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执金吾 太子太传 大长秋 太子少傅 将作大匠 城门校尉 北军中候 司隶校尉</p><p>城门校尉 北军中候 司隶校尉</p><p>执金吾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宫外戒司非常水火之事。月三绕行宫外,及主兵器。吾犹御也。丞一人,比千石。缇骑二百人。本注曰:无秩,比吏食奉。</p><p>武库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兵器。丞一人。</p><p>右属执金吾。本注曰:本有式道、左右中候三人,六百石。车驾出,掌在前清道,还持麾至宫门,宫门乃开。中兴但一人,又不常置,每出,以郎兼式道候,事已罢,不复属执金吾。又省中垒、寺互、都船令、丞、尉及左右京辅都尉。</p><p>太子太傅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职掌辅导太子。礼如师,不领官属。</p><p>大长秋一人,二千石。本注曰:承秦将行,宦者。景帝更为大长秋,或用士人。中兴常用宦者,职掌奉宣中宫命。凡给赐宗亲,及宗亲当谒见者关通之,中宫出则从。丞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p><p>中宫仆一人,千石。本注曰:宦者。主驭。本注曰:太仆,秩二千石,中兴省“太”,减秩千石,以属长秋。</p><p>中宫谒者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中宫谒者三人,四百石。本注曰:宦者。主报中章。</p><p>中宫尚书五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主中文书。</p><p>中宫私府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主中藏币帛诸物,裁衣被补浣者皆主之。丞一人。本注曰:宦者。</p><p>中宫永巷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主宫人。丞一人。本注曰:宦者。</p><p>中宫黄门冗从仆射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主中黄门冗从。</p><p>中宫署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宦者。主中宫请署天子数。女骑六人,丞、复道丞各一人。本注曰:宦者。复道丞主中阁道。</p><p>中宫药长一人,四百石。本注曰:宦者。</p><p>右属大长秋。本注曰:承秦,有詹事一人,位在长秋上,亦宦者,主中诸官。成帝省之,以其职并长秋。是后皇后当法驾出,则中谒、中宦者职吏权兼詹事奉引,讫罢。宦者诛后,尚书选兼职吏一人奉引云。其中长信、长乐宫者,置少府一人,职如长秋,及余吏皆以宫名为号,员数秩次如中宫。本注曰:帝祖母称长信宫,故有长信少府,长乐少府,位在长秋上,及职吏皆宦者,秩次如中宫。长乐又有卫尉,仆为太仆,皆二千石,在少府上。其崩则省,不常置。</p><p>太子少傅,二千石。本注曰:亦以辅导为职,悉主太子官属。</p><p>太子率更令一人,千石。本注曰:主庶子、舍人更直,职似光禄。</p><p>太子庶子,四百石。本注曰:无员,如三署中郎。</p><p>太子舍人,二百石。本注曰:无员,更直宿卫,如二署郎中。</p><p>太子家令一人,千石。本注曰:主仓谷饮食,职似司农、少府。</p><p>太子仓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仓谷。</p><p>太子食官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饮食。</p><p>太子仆一人,千石。本注曰:主车马,职如太仆。</p><p>太子厩长一人,四百石。本注曰:主车马。</p><p>太子门大夫,六百石。本注曰:《旧注》云职比郎将。旧有左右户将,别主左右户直郎,建武以来省之。</p><p>太子中庶子,六百石。本注曰:员五人,职如侍中。</p><p>太子洗马,比六百石。