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谢瞻、孔琳之</p><p>谢瞻,字宣远,一名檐,字通远,陈郡阳夏人,卫将军晦第三兄也。年六岁, 能属文,为《紫石英赞》、《果然诗》,当时才士,莫不叹异。初为桓伟安西参军, 楚台秘书郎。瞻幼孤,叔母刘抚养有恩纪,兄弟事之,同于至亲。刘弟柳为吴郡, 将姊俱行,瞻不能违,解职随从,为柳建威长史。寻为高祖镇军、琅邪王大司马参 军,转主簿,安成相,中书侍郎,宋国中书、黄门侍郎,相国从事中郎。</p><p>弟晦时为宋台右卫,权遇已重,于彭城还都迎家,宾客辐辏,门巷填咽。时瞻 在家,惊骇谓晦曰:“汝名位未多,而人归趣乃尔。吾家以素退为业,不愿干预时 事,交游不过亲朋,而汝遂势倾朝野,此岂门户之福邪?”乃篱隔门庭,曰:“吾 不忍见此。”及还彭城,言于高祖曰:“臣本素士,父、祖位不过二千石。弟年始 三十,志用凡近,荣冠台府,位任显密,福过灾生,其应无远。特乞降黜,以保衰 门。”前后屡陈。高祖以瞻为吴兴郡,又自陈请,乃为豫章太守。晦或以朝廷密事 语瞻,瞻辄向亲旧陈说,以为笑戏,以绝其言。晦遂建佐命之功,任寄隆重,瞻愈 忧惧。</p><p>永初二年,在郡遇疾,不肯自治,幸于不永。晦闻疾奔往,瞻见之,曰:“汝 为国大臣,又总戎重,万里远出,必生疑谤。”时果有诉告晦反者。瞻疾笃还都, 高祖以晦禁旅,不得出宿,使瞻居于晋南郡公主婿羊贲故第,在领军府东门。瞻曰: “吾有先人弊庐,何为于此!”临终,遣晦书曰:“吾得启体幸全,归骨山足,亦 何所多恨。弟思自勉厉,为国为家。”遂卒,时年三十五。</p><p>瞻善于文章,辞采之美,与族叔混、族弟灵运相抗。灵运父瑛,无才能。为秘 书郎,早年而亡。灵运好臧否人物,混患之,欲加裁折,未有方也。谓瞻曰:“非 汝莫能。”乃与晦、曜、弘微等共游戏,使瞻与灵运共车;灵运登车,便商较人物, 瞻谓之曰:“秘书早亡,谈者亦互有同异。”灵运默然,言论自此衰止。</p><p>弟晙,字宣镜,幼有殊行。年数岁,所生母郭氏,久婴痼疾,晨昏温清,尝药 捧膳,不阙一时,勤容戚颜,未尝暂改。恐仆役营疾懈倦,躬自执劳。母为病畏惊, 微践过甚,一家尊卑,感爵至性,咸纳屡而行,屏气而语,如此者十余年。初为 州主簿,中军行参军,太子舍人,俄迁秘书丞。自以兄居权贵,己蒙超擢,固辞不 就。徐羡之请为司空长史,黄门郎。元嘉三年,从坐伏诛,时年三十一。有诏宥其 子世平,又早卒,无后。</p><p>孔琳之,字彦琳,会稽人。祖沈,晋丞相掾。父貵,光禄大夫。琳之强正有志 力,好文义,解音律,能弹棋,妙善草隶。郡命主簿,不就,后辟本国常侍。桓玄 辅政为太尉,以为西阁祭酒。桓玄时议欲废钱用谷帛,琳之议曰:“《洪范》八政, 以货次食,岂不以交易之所资,为用之至要者乎?若使不以交易,百姓用力于为钱, 则是妨其为生之业,禁之可也。今农自务谷,工自务器,四民各肄其业,何尝致勤 于钱。故圣王制无用之货,以通有用之财,既无毁败之费,又省运置之苦,此钱所 以嗣功龟贝,历代不废者也。谷帛为宝,本充衣食,今分以为货,则致损甚多。又 劳毁于商贩之手,耗弃于割截之用,此之为敝,著于自曩。故钟繇曰:‘巧伪之民, 竞蕴湿谷以要利,制薄绢以充资。’魏世制以严刑,弗能禁也。是以司马芝以为用 钱非徒丰国,亦所以省刑。