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 便便 使西 西 齿 宿 湿 便 便 退访 西 便 便 便便 便

译文

诗曰:
从来人死魂不散,况复生前有宿冤!
试看鬼能为活证,始知明晦一般天。
(译文:向来人死后魂魄不会消散,何况生前还有旧冤! 试看鬼魂能作为活的证验,才知人间与幽冥如同在同一天地。)
话说山东有个农夫,姓名不详,因为耕种自家田地时侵犯了邻人墓道,邻人找他争论,他口出不逊,被邻人毒打不止,很快就死了。农夫家人将邻人告到官府。官府验尸发现致命重伤,判邻人死罪,案子已过去一年。忽然有一天,右边邻居家生下一个儿子,刚能开口说话,就说起了前世的事:“我是之前被打死的耕者某某,被邻人打死。死后到了阴司,阴司可怜我无罪冤死,命我复活。但说我尸首已经腐烂,让我就近托生为右边邻居的儿子。还派两个鬼差送我到邻居房外,看见一个妇人坐在床上即将生产,鬼差说:‘这就是你母亲,你从囟门(头顶婴儿未闭合的头骨处)进去!’说完,鬼差就出去了。
鬼差在外面没听见屋里孩子哭声,又回来看,说:‘跑了,跑了。’当时我躲在衣架下,被鬼差找到,又被塞进囟门。不久就出生了。”孩子清晰地诉说前世生平,每件事都记得清清楚楚,还到从前耕地的地界处,再三辨认地界。围观的人和他父母,都知道这是耕者转世,感叹此事奇异。这事传到狱中,当年被判死罪的邻人便向官府申诉:“我杀了耕者,所以被判死罪。如今耕者已经再生,我也该留条活路。如果不是这样,死者能复生,生者却要死,我这一死是抵谁的命呢?”官府见申诉内容离奇,调取当年所有相关人犯、证人、邻居询问,众人异口同声说:“确实是重生了。” 又传小孩来问,他说话明白无误。官府虽判决:“一命抵一命,岂能因转世免罪?” 不批准申诉,但心里也深感惊异。由此可知:人的身体由四大(地、水、火、风)假合而成,肉身终会消亡,灵魂却常存不灭。何况含冤屈死的魂魄,怎能轻易消散?

明朝嘉靖年间,还有一桩奇事。山东有个名叫丁戍的人,到北京游历,途中遇到一位壮士名叫卢疆,见他为人慷慨、性格豪爽,两人相谈甚欢,结为兄弟。不久,卢疆因盗窃案发,被关入府狱。丁戍到狱中探望,卢疆对他说:“我不幸犯罪,无人救我。承蒙兄弟平日关照,有句心腹话要说。” 丁戍说:“承蒙不弃,如有托付,定当尽力。”卢疆说:“有兄弟这话,我死也瞑目了。我有白金千余两,藏在某处,兄弟可去取出,想办法救我出狱。万一救不出,只求兄弟照顾我狱中衣食,别让我缺吃少穿。日后我若死了,只要兄弟安葬我,剩下的钱财任凭兄弟取用。就托付这些,再无多言。” 说罢,泪如雨下。丁戍说:“请放宽心!我自当尽力相救。” 两人珍重道别。
谁知人心本善,见财就变。自古道:“白酒红人面,黄金黑世心!” 丁戍起初听卢疆托付时,本是实心答应,并无虚假;但等他按卢疆所说找到千金后,却转念想:“没想到他果然是盗贼,攒了这么多钱。运气落在我手里,算是一场小富贵,够下半辈子用了。反正都是不义之财,他能拿,我也能拿,不算罪过。既然到手了,还救他做什么?”又一想:“如果不救他,他若让人问我要钱,我没法推脱。惹急了,他万一供出我,这钱也拿不稳。不如干脆除掉他,一了百了。”这真是转一念,狠一念。从此,丁戍与狱吏串通,送了三十两银子,设计害死了卢疆。从此,丁戍白白得了千金,又没人知道钱的来历,便在北京逍遥快活了三年,花掉了七八百两。后来他从潞河乘船回家。

