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p><p>退退</p><p>宿宿使鹿</p><p></p><p></p><p>退宿簿寿使</p><p>使</p><p></p><p>退</p><p></p><p>西广宿</p><p></p><p>广退退</p><p></p><p>退便</p><p></p><p></p><p></p><p>寿退使</p><p>宿寿</p><p></p><p></p><p></p><p>宿退</p><p>便 </p>

译文

贾逵论历、永元论历、延光论历、汉安论历、熹平论历、论月食 从太初元年开始使用《三统历》,推行了一百多年后,历法逐渐与实际天象不符,实际的朔日比历法推算的早,有时历法推算的朔日在晦日(农历月末),月亮却在朔日(农历初一)就出现了。观察日月运行规律,太阳的位置只向后退不向前进,月亮的位置只向前进不向后退。建武八年,太仆朱浮、太中大夫许淑等人多次上书,说历法推算的朔日不准确,应该修改。当时历法与实际的误差还比较小,光武帝因天下刚平定,没时间考证修正。到永平五年,官方历法记载七月十六日会发生月食。待诏杨岑发现当时的月食大多比历法推算的早,他通过计算调整日期后上奏说“月亮应该在十五日出现月食,官方历法不准确”。皇帝下诏让杨岑详细观测,与官方历法比对验证。从七月到十一月,共观测五次弦月、望月,官方历法每次都错,杨岑每次都测准了。庚寅日,皇帝下诏让杨岑负责推算弦月、望月和月食的时间;又让待诏张盛、景防、鲍鄴等人用《四分法》与杨岑的推算结果比对。一年多后,张盛等人测准的次数,比杨岑多六次。永平十二年十一月丙子日,皇帝下诏让张盛、景防代替杨岑,负责推算弦月、望月、月食的具体时间。《四分历》的方法,从此开始逐渐推行。不过当时张盛、景防等人没能明确历法的起始时刻,也没系统校验节气分度,所以只在推算弦月、望月时使用《四分法》。 在此之前,永平九年,太史待诏董萌上书说历法不准确,皇帝把这件事交给三公、太常中懂历法的人共同商议,直到永平十年四月,也没人能拿出明确的依据。到元和二年,《太初历》与实际天象的偏差越来越大,日月运行的位置与历法推算的差距逐渐增大,负责观测的人都知道冬至那天太阳实际在斗宿二十一度,没到牵牛宿五度,可历法却认为太阳在牵牛宿中央,比实际天象晚四分之三天;晦日、朔日、弦月、望月的推算比实际天象差一天,星宿位置差五度。章帝知道历法有错误,询问史官,史官虽然知道历法与实际不符,却没法修改。于是章帝召来治历编欣、李梵等人,让他们系统校验历法的问题。二月甲寅日,章帝下诏说:“我听说古代圣王,行事先于天象而不违背天意,行事后于天象也能顺应时令。《河图》说:‘赤帝九世时天下昌盛,十世时光大,十一世时复兴。’又说:‘九世之时,帝王推行德政,制定严明政令。’我没有德行,却继承大业,日夜敬畏,不敢荒废国事。我作为晚辈,正处在历法周期的末尾,该如何延续汉朝兴盛,弘扬祖宗基业,拯救百姓?《尚书琁玑钤》说:‘遵循尧的治国之道,效仿唐尧的政令。’《帝命验》说:‘顺应尧的德行,确定历法节气。’况且三皇、五帝的治国步骤不同,优劣有别,何况我愚昧浅陋,难以胜任!即便想遵循古法,也没有办法。每次看到这些典籍,心中都很愧疚。近来,朝政不顺,阴阳失调,灾异不断,瘟疫蔓延,耕牛受损,农业无法正常开展。这些吉凶征兆,都是对君主行为的回应,责任全在我身上。确实是我有过失,该如何弥补? 《尚书》说:‘古代贤王会修正历法等大事。’又说:‘每年二月,帝王向东巡狩,到泰山祭祀,按等级祭祀山川。召见东方诸侯,协调季节、月份和日期。’效仿尧到泰山祭祀的礼仪,统一音律、度量衡,通过观测天文仪器校正历法天象,或许能有帮助。《春秋保乾图》说:‘每三百年历法要修改一次。’史官使用《太初历》邓平的方法,有余数未调整,已接近三百年的期限,日月运行的推算偏差越来越大,错误逐渐积累。天文仪器不准,天象观测也无法验证。冬至那天太阳实际在斗宿二十一度,历法却认为在牵牛宿中央;比立春早一天,却是《四分法》推算的立春之日。用这样的历法判决重大案件,与节气时令相悖;用它来追求阴阳调和、顺应时令,差距太大了。