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礼四之三</p><p> 魏自太祖至于武泰帝,及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崩,悉依汉魏既葬公除。唯 高祖太和十四年文明太后崩,将营山陵。九月,安定王休,齐郡王简,咸阳王禧, 河南王干,广陵王羽,颍川王雍,始平王勰,北海王详,侍中、太尉、录尚书事、 东阳王丕,侍中、司徒、淮阳王尉元,侍中、司空、长乐王穆亮,侍中、尚书左仆 射、平原王陆叡等,率百僚诣阙表曰:“上灵不吊,大行太皇太后崩背,溥天率土, 痛慕断绝。伏惟陛下孝思烝烝,攀号罔极。臣等闻先王制礼,必有随世之变;前贤 创法。亦务适时之宜。良以世代不同,古今异致故也。三年之丧,虽则自古,然中 代已后,未之能行。先朝成式,事在可准,圣后终制,刊之金册。伏惟陛下至孝发 衷,哀毁过礼,欲依上古,丧终三年。诚协大舜孝慕之德,实非俯遵济世之道。今 虽中夏穆清,庶帮康静,然万机事殷,不可暂旷,春秋烝尝,事难废阙。伏愿天鉴, 抑至孝之深诚,副亿兆之企望,丧期礼数,一从终制,则天下幸甚。日月有期,山 陵将就,请展安兆域,以备奉终之礼。”诏曰:“凶祸甫尔,未忍所请。” </p><p> 休等又表曰:“臣等闻五帝已前,丧期无数,三代相因,礼制始立,名虽虚置, 行之者寡。高宗徒有谅暗之言,而无可遵之式;康王既废初丧之仪,先行即位之礼。 于是无改之道或亏,三年之丧有缺。夫岂无至孝之君,贤明之子?皆以理贵随时, 义存百姓。是以君薨而即位,不暇改年;逾月而即葬,岂待同轨;葬而即吉,不必 终丧。此乃二汉所以经纶治道,魏晋所以纲理政术。伏惟陛下以至孝之性,遭罔极 之艰,永慕崩号,哀过虞舜,诚是万古之高德,旷世之绝轨。然天下至广,万机至 殷,旷之一朝,庶政必滞。又圣后终制,已有成典,宗社废礼,其事尤大。伏愿天 鉴,抑哀毁之至诚,思在予之深责,仰遵先志典册之文,俯哀百辟元元之请。”诏 曰:“自遭祸罚,慌惚如昨,奉侍梓宫,犹悕仿佛。山陵迁厝,所未忍闻。” </p><p> 十月,休等又表曰:“臣等频烦上闻,仰申诚欸,圣慕惟远,未垂昭亮。伏读 哀灼,忧心如焚。臣等闻承乾统极者宜以济世为务,经纶天下者特以百姓为心。故 万机在躬,周康弗获申其慕;汉文作戒,孝景不得终其礼。此乃先代之成轨,近世 所不易。伏惟太皇太后睿圣渊识,虑及始终,明诰垂于典策,遗训备于末命。聿修 厥德,圣人所重;遵承先式,臣子攸尚。陛下虽欲终上达之礼,其如黎元何?臣等 不胜忧惧之诚,敢冒重陈,乞垂听访,以副亿兆之望。”诏曰:“仰寻遗旨,俯闻 所奏,倍增号绝。山陵可依典册,如公卿所议。衰服之宜,情所未忍,别当备叙在 心。” </p><p> 既葬,休又表曰:“奉被癸酉诏书,述遗诫之旨,昭违从之义,遵俭葬之重式, 称孝思之深诚。伏读未周,悲感交切。日月有期,山陵即就,伏惟陛下永慕崩号, 倍增摧绝。臣等具位在官,与国休戚,庇心之至,不敢不陈。咸以为天下之至尊, 莫尊于王业;皇极之至重,莫重于万几。至尊,故不得以常礼任巳;至重,亦弗获 以世典申情。是以二汉已降,逮于魏晋,葬不过逾月,服不淹三旬。良以叔世事广, 礼随时变,不可以无为之法,行之于有为之辰。文质不同,古今异制,其来久矣。 自皇代革命,多历年祀,四祖三宗,相继纂业。上承数代之故实,俯副兆民之企望, 岂伊不怀,理宜然也。文明太皇后钦明稽古,圣思渊深,所造终制,事合世典。送 终之礼既明,遗诰之文载备,奉而行之,足以垂风百王,轨仪万叶。陛下以至孝之 诚,哀毁过礼,三御不充半溢,昼夜不释绖带,永思缠绵,灭性几及。百姓所以忧 惧失守,臣等所以肝脑涂地。王者之尊,躬行一日,固可以感彻上灵,贯被幽显。 况今山陵告终,百礼咸毕,日已淹月,仍不卜练,比之前世,理为过矣。愿陛下思 大孝终始之义,愍亿兆悲惶之心,抑思割哀,遵奉终制,以时即吉,一日万机,则 天下蒙恩,率土仰赖。谨依前式,求定练日,以备祔禫之礼。”诏曰:“比当别叙 在心。” </p><p> 既而,帝引见太尉丕及群臣等于太和殿前,哭拜尽哀,出幸思贤门右,诏尚书 李冲宣旨于王等:“仰惟先后平日,近集群官,共论政治,平秩民务。何图一旦祸 酷奄钟,独见公卿,言及丧事,追惟荼毒,五内崩摧。”丕对曰:“伏奉明诏,群 情圮绝。臣与元等不识古义,以老朽之年,历奉累圣,国家旧事,颇所知闻。伏惟 远祖重光世袭,至有大讳之日,唯侍送梓宫者凶服,左右尽皆从吉。四祖三宗,因 而无改。世祖、高宗臣所目见。唯先帝升遐,臣受任长安,不在侍送之列,窃闻所 传,无异前式。伏惟陛下以至孝之性,哀毁过礼,伏闻所御三食,不满半溢。臣等 叩心绝气,坐不安席。愿暂抑至慕之情,遵先朝成事,思金册遗令,奉行前式,无 失旧典。”诏曰:“追惟慈恩,昊天罔极,哀毁常事,岂足关言。既不能待没,而 朝夕食粥,粗亦支任,二公何足以至忧怖。所奏先朝成事,亦所具闻。祖宗情专武 略,未修文教。朕今仰禀圣训,庶习古道,论时比事,又与先世不同。太尉等国老, 政之所寄,于典记旧式,或所未悉,且可知朕大意。其余丧礼之仪,古今异同,汉 魏成事及先儒所论,朕虽在衰服之中,以丧礼事重,情在必行,故暂抑哀慕,躬自 寻览。今且以所怀,别问尚书游明根、高闾等,公且可听之。” </p><p> 高祖谓明根曰:“朕丁罹酷罚,日月推移,山陵已过,公卿又依金册,据案魏 晋,请除衰服。重闻所奏,倍增号哽。前者事逼山陵,哀疚顿敝,未得论叙,今故 相引,欲具通所怀。卿前所表,除释衰麻,闻之实用悲恨。于时亲侍梓宫,匍匐筵 几,哀号痛慕,情未暂阕,而公卿何忍便有此言。 </p><p> 何于人情之不足!夫圣人制卒哭之礼,授练之变,皆夺情以渐。又闻君子不夺 人之丧,亦不可夺丧。今则旬日之间,言及即吉,特成伤理。”明根对曰:“臣等 伏寻金册遗旨,逾月而葬,葬而即吉。故于卜葬之初,因奏练除之事,仰伤圣心, 伏增悲悚。”高祖曰:“卿等咸称三年之丧,虽则自古,然中代以后,未之能行。 朕谓中代所以不遂三年之丧,盖由君上违世,继主初立,故身袭兗冕,以行即位之 礼。又从储宫而登极者,君德未沇,臣义不洽,天下颙颙,未知所傒。故颁备朝仪, 示皇极之尊。及后之丧也,因父在不遂,即生惰易之情,踵以为法。谅知敦厚之化, 不易遵也。朕少蒙鞠育,慈严兼至,臣子之情,君父之道,无不备诲。虽自蒙昧, 粗解告旨,庶望量行,以免咎戾。朕诚不德,在位过纪,虽未能恩洽四方,化行万 国,仰禀圣训,足令亿兆知有君矣。于此之日,而不遂哀慕之心,使情礼俱损,丧 纪圮坏者,深可痛恨。” </p><p> 高闾对曰:“太古既远,事难袭用,汉魏以来,据有成事。汉文继高惠之踪, 断狱四百,几致刑措,犹垂三旬之礼。孝景承平,遵而不变。以此言之,不为即位 之际,有所逼惧也。良是君人之道,理自宜然。又汉称文景,虽非圣君,亦中代明 主。今遗册之旨,同于前式。伏愿陛下述遵遗令,以副群庶之情。杜预晋之硕学, 论自古天子无有行三年之丧者,以为汉文之制,暗与古合。虽叔世所行,事可承踵, 是以臣等慺慺干谒。”高祖曰:“汉魏之事,与今不同,备如向说。孝景虽承升平 之基,然由嫡子即位,君德未显,无异前古。又父子之亲,诚是天属之重,然圣母 之德,昊天莫报,思自殒灭,岂从衰服而已。窃寻金册之旨,所以告夺臣子之心令 早即吉者,虑遗绝万机,荒废政事。群臣所以慺慺,亦惧机务之不理矣。令仰奉册 令,俯顺群心,不敢暗默不言,以荒庶政。唯欲存衰麻,废吉礼,朔望尽哀,写泄 悲慕,上无失导诲之志,下不乖众官所请,情在可许,故专欲行之。公卿宜审思朕 怀,不当固执。至如杜预之论,虽暂适时事,于孺慕之君,谅暗之主,盖亦诬矣。 孔圣称‘丧与其易也宁戚’,而预于孝道简略,朕无取焉。” </p><p> 秘书丞李彪对曰:“汉明德马后,保养章帝,母子之道,无可间然。及后之崩, 葬不淹旬,寻以从吉。然汉章不受讥于前代,明德不损名于往史。虽论功比德,事 有殊绝,然母子之亲,抑亦可拟。愿陛下览前世之成规,遵金册之遗令,割哀从议, 以亲万机。斯诚臣下至心,兆庶所愿。”高祖曰:“既言事殊,固不宜仰匹至德, 复称孝章从吉,不受讥前代。朕所以眷恋衰绖,不从所议者,仰感慈恩,情不能忍 故也。盖闻孝子之居丧,见美丽则感亲,故释锦而服粗衰。内外相称,非虚加也。 今者岂徒顾礼违议,苟免嗤嫌而已。抑亦情发于衷,而欲肆之于外。金册之意,已 具前答,故不复重论。又卒日奉旨,不忍片言。后事遂非,嘿嘿在念,不显所怀。 今奉终之事,一以仰遵遗册,于令不敢有乖。但痛慕之心,事系于予。虽无丁兰之 感,庶圣灵不夺至愿,是以谓无违旨嫌。诸公所表,称先朝成式,事在可准。朕仰 惟太祖龙飞九五,初定中原,及太宗承基,世祖纂历,皆以四方未一,群雄竞起, 故锐意武功,未修文德。高宗、显祖亦心存武烈,因循无改。朕承累世之资,仰圣 善之训,抚和内外,上下辑谐。稽参古式,宪章旧典,四海移风,要荒革俗。仰遵 明轨,庶无愆违。而方于祸酷之辰,引末朝因循之则,以为前准,非是所喻。” </p><p> 高闾对曰:“臣等以先朝所行,颇同魏晋,又适於时,故敢仍请。”高祖曰: “卿等又称今虽中夏穆清,庶邦康静,然万机事广,不可暂旷。朕以卿苦见逼夺, 情不自胜。寻览丧仪,见前贤论者,称卒哭之后,王者得理庶事。依据此文,又从 遗册之旨,虽存衰服,不废万机,无阙庶政,得展罔极之思,于情差申。” </p><p> 高闾对曰:“君不除服于上,臣则释衰于下,从服之义有违,为臣之道不足。 又亲御衰麻,复听朝政,吉凶事杂,臣窃为疑。”高祖曰:“卿等犹以朕之未除于 上,不忍专释于下,奈何令朕独忍于亲旧!论云,王者不遂三年之服者,屈己以宽 群下也。先后之抚群下也,念之若子,视之犹伤。卿等哀慕之思,既不求宽;朕欲 尽罔极之慕,何为不可?但逼遗册,不遂乃心。将欲居庐服衰,写朝夕之慕;升堂 袭素,理日昃之勤。使大政不荒,哀情获遂,吉不害于凶,凶无妨于吉。以心处之, 谓为可尔。遗旨之文,公卿所议,皆服终三旬,释衰袭吉。从此而行,情实未忍; 遂服三年,重违旨诰。今处二理之际,唯望至期,使四气一周,寒暑代易。虽不尽 三年之心,得一终忌日,情结差申。案《礼》,卒哭之后,将受变服。于朕受日, 庶民及小官皆命即吉。内职羽林中郎已下,虎贲郎已上,及外职五品已上无衰服者, 素服以终三月;内职及外臣衰服者,变从练礼。外臣三月而除;诸王、三都、驸马 及内职,至来年三月晦朕之练也,除凶即吉;侍臣君服斯服,随朕所降。此虽非旧 式,推情即理,有贵贱之差,远近之别。” </p><p> 明根对曰:“圣慕深远,孝情弥至,臣等所奏,已不蒙许,愿得逾年即吉。既 历冬正,岁序改易,且足申至慕之情,又近遗诰之意,何待期年。”高祖曰:“册 旨速除之意,虑广及百官,久旷众务。岂于朕一人,独有违夺?今既依次降除,各 不废王政,复何妨于事,而犹夺期年之心。” </p><p> 高闾对曰:“昔王孙裸葬,士安去棺,其子皆从而不违,不为不孝。此虽贵贱 非伦,事颇相似,臣敢借以为谕。今亲奉遗令,而有所不从,臣等所以频烦于奏。” 李彪亦曰:“三年不改其父之道,可谓大孝。今不遵册令,恐涉改道之嫌。”高祖 曰:“王孙、士安皆诲子以俭,送终之事,及其遵也,岂异今日。改父之道者,盖 谓慢孝忘礼,肆情违度。