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曰:
从来人死魂不散,况复生前有宿冤!
试看鬼能为活证,始知明晦一般天。
话说山东有一个耕夫,不记姓名,因耕自己田地,侵犯了邻人墓道。邻人与他争论,他出言不逊,就被毒打不休,须臾身死。家间亲人把邻人告官。检尸有致命重伤,问成死罪,已是一年。忽一日,右首邻家所生一子,口里才能说话,便说得前生事体出来,道:“我是耕者某人,为邻人打死。死后见阴司,阴司怜我无罪误死,命我复生。说我尸首已坏,就近托生为右邻之子。即命二鬼送我到右邻房栊外,见一妇人踞床将产,二鬼道:‘此即汝母,汝从囟门入!’说罢,二鬼即出。二鬼在外,不听见里头孩子哭声,二鬼回身进来看,说道:‘走了,走了。’其时吾躲在衣架之下,被二鬼寻出,复送入囟门。一会就生下来。”历历述说平生事,无一不记。又到前所耕地界处,再三辨悉。那些看的人及他父母,明知是耕者再世,叹为异事。喧传此话到狱中,那前日抵罪的邻人便当官诉状道:“吾杀了耕者,故问死罪。今耕者已得再生,吾亦该放条活路。若不然,死者到得生了,生者到要死了,吾这一死还是抵谁的?”官府看见诉语希奇,吊取前日一干原被犯证里邻问他,他们众口如一,说道:“果是重生。”并取小孩儿问他,他言语明明白白,一些不误。官府虽则断道:“一死自抵前生,岂以再世幸免?”不准其诉,然却心里大是惊怪。因晓得:人身四大,乃是假合。形有时尽,神则常存。何况屈死冤魂,岂能遽散?
所以国朝嘉靖年间,有一桩异事。乃是一个山东人,唤名丁戍。客游北京,途中遇一壮士,名唤卢疆,见他意气慷慨,性格轩昂,两人觉道说得着,结为兄弟。不多时,卢疆盗情事犯,系在府狱。丁戍到狱中探望,卢疆对他道:“某不幸犯罪,无人救答。承兄平日相爱,有句心腹话,要与兄说。”丁戍道:“感蒙不弃,若有见托,必当尽心。”卢疆道:“得兄应允,死亦瞑目。吾有白金千余,藏在某处,兄可去取了,用些手脚,营救我出狱。万一不能勾脱,只求兄照管我狱中衣食,不使缺乏。他日死后,只要兄葬埋了我,余多的东西,任凭兄取了罢。只此相托,再无余言。”说罢,泪如雨下。丁戍道:“且请宽心!自当尽力相救。”珍重而别。
元来人心本好,见财即变。自古道得好:白酒红人面,黄金黑世心!丁戍见卢疆倾心付托时,也是实心应承,无有虚谬;及到依他所说的某处取得千金在手,却就转了念头道:“不想他果然为盗,积得许多东西在此。造化落在我手里,是我一场小富贵,也勾下半世受用了。总是不义之物,他取得,我也取得,不为罪过。既到了手,还要救他则甚?”又想一想道:“若不救他,他若教人问我,无可推托得。惹得毒了,他万一攀扯出来,得也得不稳。何不了当了他?到是口净。”正是转一念,狠一念。从此遂与狱吏两个通同,送了他三十两银子,摆布杀了卢疆。自此丁戍白白地得了千金,又无人知他来历,摇摇摆摆,在北京受用了三年。用过七八了,因下了潞河,搭船归家。
丁戍到了船中,与同船之人正在船里大家说些闲话,你一句,我一句,只见丁戍忽然跌倒了。一会儿扒起来,睁起双眸,大叫道:“我乃北京大盗卢疆也。丁戍天杀的!得我千金,反害我命,而今须索填还我来!”同船之人,见他声口与先前不同,又说出这话来,晓得丁戍有负心之事,冤魂来索命了。各各心惊,共相跪拜,求告他道:“丁戍自做差了事,害了好汉,须与吾辈无干。今好汉若是在这船中索命,杀了丁戍,须害我同船之人不得干净,要吃没头官司了。万望好汉息怒,略停几时,等我众人上了岸,凭好汉处置他罢。”只见丁戍口中作鬼语道:“罢,罢。我先到他家等他罢。”说毕,复又倒地。须臾,丁戍醒转,众人问他适才的事,一些也不知觉。众人遂俱不道破,随路分别上岸去了。
丁戍到家三日,忽然大叫,又说起船里的说话来。家人正在骇异,只见他走去,取了一个铁锤,口中乱打牙齿。家人慌忙抱住了,夺了他的铁锤。又走去拿把厨刀在手,把胸前乱砍,家人又来夺住了。他手中无了器皿,就把指头自挖双眼,眼珠尽出,血流满面。家人慌张惊喊,街上人听见,一齐跑进来看,递传出去,弄得看的人填街塞巷。又有日前同舟回来之人,有好事的来打听消息,恰好瞧着。只见丁戍一头自打,一头说卢疆的话,大声价骂。有大胆的走向前问他道:“这事有几年了?”附丁戍的鬼道:“三年了。”问的道:“你既有冤欲报,如此有灵,为何直等到三年?”附丁戍的鬼道:“向我关在狱中,不得报仇;近来遇赦,方出得在外来了。”说罢又打,直打到丁戍气绝,遂无影响。于时隆庆改元大赦,要知狱鬼也随阳间例,放了出来,方得报仇。乃信阴阳一理也。正是:明不独在人,幽不独在鬼。阳世与阴间,似隔一层纸。若还显报时,连纸都彻起。
看官,你道在下为何说出这两段说话?只因世上的人,瞒心昧己做了事,只道暗中黑漆漆,并无人知觉的;又道是死无对证,见个人死了,就道天大的事也完了。谁知道冥冥之中,却如此昭然不爽!说到了这样转世说出前生,附身活现果报,恰像人原不曾死,只在面前一般,随你欺心的硬胆的人,思之也要毛骨悚然。却是死后托生,也是常事;附身索命,也是常事,古往今来,说不尽许多。而今更有一个希奇作怪的,乃是被人害命,附尸诉冤,竟做了活人活证,直到缠过多少时节,经过多少衙门,成狱方休,实为罕见!
这段话,在山东即墨县于家庄。有一人唤名于大郊,乃是个军籍出身。这于家本户,有兴州右屯卫顶当祖军一名。那见在彼处当军的,叫做于守宗。原来这名军是祖上洪武年间传留下来的,虽则是嫡支嫡派承当充伍,却是通族要帮他银两,叫做”军装盘缠”,约定几年来取一度,是个旧规。其时乃万历二十一年,守宗在卫,要人到祖籍讨这一项钱粮。有个家丁叫做杨化,就是蓟镇人,他心性最梗直,多曾到即墨县走过遭把的,守宗就差他前来。杨化与妻子别了,骑了一只自喂养的蹇驴,不则一日,行到即墨,一径到于大郊屋里居住宿歇了。各家去派取,按着支系派去,也有几分的,也有上钱的,陆续零星讨将来,先凑得二两八钱,在身边藏着。是月正月二十六日,大郊走来对杨化道:“今日鳌山卫集,好不热闹,我要去趁赶,同你去耍耍来。”杨化道:“咱家也坐不过,要去走走。”把个缠袋束在腰里了,骑了驴同大郊到鳌山卫来。只因此一去,有分教:雄边壮士,强做了一世冤魂;寒舍村姑,硬当了几番鬼役。正是:猪羊入屠户之家,一步步来寻死路。
却说杨化与于大郊到鳌山集上,看了一回,觉得有些肚饥了,对大郊道:“咱们到酒店上呷碗烧刀子去。”大郊见说,就拉他到卫城内一个酒家尹三家来饮酒。山东酒店,没甚嗄饭下酒,无非是两碟大蒜、几个馍馍。杨化是个北边穷军,好的是烧刀子。这尹三店中是有名最狠的黄烧酒,正中其意,拿大碗价筛来吃。于大郊又在旁相劝,灌得烂醉。到天晚了,杨化手垂脚软,行走不得,大郊勉强扶他上了驴,用手搀着他走路。杨化骑一步,受一受,几番要湿下来。到了卫北石桥子沟,杨化一个盹,叫声:“呵呀!”一交翻下驴来。于大郊道:“骑不得驴了,且在此地下睡睡再走。”杨化在草坡上一交放翻身子,不知一个天高地下,鼾声如雷,一觉睡去了。
原来于大郊见杨化零零星星收下好些包数银子,却不知有多少,心中动了火,思想要谋他的。欺他是个单身穷军,人生路不熟,料没有人晓得他来踪去迹;亦且这些族中人,怕他蒿恼,巴不得他去的,若不见了他,大家干净,必无人提起,却不这项银子落得要了?所以故意把这样狠酒灌醉了他。杨化睡至一个更次,于大郊呆呆在旁边候着。你道平日若是软心的人,此时纵要谋他银两,乘他酒醉,腰里摸了他的,走了去。明日杨化酒醒,只道醉后失了,就是疑心大郊,没个实据,可以抵赖,事也易处,何致定要害他性命?谁知北人手辣心硬,一不做,二不休,叫得先打后商量。不论银钱多少,只是那断路抢衣帽的小小强人,也必了了性命,然后动手的。风俗如此,心性如此,看着一个人性命,只当掐个虱子,不在心上。当日见杨化不醒,四傍无人,便将杨化驴子上缰绳解将下来,打了个扣儿,将杨化的颈项套好了。就除下杨化帽儿,塞住其口,把一只脚踏住其面,两手用力将缰绳扯起来一勒。可怜杨化一个穷军,能有多少银子?今日死于非命!