丁戍上船后,和同船的人闲聊,正说得热闹,忽然跌倒在地。一会儿爬起来,睁大眼睛大叫道:“我是北京大盗卢疆!丁戍天杀的!拿了我千金,反而害我性命,如今必须还我命来!”同船的人见他说话声音和之前不同,又说出这话,知道丁戍做了负心事,冤魂来索命了,个个心惊胆战,一起跪拜求告:“丁戍自己做了错事,害了好汉,和我们无关。如今好汉若在船上索命,杀了丁戍,我们同船的人也脱不了干系,要吃人命官司了。万望好汉息怒,稍等片刻,等我们上岸后,任凭好汉处置他吧。”只见丁戍口中发出鬼的声音说:“罢了,罢了!我先到他家等他吧。” 说完,又倒地不起。一会儿,丁戍苏醒过来,众人问他刚才的事,他却一无所知。众人也不揭穿,沿途各自上岸离开了。

丁戍到家三天后,忽然大叫,又说起在船上的那番话。家人正惊骇时,只见他走去拿了一把铁锤,拼命敲打自己的牙齿。家人慌忙抱住他,夺下铁锤。他又去拿厨刀,乱砍自己胸口,家人又赶紧夺下刀。他手中没了凶器,就用手指挖自己双眼,眼珠都掉了出来,血流满面。家人惊慌哭喊,街上的人听见,纷纷跑来看,消息传开,围观的人挤满了街巷。
正好有之前同船回来的人,好事者前来打听消息,恰好撞见这一幕。只见丁戍一边自打,一边用卢疆的声音大骂。有大胆的上前问:“这事过去几年了?” 附在丁戍身上的鬼道:“三年了。”问的人又说:“你既然有冤要报,又这么灵验,为何等到三年后才动手?” 鬼道:“我之前关在狱中,无法报仇;近来遇到大赦,才得以出狱。”说完又继续殴打自己,直到丁戍气绝身亡,鬼魂才消失。当时正值隆庆元年大赦,由此可知,狱中鬼魂也随阳间惯例,被释放后才能报仇。可见阴阳两界,法理相通。正是:明不独在人,幽不独在鬼。阳世与阴间,似隔一层纸。若还显报时,连纸都彻起。
(译文:光明不只存在于人世间,幽暗也不只存在于鬼界。阳间与阴间,好似隔着一层纸。若到显灵报应之时,连这层纸都会被彻底揭开。)