现在改用《四分历》,以遵循尧的治国之道,顺应孔子顺应天意的主张。希望各位官员和百姓,同心协力推行新历,若能让天下兴盛,也能彰显祖宗的功绩。”于是《四分历》正式推行。但编欣、李梵认为历法第一个月(十一月)应该是大月(三十天),想让月份与弦月、望月的时间匹配,固定节气日期,却导致十九年里无法安排七个闰月,晦日、朔日的推算与实际不符。《四分历》推行不到一年,章帝又深入思考,参考儒家谶纬典籍,让左中郎将贾逵询问治历者卫承、李崇、太尉属梁鲔、司徒掾严勖、太子舍人徐震、钜鹿公乘苏统以及编欣、李梵等十人。多数人认为月份应该先有小月(二十九天),依据是《春秋》只记载朔日不记载晦日,朔日当天必定有明确的昼夜交替,不是朔日就一定在当月的其他日子。如果第一个月先设大月,就会出现一个月有两个朔日、下一个月没有朔日的情况,无法保证朔日的准确性。李梵等人坚持认为第一个月应该先设大月,却没有文献佐证,只是想让十六日出现望月(月亮最圆),认为月亮在傍晚出现时偏圆、晦日应该隐没而已;又说晦日与日月合朔在同一时刻,不能分在不同日子。章帝知道编欣、李梵的见解片面,下令不必拘泥于已颁布的历法,明确历法起始的月份应该是小月。确定之后,第二年的历法推算终于准确。永元年间,皇帝又让史官用《九道法》观测弦月、望月,验证后没有偏差。贾逵整理了众人的论述,后来讨论历法的人都以此为标准,所以详细记录下来。 贾逵论述说:“《太初历》认为冬至那天太阳在牵牛宿起始位置,实际是把牵牛宿当作了中星(观测时位于正南的星)。古代黄帝、夏、商、周、鲁时期,冬至那天太阳实际在健星(即斗星)附近。《太初历》中斗宿二十六度三百八十五分,牵牛宿八度。根据史官的观测记录,冬、夏至时太阳的实际位置,常常比《太初历》推算的差五度,冬至那天太阳实际在斗宿二十一度四分之一的位置。石氏《星经》说:‘黄道轨迹在牵牛宿起始位置时,正对斗宿二十度,距离北极二十五度。’对应赤道坐标,就是斗宿二十一度。《四分法》的推算与史官的观测记录完全一致。《尚书考灵曜》记载‘斗宿二十二度,没有余数,冬至从牵牛宿起始位置开始’。编欣等人根据现在太阳的实际位置,距离牵牛宿中星还有五度,实际在斗宿二十一度四分之一的位置,与《考灵曜》的记载接近,这足以证明《四分历》的准确性。元和二年八月,诏书说‘观测结果不能偏离’,让两种历法同时观测,采用推算准确次数多的。太史令玄等人从元和二年到永元元年,五年间校验太阳运行轨迹和冬至位置,确认冬至太阳在斗宿二十一度四分之一的位置,与古代历法中健星的位置、《考灵曜》记载的太阳起始位置一致,星宿间的距离也与石氏《星经》的记录相同。其他认为冬至太阳在牵牛宿起始位置的历法,从此就被废除了。” 贾逵论述说:“用《太初历》校验从汉朝建立到太初元年的二十三次日食,其中十七次符合朔日,四次符合晦日,两次符合初二;用《四分历》校验,七次符合朔日,十四次符合晦日,两次符合初二。用《太初历》校验从太初元年到更始二年的二十四次日食,十次符合晦日;用《四分历》校验,十六次符合朔日,七次符合初二,一次符合晦日。用《太初历》校验从建武元年到永元元年的二十三次日食,五次符合朔日,十八次符合晦日;用《四分历》校验,十七次符合朔日,三次符合晦日,三次符合初二。又用《四分历》向上校验《春秋》中记载了日期和朔日的二十四次天象,有二十三次推算不符。天道运行本就有偏差,必然存在余数,余数又有长短差异,不能用固定标准衡量。治历者用七十六年作为一个周期调整,余数的增减才能接近一天的误差。所以《周易》中‘金火相革’的卦象说:‘君子通过修改历法明确时令。’又说:‘商汤、周武王变革天命,顺应天意和民心。’这说明圣人必然会观测日月星辰的运行,明白历法不能沿用几千年,期间必定需要修改,只需通过观测确定度数,让历法与日月星辰的实际位置匹配即可。所以推算度数、匹配日月星辰位置,不同时代有不同的方法。《太初历》不能适配现在的天象,《四分历》不能适配汉朝建立时的天象,任何一种历法的适用期都不会超过三百年。所以谶纬典籍说‘每三百年要修改历法’。汉朝建立后,长期使用《太初历》不修改,直到太初元年过了一百零二年才更换。