于大郊将手去按杨化鼻子底下,已无气了。就于腰间搜劫前银,连缠袋取来,缠在自己腰内。又想道:“尸首在此,天明时有人看见,须是不便。”随抱起杨化尸首,驮在驴背上,赶至海边,离于家庄有三里地远了,扑通一声,撺入海内。牵了驴儿转回来,又想一想道:“此是杨化的驴,有人认得,我收在家里,必有人问起,难以遮盖,弃了他罢。”当将此驴赶至黄铺舍漫坡散放了,任他自去。那驴散放了缰辔,随他打滚,好不自在,次日不知那个收去了。是夜于大郊悄悄地回家,无人知道。
至二月初八日,已死过十二日了。于大郊魂梦里也道此时死尸,不知漂去千万里了。你道可杀作怪!那死尸潮上潮下,退了多日,一夜乘潮逆流上来,恰恰到于家庄本社海边,停着不去。本社保正于良等看见,将情报知即墨县。那即墨县李知县查得海潮死尸,不知何处人氏,何由落水,其故难明,亦且颈有绳痕,中间必有冤抑。除责令地方一面收贮,一面访拿外,李知县斋戒了到城隍庙虔诚祈祷,务期报应,以显灵佑,不题。
本月十三日,有于大郊本户居民于得水妻李氏,正与丈夫碾米,忽然跌倒在地。得水慌忙扶住叫唤。将及半个时辰,猛可站将起来,紧闭双眸,口中吓道:“于大郊,还我命来!还我命来!”于得水惊诧问道:“你是何处神鬼,辄来作怪?”李氏口里道:“我是讨军装杨化,在鳌山集被于大郊将黄烧酒灌醉,扶至石桥子沟,将缰绳把我勒死,抛尸海中。我恐大郊逃走,官府连累无干,以此前来告诉。我家中还有亲兄杨大,又有妻张氏,有二男二女,俱远在蓟州,不及前来执命,可怜!可怜!故此自来,要与大郊质对,务要当官报仇。”于得水道:“此冤仇实与我无干,如何缠扰着我家里?”李氏口里道:“暂借尊阃贵体,与我做个凭依,好得质对。待完成了事,我自当去,不来相扰。烦你与我报知地方则个。你若不肯,我也不出你的门。”于得水当时无奈,只得走去通知了保正于良。于良不信,到得水家中看个的确。只见李氏再说那杨化一番说话,明明白白,一些不差。于良走去报知老人邵强与地方牌头小甲等,都来看了。前后说话,都是一样。
于良、邵强遂同地方人等,一拥来到于大郊家里,叫出大郊来道:“你干得好事!今有冤魂在于得水家中,你可快去面对。”大郊心里有病,见说着这话,好不心惊!却又道:“有甚么冤魂在得水家里?可又作怪,去看一看,怕做甚么!”违不得众人,只得软软随了去。到得水家,只见李氏在喝道:“于大郊,你来了么?我与你有甚么冤仇?你却谋我东西,下此毒手!害得我好苦!”大郊犹兀自道无人知证,口强道:“呸!那个谋你甚么?见鬼了!”李氏口里道:“还要抵赖?你将驴缰勒死了我,又将驴驮我海边,丢尸海中了。藏着我银子二两八钱,打点自家快活。快拿出我的银子来,不然,我就打你,咬你的肉,泄我的恨!”大郊见他说出银子数目相对,已知果是杨化附魂,不敢隐匿,遂对众吐称:“前情是实。却不料阴魂附人,如此显明,只索死去休!”
于良等听罢,当即押了大郊回家,将原劫杨化缠袋一条内盛军装银二两八钱,于本家灶锅烟笼里取出。于良等道:“好了,好了。有此赃物,便可报官定罪,了这海上浮尸的公案。若只是阴魂鬼话,万一后边本人醒了,阴魂去了,我们难替他担错。”就急急押了于大郊,连赃送县。大郊想道:“罪无可逃了。坐在监中,无人送饭,须索多攀本户两个,大家不得安闲。等他们送饭时,须好歹也有些及我。”就对于良道:“这事须有本户于大豹、于大敖、于大节三人与我同谋的,如何只做我一人不着?”于良等并将三人拘集。三人口称无干,这里也不听他,一齐送到县来首明。
知县准了首词,批道:“情似真而事则诡,必李氏当官证之。”随拘李氏到官。李氏与大郊面质,句句是杨化口谈,咬定大郊谋死真情。知县看那诉词上面,还有几个名字,问:“这于大豹等几人,却是怎的?”李氏道:“止是大郊一个,余人并不相干。正恐累及平人,故不避幽明,特来告陈。”知县厉声问大郊道:“你怎么说?”大郊此时已被李氏附魂活灵活现的说,惊的三魂俱不在体了,只得叩头道:“爷爷,今日才晓得鬼神难昧,委系自己将杨化勒死图财是实,并与他人无干,小的该死!”
知县看系谋杀人命重情,未经检验,当时亲押大郊等到海边潮上杨化尸所相验。拘取一班仵作,相得杨化身尸,颈子上有绳子交匝之伤,的系生前被人勒死。取了伤单,回到县中,将一干人犯口词取了,问成于大郊死罪。众人在官的多画了供,连李氏也画了一个供。又分付他道:“此事须解上司,你改不得口!”李氏道:“小的不改口,只是一样说话!”原来知县只怕杨化魂灵散了,故如此对李氏说。不知杨化真魂,只说自家的说话,却如此答。知县就把文案叠成,连人解府。知府看了招卷,道是希奇,心下有些疑惑,当堂亲审,前情无异。题笔判云:看得杨化以边塞贫军,跋涉千里,银不满三两,于大郊辄起毒心,先之酒醉,继之绳勒,又继之驴驮,丢尸海内。彼以为葬鱼腹,求之无尸,质之无证,已可私享前银,宴然无事。孰意天道昭彰,鬼神不昧!尸入海而不沉,魂附人而自语,发微瞬之奸,褫凶人之魂。至于‘咬肉泄恨’一语,凛然斧钺:‘恐连累无干’数言,赫然公平。化可谓死而灵,灵而正直,不以死而遂泯者。孰谓人可谋杀,又可漏网哉?该县祷神有应,异政足录。拟斩情已不枉,缘系面鞫;杀劫魂附情真,理合解审。抚按定夺。
府中起了解批,连人连卷,解至督抚军门孙某案下告投。
孙军门看了来因,好些不然。疑道:“李氏一个女人,又是人作鬼语,如何做得杀人定案?安知不有诡诈?”就当堂逐一点过面审。点到李氏,便住了笔,问道:“你是那里人?”李氏道:“是蓟州人。”又叫地方上来,问:“李氏是那里人?”地方道:“是即墨人。”孙军门道:“他如何说是蓟州人?”地方道:“李氏是即墨人,附尸的杨化是蓟州人。”孙军门又唤李氏问道:“你叫甚么名字?”李氏道:“小的杨化,是兴州右屯卫于守宗名下余丁。”遂把讨军装被谋死,是长是短,说了一遍。宛然是个北边男子声口,并不像妇女说话,亦不是山东说话。孙军门问得明白,点一点头,笑道:“果有此等异事!”遂批卷上道:“杨化魂附诉冤,面审俱蓟镇人语,诚为甚异。仰按察司复审详报!”