看官,你道我为何要说这两段故事?只因世上有些人,昧着良心做事,以为暗中无人知晓,又以为人死无对证,只要人死了,天大的事都能完结。谁知道冥冥之中,天理昭彰,丝毫不差!像转世后说出前生事、鬼魂附身索命这样的事,就像人根本没死,就在眼前一样,任你多黑心、多胆大的人,想想也会毛骨悚然。其实,死后托生、附身索命,都是常事,古往今来,说也说不完。如今更有一桩奇事:有人被害后,鬼魂附在尸体上诉冤,竟成了 “活人活证”,历经多时、多个衙门,最终结案,实在罕见!
这事发生在山东即墨县于家庄。有个名叫于大郊的人,出身军籍。于家本户有一个兴州右屯卫的祖传军职,由族人于守宗在卫所服役。这个军职是洪武年间传下来的,虽由嫡亲支系承当,但全族都要帮他凑 “军装盘缠”,约定几年收取一次,是旧规矩。万历二十一年,守宗在卫所需要派人回祖籍讨要这笔钱粮。他有个家丁叫杨化,蓟镇人,性格最耿直,曾去过即墨县几次,守宗就派他前往。杨化与妻子道别后,骑上自家养的毛驴,不多日来到即墨,直接住在于大郊家。杨化按支系向各家收取钱粮,有的给几分,有的给几钱,陆续凑了二两八钱,藏在身边。正月二十六日,大郊对杨化说:“今天鳌山卫有集市,十分热闹,我想去逛逛,你也一起去吧。” 杨化说:“我也坐不住,去走走吧。” 他把钱袋束在腰间,骑上驴,和大郊一起去了鳌山卫。只因此一去,造就了:雄边壮士,强做了一世冤魂;寒舍村姑,硬当了几番鬼役。(意思是边关雄壮的勇士,无奈做了一世的冤魂;寒酸村舍的姑娘,硬是当了几回鬼差役。)正是:猪羊入屠户之家,一步步来寻死路。
杨化和于大郊到鳌山集上逛了一圈,觉得饿了,对大郊说:“咱们去酒店喝碗烧刀子(烈酒)吧。” 大郊听了,拉他到卫城内一家尹三开的酒店喝酒。山东的酒店没什么下酒菜,只有两碟大蒜、几个馍馍。杨化是北边穷军汉,就好这口烈酒。尹三家的黄烧酒是出了名的烈,正对他胃口,他拿大碗狂饮。于大郊在一旁相劝,两人灌得烂醉。天色已晚,杨化手垂脚软,走不动路,大郊勉强扶他上驴,搀着他走。杨化骑一步,晃一下,几次差点摔下来。走到卫北石桥子沟时,杨化一个盹,叫了声:“呵呀!” 一跤从驴上翻下来。于大郊说:“骑不了驴了,先在地上睡会儿再走吧。”杨化往草坡上一躺,昏天黑地,鼾声如雷,一觉睡过去了。
原来于大郊见杨化零零散散收下许多包银子,却不知道总数多少,心中起了贪念,盘算着要谋夺这些银子。他欺负杨化是个单身穷军户,人生路不熟,料想没人知道他的来龙去脉;而且那些族中人都怕杨化惹麻烦,巴不得他离开,若他不见了,大家清净,必定没人追究,这样一来,这笔银子不就白白落到自己手里了?所以故意用烈酒把杨化灌醉。杨化睡了一个更次(约两小时),于大郊在旁边一直等着。你想,平时若是心软的人,这时就算想谋财,趁他酒醉摸走银子就是了。明日杨化酒醒,只当是醉后丢了钱,就算疑心大郊,没证据也能抵赖,事情还好办,何必一定要害人性命?谁知北方人的心肠又狠又辣,做事 “一不做,二不休”,讲究先动手后论理。不管银钱多少,哪怕是拦路抢衣帽的小贼,也必定先害人性命,再动手抢东西。当地风俗如此,心性如此,看待一条人命就像掐死一只虱子,毫不在意。当日见杨化昏迷不醒,四周无人,于大郊就解下杨化驴子上的缰绳,打了个绳结,套在杨化脖子上。又摘下杨化的帽子,塞住他的嘴,一只脚踩住他的脸,双手用力扯紧缰绳勒下去。可怜杨化一个穷军户,能有多少银子?今日竟死于非命!
于大郊伸手摸杨化鼻子底下,已没了气息,便从他腰间搜出银子,连装钱的缠袋一起取来,缠在自己腰上。又想:“尸首放在这里,天亮被人看见不妥。” 于是抱起杨化的尸体,驮在驴背上,赶到海边,离于家庄三里多地时,“扑通” 一声抛进海里。牵驴回来的路上,又想:“这是杨化的驴,有人认得,留在家里必被人问起,难以遮掩,不如丢了。” 便把驴赶到黄铺舍的荒坡上放开,任它自行离去。那驴脱了缰绳,随意打滚,自在得很,第二天也不知被谁牵走了。当晚于大郊悄悄回家,无人察觉。

到了二月初八,杨化已死去十二天。于大郊做梦都以为尸体早被海水漂到千万里之外了。谁知怪事来了!那具尸体随潮水涨落漂了多日,一夜之间竟逆潮而上,恰好停在于家庄本社的海边,不再漂走。本社保正于良等人发现后,立即上报即墨县。即墨县李知县接到禀报,见这具海潮冲来的尸体不知是何处人、因何落水,死因不明,且脖子上有绳痕,断定其中必有冤情。他一面责令地方官府收殓尸体、妥善保管,一面派人调查寻访。此外,李知县还斋戒后到城隍庙虔诚祈祷,希望神明显灵,助他查明真相,暂且按下不表。