所以在那之前,常有晦日的前一天出现合朔(日月运行到同一经度)的情况,到成帝、哀帝时期,甚至把初二当作朔日,合朔大多出现在晦日,这就是明确的证明。” 贾逵论述说:“我之前上奏说傅安等人用黄道坐标推算日月弦月、望月的位置,大多接近实际;史官只用赤道坐标推算,与日月实际运行轨迹不符,现在历法推算的弦月、望月与实际偏差超过一天,就上奏说天象异常,甚至认为太阳在退行。实际上太阳在黄道上运行有固定轨迹,并非异常。希望能调取太史官记录的日月星宿位置档案和星度校验数据,与待诏星象观测结果比对验证。皇帝批准了我的请求。我仔细核查:之前回应说冬至那天太阳距离北极一百一十五度,夏至那天距离北极六十七度,春分、秋分那天距离北极九十一度。《尚书·洪范》说‘日月运行,有冬夏之分’;《五纪论》说‘日月沿着黄道运行,最南到牵牛宿,最北到东井宿,太阳每天运行一度,月亮每天运行十三又十九分之七度’。现在史官只用赤道坐标推算,与日月实际运行轨迹不符:斗宿、牵牛宿、东井宿、舆鬼宿,用赤道坐标算得十五度,用黄道坐标算得十三度半;运行到东壁宿、奎宿、娄宿、轸宿、角宿、亢宿,用赤道坐标算得七度,用黄道坐标算得八度;有时月亮运行度数多,日月间距反而小,就被误认为太阳退行。实际上,黄道经过牵牛宿时,比赤道偏南二十四度;经过东井宿、舆鬼宿时,比赤道偏北二十四度。赤道是天空中假想的中线,距离北极都是九十一度,并非日月实际运行的轨道,用赤道坐标推算日月位置,自然会偏离实际运行轨迹。用现在太史官的观测记录,校验元和二年九月以来月亮经过牵牛宿、东井宿的四十九次运行轨迹,没有一次运行度数达到十一度;经过娄宿、角宿的三十七次运行轨迹,没有一次运行度数达到十五六度,与傅安的说法一致。询问典星待诏姚崇、井毕等十二人,他们都说‘星图有固定规则,日月实际沿着黄道运行,官府没有观测黄道的仪器,无法按黄道推算’。查考甘露二年的记载,大司农中丞耿寿昌上奏,用天文仪器观测日月运行,验证天象变化:日月运行到牵牛宿、东井宿时,太阳每天运行一度,月亮每天运行十五度;运行到娄宿、角宿时,太阳每天运行一度,月亮每天运行十三度,这是赤道坐标导致的偏差,是前代人都知道的。如果黄道坐标的推算有验证、符合天象,太阳没有所谓的‘退行’,弦月、望月与实际偏差不超过一天,比赤道坐标更精准,就应该推行。希望陛下让官员进一步校验。”以上是永元四年贾逵的论述。到永元十五年七月甲辰日,皇帝下诏制造太史黄道铜仪,确定星宿度数:角宿十三度,亢宿十度,氐宿十六度,房宿五度,心宿五度,尾宿十八度,箕宿十度,斗宿二十四又四分之一度,牵牛宿七度,须女宿十一度,虚宿十度,危宿十六度,营室宿十八度,东壁宿十度,奎宿十七度,娄宿十二度,胃宿十五度,昴宿十二度,毕宿十六度,觜宿三度,参宿八度,东井宿三十度,舆鬼宿四度,柳宿十四度,星宿七度,张宿十七度,翼宿十九度,轸宿十八度,总计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度。冬至那天太阳在斗宿十九又四分之一度的位置。史官用黄道铜仪观测日月运行,校验弦月、望月位置,虽然精准却没记录在历法中。这台仪器的黄道与刻度随天体运转,难以长期观测,所以后来很少用它推算历法。 贾逵论述说:“现在史官推算合朔、弦月、望月、月食的具体时间,大多不准确,问题在于不了解月亮运行有快慢差异。永平年间,诏书让前太史待诏张隆用《四分法》推算弦月、望月、月食的时间。张隆说能通过《周易》九、六、七、八爻(阴阳变化的符号)推算月亮运行的快慢。现在核查张隆的推算结果,大多错误。我让张隆反向推算他之前记录的时间,要么不匹配,要么差了一天,与实际天象的偏差甚至超过十度。李梵、苏统用史官的观测记录校验,发现月亮运行确实有快慢,不一定只在牵牛宿、东井宿、娄宿、角宿之间变化,也不是所谓的‘朓’(月亮运行快,提前出现)、‘侧匿’(月亮运行慢,推迟出现),而是月亮运行轨道有远近差异导致的:大致一个月内,月亮运行最快的位置会移动三度,九年完成九种轨道的循环,共九章(历法周期)、一百七十一年后,再次在十一月出现合朔与冬至重合的情况,这与《春秋》《三统历》中九道(月亮运行的九种轨道)的最终周期一致,可用来准确推算合朔、弦月、望月、月食的时间。