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之常言,有“文”有“笔”,以为无韵者“笔”也,有韵者“文”也。夫文以足言,理兼《诗》、《书》,别目两名,自近代耳。颜延年以为∶“笔”之为体,“言”之文也;经典则“言”而非“笔”,传记则“笔”而非“言”。”请夺彼矛,还攻其盾矣。何者?《易》之《文言》,岂非“言”文?若“笔”果“言”文,不得云经典非“笔”矣。将以立论,未见其论立也。予以为∶发口为“言”,属翰曰笔,常道曰经,述经曰传。经传之体,出“言”入笔,“笔”为“言”使,可强可弱。“六经”以典奥为不刊,非以“言”“笔”为优劣也。昔陆氏《文赋》,号为曲尽,然泛论纤细,而实体未该。故知九变之贯匪穷,知言之选难备矣。
译文
如今人们常说,文章有“文”和“笔”两种;他们认为不讲究音节的是“笔”,讲究音节的是“文”。文本来是补充和修饰语言的,按理说可以包含《诗经》、《尚书》两方面的作品;至于分成“文”“笔”两种,是从晋代开始的。颜延之以为:“笔”这种体裁,是有文采的“言”;儒家经书是“言”而不是“笔”,而传注乃是“笔”不是“言”。其实颜延年的说法有些自相矛盾,即请借用他的矛,来还攻他的盾。为什么这样说呢?《周易》中的《文言》,难道不是很有文采的“言”吗?假如“笔”是有文采的“言”,那就不能说有文采的经书不是“笔”了。颜延年想建立新的论点,可是我看他的论点还不能建立起来。我认为:口头说的叫做“言”,书面写的叫做“笔”;说明永久性道理的叫做“经”,解释经书的叫做“传”。经书和传记的体裁,就显然不应属于“言”而应属于“笔”了;用笔写来代替口说,文采可多可少。儒家经典以其内容深刻而不可磨灭,并不是以颜延年所谓无文采的“言”和有文采的“笔”来定其高下的。从前陆机的《文赋》,据说谈得很详细;但是里边多讲琐碎的问题,却没有抓住要点。可见事物的变化是无穷的,而真正懂得写作的人却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