本月十三日,于大郊同村居民于得水的妻子李氏,正和丈夫一起碾米,忽然跌倒在地。得水慌忙扶住她连声呼唤。过了将近半个时辰,李氏猛地站起来,双眼紧闭,口中怒喝:“于大郊,还我命来!还我命来!” 得水惊诧地问:“你是哪里来的神鬼,竟敢在此作怪?”李氏口中说道:“我是来讨要军装的杨化,在鳌山集被于大郊用黄烧酒灌醉,扶到石桥子沟,用缰绳勒死,抛尸海中。我怕大郊逃走,官府连累无辜,所以前来申诉。我家中还有亲哥哥杨大,妻子张氏,以及两儿两女,都远在蓟州,来不及赶来伸冤,可怜啊!因此我亲自附魂在此,要与大郊当面对质,一定要让官府为我报仇。”得水说:“这冤仇确实与我无关,为何缠上我家?” 李氏道:“暂时借你妻子的身体作为依托,好与他对质。等事情办完,我自然离去,不再打扰。麻烦你帮我报告地方官府。你若不肯,我就不出你家门。” 得水无奈,只得去通知保正于良。于良不信,到得水家查看究竟,只见李氏又把杨化的遭遇复述一遍,明明白白,分毫不差。于良又去告知村里的老人邵强和地方牌头小甲等,众人都来查看,李氏前后说的话完全一致。

于良、邵强便带了地方众人,一起到于大郊家,叫出大郊说:“你干的好事!如今冤魂附在于得水妻子身上,你快去对质!” 大郊心中有鬼,一听这话,心惊胆战!却仍强装镇定道:“什么冤魂在得水家?真是怪事,去看看又何妨!” 他拗不过众人,只得心虚地跟着去了。到得水家,只见李氏怒喝:“于大郊,你来了?我与你有何冤仇,你竟谋我钱财,下此毒手!害得我好惨!” 大郊还想抵赖,强辩道:“呸!谁谋你什么了?简直见鬼!”李氏道:“还敢抵赖?你用驴缰绳勒死我,又用驴驮到海边抛尸。藏着我二两八钱银子,打算自己快活。快拿出我的银子!不然我就打你、咬你肉,泄我的恨!” 大郊见她说出银子数目,与自己所劫分毫不差,已知必定是杨化附魂,不敢再隐瞒,于是对众人坦白:“前面说的都是实情。没想到阴魂附人如此显灵,我只有认死罢了!”
于良等人听罢,当即押大郊回家,从他家灶锅的烟笼里搜出原劫杨化的缠袋,里面装着军装银二两八钱。于良等人说:“好了,好了。有这赃物,就可报官定罪,了结这海上浮尸的案子。若只是阴魂说话,万一之后附魂的人醒了,阴魂散去,我们可担不起错判的责任。” 于是急忙押着于大郊,连赃物一起送县衙。大郊心想:“罪已难逃。坐在监中无人送饭,不如多拉本家两个人下水,大家都别想安稳。等他们送饭时,多少能分给我一些。” 便对于良说:“这事本户于大豹、于大敖、于大节三人与我同谋,为何只抓我一人?” 于良等人将三人一并拘来,三人均称无干,但众人不听,一起押到县衙自首。