按察司转发本府带管理刑厅刘同知复审。解官将一干人犯仍带至府中,当堂回销解批。只见李氏之夫于得水哭禀知府道:“小的妻子李氏久为杨化冤魂所附,真性迷失;又且身系在官,展转勘问,动辄经旬累月,有子失乳,母子不免两伤。望乞爷台做主,救命超生!”知府见他说得可怜,点头道:“此原不是常理,如何可久假不归?却是鬼神之事,我亦难处。”便唤李氏到案前道:“你是李氏,还是杨化?”李氏道:“小的是杨化。”知府道:“你的冤已雪了。”李氏道:“多谢老爷天恩!”知府道:“你虽是杨化,你身却是李氏,你晓得么?”李氏道:“小的晓得,却是小的冤虽已报,无家可归,住在此罢。”知府大怒道:“胡说!你冤既雪,只该依你体骨去,为何耽阁人妻子?你可速去,不然痛打你一顿。”李氏见说要打,却像有些怕的一般,连连叩头道:“小的去了就是。”说罢,李氏站起就走。知府又叫人拉他转来道:“我自叫杨化去,李氏待到那里去?”李氏仍做杨化的声口,叩头道:“小人自去。”起身又走。知府拍桌大喝,叫他转来道:“这样糊涂可恶!杨化自去,须留下李氏身子,如何三回两转,违我言语?皂隶与我着实打!”皂隶发一声喊,把满堂竹片尽撇在地,震得一片价响。只见李氏一交跌倒,叫皂隶唤他,不应,再叫他杨化,也不应,眼睛紧闭,面色如灰。于得水慌了手脚,附着耳朵连声呼之,只是不应,也不管公堂之上,大声痛哭,知府也没法处得。得水捧着李氏,只见四肢摇战,汗下如雨。有一个多时辰,忽然张开眼睛,看见公堂虚敞,满前面生人众,打扮异样,大惊道:“吾李氏女,何故在此?”就把两袖紧遮其面。知府晓得其真性已回,问他一向知道甚么。说道:“在家碾米,不知何故在此。”并过了许多时日也不知道。知府便将朱笔大书”李氏元身”四字镇之,取印印其背,令得水扶归调养。
次日,刘同知提审,李氏名尚未销。得水见妻子见惯了官的,不以为意,谁知李氏这回着实羞怯,不肯到衙门来。得水把从前话一一备细说与李氏知道,李氏哭道:“是睡梦里,不知做此出丑勾当,一向没处追悔了。今既已醒,我自是女人,岂可复到公庭?”得水道:“罪案已成,太爷昨日已经把你发放过了。今日只是复审一次,便可了事。”李氏道:“复审不复审与我何干?”得水道:“若不去时,须累及我。”李氏没奈何,只得同到衙门里来。比及刘同知问时,只是哭泣,并不晓得说一句说话。同知唤其夫得水问他,得水把向来杨化附魂证狱,昨日太爷发放,杨化已去,今是元身李氏,与前日不同缘故说了。就将太爷朱笔亲书并背上印文验过。刘同知深叹其异,把文书申详上司道:“杨化冤魂已散,理合释放李氏宁家,免其再提。于大郊自有真赃,不必别证。秋后处决。”
一日晚间,于得水梦见杨化来谢道:“久劳贤室,无可为报。止有叫驴一头,一向散缰走失,被人收去。今我引他到你家门首,你可收用,权为谢意。”得水次日开门出去,果遇一驴在门,将他拴鞴起来骑用,方知杨化灵尚未泯。从来说鬼神难欺,无如此一段话本,最为真实骇听。人杀人而成鬼,鬼借人以证人。人鬼公然相报,冤家宜结宜分。
译文
诗曰:
从来人死魂不散,况复生前有宿冤!
试看鬼能为活证,始知明晦一般天。
(译文:向来人死后魂魄不会消散,何况生前还有旧冤! 试看鬼魂能作为活的证验,才知人间与幽冥如同在同一天地。)
话说山东有个农夫,姓名不详,因为耕种自家田地时侵犯了邻人墓道,邻人找他争论,他口出不逊,被邻人毒打不止,很快就死了。农夫家人将邻人告到官府。官府验尸发现致命重伤,判邻人死罪,案子已过去一年。忽然有一天,右边邻居家生下一个儿子,刚能开口说话,就说起了前世的事:“我是之前被打死的耕者某某,被邻人打死。死后到了阴司,阴司可怜我无罪冤死,命我复活。但说我尸首已经腐烂,让我就近托生为右边邻居的儿子。还派两个鬼差送我到邻居房外,看见一个妇人坐在床上即将生产,鬼差说:‘这就是你母亲,你从囟门(头顶婴儿未闭合的头骨处)进去!’说完,鬼差就出去了。
鬼差在外面没听见屋里孩子哭声,又回来看,说:‘跑了,跑了。’当时我躲在衣架下,被鬼差找到,又被塞进囟门。不久就出生了。”孩子清晰地诉说前世生平,每件事都记得清清楚楚,还到从前耕地的地界处,再三辨认地界。围观的人和他父母,都知道这是耕者转世,感叹此事奇异。这事传到狱中,当年被判死罪的邻人便向官府申诉:“我杀了耕者,所以被判死罪。如今耕者已经再生,我也该留条活路。如果不是这样,死者能复生,生者却要死,我这一死是抵谁的命呢?”官府见申诉内容离奇,调取当年所有相关人犯、证人、邻居询问,众人异口同声说:“确实是重生了。” 又传小孩来问,他说话明白无误。官府虽判决:“一命抵一命,岂能因转世免罪?” 不批准申诉,但心里也深感惊异。由此可知:人的身体由四大(地、水、火、风)假合而成,肉身终会消亡,灵魂却常存不灭。何况含冤屈死的魂魄,怎能轻易消散?
明朝嘉靖年间,还有一桩奇事。山东有个名叫丁戍的人,到北京游历,途中遇到一位壮士名叫卢疆,见他为人慷慨、性格豪爽,两人相谈甚欢,结为兄弟。不久,卢疆因盗窃案发,被关入府狱。丁戍到狱中探望,卢疆对他说:“我不幸犯罪,无人救我。承蒙兄弟平日关照,有句心腹话要说。” 丁戍说:“承蒙不弃,如有托付,定当尽力。”卢疆说:“有兄弟这话,我死也瞑目了。我有白金千余两,藏在某处,兄弟可去取出,想办法救我出狱。万一救不出,只求兄弟照顾我狱中衣食,别让我缺吃少穿。日后我若死了,只要兄弟安葬我,剩下的钱财任凭兄弟取用。就托付这些,再无多言。” 说罢,泪如雨下。丁戍说:“请放宽心!我自当尽力相救。” 两人珍重道别。
谁知人心本善,见财就变。自古道:“白酒红人面,黄金黑世心!” 丁戍起初听卢疆托付时,本是实心答应,并无虚假;但等他按卢疆所说找到千金后,却转念想:“没想到他果然是盗贼,攒了这么多钱。运气落在我手里,算是一场小富贵,够下半辈子用了。反正都是不义之财,他能拿,我也能拿,不算罪过。既然到手了,还救他做什么?”又一想:“如果不救他,他若让人问我要钱,我没法推脱。惹急了,他万一供出我,这钱也拿不稳。不如干脆除掉他,一了百了。”这真是转一念,狠一念。从此,丁戍与狱吏串通,送了三十两银子,设计害死了卢疆。从此,丁戍白白得了千金,又没人知道钱的来历,便在北京逍遥快活了三年,花掉了七八百两。后来他从潞河乘船回家。
丁戍上船后,和同船的人闲聊,正说得热闹,忽然跌倒在地。一会儿爬起来,睁大眼睛大叫道:“我是北京大盗卢疆!丁戍天杀的!拿了我千金,反而害我性命,如今必须还我命来!”同船的人见他说话声音和之前不同,又说出这话,知道丁戍做了负心事,冤魂来索命了,个个心惊胆战,一起跪拜求告:“丁戍自己做了错事,害了好汉,和我们无关。如今好汉若在船上索命,杀了丁戍,我们同船的人也脱不了干系,要吃人命官司了。万望好汉息怒,稍等片刻,等我们上岸后,任凭好汉处置他吧。”只见丁戍口中发出鬼的声音说:“罢了,罢了!我先到他家等他吧。” 说完,又倒地不起。一会儿,丁戍苏醒过来,众人问他刚才的事,他却一无所知。众人也不揭穿,沿途各自上岸离开了。
丁戍到家三天后,忽然大叫,又说起在船上的那番话。家人正惊骇时,只见他走去拿了一把铁锤,拼命敲打自己的牙齿。家人慌忙抱住他,夺下铁锤。他又去拿厨刀,乱砍自己胸口,家人又赶紧夺下刀。他手中没了凶器,就用手指挖自己双眼,眼珠都掉了出来,血流满面。家人惊慌哭喊,街上的人听见,纷纷跑来看,消息传开,围观的人挤满了街巷。
正好有之前同船回来的人,好事者前来打听消息,恰好撞见这一幕。只见丁戍一边自打,一边用卢疆的声音大骂。有大胆的上前问:“这事过去几年了?” 附在丁戍身上的鬼道:“三年了。”问的人又说:“你既然有冤要报,又这么灵验,为何等到三年后才动手?” 鬼道:“我之前关在狱中,无法报仇;近来遇到大赦,才得以出狱。”说完又继续殴打自己,直到丁戍气绝身亡,鬼魂才消失。当时正值隆庆元年大赦,由此可知,狱中鬼魂也随阳间惯例,被释放后才能报仇。可见阴阳两界,法理相通。正是:明不独在人,幽不独在鬼。阳世与阴间,似隔一层纸。若还显报时,连纸都彻起。
(译文:光明不只存在于人世间,幽暗也不只存在于鬼界。阳间与阴间,好似隔着一层纸。若到显灵报应之时,连这层纸都会被彻底揭开。)
看官,你道我为何要说这两段故事?只因世上有些人,昧着良心做事,以为暗中无人知晓,又以为人死无对证,只要人死了,天大的事都能完结。谁知道冥冥之中,天理昭彰,丝毫不差!像转世后说出前生事、鬼魂附身索命这样的事,就像人根本没死,就在眼前一样,任你多黑心、多胆大的人,想想也会毛骨悚然。其实,死后托生、附身索命,都是常事,古往今来,说也说不完。如今更有一桩奇事:有人被害后,鬼魂附在尸体上诉冤,竟成了 “活人活证”,历经多时、多个衙门,最终结案,实在罕见!