根据官方历法的天度标准,用这种方法向上校验建武以来的三十八次月食,偏差很小,有实际价值,应该进一步校验推行。” 经查,史官原本有《九道术》,后来废弃不再使用。熹平年间,前治历郎梁国宗整献上《九道术》,皇帝下诏让太史用它与旧历法比对,结果一致。又让太子舍人冯恂校验,冯恂也重新编写《九道术》,调整了度数,与宗整的方法一起校验,偏差更小。太史令飏上奏建议用冯恂的方法推算朔日、望月,但推算的时间仍与实际天象有偏差,最大时超过十度。 永元十四年,待诏太史霍融上书说:“官方漏刻(计时工具)大致每九天增减一刻(十五分钟),与实际天象不符,有时偏差甚至达到两刻半,不如夏历精准。”皇帝下诏让太常安排史官与霍融用仪器观测天象,校验偏差大小。太史令舒、承、李梵等人回应说:“官方使用的漏刻方法,记载在《令甲》第六篇《常符漏品》中,是汉宣帝三年十二月乙酉日颁布的,建武十年二月壬午日诏书确认推行。漏刻的增减根据白天长短确定,大致太阳向南或向北移动二度四分,漏刻就增减一刻。每个节气都是十五天,太阳距离北极的角度各有不同。现在官方漏刻每九天增减一刻,不随太阳位置调整。夏历的漏刻根据太阳南北位置调整白天长短,比官方漏刻精准,可明确推行。”这年十一月甲寅日,皇帝下诏说:“告知司徒、司空:漏刻是用来划分时辰、确定昼夜的工具。昼夜长短由太阳距离北极的远近决定,太阳运行轨道是圆形的,不能用固定标准计算,应当根据天文仪器观测,结合日影长度调整。现在官方漏刻用固定标准划分昼夜,每九天增减一刻,偏离实际天象,导致漏刻快慢不均,不符合自然规律。太史待诏霍融上书指出偏差,太常史官用仪器观测、结合水位校验,发现官方漏刻与实际天象的偏差最大达三刻。用日影长度确定漏刻,偏差很小,有实际验证。现在下发根据日影制定的四十八支漏箭(标注漏刻刻度的工具),官府应当使用;统计官吏到任时,把这四十八支漏箭分发下去。”相关文字太多,所以选取二十四节气时太阳的位置,以及黄道坐标下太阳距离北极的角度、日影长度、漏刻刻度、昼夜中点的星宿位置,记录如下。 当初《太初历》的制定,从元封年间开始谋划,到元凤年间最终确定,耗时三十年才验证准确。而《四分历》从建武年间开始讨论,元和年间推行,永元年间完善,七十多年后才形成完整体系,有统一的观测标准。天象规律幽深精微,竟是如此难以掌握。东汉建立以来,谶纬典籍中的历法知识逐渐流传,而《考灵曜》《命历序》都记载有“甲寅元”(以甲寅年为历法起始的纪年方法)。这种历法起始于《四分历》“庚申元”之后一百一十四年,朔日推算比实际晚两天。学者在民间研究这种历法,却难以确定是否准确。此外,有人认为《太初历》推算比实际天象快,修改者声称“每一百四十四年,太岁(虚拟星辰,用于纪年)会超前一个时辰;每一百七十一年,应当舍弃朔日余数六十三、中气余数一千一百九十七,历法才能长期使用”。从太初元年到永平十一年,共一百七十一年,本该舍弃余数却没舍弃,导致历法偏差更大。这两种历法的支持者都坚持自己的方法,希望能推行,每次有争议时,百官集会讨论,儒生们各抒己见,论述有理有据,对拓宽历法认知有帮助,所以详细记录下来。 安帝延光二年,中谒者亶诵上书说应该采用“甲寅元”,河南人梁丰说应该恢复《太初历》。尚书郎张衡、周兴都懂历法,多次反驳亶诵、梁丰,两人要么答不上来,要么回答有误。张衡、周兴参考天文仪器记录,比对古今观测数据,认为《九道法》最精准。皇帝下诏让公卿详细商议。太尉恺等人呈上侍中施廷等人的意见:“《太初历》推算比实际天象快,每天差一度,弦月、望月推算不准,月亮在晦日还在西方出现,月食推算与实际不符;元和年间改用《四分历》,《四分历》虽然比《太初历》精准,却仍有偏差,两者都不能用。‘甲寅元’与实际天象一致,符合谶纬典籍,可推行。”博士黄广、大行令任佥的意见则支持《九道法》。河南尹祉、太子舍人李泓等四十人提议:“如果用‘甲寅元’,要排除《元命苞》中‘从天地开辟到获麟(孔子记录的祥瑞事件)共一百一十四年’的说法,推算闰月时会出现六次日期与朔日、晦日、弦月、望月重合的情况,且二十四节气的星宿位置也有多处不符。用《九道法》推算朔日,会出现一个月内三次大月、两次小月的情况,偏差较大。