钱之不用,由于兵乱积久,自至于废,有由而然,汉末 是也。今既用而废之,则百姓顿亡其财。今括囊天下之谷,以周天下之食,或仓庾 充衍,或粮靡斗储,以相资通,则贫者仰富,致之之道,实假于钱。一朝断之,便 为弃物,是有钱无粮之民,皆坐而饥困,此断钱之立敝也。且据今用钱之处不为贫, 用谷之处不为富。又民习来久,革之必惑。语曰:‘利不百,不易业。’况又钱便 于谷邪?魏明帝时,钱废谷用,三十年矣。以不便于民,乃举朝大议。精才达治之 士,莫不以为宜复用钱,民无异情,朝无异论。彼尚舍谷帛而用钱,足以明谷帛之 弊,著于已试。世或谓魏氏不用钱久,积累巨万,故欲行之,利公富国。斯殆不然。 昔晋文后舅犯之谋,而先成季之信,以为虽有一时之勋,不如万世之益。于时名贤 在列,君子盈朝,大谋天下之利害,将定经国之要术。若谷实便钱,义不昧当时之 近利,而废永用之通业,断可知矣。斯实由困而思革,改而更张耳。近孝武之末, 天下无事,时和年丰,百姓乐业,便自谷帛殷阜,几乎家给人足,验之事实,钱又 不妨民也。顷兵革屡兴,荒馑荐及,饥寒未振,实此之由。公既援而拯之,大革视 听,弘敦本之教,明广农之科,敬授民时,各顺其业,游荡知反,务末自休,固以 南亩竞力,野无遗壤矣。于是以往,升平必至,何衣食之足恤。愚谓救弊之术,无 取于废钱。”</p><p>玄又议复肉刑,琳之以为:“唐、虞象刑,夏禹立辟,盖淳薄既异,致化实同, 宽猛相济,惟变所适。《书》曰‘刑罚世轻世重’,言随时也。夫三代风纯而事简, 故罕蹈刑辟;季末俗巧而务殷,故动陷宪网。若三千行于叔世,必有踊贵之尤,此 五帝不相循法,肉刑不可悉复者也。汉文发仁恻之意,伤自新之路莫由,革古创制, 号称刑厝,然名轻而实重,反更伤民。故孝景嗣位,轻之以缓。缓而民慢,又不禁 邪,期于刑罚之中,所以见美在昔,历代详论而未获厥中者也。兵荒后,罹法更多。 弃市之刑,本斩右趾,汉文一谬,承而弗革,所以前贤恨恨,议之而未辩。钟繇、 陈群之意,虽小有不同,而欲右趾代弃市。若从其言,则所活者众矣。降死之生, 诚为轻法,然人情慎显而轻昧,忽远而惊近,是以盘盂有铭,韦弦作佩,况在小人, 尤其所惑,或目所不睹,则忽而不戒,日陈于前,则惊心骇瞩。由此言之,重之不 必不伤,轻之不必不惧,而可以全其性命,蕃其产育,仁既济物,功亦益众。又今 之所患,逋逃为先,屡叛不革,逃身靡所,亦以肃戒未犯,永绝恶原。至于余条, 宜依旧制。岂曰允中,贵献管穴。”</p><p>玄好人附悦,而琳之不能顺旨,是以不见知。迁楚台员外散骑侍郎。遭母忧, 去职。服阕,除司徒左西掾,以父致仕自解。时司马休之为会稽内史、后将军,仍 以琳之为长史。父忧,去官。服阕,补太尉主簿,尚书左丞,扬州治中从事史,所 居著绩。</p><p>时责众官献便宜,议者以为宜修庠序,恤典刑,审官方,明黜陟,举逸拔才, 务农简调。琳之于众议之外,别建言曰:“夫玺印者,所以辩章官爵,立契符信。 官莫大于皇帝,爵莫尊于公侯。而传国之玺,历代迭用,袭封之印,奕世相传,贵 在仍旧,无取改作。今世唯尉一职,独用一印,至于内外群官,每迁悉改,讨寻其 义,私所未达。若谓官各异姓,与传袭不同,则未若异代之为殊也。若论其名器, 虽有公卿之贵,不若帝王之重;若以或有诛夷之臣,忌其凶秽,则汉用秦玺;延祚 四百,未闻以子婴身戮国亡,而弃之不佩。