今梓宫之俭,玄房之约,明器帏帐,一无所陈。如斯之事, 卿等所悉。衰服之告,乃至圣心卑己申下之意,宁可苟顺冲约之旨,而顿绝创巨之 痛。纵有所涉,甘受后代之讥,未忍今日之请。又表称春秋蒸尝,事难废阙。朕闻 诸夫子,‘吾不与祭,如不祭’。自先朝以来,有司行事,不必躬亲,比之圣言, 于事殆阙。赖蒙慈训之恩,自行致敬之礼。今昊天降罚,殃祸上延,人神丧恃,幽 显同切,想宗庙之灵,亦辍歆祀。脱行飨荐,恐乖冥旨。仰思成训,倍增痛绝。岂 忍身袭兗冕,亲行吉事。” </p><p> 高闾对曰:“古者郊天,越绋行事,宗庙之重,次于郊祀。今山陵已毕,不可 久废庙飨。”高祖曰:“祭祀之典,事由圣经,未忍之心,具如前告。脱至庙庭, 号慕自缠,终恐废礼。公卿如能独行,事在言外。” </p><p> 李彪曰:“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今欲废礼阙乐,臣等 未敢。”高祖曰:“此乃宰予不仁之说,己受责于孔子,不足复言。群官前表,称 ‘高宗徒有谅暗之言,而无可遵之式’。朕惟信暗默之难,周公礼制,自兹以降, 莫能景行。言无可遵之式,良可怪矣。复云,康王既废初丧之仪,先行即位之礼。 于是无改之道式亏,三年之丧有缺。朕谓服美不安,先贤有谕;礼毕居丧,著在前 典。或亏之言,有缺之义,深乖理衷。” </p><p> 高闾对曰:“臣等据案成事,依附杜预,多有未允。至乃推校古今,量考众议, 实如明旨。臣等窃惟曾参匹夫,七日不食,夫子以为非礼。及录其事,唯书七日, 不称三年,盖重其初慕之心。伏惟陛下以万乘之尊,不食竟于五日,既御则三食不 充半溢。臣等伏用悲惶,肝脑涂地。躬行一日,足以贯被幽显,岂宜衰服三年,以 旷机务。夫圣人制礼,不及者企而及之,过之者俯而就之。伏愿陛下抑至慕之情, 俯就典礼之重,诚是臣等慺慺之愿。”高祖曰:“恩隆德厚,则思恋自深,虽非至 情,由所感发。然曾参之孝,旷代而有,岂朕今日所足论也。又前表,称‘古者葬 而即吉,不必终礼,此乃二汉所以经纶治道,魏晋所以纲理庶政’。朕以为既葬即 吉,盖其季俗多乱,权宜救世耳,谅非光治兴邦之化。二汉之盛,魏晋之兴,岂由 简略丧礼,遗忘仁孝哉。公卿偏执一隅,便请经治之要,皆在于斯,殆非义也。昔 平日之时,公卿每奏称当今四海晏安,诸夏清泰,礼乐日新,政和民悦。踪侔轩唐, 事等虞禹,汉魏已下,固不足仰止圣治。及至今日,便欲苦夺朕志,使不逾于魏晋。 如此之意,未解所由。昔文母上承圣主之资,下有贤子之化,唯助德宣政,因风致 穆而已。当今众事草创,万务惟始,朕以不德,冲年践祚。而圣母匡训以义方,诏 诲以政事,经纶内外,忧勤亿兆,使君臣协和,天下缉穆。上代以来,何后之功, 得以仰比?如有可拟,则从众议。尧虽弃子禅舜,而舜自有圣德,不假尧成。及其 徂也,犹四海遏密,终于三年。今慈育之恩,诏教之德,寻之旷代,未有匹拟。既 受非常之恩,宁忍从其常式。况未殊一时,而公卿欲令即吉。冠冕黼黻,行礼庙庭; 临轩设悬,飨会万国。寻事求心,实所未忍。” </p><p> 高闾对曰:“臣等遵承册令,因循前典,惟愿除衰即吉,亲理万机。至德所在, 陛下钦明稽古,周览坟籍,孝性发于圣质,至情出于自然,斟酌古今,事非臣等所 及。”李彪曰:“当今虽治风缉穆,民庶晏然。江南有未宾之吴,朔北有不臣之虏, 东西二蕃虽文表称顺,情尚难测。是以臣等犹怀不虞之虑。”高祖曰:“鲁公带绖 从师,晋侯墨衰败寇,往圣无讥,前典所许。如有不虞,虽越绋无嫌,而况衰麻乎? 岂可于晏安之辰,豫念戎旅之事,以废丧纪哉!” </p><p> 李彪对曰:“昔太伯父死适越,不失至德之名。夫岂不怀,有由然也。伏愿抑 至慕之心,从遗告之重。臣闻知子莫若父母,圣后知陛下至孝之性也难夺,故豫造 金册,明著遗礼。今陛下孝慕深远,果不可夺,臣等常辞,知何所启。”高祖曰: “太伯之言,有乖今事,诸情备如前论,更不重叙古义。亦有称王者除衰而谅暗终 丧者,若不许朕衰,朕则当除衰暗默,委政冢宰。二事之中,惟公卿所择。”明根 对曰:“陛下孝侔高宗,慕同大舜,服衰麻以申至痛,理万机以从遗旨,兴旷世之 废礼,制一代之高则。臣等伏寻渊默不言,则代政将旷,仰顺圣慕之心,请从衰服 之旨。” </p><p> 东阳王丕曰:“臣与尉元,历事五帝,虽衰老无识,敢奏所闻。自圣世以来, 大讳之后三月,必须迎神于西,攘恶于北,具行吉礼。自皇始以来,未之或易。” 高祖曰:“太尉国老,言先朝旧事,诚如所陈。但聪明正直,唯德是依。若能以道, 不召自至。苟失仁义,虽请弗来。大祸三月,而备行吉礼,深在难忍。纵即吉之后, 犹所不行,况数旬之中,而有此理。恐是先朝万得之一失,未可以为常式。朕在不 言之地,不应如此。但公卿执夺,朕情未忍从,遂成往复,追用悲绝。”上遂号恸, 群官亦哭而辞出。 </p><p> 壬午诏曰:“公卿屡上启事,依据金册遗旨,中代成式,求过葬即吉。朕仰惟 恩重,不胜罔极之痛。思遵远古,终三年之礼。比见群官具论所怀,今依礼既虞卒 哭,克此月二十日受服,以葛易麻。既衰服在上,公卿不得独释于下。故于朕之授 变从练,已下复为节降。断度今古,以情制衷。但取遗旨速除之一节,粗申臣子哀 慕之深情。欲令百官同知此意,故用宣示。便及变礼,感痛弥深。” </p><p> 十五年四月癸亥朔,设荐于太和庙。是日,高祖及从服者仍朝夕临,始进蔬食, 上哀哭追感不饭。侍中、南平王冯诞等谏,经宿乃膳。甲子罢朝,夕哭。九月丙戎, 有司上言求卜祥日。诏曰:“便及此期,览以摧绝。敬祭卜祥,乃古之成典。但世 失其义,筮日永吉,既乖敬事之志,又违永慕之心。今将屈礼厉众,不访龟兆。已 企及此晦,宁敢重违册旨,以异群议。寻惟永往,言增崩裂。”丁亥,高祖宿于庙。 至夜一刻,引诸王、三都大官、驸马、三公、令仆已下,奏事中散已上,及刺史、 镇将,立哭于庙庭,三公、令仆升庙。既出,监御令陈服笥于庙陛南,近侍者奉而 升列于垩室前席。侍中、南平王冯诞跽奏请易服,进缟冠、皁朝服、革带、黑屦, 侍臣各易以黑介帻、白绢单衣、革带、乌履,遂哀哭至乙夜,尽戊子。质明荐羞, 奏事中散已上,冠服如侍臣,刺史已下无变。高祖荐酌,神部尚书王谌赞祝讫,哭 拜遂出。有司阳祥服如前。侍中跽奏,请易祭服,进缟冠素纰、白布深衣、麻绳履。 侍臣去帻易幍,群官易服如侍臣,又引入如前。仪曹尚书游明根升庙跽慰,复位哭, 遂出。引太守外臣及诸部渠帅入哭,次引萧赜使并杂客入。至甲夜四刻,侍御、散 骑常侍、司卫监以上升庙哭,既而出。帝出庙,停立哀哭,久而乃还。 </p><p> 十月,太尉丕奏曰:“窃闻太庙已就,明堂功毕,然享祀之礼,不可久旷。至 于移庙之日,须得国之大姓,迁主安庙。神部尚书王谌既是庶姓,不宜参豫。臣昔 以皇室宗属,迁世祖之主。先朝旧式,不敢不闻。”诏曰:“具闻所奏,寻惟平日, 倍增痛绝。今遵述先旨,营建寝庙,既而粗就。先王制礼,职司有分。移庙之日, 迁奉神主,皆太尉之事,朕亦亲自行事,不得越局,专委大姓。王谌所司,惟赞板 而已。时运流速,奄及缟制,复不得哀哭于明堂,后当亲拜山陵,写泄哀慕。” </p><p> 是年,高丽王死,十二月诏曰:“高丽王琏守蕃东隅,累朝贡职,年逾期赜, 勤德弥著。今既不幸,其赴使垂至,将为之举哀。而古者同姓哭庙,异姓随其方, 皆有服制。今既久废,不可卒为之衰,且欲素委貌、白布深衣,于城东为尽一哀, 以见其使也。朕虽不尝识此人,甚悼惜之。有司可申敕备办。”事如别仪。 </p><p> 十六年九月辛未,高祖哭于文明太后陵左,终日不绝声,幕越席为次,侍臣侍 哭。壬申,高祖以忌日哭于陵左,哀至则哭,侍哭如昨。帝二日不御膳。癸酉,朝 中夕三时,哭拜于陵前。夜宿监玄殿,是夜彻次。甲戌,帝拜哭辞陵,还永乐宫。 </p><p> 十九年,太师冯熙薨,有数子尚幼。议者以为童子之节,事降成人,谓为衰而 不裳,免而不绖,又无腰麻缪垂,唯有绞带。时博士孙惠蔚上书言:“臣虽识谢古 人,然微涉传记。近取诸身,远取诸礼,验情以求理,寻理以推制。窃谓童子在幼 之仪,居丧之节,冠杖之制,有降成人。衰麻之服,略为不异。以《玉藻》二简, 微足明之,曰:童子之节,锦绅并细。锦即大带,既有佩觿之革,又有锦纽之绅。 此明童子虽幼,已备二带。以凶类吉,则腰绖存焉。又曰:童子无缌服。郑注曰: ‘虽不服缌,犹免深衣。’是许其有裳,但不殊上下。又深衣之制,长幼俱服。童 子为服之缌,犹免深衣,况居有服之斩,而反无裳乎?臣又闻先师旧说,童子常服 类深衣,衰裳所施,理或取象。但典无成言,故未敢孤断,又曰:听事则不麻。则 知不听事麻矣。故注曰:‘无麻往给事。’此明族人之丧,童子有事,贯绖带麻, 执事不易,故暂听去之,以便其使。往则不麻,不往则绖。如使童子本自无麻, 《礼》腰、首,听与不听,俱阙两绖,唯举无麻,足明不备,岂得言听事则不麻乎? 以此论之,有绖明矣。且童子不杖不庐之节,理俭于责疑;不裳不绖之制,未 睹其说。又臣窃解童子不衣裳之记,是有闻之言。将谓童子时甫稚龄,未就外傅, 出则不交族人,内则事殊长者,馂旨父母之前,往来慈乳之手,故许其无裳,以便 易之。若在志学之后,将冠之初,年居二九,质并成人,受道成均之学,释菜上庠 之内,将命孔氏之门,执烛曾参之室,而唯有掩身之衣,无蔽下之裳,臣愚未之安 矣。又女子未许嫁,二十则笄,观祭祀,纳酒浆,助奠庙堂之中,视礼至敬之处, 其于婉容之服,宁无其备。以此推之,则男女虽幼,理应有裳。但男女未冠,礼谢 三加,女子未出,衣殊狄禄。无名之服,礼文罕见。童子虽不当室,苟以成人之心, 则许其人服缌之绖。轻犹有绖,斩重无麻,是为与轻而夺重,非《礼》之意,此臣 之所以深疑也。又衰傍有衤任,以掩裳际,如使无裳,衤任便徒设,若复去衤任, 衰又不备。设有齐斩之故,而便成童男女唯服无衤任之衰,去其裳绖,此必识礼之 所不行,亦以明矣。若不行于己,而立制于人,是为违制以为法,从制以误人。恕 礼而行,理将异此。”诏从其议。</p>
译文
礼四之三
北魏从太祖到武泰帝时期,凡是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去世,都依照汉魏时期的制度,安葬后便因公事除去丧服。只有高祖太和十四年文明太后驾崩,准备修建陵墓时,情况有所不同。九月,安定王拓跋休、齐郡王拓跋简、咸阳王拓跋禧、河南王拓跋干、广陵王拓跋羽、颍川王拓跋雍、始平王拓跋勰、北海王拓跋详,侍中、太尉、录尚书事、东阳王拓跋丕,侍中、司徒、淮阳王尉元,侍中、司空、长乐王穆亮,侍中、尚书左仆射、平原王陆叡等人,率领文武百官前往宫中上表说:“上天不佑,大行太皇太后与世长辞,普天之下,无人不悲痛思念,肝肠寸断。臣等恭敬地想到陛下孝思深厚,悲痛哭泣,无穷无尽。臣等听闻古代帝王制定礼仪,必然会根据时代变化而调整;前代贤哲创立法度,也务必适应当时的实际情况。这实在是因为世代不同,古今形势有别啊。三年之丧的礼仪,虽然自古以来就存在,但中古以后,已经未能实行。先朝的既定制度,是可以遵循的准则,圣后临终前的遗命,也已刻在金册之上。陛下极度的孝心发自内心,因哀痛而损伤身体,超过了礼仪的规定,想要依照上古制度,守满三年丧期。这确实符合大舜孝顺思慕的品德,但实在不是顺应时势、救助世人的做法。如今虽然中原安定,四方诸侯太平无事,但国家政务繁多,不可片刻荒废;春秋两季的祭祀大典,也难以废止。希望陛下体察天意,抑制自己深厚的孝诚,满足亿万百姓的期望,丧期的礼仪规格,全部遵从圣后的遗制,那么天下百姓都会感到幸运。安葬的日期已经临近,陵墓即将完工,请尽快划定安葬的地域,以完备送终的礼仪。” 皇帝下诏说:“灾祸刚刚发生,我不忍心听从你们的请求。”