元和年间修改历法,是为了符合《保乾图》‘每三百年修改历法’的记载。《四分历》原本依据谶纬制定,最符合实际,不应更换。”恺等八十四人则主张沿用《太初历》。尚书令忠上奏说:“支持《太初历》的人,都没有实际验证,只以汉武帝驱逐夷狄、开拓疆域、在位时间长为理由;有的说孝章皇帝改用《四分历》后,灾异频繁,没有吉祥征兆。我认为圣王建立王朝,会修改历法以符合‘三统’(夏、商、周三种历法体系)。汉高祖受命时,沿用秦朝历法,以十月为一年开端,闰月放在年末,既不参考前代制度,也违背帝王准则。汉文帝遵循旧制,天下安定,出现黄龙祥瑞,刑罚公正,五谷丰登。哀帝、平帝时期,同样使用《太初历》,却灾异不断、祸患频发。议论者不参考实际数据验证,反而轻信虚妄说法,把吉祥归功于《太初历》,把灾祸归咎于《四分历》。《太初历》是众多贤士制定的,对错早已确定,永平年间因推算偏差,修改了弦月、望月的算法;《四分历》有错误,却还在推行。元和年间出现凤鸟祥瑞,本与历法无关,却被说成是《太初历》的功劳;近代修改历法的成效被忽视,灾祸却被夸大。这种片面言论,不能作为依据。我又反驳张衡、周兴,认为《五纪论》推算的日月运行轨迹,虽然当时比其他方法精准,却不符合古代观测;刘向之子刘歆想让历法符合《春秋》,随意增减夏、周的纪年,与文献记载偏差几百年。两种历法比对,六千一百五十六年间,《太初历》比实际多算一天;冬至太阳实际在斗宿,却被说成在牵牛宿,偏差明显,不能再用,这是史官都知道的事实,并非只有张衡、周兴察觉。之前认为《九道法》精准,现在议论者指出它有缺陷;‘甲寅元’也有多处偏差,都不能作为标准。从前孔子借用‘假马’的名义强调君臣礼仪,何况历法关乎天命,不能轻信虚妄说法否定正确的历法!”安帝采纳了他的意见,停止了修改历法的讨论。 顺帝汉安二年,尚书侍郎边韶上书说: “世道衰落时历法会出现偏差,治国得当历法才会稳定。历法偏差则万物衰败,历法稳定则国家昌盛。孝武皇帝发挥圣明才智,因元封七年十一月甲子朔旦(初一早晨)恰逢冬至,下诏让太史令司马迁、治历邓平等人制定《太初历》,修改年号和朔日,采用夏朝历法以正月为一年开端,依据《乾凿度》以八十一分之四十三为‘日法’(计算日、月运行的基本单位)。设立清台(天文观测机构)观测,验证六种天象异常,比对后《太初历》最为精准。后来刘歆深入研究历法原理,结合《春秋》记载和《周易》道理,依据《河图帝览嬉》《雒书乾曜度》完善《九道法》,提出‘一百七十一年日月运行偏差六十三分,一百四十四年太岁超前一个时辰’的规律,与实际天象相符,偏差很小。从太初元年到永平十一年,共一百七十一年,日月运行偏差累积六十三分,治历者没正确处理,导致弦月、望月推算偏差十二度,支持旧历法的人趁机散布错误说法。到元和二年,历法周期的偏差逐渐扩大,余数增加,月亮不在晦日、朔日出现,反而提前显现。孝章皇帝依据《保乾图》‘每三百年修改历法’的记载,改用《四分历》,却错误地把‘太白复枢’(金星运行的祥瑞)的甲子日当作癸亥日,强行让历法与当前观测匹配;又把庚申年作为历法起始,既无文献依据,又把起始年份托名于‘获麟’那年,与《感精符》记载的‘单阏年’不符。史官代代相传,逐渐形成疑问,很少有人能深入探究历法本质,其实通过弦月、望月的观测就能验证。” 皇帝下诏让三公、百官共同商议。太史令虞恭、治历宗欣等人提议: “制定历法的根本,必须先确定‘历元’(历法起始时刻),历元准确才能确定‘日法’,日法确定才能测量周天度数以确定春分、秋分、夏至、冬至。这三步完成,历法才能制定。《四分历》‘仲纪之元’,起始于孝文皇帝后元三年,岁在庚辰。向前推四十五年,岁在乙未,是汉朝建立的年份;再向前推二百七十五年,岁在庚申,是孔子记载‘获麟’的年份;再向前推二百七十六万年,仍能回到庚申年。年份依次承接,从现在向上追溯,规律不会出错,这是《四分历》历元有谶纬典籍明确记载的证据。太初元年,岁在丁丑,向上追溯其历元,应当在庚戌年,却被说成丙子年,还声称‘每一百四十四年太岁超前一个时辰’,累计九百九十三次超前,需要额外计算八十二个多周天,才能得到丙子年。实际上,太岁超前是因太阳运行度数累积,在历元‘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时,日月运行度数相同。