帝王公侯之尊,不疑于传玺,人臣众僚 之卑,何嫌于即印。载籍未闻其说,推例自乖其准。而终年刻铸,丧功肖实,金银 铜炭之费,不可称言,非所以因循旧贯易简之道。愚谓众官即用一印,无烦改作。 若有新置官,又官多印少,文或零失,然后乃铸,则仰裨天府,非唯小益。”</p><p>又曰:“凶门柏装,不出礼典,起自末代,积习生常,遂成旧俗。爰自天子, 达于庶人,诚行之有由,卒革必骇。然苟无关于情,而有愆礼度,存之未有所明, 去之未有所失,固当式遵先典,厘革后谬,况复兼以游费,实为民患者乎!凡人士 丧仪,多出闾里,每有此须,动十数万,损民财力,而义无所取。至于寒庶,则人 思自竭,虽复室如悬磬,莫不倾产殚财,所谓葬之以礼,其若此乎。谓宜谨遵先典, 一罢凶门之式,表以素扇,足以示凶。”</p><p>又曰:“昔事故饥荒,米谷绵绢皆贵,其后米价登复,而绢于今一倍。绵绢既 贵,蚕业者滋,虽勤厉兼倍,而贵犹不息。愚谓致此,良有其由。昔事故之前,军 器正用铠而已,至于袍袄裲裆,必俟战阵,实在库藏,永无损毁。今仪从直卫及邀 罗使命,或有防卫送迎,悉用袍袄之属,非唯一府,众军皆然。绵帛易败,势不支 久。又昼以御寒,夜以寝卧,曾未周年,便自败裂。每丝绵新登,易折租以市,又 诸府竞收,动有千万,积贵不已,实由于斯,私服为脂艰贵,官库为之空尽。愚谓 若侍卫所须,固不可废,其余则依旧用铠。小小使命送迎之属,止宜给仗,不烦铠 袄。用之既简,则其价自降”</p><p>又曰:“夫不耻恶食,唯君子能之。肴馔尚奢,为日久矣。今虽改张是弘,而 此风未革。所甘不过一味,而陈必方丈,适口之外,皆为悦目之费,富者以之示夸, 贫者为之殚产,众所同鄙,而莫能独异。愚谓宜粗为其品,使奢俭有中;若有不改, 加以贬黜,则德俭之化,不日而流。”</p><p>迁尚书吏部郎。义熙六年,高祖领平西将军,以为长史,大司马琅邪王从事中 郎。又除高祖平北、征西长史,迁侍中。宋台初建,除宋国侍中。出为吴兴太守, 公事免。</p><p>永初二年,为御史中丞。明宪直法,无所屈桡。奏劾尚书令徐羡之曰:“臣闻 事上以奉宪为恭,临下以威严为整。然后朝典惟明,莅众必肃。斯道或替,则宪纲 其颓。臣以今月七日,预皇太子正会。会毕车去,并猥臣停门待阙。有何人乘马, 当臣车前,收捕驱遣命去。何人骂詈收捕,咨审欲录。每有公事,臣常虑有纷纭, 语令勿问,而何人独骂不止,臣乃使录。何人不肯下马,连叫大唤,有两威仪走来, 击臣收捕。尚书令省事倪宗又牵威仪手力,击臣下人。宗云:‘中丞何得行凶,敢 录令公人。凡是中丞收捕,威仪悉皆缚取。’臣敕下人一不得斗,凶势辀张,有顷 乃散。又有群人就臣车侧,录收捕樊马子,互行筑马子顿伏,不能还台。臣自录非, 本无对校,而宗敢乘势凶恣,篡夺罪身。尚书令臣羡之,与臣列车,纷纭若此,或 云羡之不禁,或云羡之禁而不止。纵而不禁,既乖国宪;禁而不止,又不经通。陵 犯监司,凶声彰赫,容纵宗等,曾无纠问,亏损国威,无大臣之体,不有准绳,风 裁何寄。羡之内居朝右,外司辇毂,位任隆重,百辟所瞻。而不能弘惜朝章,肃是 风轨。致使宇下纵肆,凌暴宪司,凶赫之声,起自京邑,所谓己有短垣,而自逾之。 又宗为篡夺之主,纵不纠问,二三亏违,宜有裁贬。请免羡之所居官,以公还第。 宗等篡夺之愆,已属掌故御史随事检处。”诏曰:“小人难可检御,司空无所问, 余如奏。”