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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宗正 大司农 少府 宗正,设卿一人,俸禄为中二千石。原本的注释说:宗正负责记录诸侯王家族嫡庶的辈分顺序,以及所有宗室亲属关系的远近。各郡国每年要趁着上报政绩的机会,将本地宗室成员的名籍上报给宗正。如果宗室成员有犯法应当被剃发(髡刑)及以上处罚的,要先上报给宗正,宗正奏报皇帝后,才能下达判决。设丞一人,俸禄为比千石。 各位公主,每位公主的府中设家令一人,俸禄为六百石;设丞一人,俸禄为三百石。原本的注释说:公主府其他属吏的人数增减没有固定标准。 以上官员都隶属于宗正。原本的注释说:光武帝中兴后,撤销了都司空令和都司空丞。 大司农,设卿一人,俸禄为中二千石。原本的注释说:大司农掌管全国的粮食、钱币、布帛等各类财物。各郡国要按四季在每月初一上报当地现有的钱粮账簿,对于拖欠未缴清的款项,要分别注明。边境各郡官员请求调拨物资的,大司农都要批复供给,削减多余的物资补充不足的地方,确保各地物资相互补充、满足需求。设丞一人,俸禄为比千石;设部丞一人,俸禄为六百石。原本的注释说:部丞负责管理粮库和钱财储备。 太仓令,设一人,俸禄为六百石。原本的注释说:太仓令负责接收各郡国通过水路转运来的粮食。设丞一人。 平准令,设一人,俸禄为六百石。原本的注释说:平准令负责掌握物价,主管丝织品的染色,制作彩色织物。设丞一人。 导官令,设一人,俸禄为六百石。原本的注释说:导官令负责舂制皇帝食用的米,以及制作干粮。“导”是挑选的意思。设丞一人。 以上官员都隶属于大司农。原本的注释说:各郡国的盐官、铁官原本隶属于大司农,光武帝中兴后都改归郡县管辖。过去还有廪牺令,俸禄为六百石,负责管理祭祀用的牲畜以及雁、鸭等禽类;还有洛阳市长、荥阳敖仓官,光武帝中兴后都改归河南尹管辖。其余像均输官等官职都被撤销了。 少府,设卿一人,俸禄为中二千石。原本的注释说:少府掌管皇帝的服饰、车马等各类御用物品,以及衣服、珍宝、财物、美食等。设丞一人,俸禄为比千石。 太医令,设一人,俸禄为六百石。原本的注释说:太医令掌管各类医官。设药丞、方丞各一人。原本的注释说:药丞负责管理药品,方丞负责掌管药方。 太官令,设一人,俸禄为六百石。原本的注释说:太官令掌管皇帝的饮食。设左丞、甘丞、汤官丞、果丞各一人。原本的注释说:左丞负责饮食的制备,甘丞负责膳食器具,汤官丞负责酒品,果丞负责水果。 守宫令,设一人,俸禄为六百石。原本的注释说:守宫令掌管皇帝用的纸、笔、墨,以及尚书台的财物用品和封泥。设丞一人。 上林苑令,设一人,俸禄为六百石。原本的注释说:上林苑令掌管苑中的禽兽,苑中还居住着不少百姓,也由他一并管理。捕获的禽兽要送到太官令那里。设丞、尉各一人。 侍中,俸禄为比二千石。原本的注释说:没有固定人数。负责在皇帝左右侍奉,协助处理各类事务,回答皇帝的咨询。皇帝乘坐法驾外出时,会安排一名见识广博的侍中陪乘,其余侍中都骑马跟在皇帝的车马后面。过去设有侍中仆射一人,光武帝中兴后改称为祭酒,这个职位有时设置,有时撤销。 中常侍,俸禄为千石。原本的注释说:由宦官担任,没有固定人数。后来俸禄提升为比二千石。负责在皇帝左右侍奉,跟随皇帝进入内宫,协助处理宫内各类事务,回答皇帝的咨询并承办相关事宜。 黄门侍郎,俸禄为六百石。