本注曰:《旧注》云员十六人,职如谒者。太子出,则当直者在前导威仪。</p><p>太子中盾一人,四百石。本注曰:主周卫徼循。</p><p>太子卫率一人,四百石。本注曰:主门卫士。</p><p>右属太子少傅。本注曰:凡初即位,未有太子,官属皆罢,唯舍人不省,领属少府。</p><p>将作大匠一人,二千石。本注曰:承秦,曰将作少府,景帝改为将作大匠。掌修作宗庙、路寝、宫室、陵园木土之功,并树桐梓之类列于道侧。丞一人,六百石。</p><p>左校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左工徒。丞一人。</p><p>右校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右工徒。丞一人。</p><p>右属将作大匠。</p><p>城门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掌雒阳城门十二所。</p><p>司马一人,千石。本注曰:主兵城门。每门候一人,六百石。本注曰:雒阳城十二门,其正南一门曰平城门,北宫门属卫尉。其余上西门,雍门,广阳门,津门,小苑门,开阳门,秏门,中东门,上东门,穀门,夏门,凡十二门。</p><p>右属城门校尉。</p><p>北军中候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监五营。</p><p>屯骑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掌宿卫兵。司马一人,千石。</p><p>越骑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掌宿卫兵。司马一人,千石。</p><p>步兵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掌宿卫兵。司马一人,千石。</p><p>长水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掌宿卫兵。司马、胡骑司马各一人,千石。本注曰:掌宿卫,主乌桓骑。</p><p>射声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掌宿卫兵。司马一人,千石。</p><p>右属北军中候。本注曰:旧有中垒校尉,领北军营垒之事。有胡骑、虎贲校尉,皆武帝置。中兴省中垒,但置中候,以监五营。胡骑并长水。虎贲主轻车,并射声。</p><p>凡中二千石,丞比千石。真二千石,丞、长史六百石。比二千石,丞比六百石。令、相千石,丞、尉四百石;其六百石,丞、尉三百石。长、相四百石及三百石,丞、尉皆二百石。诸侯、公主家丞,秩皆比百石。诸边鄣塞尉、诸陵校尉长,皆二百石。有常例者不署秩。</p><p>司隶校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孝武帝初置,持节,掌察举百官以下,及京师近郡犯法者。元帝去节,成帝省,建武中复置,并领一州。从事史十二人。本注曰:都官从事,主察举百官犯法者。功曹从事,主州选署及众事。别驾从事,校尉行部则奉引,录众事。簿曹从事,主财谷簿书。其有军事,则置兵曹从事,主兵事。其余部郡国从事,每郡国各一人,主督促文书,察举非法,皆州自辟除,故通为百石云。假佐二十五人。本注曰:主簿录阁下事,省文书。门亭长主州正。门功曹书佐主选用。《孝经》师主监试经。《月令》师主时节祠祀。律令师主平法律。簿曹书佐主簿书。其余都官书佐及每郡国,各有典郡书佐一人,各主一郡文书,以郡吏补,岁满一更。司隶所部郡七。</p><p>河南尹一人,主京都,特奉朝请。其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三人,汉初都长安,皆秩中二千石,谓之三辅。中兴都雒阳,更以河南郡为尹,以三辅陵庙所在,不改其号,但减其秩。其余弘农、河内、河东三郡。其置尹,冯翊、扶风及太守丞奉之本位,在《地理志》。 </p>
译文
执金吾 太子太傅 大长秋 太子少傅 将作大匠 城门校尉 北军中候 司隶校尉
城门校尉 北军中候 司隶校尉
执金吾,设一人,俸禄为中二千石。原本的注释说:执金吾负责皇宫外围的警戒,处理突发情况和水火灾害。每月要绕皇宫巡查三次,还掌管兵器。“吾”就相当于“御”(防御、守卫)的意思。设丞一人,俸禄为比千石。配备缇骑(身穿橘红色衣服的骑兵)二百人。原本的注释说:缇骑没有固定俸禄等级,待遇比照一般官吏的俸禄。