羡之任居朝端,不欲以犯宪示物。时羡之领扬州刺史,琳之弟璩之为治 中,羡之使璩之解释琳之,停寝其事。琳之不许。璩之固陈,琳之谓曰:“我触忤 宰相,正当罪止一身尔,汝必不应从坐,何须勤勤邪!”自是百僚震肃莫敢犯禁。 高祖甚嘉之,行经兰台,亲加临幸。又领本州大中正,迁祠部尚书。不治产业,家 尤贫素。景平元年,卒,时年五十五。追赠太常。</p><p>子邈,有父风,官至扬州治中从事史。邈子觊,别有傅。觊弟道存,世祖大明 中,历黄门吏部郎,临海王子顼前军长史、南郡太守。晋安王子勋建伪号,为侍中, 行雍州事。事败自杀。</p><p>史臣曰:民生所贵,曰食与货。货以通币,食为民天。是以九棘播于农皇,十 朋兴于上代。昔醇民未离,情嗜疏寡,奉生赡己,事有易周。一夫躬稼,则余食委 室;匹妇务织,则兼衣被体。虽懋迁之道,通用济乏,龟贝之益,为功盖轻。而事 有讹变,奸敝代起,昏作役苦,故穑人去而从商,商子事逸,末业流而浸广,泉货 所通,非复始造之意。于是竞收罕至之珍,远蓄未名之货,明珠翠羽,无足而驰, 丝罽文犀,飞不待翼,天下荡荡,咸以弃本为事。丰衍则同多稌之资,饥凶又减田 家之蓄。钱虽盈尺,既不疗饥于尧年;贝或如轮,信无救渴于汤世,其蠹病亦已深 矣。固宜一罢钱货,专用谷帛,使民知役生之路,非此莫由。夫千匹为货,事难于 怀璧;万斛为市,未易于越乡,斯可使末伎自禁,游食知反。而年世推移,民与事 习,或库盈朽贯,而高廪未充,或家有藏镪,而良畴罕辟。若事改一朝,废而莫用, 交易所寄,旦夕无待,虽致乎要术,而非可卒行。先宜削华止伪,还淳反古,抵璧 幽峰,捐珠清壑。然后驱一世之民,反耕桑之路,使缣粟羡溢,同于水火。既而荡 涤圆法,销铸勿遗,立制垂统,永传于后,比屋称仁,岂伊唐世。桓玄知其始而不 览其终,孔琳之睹其末而不统其本,岂虑有开塞,将一往之谈可然乎。</p>
译文
谢瞻、孔琳之
谢瞻,字宣远,又名谢檐,字通远,陈郡阳夏人,是卫将军谢晦的三哥。他六岁时就能写文章,创作了《紫石英赞》《果然诗》,当时的有才人士无不惊叹。起初任桓伟的安西参军,楚台秘书郎。谢瞻幼年丧父,叔母刘氏抚养他有恩,兄弟几人对待她如同亲生母亲。刘氏的弟弟刘柳任吴郡太守,要带姐姐一同前往,谢瞻无法推辞,便辞职跟随,任刘柳的建威长史。不久任高祖的镇军、琅邪王大司马参军,转任主簿,安成相,中书侍郎,宋国中书、黄门侍郎,相国从事中郎。
弟弟谢晦当时任宋台右卫,权势已经很重,从彭城回都城迎接家人,宾客众多,门巷堵塞。当时谢瞻在家,惊讶地对谢晦说:“你的名位不算很高,可人们归附的程度却到了这种地步。我们家向来以恬淡退让为业,不愿干预时事,交往不过亲朋,而你却权势倾动朝野,这难道是家族的福气吗?” 于是用篱笆隔开门庭,说:“我不忍心看到这种场面。” 回到彭城后,谢瞻对高祖说:“我本是平民,父、祖的官位不超过二千石。弟弟才三十岁,志向能力都很平庸,却荣居台府高位,职位显要机密,福过灾生,报应不会太远。特请求降职,以保全衰微的家族。” 前后多次陈述。高祖任命谢瞻为吴兴郡太守,他又自己请求,才改任豫章太守。谢晦有时把朝廷机密告诉谢瞻,谢瞻就向亲朋故旧讲述,当作笑谈,来阻止谢晦再讲。谢晦后来立下辅佐高祖登基的功劳,被委以重任,谢瞻更加担忧恐惧。