太阳每天运行一度,累积三百六十五又四分之一度绕天一周,称为‘岁’。岁对应十二时辰中的一个,太阳不能凭空绕天运行,太岁也不会无故超前。每一百七十一年为‘二蔀一章’(历法周期),余数六十三,这是自然规律。历法数值源于细微的度数积累,毫厘累积成寸分。天地形成后,日月开始运行,初始运行产生微小分度,分度累积成度数。太阳每天运行一度,一年绕天一周。所以治历者各自设定‘度法’(测量度数的单位),有的用九百四十,有的用八十一,方法粗细不同,却都能推算天象。‘日法’是太阳运行的分度标准,太阳运行有固定规律,日法的适用范围无限,哪怕偏差毫厘,长期累积也会差之千里,由此可见,历法数值不应随意舍弃。现在想掩盖《太初历》的偏差,随意修改日法,恐怕会违背历法根本。用这种方法推算日月运行,最终数值会不一致,四个历法周期后甚至无法安排朔日余数。虽然说《九道法》能调整偏差,恐怕也无法弥补缺陷。况且校验历法的关键,在于通过晦日、朔日、弦月的变化和月食验证,这是最明确的标准。现在用舍弃六十三分的方法制定历法,校验章和元年以来二十次太阳运行偏差、二十八次月食,与《四分历》的偏差对比,《四分历》准确次数更多,且更贴近实际。孝章皇帝校准的历法度数、天文仪器和漏刻,都与实际天象相符,无人能超越。《文曜钩》说:‘高辛氏受命时,重黎制定天文历法;唐尧即位后,羲和发明浑天仪;夏禹推行德政,昆吾记录天文;周朝改朝换代,苌弘划分天文官职。’《运斗枢》说:‘历法观测有固定方法,是历代史官明确的准则。’《洪范五纪论》说:‘民间虽有各种黄帝历法,却不如史官记载准确。’从古至今,圣明帝王都参考羲和、史官的观测数据,通过仪器校准历法,消除疑问,把《四分历》的原理秘密收藏在宫中。光武皇帝多次下诏启动历法修订,孝明皇帝校验实际效果,孝章皇帝推行其方法。三位圣君接力,历经数十年,验证后推行,其历元上承天地开辟,数值恢复古代《四分历》,应当按照之前‘甲寅诏书’的旧例推行。” 提议被批准。 灵帝熹平四年,五官郎中冯光、沛相上计掾陈晃上书说:“历元不准确,导致妖民在益州叛乱,盗贼接连作乱。历法应当用‘甲寅元’,却用‘庚申元’,谶纬典籍中没有以庚申为历元的记载,庚申元是近代秦朝取代周朝时用的历元。太史治历郎中郭香、刘固编造虚妄说法,谎称‘庚申元’有谶纬依据,应当以‘欺君之罪’重罚。”乙卯日,皇帝下诏让三府(太尉、司徒、司空府)与懂历法的儒生详细商议,务必得出正确结论,百官在司徒府集会讨论。 议郎蔡邕发表意见: “历法推算精微复杂,远离圣人时代,对错交替,没有永远正确的方法。汉朝建立后沿用秦朝历法,采用‘颛顼历’,历元在乙卯年;一百零二年后,孝武皇帝修改历法,用《太初历》,历元在丁丑年,推行一百八十九年;孝章皇帝改用《四分历》,历元在庚申年。现在冯光、陈晃认为庚申元错误,甲寅元正确。经查,黄帝、颛顼、夏、商、周、鲁六种历法,各有自己的历元。冯光、陈晃依据的,是殷历的历元。其他历元虽无谶纬记载,却各成体系,在当时都有实际效果。武帝用《太初历》丁丑元后,六种历法争议不断,太史令张寿王坚持甲寅元否定汉历,在清台校验时成绩最差,因偏差太大多次被弹劾,而《太初历》验证准确,毫无差错,可见即使不是谶纬记载的历元,只要符合实际就能推行。改用《四分历》以来,校验日月运行,比《太初历》更精准,说明新历元在现在也有效。延光元年,中谒者亶诵也否定《四分历》庚申元,主张用《命历序》甲寅元,公卿百官讨论后,最终没推行。况且日月星三光运行有快有慢,轨迹不同,治历者通过计算追溯,只要符合当时天象即可,所以有古今不同的历法。现在的历法不能适配古代,就像古代历法不能适配现在。《元命苞》《乾凿度》都记载‘从天地开辟到获麟共二百七十六万年’;《命历序》记载‘从获麟到汉朝,起于庚午蔀二十三年,历经己未、戊子、丁卯蔀六十九年,共二百七十五年’。汉朝建立于乙未年,向上追溯到获麟是庚申年,再向上追溯到天地开辟,历元就在庚申年。谶纬虽无明文,数值却明确存在。