这事发生在山东即墨县于家庄。有个名叫于大郊的人,出身军籍。于家本户有一个兴州右屯卫的祖传军职,由族人于守宗在卫所服役。这个军职是洪武年间传下来的,虽由嫡亲支系承当,但全族都要帮他凑 “军装盘缠”,约定几年收取一次,是旧规矩。万历二十一年,守宗在卫所需要派人回祖籍讨要这笔钱粮。他有个家丁叫杨化,蓟镇人,性格最耿直,曾去过即墨县几次,守宗就派他前往。杨化与妻子道别后,骑上自家养的毛驴,不多日来到即墨,直接住在于大郊家。杨化按支系向各家收取钱粮,有的给几分,有的给几钱,陆续凑了二两八钱,藏在身边。正月二十六日,大郊对杨化说:“今天鳌山卫有集市,十分热闹,我想去逛逛,你也一起去吧。” 杨化说:“我也坐不住,去走走吧。” 他把钱袋束在腰间,骑上驴,和大郊一起去了鳌山卫。只因此一去,造就了:雄边壮士,强做了一世冤魂;寒舍村姑,硬当了几番鬼役。(意思是边关雄壮的勇士,无奈做了一世的冤魂;寒酸村舍的姑娘,硬是当了几回鬼差役。)正是:猪羊入屠户之家,一步步来寻死路。
杨化和于大郊到鳌山集上逛了一圈,觉得饿了,对大郊说:“咱们去酒店喝碗烧刀子(烈酒)吧。” 大郊听了,拉他到卫城内一家尹三开的酒店喝酒。山东的酒店没什么下酒菜,只有两碟大蒜、几个馍馍。杨化是北边穷军汉,就好这口烈酒。尹三家的黄烧酒是出了名的烈,正对他胃口,他拿大碗狂饮。于大郊在一旁相劝,两人灌得烂醉。天色已晚,杨化手垂脚软,走不动路,大郊勉强扶他上驴,搀着他走。杨化骑一步,晃一下,几次差点摔下来。走到卫北石桥子沟时,杨化一个盹,叫了声:“呵呀!” 一跤从驴上翻下来。于大郊说:“骑不了驴了,先在地上睡会儿再走吧。”杨化往草坡上一躺,昏天黑地,鼾声如雷,一觉睡过去了。
原来于大郊见杨化零零散散收下许多包银子,却不知道总数多少,心中起了贪念,盘算着要谋夺这些银子。他欺负杨化是个单身穷军户,人生路不熟,料想没人知道他的来龙去脉;而且那些族中人都怕杨化惹麻烦,巴不得他离开,若他不见了,大家清净,必定没人追究,这样一来,这笔银子不就白白落到自己手里了?所以故意用烈酒把杨化灌醉。杨化睡了一个更次(约两小时),于大郊在旁边一直等着。你想,平时若是心软的人,这时就算想谋财,趁他酒醉摸走银子就是了。明日杨化酒醒,只当是醉后丢了钱,就算疑心大郊,没证据也能抵赖,事情还好办,何必一定要害人性命?谁知北方人的心肠又狠又辣,做事 “一不做,二不休”,讲究先动手后论理。不管银钱多少,哪怕是拦路抢衣帽的小贼,也必定先害人性命,再动手抢东西。当地风俗如此,心性如此,看待一条人命就像掐死一只虱子,毫不在意。当日见杨化昏迷不醒,四周无人,于大郊就解下杨化驴子上的缰绳,打了个绳结,套在杨化脖子上。又摘下杨化的帽子,塞住他的嘴,一只脚踩住他的脸,双手用力扯紧缰绳勒下去。可怜杨化一个穷军户,能有多少银子?今日竟死于非命!
于大郊伸手摸杨化鼻子底下,已没了气息,便从他腰间搜出银子,连装钱的缠袋一起取来,缠在自己腰上。又想:“尸首放在这里,天亮被人看见不妥。” 于是抱起杨化的尸体,驮在驴背上,赶到海边,离于家庄三里多地时,“扑通” 一声抛进海里。牵驴回来的路上,又想:“这是杨化的驴,有人认得,留在家里必被人问起,难以遮掩,不如丢了。” 便把驴赶到黄铺舍的荒坡上放开,任它自行离去。那驴脱了缰绳,随意打滚,自在得很,第二天也不知被谁牵走了。当晚于大郊悄悄回家,无人察觉。
到了二月初八,杨化已死去十二天。于大郊做梦都以为尸体早被海水漂到千万里之外了。谁知怪事来了!那具尸体随潮水涨落漂了多日,一夜之间竟逆潮而上,恰好停在于家庄本社的海边,不再漂走。本社保正于良等人发现后,立即上报即墨县。即墨县李知县接到禀报,见这具海潮冲来的尸体不知是何处人、因何落水,死因不明,且脖子上有绳痕,断定其中必有冤情。他一面责令地方官府收殓尸体、妥善保管,一面派人调查寻访。此外,李知县还斋戒后到城隍庙虔诚祈祷,希望神明显灵,助他查明真相,暂且按下不表。
本月十三日,于大郊同村居民于得水的妻子李氏,正和丈夫一起碾米,忽然跌倒在地。得水慌忙扶住她连声呼唤。过了将近半个时辰,李氏猛地站起来,双眼紧闭,口中怒喝:“于大郊,还我命来!还我命来!” 得水惊诧地问:“你是哪里来的神鬼,竟敢在此作怪?”李氏口中说道:“我是来讨要军装的杨化,在鳌山集被于大郊用黄烧酒灌醉,扶到石桥子沟,用缰绳勒死,抛尸海中。我怕大郊逃走,官府连累无辜,所以前来申诉。我家中还有亲哥哥杨大,妻子张氏,以及两儿两女,都远在蓟州,来不及赶来伸冤,可怜啊!因此我亲自附魂在此,要与大郊当面对质,一定要让官府为我报仇。”得水说:“这冤仇确实与我无关,为何缠上我家?” 李氏道:“暂时借你妻子的身体作为依托,好与他对质。等事情办完,我自然离去,不再打扰。麻烦你帮我报告地方官府。你若不肯,我就不出你家门。” 得水无奈,只得去通知保正于良。于良不信,到得水家查看究竟,只见李氏又把杨化的遭遇复述一遍,明明白白,分毫不差。于良又去告知村里的老人邵强和地方牌头小甲等,众人都来查看,李氏前后说的话完全一致。
于良、邵强便带了地方众人,一起到于大郊家,叫出大郊说:“你干的好事!如今冤魂附在于得水妻子身上,你快去对质!” 大郊心中有鬼,一听这话,心惊胆战!却仍强装镇定道:“什么冤魂在得水家?真是怪事,去看看又何妨!” 他拗不过众人,只得心虚地跟着去了。到得水家,只见李氏怒喝:“于大郊,你来了?我与你有何冤仇,你竟谋我钱财,下此毒手!害得我好惨!” 大郊还想抵赖,强辩道:“呸!谁谋你什么了?简直见鬼!”李氏道:“还敢抵赖?你用驴缰绳勒死我,又用驴驮到海边抛尸。藏着我二两八钱银子,打算自己快活。快拿出我的银子!不然我就打你、咬你肉,泄我的恨!” 大郊见她说出银子数目,与自己所劫分毫不差,已知必定是杨化附魂,不敢再隐瞒,于是对众人坦白:“前面说的都是实情。没想到阴魂附人如此显灵,我只有认死罢了!”