永初二年,谢瞻在郡中患病,不肯治疗,希望早点死去。谢晦听说后赶来,谢瞻见到他,说:“你是国家大臣,又总领兵权,万里迢迢赶来,必定会引起怀疑诽谤。” 当时果然有人诬告谢晦谋反。谢瞻病重回都城,高祖因谢晦掌管禁军,不能出宫住宿,让谢瞻住在晋南郡公主的丈夫羊贲的旧宅,位于领军府东门。谢瞻说:“我有祖先留下的旧屋,为什么要住在这里!” 临终前,给谢晦写信说:“我能保全身体,归葬山间,也没什么可遗憾的。弟弟要努力自勉,为国为家。” 随后去世,时年三十五岁。
谢瞻擅长写文章,文辞的优美与族叔谢混、族弟谢灵运不相上下。谢灵运的父亲谢瑛,没有才能,任秘书郎,早年去世。谢灵运喜欢评论人物,谢混对此很担心,想加以制止却没有办法,对谢瞻说:“除了你没人能做到。” 于是与谢晦、谢曜、谢弘微等人一起游玩,让谢瞻与谢灵运同乘一车;谢灵运上车后就开始评论人物,谢瞻对他说:“秘书郎(指谢灵运父亲)早逝,谈论他的人也有不同意见。” 谢灵运沉默不语,议论人物的习惯从此收敛。
谢瞻的弟弟谢晙,字宣镜,幼年时有特殊的品行。几岁时,亲生母亲郭氏长期患病,他早晚侍奉,尝药送膳,从不错过时间,态度殷勤,神色忧伤,从未有片刻改变。担心仆役照料懈怠,他亲自操劳。母亲因病怕受惊吓,一点脚步声都觉得过分,全家上下被他的孝心感动,都轻手轻脚走路,轻声说话,这样过了十多年。起初任州主簿,中军行参军,太子舍人,不久迁任秘书丞。自认为哥哥身居权贵,自己被越级提拔,坚决推辞不就任。徐羡之请他任司空长史,黄门郎。元嘉三年,因受牵连被处死,时年三十一岁。皇上下诏宽恕他的儿子谢世平,谢世平又早逝,没有后代。
孔琳之,字彦琳,会稽人。祖父孔沈,任晋朝丞相掾。父亲孔貵,任光禄大夫。孔琳之刚强正直有毅力,喜好文义,懂音律,会弹棋,擅长草书隶书。郡里任命他为主簿,不就任,后被征召为本国常侍。桓玄辅政任太尉时,任命他为西阁祭酒。桓玄当时提议废除钱币改用谷帛,孔琳之议论说:“《洪范》记载的八政,把货放在食之后,难道不是因为交易所需的物资,是最关键的用品吗?如果人们不用于交易,百姓为造钱而耗费力气,那就是妨碍他们的生计,可以禁止。现在农民种谷,工匠制器,士农工商各干其业,何曾为钱而辛劳。所以圣王制造无用的货币,来流通有用的财物,既没有毁坏的损耗,又省去运输的辛苦,这就是钱币继承龟贝的功能,历代不废除的原因。谷帛是宝物,本用于衣食,现在分割作为货币,损失很大。又在商贩手中损耗,因切割使用而浪费,这种弊端早已存在。所以钟繇说:‘奸诈的人,竞相囤积潮湿的谷物谋利,制作薄绢充当货币。’魏世用严刑禁止,也不能杜绝。因此司马芝认为用钱不仅能富国,也能减少刑罚。钱币被废除,是因为战乱已久,导致废弃,事出有因,汉末就是这样。现在已经使用却要废除,百姓就会突然失去财产。现在收集天下的谷物供给天下的粮食需求,有的仓库充实,有的连一斗储备都没有,要互相资助,穷人依靠富人,实现这一目标,实在要借助钱。一旦废除,钱就成了废物,那些有钱无粮的百姓都会因此饥饿困窘,这是废除钱币的明显弊端。况且现在用钱的地方不算贫穷,用谷的地方也不算富裕。再说百姓习惯用钱已久,改革必然会困惑。俗话说:‘没有百倍的利益,不改变职业。’何况钱比谷更方便呢?魏明帝时,废除钱币使用谷物,过了三十年,因不方便百姓,于是朝廷广泛讨论,有才能懂治理的人,都认为应该恢复用钱,百姓没有不同意见,朝廷没有不同议论。他们尚且放弃谷帛而用钱,足以表明谷帛的弊端,这是已经验证过的。