母憂,悲痛不勝喪,固辭起復。母葬有日而允弼病篤,顧諸子以不得終大事為恨。薨,帝臨哭之慟,輟朝三日,贈太師、尚書令兼中書令,追封相王,謚孝定。

允弼性端重,時然後言。諸宮增學官員,允弼已貴,猶日至講席,延伴讀官讀孟子一節。領宗正三十年,與濮安懿王共事,相友愛,為宗屬推敬。

子宗繢,襲祖恭懿王封為韓國公。卒,贈南康郡王,謚良孝。宗繢弟宗景,以相州觀察使同知大宗正事。神宗以其父允弼司宗久,故復選用之。宗景事母孝,居喪如不能勝。居第火冒,急赴家廟,不恤其他,火亦不為害。元祐中,累遷彰德軍節度、開府儀同三司、檢校司空,封濟陰郡王。宗景喪其夫人,將以妾繼室,先出之於外,而託為良家女且納焉。坐奪開府,既而還之。紹聖四年薨,年六十六,贈太師、循王,謚曰思。

宗繢既卒,子仲黁嗣,自平川節度使徙劍南西川。徽宗改封韓王為鎮王。

楚恭惠王元偁字令聞,七歲授檢校太保、右衞上將軍、涇國公。久之,領鄂州都督、武昌軍節度使。真宗即位,加同平章事、安定郡王,進檢校太傅。景德二年,郊祀,遷宣德、保寧兩鎮,進封舒王。大中祥符初,封泰山,加檢校太尉兼侍中,移平江、鎮江軍。從祀汾陰,加兼中書令,改鎮南、寧國軍節度使。五年,拜太保。自景德後,每有大事,皆為終獻。

元偁體素羸多病,上幸真源,時己被疾,懇求扈從。至鹿邑疾甚,肩輿先歸。車駕還,臨問數四。七年,薨,年三十四。廢朝五日,贈太尉、尚書令,追封曹王,謚恭惠。後改封華王、蔡王。有集三卷、筆札一卷,上為製序,藏之秘閣。子允則,官至右千牛衞大將軍卒。

先是,諸王子授官,即為諸衞將軍,餘以父官及族屬親疏差等。天禧元年,令宗正卿趙安仁議為定制。安仁請以宣祖、太祖、太宗孫初廕授將軍,曾孫授右侍禁,玄孫授右班殿直,內父爵高者聽從高廕,其事緣特旨者不以為例。詔中書、門下、樞密院參定行之。

允則無子,以平陽懿恭王之子宗達為後。熙寧三年,襲封蔡國公。鄰家失火,盜因為奸,竊宗達所服帶,既而得之,且知其主名,貸不問。浚井得鏹,復投之。官累武信軍留後。薨,贈安化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高密郡王。子仲約嗣。徽宗即位,改封蔡王為楚王。

周恭肅王元儼,少奇穎,太宗特愛之。每朝會宴集,多侍左右。帝不欲元儼早出宮,期以年二十始就封,故宮中稱為「二十八太保」,蓋元儼於兄弟中行第八也。

真宗即位,授檢校太保、左衞上將軍,封曹國公。明年,為平海軍節度使,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加檢校太傅,封廣陵郡王。封泰山,改昭武、安德軍節度使,進封榮王;祀汾陰,加兼侍中,改鎮安靜、武信,加檢校太尉;祠太清宮,加兼中書令。坐侍婢縱火,延燔禁中,奪武信節,降封端王,出居故駙馬都尉石保吉第。每見帝,痛自引過,帝憫憐之。尋加鎮海、安化軍節度使,封彭王,進太保。仁宗為皇子,加太傅。歷橫海永清保平定國節度、陝州大都督,改通王、涇王。仁宗即位,拜太尉、尚書令兼中書令,徙節鎮安、忠武,封定王,賜贊拜不名,又賜詔書不名。天聖七年,封鎮王,又賜劍履上殿。明道初,拜太師,換河陽三城、武成節度,封孟王,改永興鳳翔、京兆尹,封荊王,遷雍州、鳳翔牧。景祐二年大封拜宗室,授荊南、淮南節度大使,行荊州、揚州牧,仍賜入朝不趨。

元儼廣顙豐頤,嚴毅不可犯,天下崇憚之,名聞外夷,事母王德妃孝,妃每有疾,躬侍藥,晨夕盥潔焚香以禱,至憂念不食。母喪,哀戚過人。平生寡嗜慾,惟喜聚書,好為文詞,頗善二王書,工飛白。

仁宗冲年即位,章獻皇后臨朝,自以屬尊望重,恐為太后所忌,深自沉晦。因闔門卻絕人事,故謬語陽狂,不復預朝謁。及太后崩,仁宗親政,益加尊寵,凡有請報可,必手書謝牘。方陝西用兵,上所給公用錢歲五十萬以助邊費,帝不欲拒之,聽入其半。嘗問翊善王渙曰:「元昊平未?」對曰:「未也。」曰:「如此,安用宰相為。」聞者畏其言。

慶曆三年冬,大雨雪,大冰,陳、楚之地尤甚。占者曰:「憂在大臣。」既而元儼病甚。上憂形于色,親至臥內,手調藥,屏人與語久之,所對多忠言。賜白金五千兩,固辭不受,曰:「臣羸憊且死,將重費家國矣。」帝為嗟泣。明年正月薨,贈天策上將軍、徐兗二州牧、燕王,謚恭肅。比葬,三臨其喪。詔以元儼墨跡及所為詩分賜宰臣,餘藏秘閣。