拓跋休等人又上表说:“臣等听闻五帝之前,丧期没有固定的天数,夏、商、周三代相继沿袭,礼仪制度才开始确立,但名称虽然存在,真正实行的人却很少。殷高宗虽然有守丧不言的说法,却没有可以遵循的具体仪式;周康王废弃了初丧时的礼仪,先举行了即位典礼。于是,不变更旧制的原则有所缺损,三年之丧的礼仪也不再完整。难道古代没有极其孝顺的君主、贤明的子嗣吗?他们都是因为事理上贵在顺应时势,道义上要为百姓着想。因此,君主去世后,继位者便立即即位,来不及更改年号;去世超过一个月就安葬,不必等待天下诸侯前来会葬;安葬后就恢复吉礼,不必守满整个丧期。这就是两汉能够治理国家、魏晋能够整顿政务的原因。陛下凭借极其孝顺的本性,遭遇了失去至亲的巨大悲痛,长久思念,痛哭不止,哀痛超过了虞舜,这实在是万古以来的高尚品德,是旷世罕见的楷模。然而天下极为广阔,国家政务极为繁多,一旦荒废哪怕一天,各种政事就必然会停滞。况且圣后临终前的遗制,已经有了完备的典章,宗庙社稷废弃礼仪,这件事的影响尤为重大。希望陛下体察天意,抑制因哀痛而损伤身体的至诚之心,想到自己作为君主的重大责任,上遵先代皇后典册中的遗志,下怜文武百官和天下百姓的请求。” 皇帝下诏说:“自从遭遇灾祸惩罚,一切都恍如昨日,侍奉太后的灵柩,仍然希望能看到她的身影。至于陵墓迁移安葬之事,我实在不忍心听闻。”
十月,拓跋休等人再次上表说:“臣等多次上书奏请,恳切地表达诚心,而陛下对圣后的思念极为深远,未能明确应允。臣等诵读陛下的诏书,哀痛至极,内心如焚。臣等听闻,继承皇位、统治天下的人,应当以救助世人为要务;治理天下的人,尤其应当以百姓的安危为根本。因此,周康王因为身负万机重任,无法抒发对先王的思念之情;汉文帝立下短丧的训诫,汉景帝也不能守满完整的丧礼。这是先代的既定准则,近代也未曾改变。文明太皇太后聪慧圣明,见识深远,考虑到了自己一生的始终,明确的遗诏载入典册,临终的训诫也十分完备。修养自身的品德,是圣人所重视的;遵从先代的制度,是臣子所推崇的。陛下虽然想要实行上古的丧礼,但天下百姓该怎么办呢?臣等怀着无比担忧恐惧的心情,冒昧再次上书,请求陛下听取我们的意见,以满足亿万百姓的期望。” 皇帝下诏说:“回想太后的遗旨,又听闻你们的奏请,我更加悲痛欲绝。陵墓的修建可以依照典册的规定,按照公卿大臣们的商议进行。至于丧服的相关事宜,我从情感上实在不忍心,具体的想法我会另外详细说明。”
太后安葬之后,拓跋休又上表说:“接到癸酉日的诏书,诏书陈述了太后遗诫的旨意,阐明了应当遵从遗命、不应违背的道理,遵循节俭安葬的重要制度,表达了陛下深厚的孝思。我还未读完诏书,就悲痛交加。安葬的日期已经确定,陵墓即将完工,陛下对太后的思念无尽,悲痛愈发深切。臣等身为朝廷官员,与国家休戚与共,内心的忧虑达到了极点,不敢不向陛下陈述。我们都认为,天下最尊贵的,莫过于帝王的基业;皇权中最重要的,莫过于国家政务。正因为地位尊贵,所以不能以寻常的礼仪放纵自己;正因为责任重大,也不能依照世俗的典章抒发个人情感。因此,自从两汉以来,直到魏晋时期,君主安葬不超过一个月,服丧不超过三十天。这实在是因为末世事务繁多,礼仪随着时代变化而调整,不能用无所作为时代的法度,在有所作为的时代推行。文采与质朴的风格不同,古今的制度有别,这种情况由来已久。自从我朝开国以来,已经经历了许多年,四位先祖、三位先帝,相继继承大业。上承数代的既定事实,下顺亿万百姓的期望,难道是他们不怀念亲人吗?实在是事理上应当如此啊。文明太皇太后钦敬明达,考察古制,圣明的思虑深远,制定的临终遗制,符合世间的典章制度。送终的礼仪已经明确,遗诏的文字也十分完备,遵照执行,足以成为百代帝王的风范,万世子孙的准则。陛下凭借极其孝顺的诚心,因哀痛而损伤身体,超过了礼仪的规定,三次进餐都吃不满半碗,日夜不脱下丧带,长久的思念萦绕心头,几乎到了伤害性命的地步。这正是百姓之所以担忧恐惧、心神不宁的原因,也是臣等之所以愿意肝脑涂地为国效力的原因。帝王的尊贵,只要亲身践行孝道一日,就足以感动上天神灵,遍及阴阳两界。况且如今陵墓的安葬事宜已经结束,各种礼仪都已完成,时间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仍然没有占卜练祭的日期,相比前代,实在是过于长久了。希望陛下思考大孝从始到终的含义,怜悯亿万百姓悲痛惶恐的心情,抑制思念之情,割舍哀痛,遵从太后的遗制,按时恢复吉礼,处理国家政务,那么天下百姓都会蒙受恩泽,全天下都会依赖陛下。臣等谨依照先前的制度,请求确定练祭的日期,以完备祔祭和禫祭的礼仪。” 皇帝下诏说:“具体的想法我会另外详细说明。”
不久之后,高祖在太和殿前召见太尉拓跋丕以及各位大臣,痛哭跪拜,极尽哀痛之情,随后前往思贤门右侧,下诏让尚书李冲向诸王等人宣旨:“回想太后在世时,常常召集百官,共同商议国家政事,整顿百姓事务。没想到突然遭遇如此巨大的灾祸,如今独自召见公卿大臣,谈及丧事,追忆太后的养育之恩与离世的痛苦,内心如遭摧毁。” 拓跋丕回答说:“遵奉陛下的明诏,群臣都悲痛欲绝。臣与各位大臣并不完全了解古代的礼仪,凭借年老体弱的身躯,侍奉过数位先帝,对于国家的旧事,大致有所听闻。臣等恭敬地想到,远祖以来,皇室世代光辉显赫,每当有帝王后妃去世之时,只有护送灵柩的人身穿丧服,身边的侍从都身着吉服。四位先祖、三位先帝,都沿袭了这一制度,没有改变。世祖、高宗时期的情况,是臣亲眼所见。只有先帝去世时,臣在长安任职,没有参与护送灵柩之事,私下听闻所实行的制度,与前代没有不同。陛下凭借极其孝顺的本性,因哀痛而损伤身体,超过了礼仪的规定,臣等听闻陛下每日三餐,吃不满半碗。臣等内心悲痛万分,坐立不安。希望陛下暂时抑制对太后的思念之情,遵从先朝的既定做法,回想金册中的遗令,奉行前代的制度,不要违背旧有的典章。” 皇帝下诏说:“追忆太后的慈爱恩情,如同苍天般无穷无尽,因哀痛而损伤身体是寻常之事,不值得一提。我虽然不能等到安葬后再处理事务,但日夜喝稀粥,大致也能支撑身体,两位王公不必因此过度担忧恐惧。你们所奏请的先朝既定做法,我也都有所听闻。祖宗们一心专注于武功,没有修明文教。如今我仰承太后的圣明训诫,希望学习古代的正道,对比时事与古事,又与先代有所不同。太尉等诸位国家元老,是国家政务所托付的对象,对于典章旧制,或许还有不熟悉的地方,暂且可以了解我的大致想法。至于其他丧礼的仪式,古今有所不同,汉魏时期的既定做法以及前代儒者的论述,我虽然身处丧服之中,但因为丧礼之事至关重要,理应亲自处理,所以暂时抑制哀痛思念之情,亲自查阅相关典籍。如今我将自己的想法,另外询问尚书游明根、高闾等人,你们暂且可以听从他们的意见。”
高祖对游明根说:“我遭遇了巨大的灾祸,时光流逝,陵墓的安葬已经结束,公卿大臣们又依照金册的遗令,依据魏晋时期的制度,请求我除去丧服。再次听闻你们的奏请,我更加悲痛哽咽。之前因为陵墓的事务紧迫,我哀痛疲惫至极,未能详细论述自己的想法,如今特意召见你们,想要全面说明我的心意。你之前所上的表章,请求除去丧服,我听闻之后实在感到悲痛遗憾。当时我亲自侍奉太后的灵柩,在灵前匍匐不起,悲痛号哭,思念之情从未有片刻停歇,而公卿大臣们怎能忍心说出这样的话呢?这实在是不符合人之常情啊!圣人制定卒哭的礼仪,以及练祭时更换丧服的规定,都是逐渐克制情感的做法。我又听闻君子不会剥夺他人的丧礼,也不应该被他人剥夺丧礼的权利。如今在十天之内,就谈及恢复吉礼之事,实在是伤害事理。” 游明根回答说:“臣等恭敬地查阅金册中的遗旨,规定安葬后超过一个月就恢复吉礼。因此在占卜安葬日期之初,就趁机奏请练祭和除去丧服之事,没想到损伤了陛下的圣心,臣等内心深感悲痛惶恐。” 高祖说:“你们都声称三年之丧的礼仪,虽然自古以来就存在,但中古以后,未能实行。我认为中古时期之所以不能实行三年之丧,大概是因为君主去世后,继位的君主刚刚即位,所以身着礼服,举行即位典礼。另外,从太子之位登上皇位的人,君主的品德尚未深入人心,臣子的道义还未融洽,天下百姓翘首以盼,不知道该期待什么。因此颁布完备的朝廷礼仪,以显示皇权的尊贵。到了太后去世时,因为父亲尚且在世,不能实行完整的丧礼,就产生了懈怠轻忽的情绪,并沿袭下来成为制度。想必是知道敦厚的教化,不容易遵循啊。我从小受到太后的抚育,她对我既慈爱又严格,臣子的情义、君主与父亲的道理,她无不详尽教诲。我虽然年幼无知,但也大致理解她的旨意,希望能够尽力实行,以免犯下过错。我确实没有高尚的品德,在位已经超过十二年,虽然未能使恩德遍及四方,教化推行到天下各国,但仰承太后的圣明训诫,足以让亿万百姓知道有君主的存在。在这样的时候,如果不能顺遂自己哀痛思念的心情,导致情感与礼仪都受到损害,丧礼的制度遭到破坏,实在是令人深感痛恨。”
高闾回答说:“远古时期过于遥远,当时的制度难以沿袭使用,自从汉魏以来,已经有了既定的做法。汉文帝继承汉高祖、汉惠帝的基业,全国一年只判决四百起案件,几乎达到了刑罚搁置不用的境地,尚且留下了三十天丧期的礼仪。汉景帝继承太平之世,遵循这一制度而没有改变。由此而言,这并不是因为即位之时,有所逼迫恐惧。实在是作为君主的道理,理应如此。另外,汉朝所称颂的文帝、景帝,虽然不是圣明的君主,也算是中古时期的贤明君主。如今太后遗册中的旨意,与前代的制度相同。希望陛下遵循遗令,以满足天下百姓的心愿。杜预是晋朝的博学之士,论述自古以来天子没有实行三年之丧的人,认为汉文帝的制度,暗中与古代的制度相契合。虽然是末世所实行的制度,但事情是可以沿袭的,因此臣等才恳切地前来奏请。” 高祖说:“汉魏时期的情况,与如今不同,正如我之前所说的那样。汉景帝虽然继承了升平的基业,但他是凭借嫡子的身份即位,君主的品德尚未显现,与古代没有不同。另外,父子之间的亲情,确实是上天赋予的重要情感,然而圣母的恩德,如同苍天般难以报答,我想要以身殉情,岂止是身穿丧服而已。我私下思考金册中的遗旨,之所以告诫要剥夺臣子的私情,让我早日恢复吉礼,是担心荒废国家政务。群臣之所以恳切奏请,也是害怕国家政务得不到治理。如今我上遵金册的命令,下顺群臣的心意,不敢沉默不语,导致国家政务荒废。我只希望保留丧服,废除吉礼,在每月的初一和十五尽情表达哀痛,抒发思念之情,上不违背太后的教诲之志,下不违背百官的请求,从情感上来说是可以允许的,因此我一心想要这样做。公卿大臣们应当仔细思考我的心意,不应该固执己见。至于杜预的论述,虽然暂时适应当时的情况,但对于思念父母的君主、守丧不言的君主来说,大概是一种诬陷。孔子说‘举办丧礼,与其仪式周全,不如内心悲痛’,而杜预对于孝道的论述过于简略,我不认同他的观点。”