于良等人听罢,当即押大郊回家,从他家灶锅的烟笼里搜出原劫杨化的缠袋,里面装着军装银二两八钱。于良等人说:“好了,好了。有这赃物,就可报官定罪,了结这海上浮尸的案子。若只是阴魂说话,万一之后附魂的人醒了,阴魂散去,我们可担不起错判的责任。” 于是急忙押着于大郊,连赃物一起送县衙。大郊心想:“罪已难逃。坐在监中无人送饭,不如多拉本家两个人下水,大家都别想安稳。等他们送饭时,多少能分给我一些。” 便对于良说:“这事本户于大豹、于大敖、于大节三人与我同谋,为何只抓我一人?” 于良等人将三人一并拘来,三人均称无干,但众人不听,一起押到县衙自首。
知县受理了自首状,批道:“案情看似真实却又离奇,必须让李氏当堂对质。” 随即传李氏到官。李氏与大郊当面对质,每句话都像杨化亲口所说,咬定大郊谋死自己的实情。知县看诉词上还有几个名字,问:“这于大豹等人是怎么回事?” 李氏道:“只有大郊一人作案,其余人全不相干。我唯恐连累无辜,所以不避阴阳相隔,特来申诉。”知县厉声问大郊:“你还有什么说?” 大郊此时已被李氏附魂的活灵活现之态惊得魂不附体,只得叩头道:“老爷明鉴,今日才知鬼神难欺,确实是我勒死杨化谋财,与他人无关,小人罪该万死!”
知县见是谋杀人命的重案,尚未检验尸身,当即亲自押大郊等人到海边杨化尸体处验尸。招来一班仵作,验得杨化尸体脖子上有绳子勒过的伤痕,确系生前被人勒死。取了验伤单回到县衙,录下一干人犯的口供,判于大郊死罪。在官的众人都画了供,连李氏也画了供。知县又叮嘱她:“这事要解送上司,你可不能改口!” 李氏道:“小人不改口,只说一样的话!” 原来知县怕杨化魂灵散去,所以特意叮嘱李氏,却不知杨化真魂附身,所言自是他本人的话,故如此回答。知县将案卷整理完毕,连人带卷解送府衙。知府看了供词,觉得案情离奇,心中有些疑惑,当堂亲自审问,大郊所供与之前无异。知府提笔判道:“审得杨化身为边塞贫军,跋涉千里,银钱不足三两,于大郊却起毒心,先灌酒致其昏迷,再用绳勒杀,又用驴驮尸,抛入海中。他以为尸体将葬身鱼腹,死无对证,便可私吞银钱、安然无事。谁知天道昭彰,鬼神明察!尸体入海不沉,魂灵附人自诉,揭露瞬间奸计,震慑凶徒之心。至于‘咬肉泄恨’之语,如刑斧般威严;‘恐连累无干’数言,彰显公平正直。杨化可谓死后英灵不灭,正直不泯,未因身死而消逝。谁说杀人可侥幸逃脱法网?该县官吏祷神有应,此等异政值得记录。拟判斩首之刑不枉,因系亲自审讯;且杀劫之事魂附证实情真,理当解送上级复审。请巡抚、巡按定夺。”
府衙签发解送公文,连人带卷解至督抚军门孙某案下听候处置。
孙军门(明代对提督、总兵等武官的尊称)看了案件卷宗,觉得很不对劲。他怀疑道:“李氏只是个女人,又借‘人作鬼语’的说法告状,怎么能单凭这个定杀人罪?说不定其中有诈呢!” 于是当堂逐一传讯犯人当面审问。点到李氏时,他停下笔问道:“你是哪里人?” 李氏回答:“蓟州人。”孙军门又传地方官上前,问:“李氏是哪里人?” 地方官说:“是即墨人。” 孙军门疑惑道:“她怎么说是蓟州人?” 地方官解释:“李氏本身是即墨人,但附在她身上的‘杨化’是蓟州人。”孙军门又问李氏:“你叫什么名字?” 李氏答:“小人叫杨化,是兴州右屯卫于守宗名下的余丁(明代军户中除正丁外的子弟)。” 接着便把自己讨军装时被谋杀的前因后果,详详细细说了一遍。说话时完全是北边男子的口吻,既不像女人声音,也不是山东口音。孙军门审问清楚后,点点头笑道:“世上竟有这等奇事!” 于是在卷宗上批示:“杨化鬼魂附体诉冤,当面审问时所言均为蓟镇(蓟州镇,明代边防重镇)口音,确实离奇。仰(上级对下级的命令用语)按察司(明代省级司法机构)复审后详细上报!”
按察司将案件转发给本府带管理刑厅的刘同知(知府的副职,分管刑狱)复审。解差将一干人犯再次带到府衙,当堂交回押送文书。只见李氏的丈夫于得水哭着向知府禀告:“小人的妻子李氏长期被杨化的冤魂附身,早已迷失本性;而且她身为涉案人,反复被传讯审问,动辄拖延几十天,家中幼儿无人哺乳,母子俩都要撑不住了。求老爷做主,救我们脱离苦海!”知府见他说得可怜,点头道:“这案子本就不合常理,哪能让鬼魂久占人身?但鬼神之事,我也不好处理。” 便唤李氏到案前,问道:“你是李氏,还是杨化?” 李氏答:“小人是杨化。” 知府说:“你的冤情已经昭雪了。” 李氏道:“多谢老爷天恩!”知府又说:“你虽是杨化的魂,但身体却是李氏的,这点你清楚吗?” 李氏道:“小人清楚。只是小人冤仇虽报,却无家可归,不如就留在这具身体里吧。” 知府大怒道:“胡说!冤情既已昭雪,你就该随着你的尸骨去投胎,为何还要霸占别人的妻子?速速离去,不然狠狠打你一顿!”李氏一听要挨打,似乎有些害怕,连连叩头道:“小人这就走,这就走。” 说完,李氏起身就往外走。知府又叫人把她拉回来,喝道:“我叫的是杨化走,李氏能走到哪里去?” 李氏仍用杨化的声音叩头道:“小人这就走。” 起身又往外走。知府拍桌大喝,命人将她拉回,骂道:“简直糊涂可恶!杨化自去投胎,必须留下李氏的身体!为何三番两次违抗我的命令?皂隶,给我狠狠打!” 皂隶齐声应喝,把满堂竹片都摔在地上,震得一片轰响。只见李氏突然跌倒在地,皂隶唤她不应,再喊 “杨化” 也没反应,她双眼紧闭,面色如灰。于得水慌了手脚,贴着她耳朵连声呼喊,她还是毫无反应。于得水也顾不上公堂之上的规矩,大声痛哭起来,知府也不知如何是好。得水抱着李氏,只见她四肢颤抖,冷汗如雨。过了一个多时辰,李氏忽然睁开眼睛,看见公堂宽敞空荡,面前全是陌生的人,穿着打扮与平日不同,大惊道:“我李氏一个女子,怎么会在这里?” 连忙用衣袖紧紧遮住脸面。知府知道她的本性已经回来,问她之前知道什么。李氏说:“只记得在家碾米,不知为何会到这里。” 甚至连过去了多少时日都不知道。知府于是用朱笔写下 “李氏元身” 四个大字作为镇符,又在她背上盖了官印,让得水扶她回家调养。
第二天,刘同知提审案件,李氏的名字还未从卷宗中销去。得水以为妻子已经习惯了官府审讯,不会在意,谁知李氏这回却十分羞怯,不肯到衙门来。得水把之前的事一一详细告诉李氏,李氏哭道:“我就像在睡梦里,根本不知道自己做了这么丢脸的事,现在想后悔都没地方去!如今既然已经清醒,我自是个女人,怎能再上公堂?”得水说:“罪案已经判定,太爷昨日也已经放过你了。今日只是复审一次,便可了结此事。” 李氏道:“复审不复审,与我有什么关系?” 得水说:“你若不去,可要连累我了。” 李氏无奈,只得跟着丈夫到衙门。等刘同知审问时,李氏只是哭泣,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同知便唤她丈夫得水询问,得水把之前杨化附魂作证、昨日太爷喝退鬼魂、如今李氏恢复本性与从前不同的缘由说了一遍,并出示了太爷亲书的朱笔镇符和李氏背上的官印。刘同知大为惊叹,于是向上司呈文申述:“杨化冤魂已散,理应释放李氏回家,不必再提审。于大郊(疑为凶手)已有确凿赃证,无需其他证据。秋后处决。”
一天晚上,于得水梦见杨化前来道谢,说:“久借你妻子的身体,无以为报。我有一头叫驴,之前挣脱缰绳走失,被人收留。如今我引它到你家门口,你可收留使用,权当我的谢意。”得水次日开门出去,果然看见一头驴站在门口,便将它拴好配鞍,骑用起来。由此可知,杨化的魂灵仍未完全消逝。从来都说鬼神不可欺瞒,却没有比这个故事更真实、更令人惊骇的了:
人杀人而成鬼,鬼借人以证人。
人鬼公然相报,冤家宜结宜分。
(译文:人杀了人就会变成鬼,鬼借助人来证实恩怨。 人鬼之间公然互相报应,冤家是结是散都有定数。)
从来人死魂不散,况复生前有宿冤!