但冯光、陈晃认为‘从开辟到获麟共二百七十五万九千八百八十六年,从获麟到汉朝一百六十一年’,比实际少算一百一十四年,这既违背《乾凿度》《元命苞》,又让获麟事件不在鲁哀公十四年,还与《命历序》中‘获麟到汉朝间隔四个历法周期’的记载不符,与文献谱牒的记录冲突。 “现在历法推算正月初一为癸亥朔,冯光、陈晃认为应为乙丑朔。癸亥与乙丑的区别,没有铭文凭证让众人分辨,只能通过弦月、望月、晦日、朔日的月相变化验证。冯光、陈晃的历法以《考灵曜》为依据,二十八宿度数和冬至太阳位置,与现在史官沿用的甘德、石申(古代天文学家)的记载不符,无法校验;用现在的浑天仪观测,也与《考灵曜》不符。如果冯光、陈晃能依据自己的方法制造新的观测仪器,追溯天象度数,既符合谶纬典籍,又与三光实际运行一致,能超越甘德、石申的方法,确实应该推行。但追问两人时,他们只空谈谶纬,拿不出实际证据。元和二年二月甲寅日,诏书说:‘我听说古代圣王,不违背天象、顺应时令。史官用《太初历》邓平的方法,冬至太阳实际在斗宿二十一度,历法却认为在牵牛宿;比立春早一天,却是《四分历》的立春之日,用这样的历法判案,违背节气,追求调和时令更是相差甚远。现在改用《四分历》,以遵循尧的制度,顺应孔子顺应天意的主张。’这是推行《四分历》庚申元的明确诏书,引用《河图》《雒书》谶纬作为依据,并非史官私自编造。冯光、陈晃说郭香、刘固编造谎言,是严重的错误。从前尧命令羲和观测日月星辰,舜协调季节日期,商汤、周武王改朝换代时修订历法,这些都算正确,却仍会遭遇水旱灾害,还需警惕‘蛮夷侵扰、盗贼作乱’。冯光、陈晃把阴阳失调、奸臣盗贼归咎于历元,完全不符合常理。元和二年改用庚申元,至今九十二年,冯光、陈晃说这是秦朝用的历元,却不知道从秦朝到汉朝,历法已三次修改历元,并非一直用庚申元。两人固执己见,轻信自己的学说,编造虚妄言论。至于修改朔日和历元,过去张寿王的方法已被验证无效,亶诵的提议未被采用,元和年间的诏书明确详细,不是群臣讨论就能更改的。” 太尉耽、司徒隗、司空训依据蔡邕的意见,弹劾冯光、陈晃“大不敬”,建议判处“鬼薪”(罚服三年苦役)。皇帝下诏免予治罪。 《太初历》推算月食大多错误。《四分历》沿用《太初历》的框架,以河平癸巳年为历元,推行五年。永元元年,实际七月闰月后出现月食,历法却推算在八月;永元二年正月十二日,蒙县公乘宗绀上书说:“本月十六日会出现月食,历法却推算在二月。”到了十六日,果然出现月食。太史令巡上奏说宗绀的方法对官府有用,任命宗绀为待诏。甲辰日,诏书让宗绀负责历法推算,推行五十六年。到本初元年,实际十二月出现月食,历法却推算在次年正月,从此开始出现偏差。到熹平三年,二十九年中共出现十六次月食,都比历法推算的早。常山长史刘洪献上《七曜术》(推算日月五星运行的方法)。甲辰日,皇帝下诏让太史部郎中刘固、舍人冯恂等人校验,两人又编写《八元术》,刘固还编写《月食术》,与《七曜术》相互参考,刘固的方法与《七曜术》一致。月食推算的偏差中,己未年四月本该出现月食,冯恂的方法推算在三月,官方历法推算在五月。太官校验后,采用当时推算准确的方法。丁巳日,诏书批准推行。 熹平四年,宗绀的孙子宗诚上书说:“我继承祖父的历法方法,发现历法需要修改,今年十二月会出现月食,官方历法却推算在次年正月。”到了十二月,果然出现月食,朝廷任命宗诚为舍人。丙申日,诏书允许推行宗诚的方法。 光和二年,岁在己未。三月、五月都是阴天,太史令修、舍人张恂等人推算日月运行,认为月食会在三月出现,宗诚认为在四月。朝廷最终废除宗诚的方法,推行张恂的方法。光和三年,宗诚的哥哥宗整多次上书说:“去年三月没有月食,应该在四月出现。史官废除宗诚的正确方法,用张恂的错误方法。”宗整的上书交给太史,太史负责人始终不承认“三月近、四月远”的说法,认为月食应以实际出现为准,没有远近之分。皇帝下诏让太常:“详细核查观测记录,讨论历法的关键,验证方法的虚实。”太常让耽从朝中选拔侍中韩说、博士蔡较、谷城门候刘洪、右郎中陈调,在太常府核对观测记录,展开辩论质询,张恂、宗诚各自答辩。张恂的方法以“五千六百四十个月中有九百六十一次月食”为基准,却随意调整分数、添加额外算法,推算建武以来的月食,虽能对应三百二十七次,但有十五次错误;核对官方历史观测记录,实际出现的九十八次月食,与两种方法都能对应,却有两千一百处偏差。