知县受理了自首状,批道:“案情看似真实却又离奇,必须让李氏当堂对质。” 随即传李氏到官。李氏与大郊当面对质,每句话都像杨化亲口所说,咬定大郊谋死自己的实情。知县看诉词上还有几个名字,问:“这于大豹等人是怎么回事?” 李氏道:“只有大郊一人作案,其余人全不相干。我唯恐连累无辜,所以不避阴阳相隔,特来申诉。”知县厉声问大郊:“你还有什么说?” 大郊此时已被李氏附魂的活灵活现之态惊得魂不附体,只得叩头道:“老爷明鉴,今日才知鬼神难欺,确实是我勒死杨化谋财,与他人无关,小人罪该万死!”
知县见是谋杀人命的重案,尚未检验尸身,当即亲自押大郊等人到海边杨化尸体处验尸。招来一班仵作,验得杨化尸体脖子上有绳子勒过的伤痕,确系生前被人勒死。取了验伤单回到县衙,录下一干人犯的口供,判于大郊死罪。在官的众人都画了供,连李氏也画了供。知县又叮嘱她:“这事要解送上司,你可不能改口!” 李氏道:“小人不改口,只说一样的话!” 原来知县怕杨化魂灵散去,所以特意叮嘱李氏,却不知杨化真魂附身,所言自是他本人的话,故如此回答。知县将案卷整理完毕,连人带卷解送府衙。知府看了供词,觉得案情离奇,心中有些疑惑,当堂亲自审问,大郊所供与之前无异。知府提笔判道:“审得杨化身为边塞贫军,跋涉千里,银钱不足三两,于大郊却起毒心,先灌酒致其昏迷,再用绳勒杀,又用驴驮尸,抛入海中。他以为尸体将葬身鱼腹,死无对证,便可私吞银钱、安然无事。谁知天道昭彰,鬼神明察!尸体入海不沉,魂灵附人自诉,揭露瞬间奸计,震慑凶徒之心。至于‘咬肉泄恨’之语,如刑斧般威严;‘恐连累无干’数言,彰显公平正直。杨化可谓死后英灵不灭,正直不泯,未因身死而消逝。谁说杀人可侥幸逃脱法网?该县官吏祷神有应,此等异政值得记录。拟判斩首之刑不枉,因系亲自审讯;且杀劫之事魂附证实情真,理当解送上级复审。请巡抚、巡按定夺。”
府衙签发解送公文,连人带卷解至督抚军门孙某案下听候处置。
孙军门(明代对提督、总兵等武官的尊称)看了案件卷宗,觉得很不对劲。他怀疑道:“李氏只是个女人,又借‘人作鬼语’的说法告状,怎么能单凭这个定杀人罪?说不定其中有诈呢!” 于是当堂逐一传讯犯人当面审问。点到李氏时,他停下笔问道:“你是哪里人?” 李氏回答:“蓟州人。”孙军门又传地方官上前,问:“李氏是哪里人?” 地方官说:“是即墨人。” 孙军门疑惑道:“她怎么说是蓟州人?” 地方官解释:“李氏本身是即墨人,但附在她身上的‘杨化’是蓟州人。”孙军门又问李氏:“你叫什么名字?” 李氏答:“小人叫杨化,是兴州右屯卫于守宗名下的余丁(明代军户中除正丁外的子弟)。” 接着便把自己讨军装时被谋杀的前因后果,详详细细说了一遍。说话时完全是北边男子的口吻,既不像女人声音,也不是山东口音。孙军门审问清楚后,点点头笑道:“世上竟有这等奇事!” 于是在卷宗上批示:“杨化鬼魂附体诉冤,当面审问时所言均为蓟镇(蓟州镇,明代边防重镇)口音,确实离奇。仰(上级对下级的命令用语)按察司(明代省级司法机构)复审后详细上报!”