试看鬼能为活证,始知明晦一般天。
(译文:向来人死后魂魄不会消散,何况生前还有旧冤! 试看鬼魂能作为活的证验,才知人间与幽冥如同在同一天地。)
话说山东有个农夫,姓名不详,因为耕种自家田地时侵犯了邻人墓道,邻人找他争论,他口出不逊,被邻人毒打不止,很快就死了。农夫家人将邻人告到官府。官府验尸发现致命重伤,判邻人死罪,案子已过去一年。忽然有一天,右边邻居家生下一个儿子,刚能开口说话,就说起了前世的事:“我是之前被打死的耕者某某,被邻人打死。死后到了阴司,阴司可怜我无罪冤死,命我复活。但说我尸首已经腐烂,让我就近托生为右边邻居的儿子。还派两个鬼差送我到邻居房外,看见一个妇人坐在床上即将生产,鬼差说:‘这就是你母亲,你从囟门(头顶婴儿未闭合的头骨处)进去!’说完,鬼差就出去了。
鬼差在外面没听见屋里孩子哭声,又回来看,说:‘跑了,跑了。’当时我躲在衣架下,被鬼差找到,又被塞进囟门。不久就出生了。”孩子清晰地诉说前世生平,每件事都记得清清楚楚,还到从前耕地的地界处,再三辨认地界。围观的人和他父母,都知道这是耕者转世,感叹此事奇异。这事传到狱中,当年被判死罪的邻人便向官府申诉:“我杀了耕者,所以被判死罪。如今耕者已经再生,我也该留条活路。如果不是这样,死者能复生,生者却要死,我这一死是抵谁的命呢?”官府见申诉内容离奇,调取当年所有相关人犯、证人、邻居询问,众人异口同声说:“确实是重生了。” 又传小孩来问,他说话明白无误。官府虽判决:“一命抵一命,岂能因转世免罪?” 不批准申诉,但心里也深感惊异。由此可知:人的身体由四大(地、水、火、风)假合而成,肉身终会消亡,灵魂却常存不灭。何况含冤屈死的魂魄,怎能轻易消散?
明朝嘉靖年间,还有一桩奇事。山东有个名叫丁戍的人,到北京游历,途中遇到一位壮士名叫卢疆,见他为人慷慨、性格豪爽,两人相谈甚欢,结为兄弟。不久,卢疆因盗窃案发,被关入府狱。丁戍到狱中探望,卢疆对他说:“我不幸犯罪,无人救我。承蒙兄弟平日关照,有句心腹话要说。” 丁戍说:“承蒙不弃,如有托付,定当尽力。”卢疆说:“有兄弟这话,我死也瞑目了。我有白金千余两,藏在某处,兄弟可去取出,想办法救我出狱。万一救不出,只求兄弟照顾我狱中衣食,别让我缺吃少穿。日后我若死了,只要兄弟安葬我,剩下的钱财任凭兄弟取用。就托付这些,再无多言。” 说罢,泪如雨下。丁戍说:“请放宽心!我自当尽力相救。” 两人珍重道别。
谁知人心本善,见财就变。自古道:“白酒红人面,黄金黑世心!” 丁戍起初听卢疆托付时,本是实心答应,并无虚假;但等他按卢疆所说找到千金后,却转念想:“没想到他果然是盗贼,攒了这么多钱。运气落在我手里,算是一场小富贵,够下半辈子用了。反正都是不义之财,他能拿,我也能拿,不算罪过。既然到手了,还救他做什么?”又一想:“如果不救他,他若让人问我要钱,我没法推脱。惹急了,他万一供出我,这钱也拿不稳。不如干脆除掉他,一了百了。”这真是转一念,狠一念。从此,丁戍与狱吏串通,送了三十两银子,设计害死了卢疆。从此,丁戍白白得了千金,又没人知道钱的来历,便在北京逍遥快活了三年,花掉了七八百两。后来他从潞河乘船回家。
丁戍上船后,和同船的人闲聊,正说得热闹,忽然跌倒在地。一会儿爬起来,睁大眼睛大叫道:“我是北京大盗卢疆!丁戍天杀的!拿了我千金,反而害我性命,如今必须还我命来!”同船的人见他说话声音和之前不同,又说出这话,知道丁戍做了负心事,冤魂来索命了,个个心惊胆战,一起跪拜求告:“丁戍自己做了错事,害了好汉,和我们无关。如今好汉若在船上索命,杀了丁戍,我们同船的人也脱不了干系,要吃人命官司了。万望好汉息怒,稍等片刻,等我们上岸后,任凭好汉处置他吧。”只见丁戍口中发出鬼的声音说:“罢了,罢了!我先到他家等他吧。” 说完,又倒地不起。一会儿,丁戍苏醒过来,众人问他刚才的事,他却一无所知。众人也不揭穿,沿途各自上岸离开了。
丁戍到家三天后,忽然大叫,又说起在船上的那番话。家人正惊骇时,只见他走去拿了一把铁锤,拼命敲打自己的牙齿。家人慌忙抱住他,夺下铁锤。他又去拿厨刀,乱砍自己胸口,家人又赶紧夺下刀。他手中没了凶器,就用手指挖自己双眼,眼珠都掉了出来,血流满面。家人惊慌哭喊,街上的人听见,纷纷跑来看,消息传开,围观的人挤满了街巷。
正好有之前同船回来的人,好事者前来打听消息,恰好撞见这一幕。只见丁戍一边自打,一边用卢疆的声音大骂。有大胆的上前问:“这事过去几年了?” 附在丁戍身上的鬼道:“三年了。”问的人又说:“你既然有冤要报,又这么灵验,为何等到三年后才动手?” 鬼道:“我之前关在狱中,无法报仇;近来遇到大赦,才得以出狱。”说完又继续殴打自己,直到丁戍气绝身亡,鬼魂才消失。当时正值隆庆元年大赦,由此可知,狱中鬼魂也随阳间惯例,被释放后才能报仇。可见阴阳两界,法理相通。正是:明不独在人,幽不独在鬼。阳世与阴间,似隔一层纸。若还显报时,连纸都彻起。
(译文:光明不只存在于人世间,幽暗也不只存在于鬼界。阳间与阴间,好似隔着一层纸。若到显灵报应之时,连这层纸都会被彻底揭开。)
看官,你道我为何要说这两段故事?只因世上有些人,昧着良心做事,以为暗中无人知晓,又以为人死无对证,只要人死了,天大的事都能完结。谁知道冥冥之中,天理昭彰,丝毫不差!像转世后说出前生事、鬼魂附身索命这样的事,就像人根本没死,就在眼前一样,任你多黑心、多胆大的人,想想也会毛骨悚然。其实,死后托生、附身索命,都是常事,古往今来,说也说不完。如今更有一桩奇事:有人被害后,鬼魂附在尸体上诉冤,竟成了 “活人活证”,历经多时、多个衙门,最终结案,实在罕见!