武库令,设一人,俸禄为六百石。原本的注释说:武库令掌管兵器。设丞一人。
以上官员都隶属于执金吾。原本的注释说:过去设有式道候、左中候、右中候三人,俸禄为六百石。皇帝车马出行时,他们负责在前面清道;皇帝返回时,手持指挥旗到达宫门,宫门才打开。光武帝中兴后,只保留一人,而且不常设置,每次皇帝出行,就派郎官兼任式道候,事情结束后就撤销,不再隶属于执金吾。还撤销了中垒令、寺互令、都船令及其丞、尉,以及左右京辅都尉。
太子太傅,设一人,俸禄为中二千石。原本的注释说:太子太傅的职责是辅导太子,礼仪上如同太子的老师,不统领下属官员。
大长秋,设一人,俸禄为二千石。原本的注释说:大长秋承接秦朝的“将行”官职,最初由宦官担任。汉景帝时改称为大长秋,有时也任用士人。光武帝中兴后,通常由宦官担任,职责是传达皇后的命令。凡是赏赐宗室亲属,以及宗室亲属应当谒见皇后的,都由大长秋沟通联络;皇后外出时,大长秋跟随侍从。设丞一人,俸禄为六百石。原本的注释说:由宦官担任。
中宫仆,设一人,俸禄为千石。原本的注释说:由宦官担任,负责皇后的车马驾驭。原本的注释补充:秦朝及汉初设有中宫太仆,俸禄为二千石,光武帝中兴后去掉“太”字,降低俸禄为千石,隶属于大长秋。
中宫谒者令,设一人,俸禄为六百石。原本的注释说:由宦官担任。设中宫谒者三人,俸禄为四百石。原本的注释说:由宦官担任,负责传递宫中的奏章。
中宫尚书,设五人,俸禄为六百石。原本的注释说:由宦官担任,负责宫中的文书工作。
中宫私府令,设一人,俸禄为六百石。原本的注释说:由宦官担任,掌管宫中收藏的钱币、布帛等财物,制作、缝补、清洗衣服被褥等事务也由他负责。设丞一人。原本的注释说:由宦官担任。
中宫永巷令,设一人,俸禄为六百石。原本的注释说:由宦官担任,负责管理宫女。设丞一人。原本的注释说:由宦官担任。
中宫黄门冗从仆射,设一人,俸禄为六百石。原本的注释说:由宦官担任,负责管理中黄门冗从。
中宫署令,设一人,俸禄为六百石。原本的注释说:由宦官担任,负责记录皇后请求朝见天子的次数。配备女骑六人,设丞、复道丞各一人。原本的注释说:由宦官担任。复道丞负责管理宫中的阁楼通道。
中宫药长,设一人,俸禄为四百石。原本的注释说:由宦官担任。
以上官员都隶属于大长秋。原本的注释说:承接秦朝制度,过去设有詹事一人,地位在大长秋之上,也由宦官担任,负责管理宫中各官署。汉成帝时撤销詹事,将其职责并入大长秋。此后皇后乘坐法驾出行时,就由中谒者、中宦者等官员临时兼任詹事,负责引导车马,事情结束后就撤销。宦官被诛杀后,由尚书挑选一名官员兼任引导车马的职务。其中在长信宫、长乐宫(皇帝祖母、母亲居住的宫殿),设置少府一人,职责如同大长秋,其他官吏都用宫殿名称作为官号,人员数量和俸禄等级与中宫(皇后宫中)的官吏相同。原本的注释说:皇帝的祖母称为长信宫太后,所以设有长信少府;皇帝的母亲称为长乐宫太后,设有长乐少府,地位在大长秋之上,所属官吏都由宦官担任,俸禄等级和中宫官吏一致。长乐宫还设有卫尉,长乐仆担任太仆,俸禄都是二千石,地位在长乐少府之上。太后去世后,这些官职就撤销,不常设置。
太子少傅,俸禄为二千石。原本的注释说:太子少傅也以辅导太子为职责,全面统领太子的下属官属。
太子率更令,设一人,俸禄为千石。原本的注释说:负责管理庶子、舍人轮流值班,职责类似光禄勋。
太子庶子,俸禄为四百石。原本的注释说:没有固定人数,如同三署中郎。
太子舍人,俸禄为二百石。原本的注释说:没有固定人数,轮流值班守卫,如同二署郎中。
太子家令,设一人,俸禄为千石。原本的注释说:负责粮食储备和饮食供应,职责类似司农、少府。
太子仓令,设一人,俸禄为六百石。原本的注释说:负责粮食储备。
太子食官令,设一人,俸禄为六百石。原本的注释说:负责饮食供应。
太子仆,设一人,俸禄为千石。原本的注释说:负责车马管理,职责类似太仆。
太子厩长,设一人,俸禄为四百石。原本的注释说:负责车马管理。
太子门大夫,俸禄为六百石。原本的注释说:《旧注》记载,职责比照郎将。过去设有左右户将,分别管理左右门户的值班郎官,建武年间以来被撤销。
太子中庶子,俸禄为六百石。原本的注释说:设五人,职责类似侍中。
太子洗马,俸禄为比六百石。原本的注释说:《旧注》记载,设十六人,职责类似谒者。太子出行时,当班的太子洗马要在前面引导礼仪威严。