按察司将案件转发给本府带管理刑厅的刘同知(知府的副职,分管刑狱)复审。解差将一干人犯再次带到府衙,当堂交回押送文书。只见李氏的丈夫于得水哭着向知府禀告:“小人的妻子李氏长期被杨化的冤魂附身,早已迷失本性;而且她身为涉案人,反复被传讯审问,动辄拖延几十天,家中幼儿无人哺乳,母子俩都要撑不住了。求老爷做主,救我们脱离苦海!”知府见他说得可怜,点头道:“这案子本就不合常理,哪能让鬼魂久占人身?但鬼神之事,我也不好处理。” 便唤李氏到案前,问道:“你是李氏,还是杨化?” 李氏答:“小人是杨化。” 知府说:“你的冤情已经昭雪了。” 李氏道:“多谢老爷天恩!”知府又说:“你虽是杨化的魂,但身体却是李氏的,这点你清楚吗?” 李氏道:“小人清楚。只是小人冤仇虽报,却无家可归,不如就留在这具身体里吧。” 知府大怒道:“胡说!冤情既已昭雪,你就该随着你的尸骨去投胎,为何还要霸占别人的妻子?速速离去,不然狠狠打你一顿!”李氏一听要挨打,似乎有些害怕,连连叩头道:“小人这就走,这就走。” 说完,李氏起身就往外走。知府又叫人把她拉回来,喝道:“我叫的是杨化走,李氏能走到哪里去?” 李氏仍用杨化的声音叩头道:“小人这就走。” 起身又往外走。知府拍桌大喝,命人将她拉回,骂道:“简直糊涂可恶!杨化自去投胎,必须留下李氏的身体!为何三番两次违抗我的命令?皂隶,给我狠狠打!” 皂隶齐声应喝,把满堂竹片都摔在地上,震得一片轰响。只见李氏突然跌倒在地,皂隶唤她不应,再喊 “杨化” 也没反应,她双眼紧闭,面色如灰。于得水慌了手脚,贴着她耳朵连声呼喊,她还是毫无反应。于得水也顾不上公堂之上的规矩,大声痛哭起来,知府也不知如何是好。得水抱着李氏,只见她四肢颤抖,冷汗如雨。过了一个多时辰,李氏忽然睁开眼睛,看见公堂宽敞空荡,面前全是陌生的人,穿着打扮与平日不同,大惊道:“我李氏一个女子,怎么会在这里?” 连忙用衣袖紧紧遮住脸面。知府知道她的本性已经回来,问她之前知道什么。李氏说:“只记得在家碾米,不知为何会到这里。” 甚至连过去了多少时日都不知道。知府于是用朱笔写下 “李氏元身” 四个大字作为镇符,又在她背上盖了官印,让得水扶她回家调养。

第二天,刘同知提审案件,李氏的名字还未从卷宗中销去。得水以为妻子已经习惯了官府审讯,不会在意,谁知李氏这回却十分羞怯,不肯到衙门来。得水把之前的事一一详细告诉李氏,李氏哭道:“我就像在睡梦里,根本不知道自己做了这么丢脸的事,现在想后悔都没地方去!如今既然已经清醒,我自是个女人,怎能再上公堂?”得水说:“罪案已经判定,太爷昨日也已经放过你了。今日只是复审一次,便可了结此事。” 李氏道:“复审不复审,与我有什么关系?” 得水说:“你若不去,可要连累我了。” 李氏无奈,只得跟着丈夫到衙门。等刘同知审问时,李氏只是哭泣,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同知便唤她丈夫得水询问,得水把之前杨化附魂作证、昨日太爷喝退鬼魂、如今李氏恢复本性与从前不同的缘由说了一遍,并出示了太爷亲书的朱笔镇符和李氏背上的官印。刘同知大为惊叹,于是向上司呈文申述:“杨化冤魂已散,理应释放李氏回家,不必再提审。于大郊(疑为凶手)已有确凿赃证,无需其他证据。秋后处决。”

一天晚上,于得水梦见杨化前来道谢,说:“久借你妻子的身体,无以为报。我有一头叫驴,之前挣脱缰绳走失,被人收留。如今我引它到你家门口,你可收留使用,权当我的谢意。”得水次日开门出去,果然看见一头驴站在门口,便将它拴好配鞍,骑用起来。由此可知,杨化的魂灵仍未完全消逝。从来都说鬼神不可欺瞒,却没有比这个故事更真实、更令人惊骇的了:
人杀人而成鬼,鬼借人以证人。
人鬼公然相报,冤家宜结宜分。
(译文:人杀了人就会变成鬼,鬼借助人来证实恩怨。 人鬼之间公然互相报应,冤家是结是散都有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