秘书丞李彪回答说:“汉朝的明德马皇后,抚养章帝,母子之间的情义,没有任何隔阂。等到马皇后去世,安葬不超过十天,章帝不久就恢复了吉礼。然而汉章帝没有受到前代的讥讽,明德马皇后也没有在史书上损害名声。虽然论功劳比品德,情况有很大的不同,但母子之间的亲情,或许可以类比。希望陛下借鉴前代的既定准则,遵循金册中的遗令,割舍哀痛,听从群臣的建议,亲自处理国家政务。这实在是臣下的由衷之言,也是亿万百姓的愿望。” 高祖说:“既然你说情况有所不同,固然不应该将太后的德行与明德马皇后相比,又说汉章帝恢复吉礼没有受到前代的讥讽。我之所以眷恋丧服,不听从你们的建议,是因为感念太后的慈爱恩情,从情感上实在不忍心啊。我听闻孝子在守丧期间,看到美丽的事物就会思念亲人,因此脱下锦缎衣服,穿上粗布丧服。内心的情感与外在的服饰相匹配,并不是凭空施加的。如今我难道只是顾及礼仪而违背你们的建议,想要避免他人的讥讽吗?不,这也是情感发自内心,想要在外表上表达出来。金册中的心意,我之前已经答复过了,因此不再重新论述。另外,太后去世当天我接受遗旨,不忍心说一句话反对。后来事情的发展违背了我的心意,我默默放在心里,没有表明自己的想法。如今送终的事宜,全部上遵遗册的规定,我不敢有所违背。但思念悲痛的心情,是由我自己掌控的。虽然我没有丁兰那样感天动地的孝心,但希望圣灵不会剥夺我的至诚愿望,因此我认为这样做没有违背遗旨的嫌疑。你们所上的表章,声称先朝的既定制度,是可以遵循的准则。我恭敬地想到太祖登基称帝,初步平定中原,到太宗继承基业,世祖接续皇位,都因为四方尚未统一,各路诸侯争相崛起,因此一心专注于武功,没有修明文教。高宗、显祖也一心想着武功业绩,沿袭旧制没有改变。我继承了历代先祖的基业,仰承太后的圣明训诫,安抚调和朝廷内外,上下和睦融洽。考察参考古代的制度,效法旧有的典章,使天下的风气得以改变,偏远地区的习俗得以革新。我仰遵明确的准则,希望没有过失违背。然而在遭遇巨大灾祸的时刻,你们却引用末世沿袭的准则,作为先前的标准,这是我不能理解的。”
高闾回答说:“臣等因为先朝所实行的制度,与魏晋时期颇为相同,又适应当时的情况,因此才敢再次请求陛下遵循。” 高祖说:“你们又声称如今虽然中原安定,四方诸侯太平无事,但国家政务繁多,不可片刻荒废。我因为你们苦苦逼迫,情感上难以承受。查阅丧礼的仪式,看到前代贤哲的论述,说卒哭之后,帝王就可以处理百姓事务了。依据这些文字,又遵从遗册的旨意,虽然保留丧服,但不荒废国家政务,不耽误各种政事,既能够抒发无穷的思念之情,在情感上也大致得以满足。”
高闾回答说:“君主在上不除去丧服,臣子在下却解除丧服,这违背了随从服丧的道义,也不符合作为臣子的准则。另外,君主亲自身穿丧服,又处理朝廷政务,吉凶事务混杂在一起,臣私下对此感到疑虑。” 高祖说:“你们尚且因为我在上没有除去丧服,不忍心独自在下解除丧服,为什么要让我独自忍受对亲人故旧的思念之痛呢!古论说,帝王不能实行三年之丧,是为了委屈自己以宽待群臣。太后安抚群臣,如同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看待他们如同自己的伤痛。你们哀痛思念的心情,既然不寻求宽解;我想要抒发无穷的思念之情,为什么不可以呢?只是迫于遗册的遗令,不能顺遂自己的心意。我想要居住在守丧的庐舍中,身穿丧服,抒发日夜的思念之情;同时登上朝堂,身穿素色衣服,处理傍晚时分的政务。使国家大政不被荒废,哀痛的情感得以顺遂,吉礼不损害凶礼,凶礼也不妨碍吉礼。从情感和事理上考虑,我认为这样是可行的。遗旨中的文字,以及公卿大臣们的商议,都是服丧满三十天,就解除丧服,恢复吉礼。按照这样做,我从情感上实在不忍心;如果实行三年之丧,又严重违背了遗旨的告诫。如今处于这两种道理之间,我只希望等到一年期满,经历四季轮回,寒暑交替。虽然不能完全实现三年守丧的心愿,但能够度过一个周年的忌日,情感也大致得以抒发。依据《礼记》的规定,卒哭之后,就要更换丧服。在我更换丧服的那一天,百姓以及低级官员都下令恢复吉礼。宫中职位在羽林中郎以下、虎贲郎以上的官员,以及宫外职位在五品以上没有穿丧服的官员,身穿素色衣服直到三个月期满;宫中职位以及宫外穿丧服的官员,更换为练祭时的丧服。宫外官员三个月后解除丧服;诸王、三都、驸马以及宫中职位的官员,到第二年三月的最后一天,也就是我举行练祭的时候,解除丧服,恢复吉礼;侍从官员的丧服,跟随我的丧服等级而降低。这虽然不是旧有的制度,但推究情感和事理,有贵贱的差别,远近的区分。”
游明根回答说:“陛下对太后的思念深远,孝顺的情感极为深厚,臣等的奏请没有得到允许,希望陛下能够超过一年就恢复吉礼。已经经历了冬至,岁时更替,这样既足以抒发对太后的思念之情,又接近遗诏的旨意,何必等到周年呢?” 高祖说:“金册中要求尽快解除丧服的心意,是担心影响到百官,长久荒废国家事务。难道只是对我一人有所违背剥夺吗?如今既然已经按照等级逐渐解除丧服,各自都不荒废国家政务,又有什么妨碍呢?却仍然要剥夺我守满周年的心愿。”
高闾回答说:“从前杨王孙主张裸葬,皇甫谧要求不用棺木,他们的儿子都听从了,没有违背,不能算是不孝。这虽然贵贱不同,情况却颇为相似,臣斗胆借此来比喻。如今陛下亲自奉守遗令,却有所不从,这就是臣等多次前来奏请的原因。” 李彪也说:“三年不改变父亲的做法,可以称得上是大孝。如今陛下不遵从金册的遗令,恐怕会有改变先代之道的嫌疑。” 高祖说:“杨王孙、皇甫谧都是教导儿子要节俭,送终的事宜,他们的儿子遵从,与如今的情况怎么会相同呢?改变父亲之道,是指轻慢孝道、忘记礼仪,放纵情感、违背法度。如今太后灵柩的节俭,墓室的简朴,陪葬的明器和帷帐,一件也没有陈设。这样的事情,你们都是知道的。关于丧服的告诫,是太后圣明之心谦逊自抑、体恤臣下的意思,怎么可以随便顺从节俭的旨意,而突然断绝失去至亲的巨大悲痛呢?纵然有改变先代之道的嫌疑,我也甘愿承受后代的讥讽,不忍心听从你们如今的请求。你们又上表声称春秋两季的祭祀大典,难以废止。我听闻孔子说‘我如果不亲自参加祭祀,就如同没有祭祀一样’。自从先朝以来,有关官员办理祭祀事务,君主不必亲自参加,相比孔子的言论,这样的做法恐怕是有欠缺的。幸好承蒙太后的慈爱训诫,我亲自举行恭敬的祭祀礼仪。如今上天降下惩罚,灾祸延及太后,人神都失去了依靠,阴阳两界都深感悲痛,想来宗庙的神灵,也会停止享受祭祀。如果强行举行祭祀,恐怕违背了神灵的旨意。回想太后的训诫,我更加悲痛欲绝。怎么忍心身穿礼服,亲自举行吉礼呢?”
高闾回答说:“古代帝王在郊外祭祀上天时,可以越过丧事的限制举行仪式,宗庙祭祀的重要性,仅次于郊外祭祀。如今陵墓的安葬已经结束,不能长久荒废宗庙的祭祀。” 高祖说:“祭祀的典章,源于圣人的经典,我不忍心举行祭祀的心情,正如之前所告知的那样。如果我来到宗庙之中,思念之情萦绕心头,最终恐怕会荒废祭祀礼仪。公卿大臣们如果能够独自举行祭祀,那就另当别论了。”
李彪说:“三年不举行礼仪,礼仪必然会败坏;三年不演奏音乐,音乐必然会失传。如今想要荒废礼仪、缺失音乐,臣等不敢赞同。” 高祖说:“这是宰予不仁的说法,他已经受到了孔子的责备,不值得再提。群臣之前的表章中说‘殷高宗徒有守丧不言的说法,却没有可以遵循的具体仪式’。我认为守丧不言确实很难做到,自从周公制定礼仪以来,后世没有谁能够很好地践行。你们说没有可以遵循的仪式,实在是令人感到奇怪。又说‘周康王废弃了初丧时的礼仪,先举行了即位典礼,于是不变更旧制的原则有所缺损,三年之丧的礼仪也不再完整’。我认为身穿华美的衣服会心中不安,前代贤哲已经有过论述;礼仪结束后仍然守丧,也记载在先前的典章之中。你们所说的‘缺损’‘不完整’,实在是严重违背了事理的本质。”
高闾回答说:“臣等依据既定的事实,依附杜预的论述,有很多不妥当的地方。至于推究考察古今的制度,衡量参考众人的意见,确实如同陛下所指出的那样。臣等私下认为,曾参只是一个普通百姓,七天不吃饭,孔子认为这不符合礼仪。等到记载这件事时,只写了七天,没有说他守丧三年,大概是重视他最初的思念之情。陛下以帝王的尊贵身份,竟然五天不吃饭,即使吃饭也吃不满半碗。臣等内心悲痛惶恐,愿意肝脑涂地为国效命。陛下亲自践行孝道一日,就足以感动阴阳两界,何必一定要身穿丧服三年,而荒废国家政务呢?圣人制定礼仪,对于达不到标准的人,鼓励他们努力达到;对于超过标准的人,引导他们适当降低。希望陛下抑制对太后的思念之情,顺应礼仪的重要性,这实在是臣等恳切的愿望。” 高祖说:“太后对我的恩德深厚,因此我对她的思念自然深切,虽然不是极致的情感,但也是由恩德所引发的。然而曾参的孝道,是旷世罕见的,岂是我如今所能相比的?另外,你们之前的表章中说‘古代君主安葬后就恢复吉礼,不必守满整个丧礼,这就是两汉能够治理国家、魏晋能够整顿政务的原因’。我认为安葬后就恢复吉礼,大概是因为末世战乱频繁,采取的权宜之计,以救助世人罢了,实在不是使国家清明兴盛的教化。两汉的强盛,魏晋的兴起,难道是因为简化丧礼、遗忘仁孝吗?公卿大臣们固执于一个方面,就声称治理国家的关键在于此,这大概是不符合道义的。从前在太平之时,公卿大臣们常常上奏说如今四海安定,中原太平,礼乐日益兴盛,政治和谐,百姓安乐。政绩可以与黄帝、唐尧相媲美,事情如同虞舜、夏禹之时,汉魏以后的朝代,实在不足以仰望我朝的圣明治理。到了如今,却想要苦苦剥夺我的心愿,让我不超过魏晋时期的制度。这样的想法,我不明白其中的缘由。从前文母上承圣主的基业,下有贤子的教化,只是辅助君主修养品德、宣扬政令,顺应风气使国家安定罢了。如今国家的各种事务都处于初创阶段,万事万物都刚刚开始,我凭借不高的品德,年幼时就登上皇位。而圣母用道义规范匡正训导我,用国家政务教诲我,治理朝廷内外,为亿万百姓操劳,使君臣和睦相处,天下安定和谐。自从上古以来,哪个皇后的功劳,能够与之相比?如果有可以类比的,我就听从群臣的建议。尧虽然舍弃儿子而将天下禅让给舜,但舜自身具有圣明的品德,不依靠尧的成就。等到尧去世时,天下仍然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为他守丧三年。如今圣母的养育之恩,教诲之德,追溯旷世以来,没有能够与之相比的。我既然受到了非同寻常的恩德,怎么忍心按照寻常的制度行事呢?况且太后去世还不到一年,公卿大臣们就想要让我恢复吉礼,身穿礼服,在宗庙中举行礼仪;在朝堂上设置礼乐,宴请各国使者。推究事情的本质,探求内心的情感,我实在不忍心这样做。”
高闾回答说:“臣等遵从金册的遗令,沿袭先代的典章,只希望陛下除去丧服,恢复吉礼,亲自处理国家政务。陛下的至高品德,在于能够钦敬明达、考察古制,广泛阅读典籍,孝顺的本性源于圣明的资质,极致的情感出于自然,斟酌古今的制度,这些都不是臣等所能企及的。” 李彪说:“如今虽然国家风气和谐,百姓安居乐业,但江南还有尚未归服的吴国,北方还有不肯臣服的敌寇,东西两个藩属虽然表面上表示顺从,但内心的真实想法难以揣测。因此臣等仍然怀有意外之事的忧虑。” 高祖说:“鲁公身穿丧服跟随老师学习,晋侯身穿黑色丧服击败敌人,古代的圣人没有讥讽他们,先前的典章也允许这样做。如果发生意外之事,即使越过丧事的限制举行仪式也没有嫌疑,更何况身穿丧服呢?怎么可以在安定的时期,预先考虑战争之事,而荒废丧礼呢!”