有人说魏氏不用钱很久,积累了大量谷物,所以想恢复用钱,有利于国家富裕。这恐怕不对。从前晋文公后来采用舅犯的计谋,却先实践季子的信用,认为虽然有一时的功勋,不如万世的利益。当时贤才在朝,君子满朝,谋划天下的利害,制定治国的要术。如果谷比钱方便,就不会贪图一时的近利,而废弃长久有用的货币,这是很明显的。这实在是因困境而想改革,进行变更。近来孝武帝末年,天下太平,年成丰收,百姓安居乐业,谷帛充裕,几乎家给人足,事实证明,用钱并不妨碍百姓。近来战乱频繁,饥荒不断,饥寒未能缓解,确实是这个原因。您既然打算拯救百姓,大力改革观念,弘扬重视农业的教化,明确鼓励农耕的法令,不失农时,各安其业,游荡的人返回,经商的人停业,这样必定会使农民努力耕种,田野没有荒废。从此之后,必定会天下太平,还担心什么衣食不足。我认为拯救弊端的方法,不在于废除钱币。”
桓玄又提议恢复肉刑,孔琳之认为:“唐、虞用象刑,夏禹设立刑罚,是因为时代淳厚与浇薄不同,但达到教化的目的相同,宽严相济,根据情况调整。《尚书》说‘刑罚根据时代轻重不同’,是说要顺应时势。三代风气淳朴事务简单,所以很少有人犯罪;末世风俗奸诈事务繁多,所以动辄触犯法令。如果用三千条刑罚治理末世,必定会有踊贵的弊端,这就是五帝不沿用旧法,肉刑不能全部恢复的原因。汉文帝出于仁慈,担心没有自新之路,改革古法创立新制,号称刑罚闲置,但名轻实重,反而更伤害百姓。所以汉景帝继位后,减轻刑罚使它缓和。缓和后百姓轻慢,又不能禁止邪恶,希望刑罚适中,所以过去被称赞,历代详细讨论却未能得当。战乱后,犯法的人更多。弃市的刑罚,本是斩右趾,汉文帝改革失误,继承下来没有纠正,所以前贤遗憾,议论却没有结果。钟繇、陈群的意见虽稍有不同,却都想用右趾代替弃市。如果听从他们的意见,就能救活很多人。把死刑改为生刑,确实是轻法,但人们重视明显的而轻视隐晦的,忽视长远的而害怕眼前的,所以盘盂上有铭文,韦弦被佩戴,何况百姓更容易被迷惑,有的事没亲眼看见就忽视不戒备,天天摆在面前就心惊胆战。由此说来,重刑不一定不伤人,轻刑不一定不令人畏惧,而能保全性命,增加人口,既仁爱济物,又功劳众多。另外现在担忧的,首先是逃亡,多次叛乱不改正,逃犯无处可藏,也用严厉的刑罚警戒未犯罪的人,永绝作恶的根源。至于其他条款,应依照旧制。这不是说已经得当,只是贡献浅见。”
桓玄喜欢别人依附讨好,而孔琳之不能顺从他的旨意,因此不被赏识。迁任楚台员外散骑侍郎。遭遇母亲去世,离职。守丧期满,任司徒左西掾,因父亲退休而自行解职。当时司马休之任会稽内史、后将军,仍任命孔琳之为长史。父亲去世,离职。守丧期满,补任太尉主簿,尚书左丞,扬州治中从事史,任职之处都有政绩。
当时要求众官献上有益的建议,议论的人认为应该修建学校,体恤刑罚,审察官吏,明确升降,举荐隐逸人才,重视农业减少赋调。孔琳之在众人议论之外,另外建议说:“玺印是用来区分官爵,建立契约信用的。官没有比皇帝更大的,爵没有比公侯更尊贵的。而传国玉玺,历代沿用,袭封的印信,世代相传,贵在保持旧制,不必改做。现在只有尉这一职务,单独用一枚印,至于内外众官,每次升迁都要改印,探寻其中的意义,我私下不明白。如果说官员姓氏不同,与传袭不同,那也不如不同朝代的差别大。如果论名位,即使有公卿的尊贵,也不如帝王的重要;如果因有的官员被诛杀,忌讳其凶秽,那汉用秦的玉玺,延续四百年,没听说因子婴被杀国家灭亡,就弃之不用。帝王公侯的尊贵,不怀疑传国玉玺,臣僚的卑微,为何忌讳沿用旧印。典籍中没有这样的说法,推论也不符合准则。而终年铸造,浪费人力物力,金银铜炭的费用,不可胜数,不是遵循旧制简便的办法。我认为众官就用一枚印,不必改做。如果有新设置的官职,又官多印少,印文有的零乱缺失,然后再铸造,这样有助于国库,不只是小益处。”