宗诚的方法以“一百三十五个月中有二十三次月食”为基准,通过乘除调整月份,从建康年间向前减去四十一次,建康年间向后减去三十五次,来解释未出现的月食。张恂的方法修改旧法,宗诚的方法增减数值,比较两者优劣,难分高下。两人都引用谶纬典籍自证,内容缺乏核心依据,只求与实际天象匹配。日月运行的规律是:太阳沿黄道运行,月亮沿九道(九种运行轨道)运行。用赤道仪观测,冬至时太阳距离北极都是一百一十五度;太阳进入星宿时,赤道坐标显示在斗宿二十一度,黄道坐标显示在斗宿十九度。两种仪器相互参照,日月运行的轨迹有曲直差异,导致推算偏差。所以月亮经过井宿、牛宿时,运行度数超过十四度;经过角宿、娄宿时,运行度数超过十二度,都不符合固定标准。由此可见,历法无偏差就不用修改,不验证就不能推行。天道精微,度数难以确定,历法方法多样,不能统一,未经验证无法判断对错,没有偏差无法察觉缺陷。发现偏差后修改,验证正确后推行,这才是秉持中正之道。现在宗诚的方法没有明显偏差,张恂的方法也没有独家优势,用未验证的方法替换无偏差的方法,是拿未来的情况强行作为标准。宗诚的“一百三十五个月二十三次月食”方法,有文献记载,学者长期研究推行,官府沿用其原理推算日月,准确度未失,符合天文观测,属于传承而非编造。张恂长期在观测部门任职,态度认真,能校准仪器度数、制定推算方法,追溯过往观测记录,也与实际出现的月食对应。但协调历法、规范时令,需敬畏上天,应遵循旧制,参照甲辰、丙申年的诏书,以实际出现的月食为标准。如今应推行宗诚的方法,废除张恂的方法;史官持续校验,若日后有更准确的验证,再推行新方法,以此规范历法推算,合理进行修改。耽将韩说等人的意见上奏,皇帝批准。张恂、宗整、宗诚又各自上书,张恂说不应推行宗诚的方法,宗整说不应再用张恂的方法,双方争论被刘洪的意见反驳。朝廷将此事交给永安台核实,结果与张恂、宗诚的说法都不符,弹劾三人欺君。皇帝下诏,张恂、宗诚各用两个月俸禄赎罪,宗整被罚到左校服役两个月。最终采用刘洪等人的建议,推行宗诚的方法。 光和二年,万年县公乘王汉献上《月食注》,记录从章和元年到今年共九十三年间的一百九十六次月食,指出官方历法从河平元年起推算的月食就有偏差,主张以己巳年为历元。朝廷将此事交给太史令修,修上奏说“王汉标注的月食中,有两次与实际出现的月食不符,二十九次将相同天象误记为不同”。尚书召来谷城门候刘洪,下令说:“之前郎中冯光、司徒掾陈晃都争论历法,前议郎蔡邕已补充完善历法记录。现在你到修那里,与王汉核对,推算历元、校验分数,核查月食记录。若己巳元确实精准、有传承依据,你就向王汉学习;若不精准,就如实回复。”刘洪上奏说:“推算王汉的己巳元,对应《考灵曜》记载的‘旃蒙年’,实际是乙卯元,与冯光、陈晃主张的甲寅元相互关联。用这种方法追溯天象制定历法,校验日月星运行,偏差较大。孔子相关的谶纬记载有两种说法,说明历法的兴废随天象变化。甲寅历在孔子时代有效,己巳元是《颛顼历》所用,秦朝推行,汉朝建立初期因袭未改。到元封年间,因偏差太大,改用《太初历》,符合‘三百年修改历法’的规律。甲寅、己巳元虽有谶纬记载,却省略了年数,导致学者各传所闻,校验时无法确定正确方法。甲寅元以冬至为一年开端,正月甲子朔旦冬至,日月五星从牛宿起始位置运行;乙卯元以正月为一年开端,己巳朔旦立春,日月星聚集在天庙(星宿)五度。对比两种历元的核心数据:闰月余数差一百五十二分之三,朔日差三百零四,节气余数差二十九,难以验证统一。王汉无法解释这些偏差,只说祖先有相关书籍。将王汉的标注与官方推行的历法比对,有二十九处方法不同,两处月食推算不符。经查,王汉只熟悉己巳元的记载,却不知道圣人时代历法有兴废,史官有贴合天象的精密方法。甲寅、己巳元虽曾推行,验证偏差后就被废弃;河平年间的历法偏差太大,史官已停用,王汉却拿过往的偏差争论,并非真正懂历法。他的方法虽有传承,实际效果与无方法无异,校验也不精准;所提及的历法周期数值,是治历者都知道的常识,没有参考价值。”朝廷让王汉返回乡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