这事发生在山东即墨县于家庄。有个名叫于大郊的人,出身军籍。于家本户有一个兴州右屯卫的祖传军职,由族人于守宗在卫所服役。这个军职是洪武年间传下来的,虽由嫡亲支系承当,但全族都要帮他凑 “军装盘缠”,约定几年收取一次,是旧规矩。万历二十一年,守宗在卫所需要派人回祖籍讨要这笔钱粮。他有个家丁叫杨化,蓟镇人,性格最耿直,曾去过即墨县几次,守宗就派他前往。杨化与妻子道别后,骑上自家养的毛驴,不多日来到即墨,直接住在于大郊家。杨化按支系向各家收取钱粮,有的给几分,有的给几钱,陆续凑了二两八钱,藏在身边。正月二十六日,大郊对杨化说:“今天鳌山卫有集市,十分热闹,我想去逛逛,你也一起去吧。” 杨化说:“我也坐不住,去走走吧。” 他把钱袋束在腰间,骑上驴,和大郊一起去了鳌山卫。只因此一去,造就了:雄边壮士,强做了一世冤魂;寒舍村姑,硬当了几番鬼役。(意思是边关雄壮的勇士,无奈做了一世的冤魂;寒酸村舍的姑娘,硬是当了几回鬼差役。)正是:猪羊入屠户之家,一步步来寻死路。
杨化和于大郊到鳌山集上逛了一圈,觉得饿了,对大郊说:“咱们去酒店喝碗烧刀子(烈酒)吧。” 大郊听了,拉他到卫城内一家尹三开的酒店喝酒。山东的酒店没什么下酒菜,只有两碟大蒜、几个馍馍。杨化是北边穷军汉,就好这口烈酒。尹三家的黄烧酒是出了名的烈,正对他胃口,他拿大碗狂饮。于大郊在一旁相劝,两人灌得烂醉。天色已晚,杨化手垂脚软,走不动路,大郊勉强扶他上驴,搀着他走。杨化骑一步,晃一下,几次差点摔下来。走到卫北石桥子沟时,杨化一个盹,叫了声:“呵呀!” 一跤从驴上翻下来。于大郊说:“骑不了驴了,先在地上睡会儿再走吧。”杨化往草坡上一躺,昏天黑地,鼾声如雷,一觉睡过去了。
原来于大郊见杨化零零散散收下许多包银子,却不知道总数多少,心中起了贪念,盘算着要谋夺这些银子。他欺负杨化是个单身穷军户,人生路不熟,料想没人知道他的来龙去脉;而且那些族中人都怕杨化惹麻烦,巴不得他离开,若他不见了,大家清净,必定没人追究,这样一来,这笔银子不就白白落到自己手里了?所以故意用烈酒把杨化灌醉。杨化睡了一个更次(约两小时),于大郊在旁边一直等着。你想,平时若是心软的人,这时就算想谋财,趁他酒醉摸走银子就是了。明日杨化酒醒,只当是醉后丢了钱,就算疑心大郊,没证据也能抵赖,事情还好办,何必一定要害人性命?谁知北方人的心肠又狠又辣,做事 “一不做,二不休”,讲究先动手后论理。不管银钱多少,哪怕是拦路抢衣帽的小贼,也必定先害人性命,再动手抢东西。当地风俗如此,心性如此,看待一条人命就像掐死一只虱子,毫不在意。当日见杨化昏迷不醒,四周无人,于大郊就解下杨化驴子上的缰绳,打了个绳结,套在杨化脖子上。又摘下杨化的帽子,塞住他的嘴,一只脚踩住他的脸,双手用力扯紧缰绳勒下去。可怜杨化一个穷军户,能有多少银子?今日竟死于非命!
于大郊伸手摸杨化鼻子底下,已没了气息,便从他腰间搜出银子,连装钱的缠袋一起取来,缠在自己腰上。又想:“尸首放在这里,天亮被人看见不妥。” 于是抱起杨化的尸体,驮在驴背上,赶到海边,离于家庄三里多地时,“扑通” 一声抛进海里。牵驴回来的路上,又想:“这是杨化的驴,有人认得,留在家里必被人问起,难以遮掩,不如丢了。” 便把驴赶到黄铺舍的荒坡上放开,任它自行离去。那驴脱了缰绳,随意打滚,自在得很,第二天也不知被谁牵走了。当晚于大郊悄悄回家,无人察觉。
到了二月初八,杨化已死去十二天。于大郊做梦都以为尸体早被海水漂到千万里之外了。谁知怪事来了!那具尸体随潮水涨落漂了多日,一夜之间竟逆潮而上,恰好停在于家庄本社的海边,不再漂走。本社保正于良等人发现后,立即上报即墨县。即墨县李知县接到禀报,见这具海潮冲来的尸体不知是何处人、因何落水,死因不明,且脖子上有绳痕,断定其中必有冤情。他一面责令地方官府收殓尸体、妥善保管,一面派人调查寻访。此外,李知县还斋戒后到城隍庙虔诚祈祷,希望神明显灵,助他查明真相,暂且按下不表。
本月十三日,于大郊同村居民于得水的妻子李氏,正和丈夫一起碾米,忽然跌倒在地。得水慌忙扶住她连声呼唤。过了将近半个时辰,李氏猛地站起来,双眼紧闭,口中怒喝:“于大郊,还我命来!还我命来!” 得水惊诧地问:“你是哪里来的神鬼,竟敢在此作怪?”李氏口中说道:“我是来讨要军装的杨化,在鳌山集被于大郊用黄烧酒灌醉,扶到石桥子沟,用缰绳勒死,抛尸海中。我怕大郊逃走,官府连累无辜,所以前来申诉。我家中还有亲哥哥杨大,妻子张氏,以及两儿两女,都远在蓟州,来不及赶来伸冤,可怜啊!因此我亲自附魂在此,要与大郊当面对质,一定要让官府为我报仇。”得水说:“这冤仇确实与我无关,为何缠上我家?” 李氏道:“暂时借你妻子的身体作为依托,好与他对质。等事情办完,我自然离去,不再打扰。麻烦你帮我报告地方官府。你若不肯,我就不出你家门。” 得水无奈,只得去通知保正于良。于良不信,到得水家查看究竟,只见李氏又把杨化的遭遇复述一遍,明明白白,分毫不差。于良又去告知村里的老人邵强和地方牌头小甲等,众人都来查看,李氏前后说的话完全一致。
于良、邵强便带了地方众人,一起到于大郊家,叫出大郊说:“你干的好事!如今冤魂附在于得水妻子身上,你快去对质!” 大郊心中有鬼,一听这话,心惊胆战!却仍强装镇定道:“什么冤魂在得水家?真是怪事,去看看又何妨!” 他拗不过众人,只得心虚地跟着去了。到得水家,只见李氏怒喝:“于大郊,你来了?我与你有何冤仇,你竟谋我钱财,下此毒手!害得我好惨!” 大郊还想抵赖,强辩道:“呸!谁谋你什么了?简直见鬼!”李氏道:“还敢抵赖?你用驴缰绳勒死我,又用驴驮到海边抛尸。藏着我二两八钱银子,打算自己快活。快拿出我的银子!不然我就打你、咬你肉,泄我的恨!” 大郊见她说出银子数目,与自己所劫分毫不差,已知必定是杨化附魂,不敢再隐瞒,于是对众人坦白:“前面说的都是实情。没想到阴魂附人如此显灵,我只有认死罢了!”
