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老氏称:“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法令滋章,盗贼多有。”太史公曰:信哉是言也!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昔天下之网尝密矣,然奸伪萌起,其极也,上下相遁,至于不振。当是之时,吏治若救火扬沸,非武健严酷,恶能胜其任而愉快乎!言道德者,溺其职矣。故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下士闻道大笑之”。非虚言也。汉兴,破觚而为圜,斲雕而为朴,网漏于吞舟之鱼,而吏治烝烝,不至于奸,黎民艾安。由是观之,在彼不在此。
译文
孔子说:“用政令引导百姓,用刑罚约束百姓,百姓能免于犯罪却没有廉耻之心;用道德引导百姓,用礼仪规范百姓,百姓有廉耻之心,还能自觉归正。”老子说:“最高的德不刻意彰显德,所以才是真德;低下的德执着于表面的德,所以不是真德。法令越繁多严苛,盗贼反而越多。”太史公说:这话真对啊!法令是治理国家的工具,却不是决定国家治乱清浊的根本。过去天下的法令曾无比严密,可奸诈虚伪的事仍不断发生,到最严重时,上下互相推诿,导致国家衰败不振。那时,官吏治理政务就像“救火”“扬沸”(救急却治标不治本),如果不用强硬严酷的手段,怎么能胜任职务、让自己安心呢!主张用道德治理的人,都无法尽到职责。所以孔子说“审理案件,我和别人一样,关键是要让案件不再发生”,老子说“下等士人听到‘道’,会大声嘲笑”,这都不是空话啊。汉朝建立后,废除严苛的法令、改为宽厚,去除繁复的装饰、回归质朴,法令宽松到能放过“吞舟之鱼”(大奸大恶),可官吏治理却清明有序,没有奸诈之事,百姓安宁。由此可见,国家治理的关键在道德教化,不在严苛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