又说:“凶门柏装的礼仪,不出自礼典,始于末代,积习成常,于是成为旧俗。从天子到百姓,确实实行有原因,突然改革必定令人惊骇。但如果对情理无关,又违背礼度,保留它没有明显益处,废除它没有损失,就应遵循先代典章,革除后世的错误,何况还增加费用,实在是百姓的负担呢!士人的丧仪,多出于民间,每次有需要,动辄花费十多万,损耗民力财力,而没有实际意义。至于贫寒百姓,却想尽力操办,即使家徒四壁,也倾家荡产,所谓按礼安葬,竟是这样吗?我认为应严格遵循先代典章,一律废除凶门的仪式,用素扇表示凶事就足够了。”
又说:“从前因事故饥荒,米谷绵绢都很贵,后来米价恢复,而绢价至今涨了一倍。绵绢涨价后,养蚕的人增多,虽然加倍辛勤,价格仍不下降。我认为导致这种情况,确实有原因。从前事故发生前,军器只用铠甲,至于袍袄裲裆,必须等到作战时才用,平时收藏在仓库,永不损坏。现在仪仗侍卫及迎接使命,有的防卫送迎,都用袍袄之类,不仅一个府,众军都是这样。绵帛容易损坏,势必不能长久使用。又白天用来御寒,晚上用来睡觉,不到一年,就自行破损。每当新的丝绵上市,就用折租的方式收购,各府竞相收购,动辄成千上万,价格不断上涨,实在是因为这个原因,私人用度因昂贵而困难,官库也因此空虚。我认为如果是侍卫所需,固然不能废除,其余的应依旧用铠甲。小型使命送迎之类,只应供给兵器,不必用袍袄。使用简省,价格自然下降。”
又说:“不嫌弃不好的食物,只有君子能做到。菜肴崇尚奢华,为时已久。现在虽然大力改革,但这种风气未改。所爱吃的不过一种,却陈列满桌,除了可口的,其余都是为了好看而浪费,富人以此炫耀,穷人因此破产,众人都鄙视,却没人能与众不同。我认为应大致规定标准,使奢华俭朴适中;如果有不改的,加以贬黜,那么崇尚节俭的教化,不久就会流传。”
孔琳之迁任尚书吏部郎。义熙六年,高祖领平西将军,任命他为长史,大司马琅邪王从事中郎。又任高祖的平北、征西长史,迁任侍中。宋台初建,任宋国侍中。出朝任吴兴太守,因公事免官。
永初二年,任御史中丞。他严明法令,不屈不挠。弹劾尚书令徐羡之说:“我听说侍奉上司以遵守法令为恭敬,对待下属以威严为整肃。这样朝廷典章才能严明,治理百姓才能严肃。这种原则如果被废弃,法令纲纪就会衰败。我在本月七日,参加皇太子的正会。会后车子离开,我暂时在门旁等待。有个人骑马挡在我的车前,我让人收捕驱赶他离开。那人辱骂收捕的人,询问想逮捕谁。每次有公事,我常担心有纠纷,让人不要过问,而那人却骂不停,我于是让人逮捕他。那人不肯下马,连声大喊,有两个威仪走来,殴打我派去收捕的人。尚书令的省事倪宗又拉住威仪的手下,殴打我的随从。倪宗说:‘中丞怎敢行凶,敢逮捕令公的人。凡是中丞收捕的,威仪都要捆绑起来。’我命令手下不得争斗,对方气焰嚣张,过了一会儿才散去。又有一群人到我的车旁,收捕樊马子,互相推搡使樊马子倒地,不能回台。