于良等人听罢,当即押大郊回家,从他家灶锅的烟笼里搜出原劫杨化的缠袋,里面装着军装银二两八钱。于良等人说:“好了,好了。有这赃物,就可报官定罪,了结这海上浮尸的案子。若只是阴魂说话,万一之后附魂的人醒了,阴魂散去,我们可担不起错判的责任。” 于是急忙押着于大郊,连赃物一起送县衙。大郊心想:“罪已难逃。坐在监中无人送饭,不如多拉本家两个人下水,大家都别想安稳。等他们送饭时,多少能分给我一些。” 便对于良说:“这事本户于大豹、于大敖、于大节三人与我同谋,为何只抓我一人?” 于良等人将三人一并拘来,三人均称无干,但众人不听,一起押到县衙自首。
知县受理了自首状,批道:“案情看似真实却又离奇,必须让李氏当堂对质。” 随即传李氏到官。李氏与大郊当面对质,每句话都像杨化亲口所说,咬定大郊谋死自己的实情。知县看诉词上还有几个名字,问:“这于大豹等人是怎么回事?” 李氏道:“只有大郊一人作案,其余人全不相干。我唯恐连累无辜,所以不避阴阳相隔,特来申诉。”知县厉声问大郊:“你还有什么说?” 大郊此时已被李氏附魂的活灵活现之态惊得魂不附体,只得叩头道:“老爷明鉴,今日才知鬼神难欺,确实是我勒死杨化谋财,与他人无关,小人罪该万死!”
知县见是谋杀人命的重案,尚未检验尸身,当即亲自押大郊等人到海边杨化尸体处验尸。招来一班仵作,验得杨化尸体脖子上有绳子勒过的伤痕,确系生前被人勒死。取了验伤单回到县衙,录下一干人犯的口供,判于大郊死罪。在官的众人都画了供,连李氏也画了供。知县又叮嘱她:“这事要解送上司,你可不能改口!” 李氏道:“小人不改口,只说一样的话!” 原来知县怕杨化魂灵散去,所以特意叮嘱李氏,却不知杨化真魂附身,所言自是他本人的话,故如此回答。知县将案卷整理完毕,连人带卷解送府衙。知府看了供词,觉得案情离奇,心中有些疑惑,当堂亲自审问,大郊所供与之前无异。知府提笔判道:“审得杨化身为边塞贫军,跋涉千里,银钱不足三两,于大郊却起毒心,先灌酒致其昏迷,再用绳勒杀,又用驴驮尸,抛入海中。他以为尸体将葬身鱼腹,死无对证,便可私吞银钱、安然无事。谁知天道昭彰,鬼神明察!尸体入海不沉,魂灵附人自诉,揭露瞬间奸计,震慑凶徒之心。至于‘咬肉泄恨’之语,如刑斧般威严;‘恐连累无干’数言,彰显公平正直。杨化可谓死后英灵不灭,正直不泯,未因身死而消逝。谁说杀人可侥幸逃脱法网?该县官吏祷神有应,此等异政值得记录。拟判斩首之刑不枉,因系亲自审讯;且杀劫之事魂附证实情真,理当解送上级复审。请巡抚、巡按定夺。”
府衙签发解送公文,连人带卷解至督抚军门孙某案下听候处置。
孙军门(明代对提督、总兵等武官的尊称)看了案件卷宗,觉得很不对劲。他怀疑道:“李氏只是个女人,又借‘人作鬼语’的说法告状,怎么能单凭这个定杀人罪?说不定其中有诈呢!” 于是当堂逐一传讯犯人当面审问。点到李氏时,他停下笔问道:“你是哪里人?” 李氏回答:“蓟州人。”孙军门又传地方官上前,问:“李氏是哪里人?” 地方官说:“是即墨人。” 孙军门疑惑道:“她怎么说是蓟州人?” 地方官解释:“李氏本身是即墨人,但附在她身上的‘杨化’是蓟州人。”孙军门又问李氏:“你叫什么名字?” 李氏答:“小人叫杨化,是兴州右屯卫于守宗名下的余丁(明代军户中除正丁外的子弟)。” 接着便把自己讨军装时被谋杀的前因后果,详详细细说了一遍。说话时完全是北边男子的口吻,既不像女人声音,也不是山东口音。孙军门审问清楚后,点点头笑道:“世上竟有这等奇事!” 于是在卷宗上批示:“杨化鬼魂附体诉冤,当面审问时所言均为蓟镇(蓟州镇,明代边防重镇)口音,确实离奇。仰(上级对下级的命令用语)按察司(明代省级司法机构)复审后详细上报!”
按察司将案件转发给本府带管理刑厅的刘同知(知府的副职,分管刑狱)复审。解差将一干人犯再次带到府衙,当堂交回押送文书。只见李氏的丈夫于得水哭着向知府禀告:“小人的妻子李氏长期被杨化的冤魂附身,早已迷失本性;而且她身为涉案人,反复被传讯审问,动辄拖延几十天,家中幼儿无人哺乳,母子俩都要撑不住了。求老爷做主,救我们脱离苦海!”知府见他说得可怜,点头道:“这案子本就不合常理,哪能让鬼魂久占人身?但鬼神之事,我也不好处理。” 便唤李氏到案前,问道:“你是李氏,还是杨化?” 李氏答:“小人是杨化。” 知府说:“你的冤情已经昭雪了。” 李氏道:“多谢老爷天恩!”知府又说:“你虽是杨化的魂,但身体却是李氏的,这点你清楚吗?” 李氏道:“小人清楚。只是小人冤仇虽报,却无家可归,不如就留在这具身体里吧。” 知府大怒道:“胡说!冤情既已昭雪,你就该随着你的尸骨去投胎,为何还要霸占别人的妻子?速速离去,不然狠狠打你一顿!”李氏一听要挨打,似乎有些害怕,连连叩头道:“小人这就走,这就走。” 说完,李氏起身就往外走。知府又叫人把她拉回来,喝道:“我叫的是杨化走,李氏能走到哪里去?” 李氏仍用杨化的声音叩头道:“小人这就走。” 起身又往外走。知府拍桌大喝,命人将她拉回,骂道:“简直糊涂可恶!杨化自去投胎,必须留下李氏的身体!为何三番两次违抗我的命令?皂隶,给我狠狠打!” 皂隶齐声应喝,把满堂竹片都摔在地上,震得一片轰响。只见李氏突然跌倒在地,皂隶唤她不应,再喊 “杨化” 也没反应,她双眼紧闭,面色如灰。于得水慌了手脚,贴着她耳朵连声呼喊,她还是毫无反应。于得水也顾不上公堂之上的规矩,大声痛哭起来,知府也不知如何是好。得水抱着李氏,只见她四肢颤抖,冷汗如雨。过了一个多时辰,李氏忽然睁开眼睛,看见公堂宽敞空荡,面前全是陌生的人,穿着打扮与平日不同,大惊道:“我李氏一个女子,怎么会在这里?” 连忙用衣袖紧紧遮住脸面。知府知道她的本性已经回来,问她之前知道什么。李氏说:“只记得在家碾米,不知为何会到这里。” 甚至连过去了多少时日都不知道。知府于是用朱笔写下 “李氏元身” 四个大字作为镇符,又在她背上盖了官印,让得水扶她回家调养。
第二天,刘同知提审案件,李氏的名字还未从卷宗中销去。得水以为妻子已经习惯了官府审讯,不会在意,谁知李氏这回却十分羞怯,不肯到衙门来。得水把之前的事一一详细告诉李氏,李氏哭道:“我就像在睡梦里,根本不知道自己做了这么丢脸的事,现在想后悔都没地方去!如今既然已经清醒,我自是个女人,怎能再上公堂?”得水说:“罪案已经判定,太爷昨日也已经放过你了。今日只是复审一次,便可了结此事。” 李氏道:“复审不复审,与我有什么关系?” 得水说:“你若不去,可要连累我了。” 李氏无奈,只得跟着丈夫到衙门。等刘同知审问时,李氏只是哭泣,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同知便唤她丈夫得水询问,得水把之前杨化附魂作证、昨日太爷喝退鬼魂、如今李氏恢复本性与从前不同的缘由说了一遍,并出示了太爷亲书的朱笔镇符和李氏背上的官印。刘同知大为惊叹,于是向上司呈文申述:“杨化冤魂已散,理应释放李氏回家,不必再提审。于大郊(疑为凶手)已有确凿赃证,无需其他证据。秋后处决。”
一天晚上,于得水梦见杨化前来道谢,说:“久借你妻子的身体,无以为报。我有一头叫驴,之前挣脱缰绳走失,被人收留。如今我引它到你家门口,你可收留使用,权当我的谢意。”得水次日开门出去,果然看见一头驴站在门口,便将它拴好配鞍,骑用起来。由此可知,杨化的魂灵仍未完全消逝。从来都说鬼神不可欺瞒,却没有比这个故事更真实、更令人惊骇的了:
人杀人而成鬼,鬼借人以证人。
人鬼公然相报,冤家宜结宜分。
(译文:人杀了人就会变成鬼,鬼借助人来证实恩怨。 人鬼之间公然互相报应,冤家是结是散都有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