李彪回答说:“从前太伯在父亲去世后前往越国,却没有失去至高品德的名声。他难道不怀念故土吗?是有原因的。希望陛下抑制对太后的思念之情,遵从遗诏的重要指示。臣听闻最了解儿子的莫过于父母,圣后知道陛下极其孝顺的本性难以改变,因此预先制定金册,明确规定了遗丧的礼仪。如今陛下对太后的思念深远,果然难以改变,臣等的寻常言辞,不知道该如何启奏。” 高祖说:“太伯的事情,与如今的情况不符,各种情感我之前已经论述过了,不再重新叙述古代的道义。也有说帝王除去丧服后,仍然在守丧期间沉默不语直到丧期结束的,如果不允许我身穿丧服,我就会除去丧服,沉默不语,将国家政务委托给宰相。这两种情况,任由公卿大臣们选择。” 游明根回答说:“陛下的孝顺可以与殷高宗相媲美,思念之情如同虞舜,身穿丧服以抒发极致的悲痛,处理国家政务以遵从遗旨,恢复旷世以来被废弃的礼仪,制定一代的崇高准则。臣等思考,如果陛下沉默不语,那么国家政务将会荒废,因此我们仰顺陛下的思念之情,请求遵从陛下身穿丧服的旨意。”
东阳王拓跋丕说:“臣与尉元,侍奉过五位帝王,虽然年老体弱、见识浅薄,但斗胆奏报所听闻的事情。自从圣世以来,帝王后妃去世三个月后,必须到西方迎接神灵,到北方驱除邪恶,举行完整的吉礼。自从皇始年间以来,这一制度从未改变。” 高祖说:“太尉是国家的元老,所说的先朝旧事,确实如你所陈述的那样。但神灵聪明正直,只依附有德行的人。如果能够遵循道义,神灵不用召唤就会自行到来;如果失去了仁义,即使请求也不会前来。太后去世才三个月,就举行完整的吉礼,我实在不忍心。纵然恢复吉礼之后,我仍然不会这样做,更何况在几十天之内,怎么能有这样的道理呢?恐怕这是先朝万中无一的失误,不能将其作为常规制度。我处于不应该过多议论的地位,不应该这样说。但公卿大臣们执意强求,我从情感上不忍心听从,于是形成了这样的反复争论,回想起来更加悲痛欲绝。” 说完,高祖放声痛哭,群臣也哭泣着退出。
壬午日,皇帝下诏说:“公卿大臣们多次上书奏请,依据金册的遗旨以及中古时期的既定制度,请求我在安葬后就恢复吉礼。我仰念太后的深厚恩德,内心充满了无穷无尽的悲痛。想要遵循远古的制度,守满三年丧期。近来看到群臣都陈述了自己的想法,如今依照礼仪,在虞祭和卒哭之后,确定这个月的二十日更换丧服,用葛布丧服代替麻布丧服。既然我身穿丧服居于上位,公卿大臣们就不能独自在下面解除丧服。因此在我更换练祭丧服之时,下面的官员也相应地逐级降低丧服等级。权衡古今的制度,根据情感制定适宜的礼仪。只采纳遗旨中尽快解除丧服的部分内容,大致抒发臣子的哀痛思念之情。想要让百官都了解我的心意,因此特此宣告。即将举行更换丧服的礼仪,我的悲痛思念之情更加深切。”
太和十五年四月初一,在太和庙举行祭祀。当天,高祖以及跟随服丧的人仍然早晚前往致哀,开始进食蔬菜素食,高祖因为悲痛思念,没有吃饭。侍中、南平王冯诞等人劝谏,过了一夜高祖才开始进食。初二,停止上朝,晚上举行哭祭。九月丙戌日,有关官员上书请求占卜祥祭的日期。皇帝下诏说:“很快就到了祥祭的时期,我看到奏请后悲痛欲绝。恭敬祭祀、占卜祥日,是古代的既定典章。但后世失去了其中的意义,占卜长久吉祥的日子,既违背了恭敬祭祀的心意,又违背了长久思念的情感。如今我将委屈礼仪以激励众人,不询问占卜的结果。已经临近这个月的月底,我怎敢再次违背金册的遗旨,与群臣的意见不同呢?回想太后永远离去,我的悲痛愈发深切。” 丁亥日,高祖在太庙住宿。到了夜间一刻,召集诸王、三都大官、驸马、三公、尚书令、尚书仆射以下,奏事中散以上的官员,以及刺史、镇将,在太庙庭院中站立哭祭,三公、尚书令、尚书仆射登上太庙。哭祭结束后,监御令在太庙台阶南侧陈列服饰箱子,身边的侍从捧着服饰登上台阶,排列在垩室前的席位上。侍中、南平王冯诞跪下奏请更换服饰,献上缟冠、黑色朝服、皮革腰带、黑色鞋子,侍从官员各自更换为黑色介帻、白色绢制单衣、皮革腰带、黑色鞋子,于是哀哭到二更天,直到戊子日天亮。天亮后举行祭祀,奏事中散以上的官员,服饰如同侍从官员,刺史以下的官员没有更换服饰。高祖献上酒爵,神部尚书王谌宣读祝文完毕后,高祖哭拜着退出。有关官员假装换上祥祭的服饰,如同之前一样。侍中跪下奏请,请求更换祭祀服饰,献上缟冠、白色帽带、白色布制深衣、麻绳鞋子。侍从官员除去介帻,换上幍,群臣也如同侍从官员一样更换服饰,又按照之前的仪式进入太庙。仪曹尚书游明根登上太庙,跪下安慰高祖,然后回到原位哭祭,随后退出。接着引导太守等地方官员以及各部酋长进入太庙哭祭,再引导萧赜的使者以及各国宾客进入。到了三更四刻,侍御、散骑常侍、司卫监以上的官员登上太庙哭祭,随后退出。高祖走出太庙,站立在那里哀哭,过了很久才返回。
十月,太尉拓跋丕上奏说:“臣私下听闻太庙已经建成,明堂也已完工,但祭祀的礼仪,不能长久荒废。至于迁移宗庙的日期,必须由国家的大姓,迁移神主安放到新的太庙中。神部尚书王谌既然是庶姓,不适合参与此事。臣从前因为是皇室宗属,迁移过世祖的神主。先朝的既定制度,我不敢不奏报。” 皇帝下诏说:“我已经听闻你的奏请,回想太后在世时的日子,更加悲痛欲绝。如今遵循先代的遗旨,营建宗庙,不久前大致完工。古代帝王制定礼仪,官职各有分工。迁移宗庙的日期,奉送神主,都是太尉的职责,我也会亲自参与,不能超越职权范围,专门委托给大姓。王谌所负责的,只是协助宣读文告而已。时光流逝迅速,很快就到了身穿缟服的时期,又不能在明堂中哀哭,以后我会亲自前往陵墓祭拜,抒发哀痛思念之情。”
这一年,高丽王去世,十二月皇帝下诏说:“高丽王高琏在东方边境镇守藩属,历代都尽职朝贡,年龄超过百岁,勤勉的品德更加显著。如今他不幸去世,前来告丧的使者即将到来,我将要为他举行哀悼仪式。古代同姓的人在宗庙中哭祭,异姓的人在各自的方位哭祭,都有相应的服丧制度。如今这些制度已经长久废弃,不能突然为他身穿丧服,暂且想要头戴素色委貌冠、身穿白色布制深衣,在城东为他举行一次哀哭仪式,以接见他的使者。我虽然不曾认识这个人,但对他深感哀悼惋惜。有关官员可以下令准备相关事宜。” 事情按照另外的礼仪进行。
太和十六年九月辛未日,高祖在文明太后的陵墓左侧哭泣,一整天哭声不断,在帐篷中铺设草席作为临时住处,侍从官员陪同哭祭。壬申日,高祖在忌日当天前往陵墓左侧哭泣,哀痛至极时就哭,侍从官员如同前一天一样陪同哭祭。高祖两天没有进食。癸酉日,在早晨、中午、傍晚三个时刻,前往陵墓前哭拜。晚上在监玄殿住宿,当天晚上撤去了临时住处。甲戌日,高祖拜哭着辞别陵墓,返回永乐宫。
太和十九年,太师冯熙去世,他有几个儿子尚且年幼。商议此事的人认为,童子的礼仪,应当比成人降低等级,说只穿丧服上衣而不穿丧服下裳,戴免冠而不系丧带,也没有腰间的麻带和垂饰,只有一根绞合的带子。当时博士孙惠蔚上书说:“臣虽然见识不如古人,但也略微涉猎过传记典籍。近从自身情况出发,远从礼仪制度考证,依据情感探求事理,追寻事理推究制度。臣私下认为,童子在年幼时期的礼仪,守丧的等级,帽子和手杖的制度,确实比成人降低标准。但丧服的麻布材质,大致与成人没有不同。依据《玉藻》中的两段文字,大致可以证明这一点,文中说:‘童子的礼仪,锦绅并细。’锦就是大带,既有佩戴觿的皮革带子,又有锦制纽扣的绅带。这表明童子虽然年幼,已经配备了两条带子。用凶礼类比吉礼,那么腰间的丧带是存在的。文中又说:‘童子没有缌麻之服。’郑玄注释说:‘虽然不穿缌麻丧服,但仍然戴免冠、穿深衣。’这表明允许童子穿下裳,只是上下裳没有区别。另外,深衣的制度,无论年长年幼都可以穿。童子为缌麻之服的亲属守丧,尚且戴免冠、穿深衣,更何况为有斩衰之服的亲属守丧,反而没有下裳呢?臣又听闻先师的旧说,童子的常服类似于深衣,丧服上下裳的设置,从道理上来说或许是取法于深衣。但典籍中没有明确的记载,因此臣不敢独自决断。文中又说:‘参与事务时就不系麻带。’由此可知,不参与事务时就系麻带。因此注释说:‘参与事务时就不系麻带。’这表明在族人的丧事期间,童子如果有事务要处理,就系上丧带、带上麻带,处理事务时不改变,因此暂时允许除去麻带,以方便他们办事。参与事务时就不系麻带,不参与事务时就系麻带。如果童子本来就没有麻带,《礼记》中关于腰间和头上丧带的规定,无论参与事务与否,都会缺少两种丧带,只说不系麻带,足以表明不配备麻带,怎么能说参与事务时就不系麻带呢?由此论述,童子系丧带是明确无疑的。况且童子不拄丧杖、不住守丧庐舍的礼仪,从道理上来说是简化了责任要求;不穿丧服下裳、不系丧带的制度,臣没有见到相关的说法。另外,臣私下理解《礼记》中‘童子不穿上下裳’的记载,是有听闻依据的说法。大概是说童子年龄尚幼,还没有跟随老师学习,外出时不与族人交往,在家中行事与长辈不同,在父母面前进食剩余的食物,在乳母手中来回怀抱,因此允许他们不穿下裳,以便于活动。如果在开始求学之后,即将行冠礼之前,年龄到了十八岁,资质已经与成人相同,在成均学府中接受道理,在上庠学堂中举行释菜礼仪,前往孔子之门传达命令,在曾参的家中手持烛火侍奉,却只穿着遮蔽上身的衣服,没有遮蔽下身的下裳,臣愚钝,对此感到不安。另外,女子没有许配人家的,到了二十岁就举行笄礼,观看祭祀仪式,献上酒浆,在宗庙中协助祭祀,在极其恭敬的礼仪场合,她们对于端庄的服饰,难道不应该完备吗?由此推究,男子和女子虽然年幼,从道理上来说应当有下裳。但男子没有行冠礼,女子没有出嫁,礼仪上区别于三次加冠、区别于狄禄之服。没有名分的服饰,在礼仪文献中很少见到。童子虽然没有主持家事,但如果已经有了成人的心智,就允许他们为缌麻之服的亲属系丧带。轻丧尚且有丧带,重丧反而没有麻带,这是给予轻丧而剥夺重丧的礼仪,不符合《礼记》的本意,这是臣深感疑虑的地方。另外,丧服上衣的侧边有衣袵,用来遮盖下裳的边缘,如果没有下裳,衣袵就白白设置了,如果再除去衣袵,丧服上衣又不完备了。如果遇到齐衰、斩衰的丧事,就让未成年的男女只穿没有衣袵的丧服上衣,除去下裳和丧带,这必然是懂得礼仪的人所不会实行的,这也是很明确的。如果自己不实行,却制定这样的制度让别人遵守,这是违背制度而作为法则,遵循制度而误导他人。依据礼仪酌情行事,道理不应该是这样的。” 皇帝下诏采纳了他的建议。
北魏从太祖到武泰帝时期,凡是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去世,都依照汉魏时期的制度,安葬后便因公事除去丧服。只有高祖太和十四年文明太后驾崩,准备修建陵墓时,情况有所不同。九月,安定王拓跋休、齐郡王拓跋简、咸阳王拓跋禧、河南王拓跋干、广陵王拓跋羽、颍川王拓跋雍、始平王拓跋勰、北海王拓跋详,侍中、太尉、录尚书事、东阳王拓跋丕,侍中、司徒、淮阳王尉元,侍中、司空、长乐王穆亮,侍中、尚书左仆射、平原王陆叡等人,率领文武百官前往宫中上表说:“上天不佑,大行太皇太后与世长辞,普天之下,无人不悲痛思念,肝肠寸断。臣等恭敬地想到陛下孝思深厚,悲痛哭泣,无穷无尽。臣等听闻古代帝王制定礼仪,必然会根据时代变化而调整;前代贤哲创立法度,也务必适应当时的实际情况。这实在是因为世代不同,古今形势有别啊。三年之丧的礼仪,虽然自古以来就存在,但中古以后,已经未能实行。先朝的既定制度,是可以遵循的准则,圣后临终前的遗命,也已刻在金册之上。陛下极度的孝心发自内心,因哀痛而损伤身体,超过了礼仪的规定,想要依照上古制度,守满三年丧期。这确实符合大舜孝顺思慕的品德,但实在不是顺应时势、救助世人的做法。如今虽然中原安定,四方诸侯太平无事,但国家政务繁多,不可片刻荒废;春秋两季的祭祀大典,也难以废止。希望陛下体察天意,抑制自己深厚的孝诚,满足亿万百姓的期望,丧期的礼仪规格,全部遵从圣后的遗制,那么天下百姓都会感到幸运。安葬的日期已经临近,陵墓即将完工,请尽快划定安葬的地域,以完备送终的礼仪。” 皇帝下诏说:“灾祸刚刚发生,我不忍心听从你们的请求。”