子十三人:允熙、允良、允迪、允初,餘皆早卒。熙寧中,以允良子宗絳嗣封吳國公。徽宗改封吳王為周王。

允熙終右監門衞將軍、滁州刺史,贈博州防禦使、博平侯。

允良歷五節度,領寧海、平江兩軍,封華原郡王,改襄陽,由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侍中,至太保、中書令。好酣寢,以日為夜,由是一宮之人皆晝睡夕興。薨,贈定王,有司以其反易晦明,謚曰榮易。

允迪累官耀州觀察使。居父喪不哀,又嘗宮中為優戲,為妻昭國夫人錢氏所告。制降右監門衞大將軍,絕朝謁,錢氏亦度為洞真道士。

允初,初名允宗,勤於朝會,雖風雨不廢。未嘗問財物厚薄,惟誦佛書,人以為不慧。累遷寧國軍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治平元年卒,贈中書令、博平郡王。無子。英宗臨奠,以允初後事屬其兄允良,乃以允成孫仲連為之後。

崇王元億,早亡,追賜名,封代國公。治平中,封安定郡王。徽宗即位,加封崇王。

真宗六子:長溫王禔,次悼獻太子祐,次昌王祗,次信王祉,次欽王祈,次仁宗。禔、祗、祈皆蚤亡,徽宗賜名追封。

悼獻太子祐,母曰章穆皇后。咸平初,封信國公。生九年而薨,追封周王,賜謚悼獻。仁宗即位,贈太尉、中書令。明道二年,追冊皇太子。

仁宗三子:長楊王昉,次雍王昕,次荊王曦,皆早亡。徽宗時改封。

真宗六子:長溫王禔,次悼獻太子祐,次昌王祗,次信王祉,次欽王祈,次仁宗。禔、祗、祈皆蚤亡,徽宗賜名追封。

悼獻太子祐,母曰章穆皇后。咸平初,封信國公。生九年而薨,追封周王,賜謚悼獻。仁宗即位,贈太尉、中書令。明道二年,追冊皇太子。

仁宗三子:長楊王昉,次雍王昕,次荊王曦,皆早亡。徽宗時改封。

濮安懿王允讓字益之,商王元份子也。天資渾厚,外莊內寬,喜慍不見于色。始為右千將軍。周王祐薨,真宗以綠車旄節迎養于禁中。仁宗生,用簫韶部樂送還邸。官衞州刺史。仁宗即位,授汝州防禦使,累拜寧江軍節度使。上建睦親宅,命知大宗正寺。宗子有好學,勉進之以善,若不率教,則勸戒之,至不變,始正其罪,故人莫不畏服焉。慶曆四年,封汝南郡王,拜同平章事,改判大宗正司。嘉祐四年薨,年六十五,贈太尉、中書令,追封濮王,謚安懿。仁宗在位久無子,乃以王第十三子宗實為皇子。仁宗崩,皇子即位,是為英宗。

治平元年,宰相韓琦等奏:請下有司議濮安懿王及譙國夫人王氏、襄國夫人韓氏、仙遊縣君任氏合行典禮。詔須大祥後議之。

二年,乃詔禮官與待制以上議。翰林學士王珪等奏曰:謹按儀禮喪服:「為人後者」傳曰:「何以三年也?受重者必以尊服服之。」「為所後者之祖父母妻,妻之父母昆弟,昆弟之子若子。」謂皆如親子也。又「為人後者為其父母」傳曰:「何以期?不二斬,持重於大宗,降其小宗也。」「為人後者為其昆弟」傳曰:「何以大功?為人後者降其昆弟也。」先王制禮,尊無二上,若恭愛之心分於彼,則不得專於此故也。是以秦、漢以來,帝王有自旁支入承大統者,或推尊其父母以為帝后,皆見非當時,取議後世,臣等不敢引以為聖朝法。况前代入繼者,多宮車晏駕之後,援立之策或出臣下,非如仁宗皇帝年齡未衰,深惟宗廟之重,祗承天地之意,於宗室衆多之中,簡推聖明,授以大業。陛下親為先帝之子,然後繼體承祧,光有天下。濮安懿王雖於陛下有天性之親,顧復之恩,然陛下所以負扆端冕,富有四海,子子孫孫萬世相承,皆先帝德也。臣等竊以為濮王宜準先朝封贈期親尊屬故事,尊以高官大國,譙國、襄國、仙遊並封太夫人,攷之古今為宜稱。

於是中書奏:王珪等所議,未見詳定濮王當稱何親,名與不名?珪等議:「濮安於仁宗為兄,於皇帝宜稱皇伯而不名,如楚王、涇王故事。」

中書又奏:「禮與令及五服年月敕:出繼之子於所繼、所生皆稱父母。又漢宣帝、光武皆稱父為皇考。今珪等議稱濮王為皇伯,於典禮未有明據,請下尚書省,集三省、御史臺議奏。」

方議而皇太后手詔詰責執政,於是詔曰:「如聞集議不一,權宜罷議,令有司博求典故以聞。」禮官范鎮等又奏:「漢之稱皇考、稱帝、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