太子中盾,设一人,俸禄为四百石。原本的注释说:负责太子宫殿周围的警卫巡逻。
太子卫率,设一人,俸禄为四百石。原本的注释说:负责太子宫殿门户的守卫士兵。
以上官员都隶属于太子少傅。原本的注释说:凡是新皇帝刚即位,还没有立太子时,太子的下属官属都撤销,只有太子舍人不撤销,改归少府统领。
将作大匠,设一人,俸禄为二千石。原本的注释说:承接秦朝制度,最初叫将作少府,汉景帝时改称为将作大匠。负责修建宗庙、正殿、宫室、陵园的土木工程,还负责在道路两侧种植桐树、梓树等树木。设丞一人,俸禄为六百石。
左校令,设一人,俸禄为六百石。原本的注释说:负责管理左侧的工匠役夫。设丞一人。
右校令,设一人,俸禄为六百石。原本的注释说:负责管理右侧的工匠役夫。设丞一人。
以上官员都隶属于将作大匠。
城门校尉,设一人,俸禄为比二千石。原本的注释说:负责管理洛阳城的十二座城门。
设司马一人,俸禄为千石。原本的注释说:负责城门的守卫士兵。每座城门设门候一人,俸禄为六百石。原本的注释说:洛阳城有十二座城门,其中正南方的一座叫平城门,属于卫尉管辖的北宫宫门;其余分别是上西门、雍门、广阳门、津门、小苑门、开阳门、秏门、中东门、上东门、穀门、夏门,一共十二座城门。
以上官员都隶属于城门校尉。
北军中候,设一人,俸禄为六百石。原本的注释说:负责监督北军五营。
屯骑校尉,设一人,俸禄为比二千石。原本的注释说:负责皇宫的守卫士兵。设司马一人,俸禄为千石。
越骑校尉,设一人,俸禄为比二千石。原本的注释说:负责皇宫的守卫士兵。设司马一人,千石。
步兵校尉,设一人,俸禄为比二千石。原本的注释说:负责皇宫的守卫士兵。设司马一人,俸禄为千石。
长水校尉,设一人,俸禄为比二千石。原本的注释说:负责皇宫的守卫士兵。设司马、胡骑司马各一人,俸禄为千石。原本的注释说:负责皇宫守卫,统领乌桓骑兵。
射声校尉,设一人,俸禄为比二千石。原本的注释说:负责皇宫的守卫士兵。设司马一人,俸禄为千石。
以上官员都隶属于北军中候。原本的注释说:过去设有中垒校尉,负责北军营垒的事务;还有胡骑校尉、虎贲校尉,都是汉武帝设置的。光武帝中兴后,撤销中垒校尉,只设置北军中候,监督北军五营。胡骑校尉的职责并入长水校尉,虎贲校尉(负责轻车士兵)的职责并入射声校尉。
凡是中二千石的官员,其丞的俸禄为比千石;真二千石的官员,其丞、长史的俸禄为六百石;比二千石的官员,其丞的俸禄为比六百石。令、相(县令、侯国相)俸禄为千石的,其丞、尉的俸禄为四百石;令、相俸禄为六百石的,其丞、尉的俸禄为三百石。县长、侯国相俸禄为四百石或三百石的,其丞、尉的俸禄都为二百石。诸侯王、公主的家丞,俸禄都为比百石。各边境要塞的鄣塞尉、各皇陵的校尉长,俸禄都为二百石。有常规制度规定的官职,不再标注俸禄等级。
司隶校尉,设一人,俸禄为比二千石。原本的注释说:汉武帝初年设置,手持符节,负责监察举报百官以下官员,以及京城附近各郡的违法者。汉元帝时去掉符节,汉成帝时撤销司隶校尉,建武年间恢复设置,同时统领一个州。设从事史十二人。原本的注释说:都官从事,负责监察举报百官中的违法者;功曹从事,负责州内官员的选拔任命和各类事务;别驾从事,司隶校尉巡视辖区时,负责引导车马,记录各项事务;簿曹从事,负责财务粮食的账簿文书;遇到军事事务,就设置兵曹从事,负责军事事务;其余的部郡国从事,每个郡国各设一人,负责督促文书传递,监察举报违法行为,这些从事史都由司隶校尉自行任命,所以统一称为百石官员。设假佐二十五人。原本的注释说:主簿负责记录校尉府内事务,审阅文书;门亭长负责州府的门卫和礼仪;门功曹书佐负责官员选拔;《孝经》师负责监督经术考试;《月令》师负责按时节举行祭祀;律令师负责审定法律条文;簿曹书佐负责账簿记录;其余的都官书佐,以及每个郡国各设典郡书佐一人,分别负责一个郡的文书工作,由郡吏补充担任,任职满一年后更换。司隶校尉管辖七个郡。
河南尹,设一人,负责管理京都洛阳,特别允许参与朝会。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三人,汉初都城在长安时,俸禄都是中二千石,称为“三辅”。光武帝中兴后定都洛阳,将河南郡改为河南尹;因为三辅地区有先帝的陵墓和宗庙,所以不改变它们的官号,只是降低了俸禄等级。其余还有弘农、河内、河东三个郡。河南尹、左冯翊、右扶风以及各郡太守、丞的具体职责和设置,记载在《地理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