拓跋休等人又上表说:“臣等听闻五帝之前,丧期没有固定的天数,夏、商、周三代相继沿袭,礼仪制度才开始确立,但名称虽然存在,真正实行的人却很少。殷高宗虽然有守丧不言的说法,却没有可以遵循的具体仪式;周康王废弃了初丧时的礼仪,先举行了即位典礼。于是,不变更旧制的原则有所缺损,三年之丧的礼仪也不再完整。难道古代没有极其孝顺的君主、贤明的子嗣吗?他们都是因为事理上贵在顺应时势,道义上要为百姓着想。因此,君主去世后,继位者便立即即位,来不及更改年号;去世超过一个月就安葬,不必等待天下诸侯前来会葬;安葬后就恢复吉礼,不必守满整个丧期。这就是两汉能够治理国家、魏晋能够整顿政务的原因。陛下凭借极其孝顺的本性,遭遇了失去至亲的巨大悲痛,长久思念,痛哭不止,哀痛超过了虞舜,这实在是万古以来的高尚品德,是旷世罕见的楷模。然而天下极为广阔,国家政务极为繁多,一旦荒废哪怕一天,各种政事就必然会停滞。况且圣后临终前的遗制,已经有了完备的典章,宗庙社稷废弃礼仪,这件事的影响尤为重大。希望陛下体察天意,抑制因哀痛而损伤身体的至诚之心,想到自己作为君主的重大责任,上遵先代皇后典册中的遗志,下怜文武百官和天下百姓的请求。” 皇帝下诏说:“自从遭遇灾祸惩罚,一切都恍如昨日,侍奉太后的灵柩,仍然希望能看到她的身影。至于陵墓迁移安葬之事,我实在不忍心听闻。”
十月,拓跋休等人再次上表说:“臣等多次上书奏请,恳切地表达诚心,而陛下对圣后的思念极为深远,未能明确应允。臣等诵读陛下的诏书,哀痛至极,内心如焚。臣等听闻,继承皇位、统治天下的人,应当以救助世人为要务;治理天下的人,尤其应当以百姓的安危为根本。因此,周康王因为身负万机重任,无法抒发对先王的思念之情;汉文帝立下短丧的训诫,汉景帝也不能守满完整的丧礼。这是先代的既定准则,近代也未曾改变。文明太皇太后聪慧圣明,见识深远,考虑到了自己一生的始终,明确的遗诏载入典册,临终的训诫也十分完备。修养自身的品德,是圣人所重视的;遵从先代的制度,是臣子所推崇的。陛下虽然想要实行上古的丧礼,但天下百姓该怎么办呢?臣等怀着无比担忧恐惧的心情,冒昧再次上书,请求陛下听取我们的意见,以满足亿万百姓的期望。” 皇帝下诏说:“回想太后的遗旨,又听闻你们的奏请,我更加悲痛欲绝。陵墓的修建可以依照典册的规定,按照公卿大臣们的商议进行。至于丧服的相关事宜,我从情感上实在不忍心,具体的想法我会另外详细说明。”
太后安葬之后,拓跋休又上表说:“接到癸酉日的诏书,诏书陈述了太后遗诫的旨意,阐明了应当遵从遗命、不应违背的道理,遵循节俭安葬的重要制度,表达了陛下深厚的孝思。我还未读完诏书,就悲痛交加。安葬的日期已经确定,陵墓即将完工,陛下对太后的思念无尽,悲痛愈发深切。臣等身为朝廷官员,与国家休戚与共,内心的忧虑达到了极点,不敢不向陛下陈述。我们都认为,天下最尊贵的,莫过于帝王的基业;皇权中最重要的,莫过于国家政务。正因为地位尊贵,所以不能以寻常的礼仪放纵自己;正因为责任重大,也不能依照世俗的典章抒发个人情感。因此,自从两汉以来,直到魏晋时期,君主安葬不超过一个月,服丧不超过三十天。这实在是因为末世事务繁多,礼仪随着时代变化而调整,不能用无所作为时代的法度,在有所作为的时代推行。文采与质朴的风格不同,古今的制度有别,这种情况由来已久。自从我朝开国以来,已经经历了许多年,四位先祖、三位先帝,相继继承大业。上承数代的既定事实,下顺亿万百姓的期望,难道是他们不怀念亲人吗?实在是事理上应当如此啊。文明太皇太后钦敬明达,考察古制,圣明的思虑深远,制定的临终遗制,符合世间的典章制度。送终的礼仪已经明确,遗诏的文字也十分完备,遵照执行,足以成为百代帝王的风范,万世子孙的准则。陛下凭借极其孝顺的诚心,因哀痛而损伤身体,超过了礼仪的规定,三次进餐都吃不满半碗,日夜不脱下丧带,长久的思念萦绕心头,几乎到了伤害性命的地步。这正是百姓之所以担忧恐惧、心神不宁的原因,也是臣等之所以愿意肝脑涂地为国效力的原因。帝王的尊贵,只要亲身践行孝道一日,就足以感动上天神灵,遍及阴阳两界。况且如今陵墓的安葬事宜已经结束,各种礼仪都已完成,时间已经过去一个多月,仍然没有占卜练祭的日期,相比前代,实在是过于长久了。希望陛下思考大孝从始到终的含义,怜悯亿万百姓悲痛惶恐的心情,抑制思念之情,割舍哀痛,遵从太后的遗制,按时恢复吉礼,处理国家政务,那么天下百姓都会蒙受恩泽,全天下都会依赖陛下。臣等谨依照先前的制度,请求确定练祭的日期,以完备祔祭和禫祭的礼仪。” 皇帝下诏说:“具体的想法我会另外详细说明。”
不久之后,高祖在太和殿前召见太尉拓跋丕以及各位大臣,痛哭跪拜,极尽哀痛之情,随后前往思贤门右侧,下诏让尚书李冲向诸王等人宣旨:“回想太后在世时,常常召集百官,共同商议国家政事,整顿百姓事务。没想到突然遭遇如此巨大的灾祸,如今独自召见公卿大臣,谈及丧事,追忆太后的养育之恩与离世的痛苦,内心如遭摧毁。” 拓跋丕回答说:“遵奉陛下的明诏,群臣都悲痛欲绝。臣与各位大臣并不完全了解古代的礼仪,凭借年老体弱的身躯,侍奉过数位先帝,对于国家的旧事,大致有所听闻。臣等恭敬地想到,远祖以来,皇室世代光辉显赫,每当有帝王后妃去世之时,只有护送灵柩的人身穿丧服,身边的侍从都身着吉服。四位先祖、三位先帝,都沿袭了这一制度,没有改变。世祖、高宗时期的情况,是臣亲眼所见。只有先帝去世时,臣在长安任职,没有参与护送灵柩之事,私下听闻所实行的制度,与前代没有不同。陛下凭借极其孝顺的本性,因哀痛而损伤身体,超过了礼仪的规定,臣等听闻陛下每日三餐,吃不满半碗。臣等内心悲痛万分,坐立不安。希望陛下暂时抑制对太后的思念之情,遵从先朝的既定做法,回想金册中的遗令,奉行前代的制度,不要违背旧有的典章。” 皇帝下诏说:“追忆太后的慈爱恩情,如同苍天般无穷无尽,因哀痛而损伤身体是寻常之事,不值得一提。我虽然不能等到安葬后再处理事务,但日夜喝稀粥,大致也能支撑身体,两位王公不必因此过度担忧恐惧。你们所奏请的先朝既定做法,我也都有所听闻。祖宗们一心专注于武功,没有修明文教。如今我仰承太后的圣明训诫,希望学习古代的正道,对比时事与古事,又与先代有所不同。太尉等诸位国家元老,是国家政务所托付的对象,对于典章旧制,或许还有不熟悉的地方,暂且可以了解我的大致想法。至于其他丧礼的仪式,古今有所不同,汉魏时期的既定做法以及前代儒者的论述,我虽然身处丧服之中,但因为丧礼之事至关重要,理应亲自处理,所以暂时抑制哀痛思念之情,亲自查阅相关典籍。如今我将自己的想法,另外询问尚书游明根、高闾等人,你们暂且可以听从他们的意见。”
高祖对游明根说:“我遭遇了巨大的灾祸,时光流逝,陵墓的安葬已经结束,公卿大臣们又依照金册的遗令,依据魏晋时期的制度,请求我除去丧服。再次听闻你们的奏请,我更加悲痛哽咽。之前因为陵墓的事务紧迫,我哀痛疲惫至极,未能详细论述自己的想法,如今特意召见你们,想要全面说明我的心意。你之前所上的表章,请求除去丧服,我听闻之后实在感到悲痛遗憾。当时我亲自侍奉太后的灵柩,在灵前匍匐不起,悲痛号哭,思念之情从未有片刻停歇,而公卿大臣们怎能忍心说出这样的话呢?这实在是不符合人之常情啊!圣人制定卒哭的礼仪,以及练祭时更换丧服的规定,都是逐渐克制情感的做法。我又听闻君子不会剥夺他人的丧礼,也不应该被他人剥夺丧礼的权利。如今在十天之内,就谈及恢复吉礼之事,实在是伤害事理。” 游明根回答说:“臣等恭敬地查阅金册中的遗旨,规定安葬后超过一个月就恢复吉礼。因此在占卜安葬日期之初,就趁机奏请练祭和除去丧服之事,没想到损伤了陛下的圣心,臣等内心深感悲痛惶恐。” 高祖说:“你们都声称三年之丧的礼仪,虽然自古以来就存在,但中古以后,未能实行。我认为中古时期之所以不能实行三年之丧,大概是因为君主去世后,继位的君主刚刚即位,所以身着礼服,举行即位典礼。另外,从太子之位登上皇位的人,君主的品德尚未深入人心,臣子的道义还未融洽,天下百姓翘首以盼,不知道该期待什么。因此颁布完备的朝廷礼仪,以显示皇权的尊贵。到了太后去世时,因为父亲尚且在世,不能实行完整的丧礼,就产生了懈怠轻忽的情绪,并沿袭下来成为制度。想必是知道敦厚的教化,不容易遵循啊。我从小受到太后的抚育,她对我既慈爱又严格,臣子的情义、君主与父亲的道理,她无不详尽教诲。我虽然年幼无知,但也大致理解她的旨意,希望能够尽力实行,以免犯下过错。我确实没有高尚的品德,在位已经超过十二年,虽然未能使恩德遍及四方,教化推行到天下各国,但仰承太后的圣明训诫,足以让亿万百姓知道有君主的存在。在这样的时候,如果不能顺遂自己哀痛思念的心情,导致情感与礼仪都受到损害,丧礼的制度遭到破坏,实在是令人深感痛恨。”
高闾回答说:“远古时期过于遥远,当时的制度难以沿袭使用,自从汉魏以来,已经有了既定的做法。汉文帝继承汉高祖、汉惠帝的基业,全国一年只判决四百起案件,几乎达到了刑罚搁置不用的境地,尚且留下了三十天丧期的礼仪。汉景帝继承太平之世,遵循这一制度而没有改变。由此而言,这并不是因为即位之时,有所逼迫恐惧。实在是作为君主的道理,理应如此。另外,汉朝所称颂的文帝、景帝,虽然不是圣明的君主,也算是中古时期的贤明君主。如今太后遗册中的旨意,与前代的制度相同。希望陛下遵循遗令,以满足天下百姓的心愿。杜预是晋朝的博学之士,论述自古以来天子没有实行三年之丧的人,认为汉文帝的制度,暗中与古代的制度相契合。虽然是末世所实行的制度,但事情是可以沿袭的,因此臣等才恳切地前来奏请。” 高祖说:“汉魏时期的情况,与如今不同,正如我之前所说的那样。汉景帝虽然继承了升平的基业,但他是凭借嫡子的身份即位,君主的品德尚未显现,与古代没有不同。另外,父子之间的亲情,确实是上天赋予的重要情感,然而圣母的恩德,如同苍天般难以报答,我想要以身殉情,岂止是身穿丧服而已。我私下思考金册中的遗旨,之所以告诫要剥夺臣子的私情,让我早日恢复吉礼,是担心荒废国家政务。群臣之所以恳切奏请,也是害怕国家政务得不到治理。如今我上遵金册的命令,下顺群臣的心意,不敢沉默不语,导致国家政务荒废。我只希望保留丧服,废除吉礼,在每月的初一和十五尽情表达哀痛,抒发思念之情,上不违背太后的教诲之志,下不违背百官的请求,从情感上来说是可以允许的,因此我一心想要这样做。公卿大臣们应当仔细思考我的心意,不应该固执己见。至于杜预的论述,虽然暂时适应当时的情况,但对于思念父母的君主、守丧不言的君主来说,大概是一种诬陷。孔子说‘举办丧礼,与其仪式周全,不如内心悲痛’,而杜预对于孝道的论述过于简略,我不认同他的观点。”
