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孝惠皇帝,是汉高祖的太子,母亲是吕皇后。惠帝五岁的时候,汉高祖刚成为汉王。汉高祖二年,惠帝被立为太子。汉高祖十二年四月,汉高祖去世。五月丙寅日,太子继承皇帝位,尊奉吕皇后为皇太后。惠帝赏赐天下百姓每人一级爵位。中郎、郎中任职满六年的,赏赐三级爵位;任职满四年的,赏赐二级爵位。外郎任职满六年的,赏赐二级爵位。中郎任职不满一年的,赏赐一级爵位。外郎任职不满两年的,赏赐一万钱。宦官中负责皇帝饮食的尚食官,待遇与郎中相当;谒者、执楯卫士、执戟卫士、武士、驺卒,待遇与外郎相当。太子的陪乘侍从,赏赐五大夫爵位;太子舍人任职满五年的,赏赐二级爵位。对于参与办理汉高祖丧事的人,俸禄二千石的官员赏赐二万钱,俸禄六百石以上的官员赏赐一万钱,俸禄五百石、二百石以下直到佐史级别的官员赏赐五千钱。对于修筑汉高祖陵墓的人,将军赏赐四十斤黄金,二千石官员赏赐二十斤黄金,六百石以上官员赏赐六斤黄金,五百石以下直到佐史级别的官员赏赐二斤黄金。惠帝下令减轻田租,恢复“十五税一”的制度(即征收百姓收获物的十五分之一作为赋税)。爵位在五大夫以上、俸禄六百石以上的官员,以及侍奉皇帝且有名望的宦官,要是犯了罪该被戴上刑具关押的,都改为不加刑具的关押;爵位在上造以上的官员,以及皇室内外孙、耳孙(泛指远亲),要是犯了罪该受刑罚,或是该被罚做城旦舂(一种服苦役的刑罚)的,都改为罚做鬼薪白粲(较轻的苦役,鬼薪为男性砍柴,白粲为女性择米);百姓中年龄七十岁以上或不满十岁的人,要是犯了罪该受刑罚的,都保留完整的身体,不施加肉刑。惠帝又下令说:“官吏是治理百姓的人,要是能尽心尽力治理百姓,百姓就会依赖他们,所以要提高官吏的俸禄,这是为了百姓好。现在俸禄六百石以上的官员,他们的父母、妻子、儿女和同居的亲属,以及曾经担任过将军、都尉,佩戴过将军或都尉印信领兵,还有佩戴过二千石官印的前任官员,家里只需缴纳军赋,其他的赋税徭役都不用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