我自己认错,本无对抗,而倪宗竟敢乘势行凶,抢夺罪犯。尚书令徐羡之,与我同列,出现这样的纠纷,有人说徐羡之不加制止,有人说徐羡之制止了但没止住。放纵不制止,已经违背国法;制止而没止住,又不合常理。侵犯监察官员,凶暴声张,容忍倪宗等人,不加纠问,损害国家威严,没有大臣的体统,没有准则,威严何在。徐羡之在内居朝廷高位,在外掌管京城,职位重要,是百官所敬仰的。却不能维护朝廷典章,整肃风气。致使下属放纵,欺凌执法官员,凶暴的名声从京城传出,这就是所谓自己有矮墙,却自行逾越。另外倪宗是抢夺罪犯的主谋,即使不加纠问,多次违规,也应有所贬斥。请求罢免徐羡之的官职,以公的身份回家。倪宗等人抢夺罪犯的过失,已属掌故御史随时查处。” 诏命说:“小人难以管束,司空不必过问,其余按奏请处理。” 徐羡之位居朝廷首位,不想因触犯法令而示众。当时徐羡之领扬州刺史,孔琳之的弟弟孔璩之任治中,徐羡之让孔璩之劝说孔琳之,停止这件事。孔琳之不允许。孔璩之反复请求,孔琳之说:“我触犯宰相,罪只在我一身,你必定不应受牵连,何必这样殷勤呢!” 从此百官震惊肃敬,没人敢违反禁令。高祖很赞赏他,经过兰台时,亲自探望。又领本州大中正,迁任祠部尚书。不经营产业,家中特别贫困朴素。景平元年去世,时年五十五岁。追赠太常。
儿子孔邈,有父亲的风范,官至扬州治中从事史。孔邈的儿子孔觊,另有传。孔觊的弟弟孔道存,世祖大明年间,历任黄门吏部郎,临海王刘子顼的前军长史、南郡太守。晋安王刘子勋建立伪政权,任侍中,代理雍州事务。事败后自杀。
史臣曰:百姓生活所贵重的,是食物与货物。货物用来流通货币,食物是百姓的根本。因此九棘制度始于农皇,十朋货币兴起于上代。从前民风淳朴,欲望不多,维持生活供养自己,事情容易满足。一个男子耕种,剩余的粮食堆满房屋;一个妇女纺织,多余的衣服能遮盖身体。虽然贸易的原则是互通有无,但龟贝的作用,功劳较轻。而事情有变化,奸诈弊端不断产生,百姓因劳作辛苦,所以农夫离开土地从事商业;商人事务清闲,商业逐渐扩大,货币流通,不再是最初创造的本意。于是人们竞相收购罕见的珍宝,囤积不知名的货物,明珠翠羽不用脚就能流通,丝织品和犀牛角不用翅膀就能飞传,天下动荡,都以放弃农业为事。丰收时就有多余的粮食,饥荒时又比农家的储备减少。钱即使堆积一尺,也不能在尧的时代解除饥饿;贝即使像车轮,确实不能在汤的时代解救干渴,它的危害已经很深了。本应一律废除钱货,专用谷帛,让百姓知道谋生的途径,非此不可。用千匹绢帛作为货币,携带比怀揣玉璧还难;用万斛谷物进行交易,比跨乡买卖还不易,这样可以使商业自行禁止,游手好闲的人回归农业。但随着时代推移,百姓已习惯旧俗,有的仓库里堆满朽烂的钱币,而粮仓却不充实;有的人家有积蓄的钱财,却很少开垦良田。如果突然改革,废除货币不用,交易没有依托,即使是最好的办法,也不能仓促实行。应先去除浮华制止虚伪,回归淳朴复古,把璧玉扔到深山,把珍珠丢进清沟。然后驱使天下百姓,回到农耕的道路,使丝绸粮食充足,如同水火一样普及。接着废除货币制度,销毁所有钱币,建立制度传给后代,家家户户崇尚仁义,难道只是唐尧时代才能做到吗?桓玄只知开始却不看结局,孔琳之看到结局却不掌握根本,难道考虑到有兴有废,只是一时的空谈可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