秘书丞李彪回答说:“汉朝的明德马皇后,抚养章帝,母子之间的情义,没有任何隔阂。等到马皇后去世,安葬不超过十天,章帝不久就恢复了吉礼。然而汉章帝没有受到前代的讥讽,明德马皇后也没有在史书上损害名声。虽然论功劳比品德,情况有很大的不同,但母子之间的亲情,或许可以类比。希望陛下借鉴前代的既定准则,遵循金册中的遗令,割舍哀痛,听从群臣的建议,亲自处理国家政务。这实在是臣下的由衷之言,也是亿万百姓的愿望。” 高祖说:“既然你说情况有所不同,固然不应该将太后的德行与明德马皇后相比,又说汉章帝恢复吉礼没有受到前代的讥讽。我之所以眷恋丧服,不听从你们的建议,是因为感念太后的慈爱恩情,从情感上实在不忍心啊。我听闻孝子在守丧期间,看到美丽的事物就会思念亲人,因此脱下锦缎衣服,穿上粗布丧服。内心的情感与外在的服饰相匹配,并不是凭空施加的。如今我难道只是顾及礼仪而违背你们的建议,想要避免他人的讥讽吗?不,这也是情感发自内心,想要在外表上表达出来。金册中的心意,我之前已经答复过了,因此不再重新论述。另外,太后去世当天我接受遗旨,不忍心说一句话反对。后来事情的发展违背了我的心意,我默默放在心里,没有表明自己的想法。如今送终的事宜,全部上遵遗册的规定,我不敢有所违背。但思念悲痛的心情,是由我自己掌控的。虽然我没有丁兰那样感天动地的孝心,但希望圣灵不会剥夺我的至诚愿望,因此我认为这样做没有违背遗旨的嫌疑。你们所上的表章,声称先朝的既定制度,是可以遵循的准则。我恭敬地想到太祖登基称帝,初步平定中原,到太宗继承基业,世祖接续皇位,都因为四方尚未统一,各路诸侯争相崛起,因此一心专注于武功,没有修明文教。高宗、显祖也一心想着武功业绩,沿袭旧制没有改变。我继承了历代先祖的基业,仰承太后的圣明训诫,安抚调和朝廷内外,上下和睦融洽。考察参考古代的制度,效法旧有的典章,使天下的风气得以改变,偏远地区的习俗得以革新。我仰遵明确的准则,希望没有过失违背。然而在遭遇巨大灾祸的时刻,你们却引用末世沿袭的准则,作为先前的标准,这是我不能理解的。”
高闾回答说:“臣等因为先朝所实行的制度,与魏晋时期颇为相同,又适应当时的情况,因此才敢再次请求陛下遵循。” 高祖说:“你们又声称如今虽然中原安定,四方诸侯太平无事,但国家政务繁多,不可片刻荒废。我因为你们苦苦逼迫,情感上难以承受。查阅丧礼的仪式,看到前代贤哲的论述,说卒哭之后,帝王就可以处理百姓事务了。依据这些文字,又遵从遗册的旨意,虽然保留丧服,但不荒废国家政务,不耽误各种政事,既能够抒发无穷的思念之情,在情感上也大致得以满足。”
高闾回答说:“君主在上不除去丧服,臣子在下却解除丧服,这违背了随从服丧的道义,也不符合作为臣子的准则。另外,君主亲自身穿丧服,又处理朝廷政务,吉凶事务混杂在一起,臣私下对此感到疑虑。” 高祖说:“你们尚且因为我在上没有除去丧服,不忍心独自在下解除丧服,为什么要让我独自忍受对亲人故旧的思念之痛呢!古论说,帝王不能实行三年之丧,是为了委屈自己以宽待群臣。太后安抚群臣,如同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看待他们如同自己的伤痛。你们哀痛思念的心情,既然不寻求宽解;我想要抒发无穷的思念之情,为什么不可以呢?只是迫于遗册的遗令,不能顺遂自己的心意。我想要居住在守丧的庐舍中,身穿丧服,抒发日夜的思念之情;同时登上朝堂,身穿素色衣服,处理傍晚时分的政务。使国家大政不被荒废,哀痛的情感得以顺遂,吉礼不损害凶礼,凶礼也不妨碍吉礼。从情感和事理上考虑,我认为这样是可行的。遗旨中的文字,以及公卿大臣们的商议,都是服丧满三十天,就解除丧服,恢复吉礼。按照这样做,我从情感上实在不忍心;如果实行三年之丧,又严重违背了遗旨的告诫。如今处于这两种道理之间,我只希望等到一年期满,经历四季轮回,寒暑交替。虽然不能完全实现三年守丧的心愿,但能够度过一个周年的忌日,情感也大致得以抒发。依据《礼记》的规定,卒哭之后,就要更换丧服。在我更换丧服的那一天,百姓以及低级官员都下令恢复吉礼。宫中职位在羽林中郎以下、虎贲郎以上的官员,以及宫外职位在五品以上没有穿丧服的官员,身穿素色衣服直到三个月期满;宫中职位以及宫外穿丧服的官员,更换为练祭时的丧服。宫外官员三个月后解除丧服;诸王、三都、驸马以及宫中职位的官员,到第二年三月的最后一天,也就是我举行练祭的时候,解除丧服,恢复吉礼;侍从官员的丧服,跟随我的丧服等级而降低。这虽然不是旧有的制度,但推究情感和事理,有贵贱的差别,远近的区分。”
游明根回答说:“陛下对太后的思念深远,孝顺的情感极为深厚,臣等的奏请没有得到允许,希望陛下能够超过一年就恢复吉礼。已经经历了冬至,岁时更替,这样既足以抒发对太后的思念之情,又接近遗诏的旨意,何必等到周年呢?” 高祖说:“金册中要求尽快解除丧服的心意,是担心影响到百官,长久荒废国家事务。难道只是对我一人有所违背剥夺吗?如今既然已经按照等级逐渐解除丧服,各自都不荒废国家政务,又有什么妨碍呢?却仍然要剥夺我守满周年的心愿。”
高闾回答说:“从前杨王孙主张裸葬,皇甫谧要求不用棺木,他们的儿子都听从了,没有违背,不能算是不孝。这虽然贵贱不同,情况却颇为相似,臣斗胆借此来比喻。如今陛下亲自奉守遗令,却有所不从,这就是臣等多次前来奏请的原因。” 李彪也说:“三年不改变父亲的做法,可以称得上是大孝。如今陛下不遵从金册的遗令,恐怕会有改变先代之道的嫌疑。” 高祖说:“杨王孙、皇甫谧都是教导儿子要节俭,送终的事宜,他们的儿子遵从,与如今的情况怎么会相同呢?改变父亲之道,是指轻慢孝道、忘记礼仪,放纵情感、违背法度。如今太后灵柩的节俭,墓室的简朴,陪葬的明器和帷帐,一件也没有陈设。这样的事情,你们都是知道的。关于丧服的告诫,是太后圣明之心谦逊自抑、体恤臣下的意思,怎么可以随便顺从节俭的旨意,而突然断绝失去至亲的巨大悲痛呢?纵然有改变先代之道的嫌疑,我也甘愿承受后代的讥讽,不忍心听从你们如今的请求。你们又上表声称春秋两季的祭祀大典,难以废止。我听闻孔子说‘我如果不亲自参加祭祀,就如同没有祭祀一样’。自从先朝以来,有关官员办理祭祀事务,君主不必亲自参加,相比孔子的言论,这样的做法恐怕是有欠缺的。幸好承蒙太后的慈爱训诫,我亲自举行恭敬的祭祀礼仪。如今上天降下惩罚,灾祸延及太后,人神都失去了依靠,阴阳两界都深感悲痛,想来宗庙的神灵,也会停止享受祭祀。如果强行举行祭祀,恐怕违背了神灵的旨意。回想太后的训诫,我更加悲痛欲绝。怎么忍心身穿礼服,亲自举行吉礼呢?”
高闾回答说:“古代帝王在郊外祭祀上天时,可以越过丧事的限制举行仪式,宗庙祭祀的重要性,仅次于郊外祭祀。如今陵墓的安葬已经结束,不能长久荒废宗庙的祭祀。” 高祖说:“祭祀的典章,源于圣人的经典,我不忍心举行祭祀的心情,正如之前所告知的那样。如果我来到宗庙之中,思念之情萦绕心头,最终恐怕会荒废祭祀礼仪。公卿大臣们如果能够独自举行祭祀,那就另当别论了。”
李彪说:“三年不举行礼仪,礼仪必然会败坏;三年不演奏音乐,音乐必然会失传。如今想要荒废礼仪、缺失音乐,臣等不敢赞同。” 高祖说:“这是宰予不仁的说法,他已经受到了孔子的责备,不值得再提。群臣之前的表章中说‘殷高宗徒有守丧不言的说法,却没有可以遵循的具体仪式’。我认为守丧不言确实很难做到,自从周公制定礼仪以来,后世没有谁能够很好地践行。你们说没有可以遵循的仪式,实在是令人感到奇怪。又说‘周康王废弃了初丧时的礼仪,先举行了即位典礼,于是不变更旧制的原则有所缺损,三年之丧的礼仪也不再完整’。我认为身穿华美的衣服会心中不安,前代贤哲已经有过论述;礼仪结束后仍然守丧,也记载在先前的典章之中。你们所说的‘缺损’‘不完整’,实在是严重违背了事理的本质。”
高闾回答说:“臣等依据既定的事实,依附杜预的论述,有很多不妥当的地方。至于推究考察古今的制度,衡量参考众人的意见,确实如同陛下所指出的那样。臣等私下认为,曾参只是一个普通百姓,七天不吃饭,孔子认为这不符合礼仪。等到记载这件事时,只写了七天,没有说他守丧三年,大概是重视他最初的思念之情。陛下以帝王的尊贵身份,竟然五天不吃饭,即使吃饭也吃不满半碗。臣等内心悲痛惶恐,愿意肝脑涂地为国效命。陛下亲自践行孝道一日,就足以感动阴阳两界,何必一定要身穿丧服三年,而荒废国家政务呢?圣人制定礼仪,对于达不到标准的人,鼓励他们努力达到;对于超过标准的人,引导他们适当降低。希望陛下抑制对太后的思念之情,顺应礼仪的重要性,这实在是臣等恳切的愿望。” 高祖说:“太后对我的恩德深厚,因此我对她的思念自然深切,虽然不是极致的情感,但也是由恩德所引发的。然而曾参的孝道,是旷世罕见的,岂是我如今所能相比的?另外,你们之前的表章中说‘古代君主安葬后就恢复吉礼,不必守满整个丧礼,这就是两汉能够治理国家、魏晋能够整顿政务的原因’。我认为安葬后就恢复吉礼,大概是因为末世战乱频繁,采取的权宜之计,以救助世人罢了,实在不是使国家清明兴盛的教化。两汉的强盛,魏晋的兴起,难道是因为简化丧礼、遗忘仁孝吗?公卿大臣们固执于一个方面,就声称治理国家的关键在于此,这大概是不符合道义的。从前在太平之时,公卿大臣们常常上奏说如今四海安定,中原太平,礼乐日益兴盛,政治和谐,百姓安乐。政绩可以与黄帝、唐尧相媲美,事情如同虞舜、夏禹之时,汉魏以后的朝代,实在不足以仰望我朝的圣明治理。到了如今,却想要苦苦剥夺我的心愿,让我不超过魏晋时期的制度。这样的想法,我不明白其中的缘由。从前文母上承圣主的基业,下有贤子的教化,只是辅助君主修养品德、宣扬政令,顺应风气使国家安定罢了。如今国家的各种事务都处于初创阶段,万事万物都刚刚开始,我凭借不高的品德,年幼时就登上皇位。而圣母用道义规范匡正训导我,用国家政务教诲我,治理朝廷内外,为亿万百姓操劳,使君臣和睦相处,天下安定和谐。自从上古以来,哪个皇后的功劳,能够与之相比?如果有可以类比的,我就听从群臣的建议。尧虽然舍弃儿子而将天下禅让给舜,但舜自身具有圣明的品德,不依靠尧的成就。等到尧去世时,天下仍然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为他守丧三年。如今圣母的养育之恩,教诲之德,追溯旷世以来,没有能够与之相比的。我既然受到了非同寻常的恩德,怎么忍心按照寻常的制度行事呢?况且太后去世还不到一年,公卿大臣们就想要让我恢复吉礼,身穿礼服,在宗庙中举行礼仪;在朝堂上设置礼乐,宴请各国使者。推究事情的本质,探求内心的情感,我实在不忍心这样做。”
高闾回答说:“臣等遵从金册的遗令,沿袭先代的典章,只希望陛下除去丧服,恢复吉礼,亲自处理国家政务。陛下的至高品德,在于能够钦敬明达、考察古制,广泛阅读典籍,孝顺的本性源于圣明的资质,极致的情感出于自然,斟酌古今的制度,这些都不是臣等所能企及的。” 李彪说:“如今虽然国家风气和谐,百姓安居乐业,但江南还有尚未归服的吴国,北方还有不肯臣服的敌寇,东西两个藩属虽然表面上表示顺从,但内心的真实想法难以揣测。因此臣等仍然怀有意外之事的忧虑。” 高祖说:“鲁公身穿丧服跟随老师学习,晋侯身穿黑色丧服击败敌人,古代的圣人没有讥讽他们,先前的典章也允许这样做。如果发生意外之事,即使越过丧事的限制举行仪式也没有嫌疑,更何况身穿丧服呢?怎么可以在安定的时期,预先考虑战争之事,而荒废丧礼呢!”
李彪回答说:“从前太伯在父亲去世后前往越国,却没有失去至高品德的名声。他难道不怀念故土吗?是有原因的。希望陛下抑制对太后的思念之情,遵从遗诏的重要指示。臣听闻最了解儿子的莫过于父母,圣后知道陛下极其孝顺的本性难以改变,因此预先制定金册,明确规定了遗丧的礼仪。如今陛下对太后的思念深远,果然难以改变,臣等的寻常言辞,不知道该如何启奏。” 高祖说:“太伯的事情,与如今的情况不符,各种情感我之前已经论述过了,不再重新叙述古代的道义。也有说帝王除去丧服后,仍然在守丧期间沉默不语直到丧期结束的,如果不允许我身穿丧服,我就会除去丧服,沉默不语,将国家政务委托给宰相。这两种情况,任由公卿大臣们选择。” 游明根回答说:“陛下的孝顺可以与殷高宗相媲美,思念之情如同虞舜,身穿丧服以抒发极致的悲痛,处理国家政务以遵从遗旨,恢复旷世以来被废弃的礼仪,制定一代的崇高准则。臣等思考,如果陛下沉默不语,那么国家政务将会荒废,因此我们仰顺陛下的思念之情,请求遵从陛下身穿丧服的旨意。”
东阳王拓跋丕说:“臣与尉元,侍奉过五位帝王,虽然年老体弱、见识浅薄,但斗胆奏报所听闻的事情。自从圣世以来,帝王后妃去世三个月后,必须到西方迎接神灵,到北方驱除邪恶,举行完整的吉礼。自从皇始年间以来,这一制度从未改变。” 高祖说:“太尉是国家的元老,所说的先朝旧事,确实如你所陈述的那样。但神灵聪明正直,只依附有德行的人。如果能够遵循道义,神灵不用召唤就会自行到来;如果失去了仁义,即使请求也不会前来。太后去世才三个月,就举行完整的吉礼,我实在不忍心。纵然恢复吉礼之后,我仍然不会这样做,更何况在几十天之内,怎么能有这样的道理呢?恐怕这是先朝万中无一的失误,不能将其作为常规制度。我处于不应该过多议论的地位,不应该这样说。但公卿大臣们执意强求,我从情感上不忍心听从,于是形成了这样的反复争论,回想起来更加悲痛欲绝。” 说完,高祖放声痛哭,群臣也哭泣着退出。
壬午日,皇帝下诏说:“公卿大臣们多次上书奏请,依据金册的遗旨以及中古时期的既定制度,请求我在安葬后就恢复吉礼。我仰念太后的深厚恩德,内心充满了无穷无尽的悲痛。想要遵循远古的制度,守满三年丧期。近来看到群臣都陈述了自己的想法,如今依照礼仪,在虞祭和卒哭之后,确定这个月的二十日更换丧服,用葛布丧服代替麻布丧服。既然我身穿丧服居于上位,公卿大臣们就不能独自在下面解除丧服。因此在我更换练祭丧服之时,下面的官员也相应地逐级降低丧服等级。权衡古今的制度,根据情感制定适宜的礼仪。只采纳遗旨中尽快解除丧服的部分内容,大致抒发臣子的哀痛思念之情。想要让百官都了解我的心意,因此特此宣告。即将举行更换丧服的礼仪,我的悲痛思念之情更加深切。”
太和十五年四月初一,在太和庙举行祭祀。当天,高祖以及跟随服丧的人仍然早晚前往致哀,开始进食蔬菜素食,高祖因为悲痛思念,没有吃饭。侍中、南平王冯诞等人劝谏,过了一夜高祖才开始进食。初二,停止上朝,晚上举行哭祭。九月丙戌日,有关官员上书请求占卜祥祭的日期。皇帝下诏说:“很快就到了祥祭的时期,我看到奏请后悲痛欲绝。恭敬祭祀、占卜祥日,是古代的既定典章。但后世失去了其中的意义,占卜长久吉祥的日子,既违背了恭敬祭祀的心意,又违背了长久思念的情感。如今我将委屈礼仪以激励众人,不询问占卜的结果。已经临近这个月的月底,我怎敢再次违背金册的遗旨,与群臣的意见不同呢?回想太后永远离去,我的悲痛愈发深切。” 丁亥日,高祖在太庙住宿。到了夜间一刻,召集诸王、三都大官、驸马、三公、尚书令、尚书仆射以下,奏事中散以上的官员,以及刺史、镇将,在太庙庭院中站立哭祭,三公、尚书令、尚书仆射登上太庙。哭祭结束后,监御令在太庙台阶南侧陈列服饰箱子,身边的侍从捧着服饰登上台阶,排列在垩室前的席位上。侍中、南平王冯诞跪下奏请更换服饰,献上缟冠、黑色朝服、皮革腰带、黑色鞋子,侍从官员各自更换为黑色介帻、白色绢制单衣、皮革腰带、黑色鞋子,于是哀哭到二更天,直到戊子日天亮。天亮后举行祭祀,奏事中散以上的官员,服饰如同侍从官员,刺史以下的官员没有更换服饰。高祖献上酒爵,神部尚书王谌宣读祝文完毕后,高祖哭拜着退出。有关官员假装换上祥祭的服饰,如同之前一样。侍中跪下奏请,请求更换祭祀服饰,献上缟冠、白色帽带、白色布制深衣、麻绳鞋子。侍从官员除去介帻,换上幍,群臣也如同侍从官员一样更换服饰,又按照之前的仪式进入太庙。仪曹尚书游明根登上太庙,跪下安慰高祖,然后回到原位哭祭,随后退出。接着引导太守等地方官员以及各部酋长进入太庙哭祭,再引导萧赜的使者以及各国宾客进入。到了三更四刻,侍御、散骑常侍、司卫监以上的官员登上太庙哭祭,随后退出。高祖走出太庙,站立在那里哀哭,过了很久才返回。
十月,太尉拓跋丕上奏说:“臣私下听闻太庙已经建成,明堂也已完工,但祭祀的礼仪,不能长久荒废。至于迁移宗庙的日期,必须由国家的大姓,迁移神主安放到新的太庙中。神部尚书王谌既然是庶姓,不适合参与此事。臣从前因为是皇室宗属,迁移过世祖的神主。先朝的既定制度,我不敢不奏报。” 皇帝下诏说:“我已经听闻你的奏请,回想太后在世时的日子,更加悲痛欲绝。如今遵循先代的遗旨,营建宗庙,不久前大致完工。古代帝王制定礼仪,官职各有分工。迁移宗庙的日期,奉送神主,都是太尉的职责,我也会亲自参与,不能超越职权范围,专门委托给大姓。王谌所负责的,只是协助宣读文告而已。时光流逝迅速,很快就到了身穿缟服的时期,又不能在明堂中哀哭,以后我会亲自前往陵墓祭拜,抒发哀痛思念之情。”
这一年,高丽王去世,十二月皇帝下诏说:“高丽王高琏在东方边境镇守藩属,历代都尽职朝贡,年龄超过百岁,勤勉的品德更加显著。如今他不幸去世,前来告丧的使者即将到来,我将要为他举行哀悼仪式。古代同姓的人在宗庙中哭祭,异姓的人在各自的方位哭祭,都有相应的服丧制度。如今这些制度已经长久废弃,不能突然为他身穿丧服,暂且想要头戴素色委貌冠、身穿白色布制深衣,在城东为他举行一次哀哭仪式,以接见他的使者。我虽然不曾认识这个人,但对他深感哀悼惋惜。有关官员可以下令准备相关事宜。” 事情按照另外的礼仪进行。
太和十六年九月辛未日,高祖在文明太后的陵墓左侧哭泣,一整天哭声不断,在帐篷中铺设草席作为临时住处,侍从官员陪同哭祭。壬申日,高祖在忌日当天前往陵墓左侧哭泣,哀痛至极时就哭,侍从官员如同前一天一样陪同哭祭。高祖两天没有进食。癸酉日,在早晨、中午、傍晚三个时刻,前往陵墓前哭拜。晚上在监玄殿住宿,当天晚上撤去了临时住处。甲戌日,高祖拜哭着辞别陵墓,返回永乐宫。
太和十九年,太师冯熙去世,他有几个儿子尚且年幼。商议此事的人认为,童子的礼仪,应当比成人降低等级,说只穿丧服上衣而不穿丧服下裳,戴免冠而不系丧带,也没有腰间的麻带和垂饰,只有一根绞合的带子。当时博士孙惠蔚上书说:“臣虽然见识不如古人,但也略微涉猎过传记典籍。近从自身情况出发,远从礼仪制度考证,依据情感探求事理,追寻事理推究制度。臣私下认为,童子在年幼时期的礼仪,守丧的等级,帽子和手杖的制度,确实比成人降低标准。但丧服的麻布材质,大致与成人没有不同。依据《玉藻》中的两段文字,大致可以证明这一点,文中说:‘童子的礼仪,锦绅并细。’锦就是大带,既有佩戴觿的皮革带子,又有锦制纽扣的绅带。这表明童子虽然年幼,已经配备了两条带子。用凶礼类比吉礼,那么腰间的丧带是存在的。文中又说:‘童子没有缌麻之服。’郑玄注释说:‘虽然不穿缌麻丧服,但仍然戴免冠、穿深衣。’这表明允许童子穿下裳,只是上下裳没有区别。另外,深衣的制度,无论年长年幼都可以穿。童子为缌麻之服的亲属守丧,尚且戴免冠、穿深衣,更何况为有斩衰之服的亲属守丧,反而没有下裳呢?臣又听闻先师的旧说,童子的常服类似于深衣,丧服上下裳的设置,从道理上来说或许是取法于深衣。但典籍中没有明确的记载,因此臣不敢独自决断。文中又说:‘参与事务时就不系麻带。’由此可知,不参与事务时就系麻带。因此注释说:‘参与事务时就不系麻带。’这表明在族人的丧事期间,童子如果有事务要处理,就系上丧带、带上麻带,处理事务时不改变,因此暂时允许除去麻带,以方便他们办事。参与事务时就不系麻带,不参与事务时就系麻带。如果童子本来就没有麻带,《礼记》中关于腰间和头上丧带的规定,无论参与事务与否,都会缺少两种丧带,只说不系麻带,足以表明不配备麻带,怎么能说参与事务时就不系麻带呢?由此论述,童子系丧带是明确无疑的。况且童子不拄丧杖、不住守丧庐舍的礼仪,从道理上来说是简化了责任要求;不穿丧服下裳、不系丧带的制度,臣没有见到相关的说法。另外,臣私下理解《礼记》中‘童子不穿上下裳’的记载,是有听闻依据的说法。大概是说童子年龄尚幼,还没有跟随老师学习,外出时不与族人交往,在家中行事与长辈不同,在父母面前进食剩余的食物,在乳母手中来回怀抱,因此允许他们不穿下裳,以便于活动。如果在开始求学之后,即将行冠礼之前,年龄到了十八岁,资质已经与成人相同,在成均学府中接受道理,在上庠学堂中举行释菜礼仪,前往孔子之门传达命令,在曾参的家中手持烛火侍奉,却只穿着遮蔽上身的衣服,没有遮蔽下身的下裳,臣愚钝,对此感到不安。另外,女子没有许配人家的,到了二十岁就举行笄礼,观看祭祀仪式,献上酒浆,在宗庙中协助祭祀,在极其恭敬的礼仪场合,她们对于端庄的服饰,难道不应该完备吗?由此推究,男子和女子虽然年幼,从道理上来说应当有下裳。但男子没有行冠礼,女子没有出嫁,礼仪上区别于三次加冠、区别于狄禄之服。没有名分的服饰,在礼仪文献中很少见到。童子虽然没有主持家事,但如果已经有了成人的心智,就允许他们为缌麻之服的亲属系丧带。轻丧尚且有丧带,重丧反而没有麻带,这是给予轻丧而剥夺重丧的礼仪,不符合《礼记》的本意,这是臣深感疑虑的地方。另外,丧服上衣的侧边有衣袵,用来遮盖下裳的边缘,如果没有下裳,衣袵就白白设置了,如果再除去衣袵,丧服上衣又不完备了。如果遇到齐衰、斩衰的丧事,就让未成年的男女只穿没有衣袵的丧服上衣,除去下裳和丧带,这必然是懂得礼仪的人所不会实行的,这也是很明确的。如果自己不实行,却制定这样的制度让别人遵守,这是违背制度而作为法则,遵循制度而误导他人。依据礼仪酌情行事,道理不应该是这样的。” 皇帝下诏采纳了他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