原本的注释说:没有固定人数。负责在皇帝左右侍从,参与朝政事务,沟通宫廷内外。各诸侯王在殿上朝见皇帝时,引导诸侯王就座。 小黄门,俸禄为六百石。原本的注释说:由宦官担任,没有固定人数。负责在皇帝左右侍奉,接收尚书台的奏事。皇帝在内宫时,负责沟通宫廷内外以及皇后以下的各类事务。各位公主和王太妃等人有生病的,就派小黄门前去慰问。 黄门令,设一人,俸禄为六百石。原本的注释说:由宦官担任。负责管理宫中的各位宦官。设丞、从丞各一人。原本的注释说:都由宦官担任。从丞负责跟随皇帝出入,侍奉左右。 黄门署长、画室署长、玉堂署长,各设一人;丙署长,设七人。这些官员的俸禄都是四百石,佩戴黄色绶带。原本的注释说:都由宦官担任,分别负责宫中不同的宫殿区域。 中黄门冗从仆射,设一人,俸禄为六百石。原本的注释说:由宦官担任。负责管理中黄门冗从。皇帝在宫中时,冗从负责守卫,值班看守门户;皇帝外出时,冗从骑马跟随,在皇帝的车马两侧护卫。 中黄门,俸禄为比百石。原本的注释说:由宦官担任,没有固定人数。后来俸禄提升为比三百石。负责在宫中侍奉。 掖庭令,设一人,俸禄为六百石。原本的注释说:由宦官担任。负责后宫贵人、采女的相关事务。设左右丞、暴室丞各一人。原本的注释说:都由宦官担任。暴室丞负责管理宫中生病的宫女,让她们在暴室治疗;皇后、贵人有犯罪的,也在暴室关押处置。 永巷令,设一人,俸禄为六百石。原本的注释说:由宦官担任。负责管理宫中的官婢和侍从。设丞一人。原本的注释说:由宦官担任。 御府令,设一人,俸禄为六百石。原本的注释说:由宦官担任。负责管理官婢制作宫中的衣服,以及衣服的缝补、清洗等事务。设丞、织室丞各一人。原本的注释说:都由宦官担任。 祠祀令,设一人,俸禄为六百石。原本的注释说:负责宫中各类小型祭祀活动。设丞一人。原本的注释说:由宦官担任。 钩盾令,设一人,俸禄为六百石。原本的注释说:由宦官担任。负责管理皇宫附近的池塘、园林等游览场所。设丞、永安丞各一人,俸禄为三百石。原本的注释说:都由宦官担任。永安,是北宫东北方向的一座小型宫殿,里面有园林景观。设苑中丞、果丞、鸿池丞、南园丞各一人,俸禄为二百石。原本的注释说:苑中丞负责管理苑中的离宫,果丞负责管理果园,鸿池是一处池塘,在洛阳以东二十里,南园在洛水南岸。设濯龙监、直里监各一人,俸禄为四百石。原本的注释说:濯龙也是一处园林,靠近北宫;直里也是一处园林,在洛阳城西南角。 中藏府令,设一人,俸禄为六百石。原本的注释说:负责管理宫中的钱币、布帛、金银等各类财物。设丞一人。 内者令,设一人,俸禄为六百石。原本的注释说:负责宫中的帷帐陈设以及各类贴身用具。设左右丞各一人。 尚方令,设一人,俸禄为六百石。原本的注释说:负责管理工匠制作皇帝用的刀剑以及各类精美好看的器物。设丞一人。 尚书令,设一人,俸禄为千石。原本的注释说:尚书令是承接秦朝制度设置的官职,汉武帝时改用宦官担任,改称中书谒者令,汉成帝时又改用士人担任,恢复尚书令的旧称。负责所有官员的选拔任命,以及奏报、下达尚书台各曹的文书等事务。 尚书仆射,设一人,俸禄为六百石。原本的注释说:负责处理尚书台的事务,尚书令不在时,代为奏报、下达各类事务。 尚书,设六人,俸禄为六百石。原本的注释说:汉成帝初年设置尚书四人,分为四个曹:常侍曹尚书负责公卿事务,二千石曹尚书负责郡国二千石官员的事务,民曹尚书负责官吏上书的事务,客曹尚书负责外国和少数民族的事务。光武帝沿用这一制度,后来从二千石曹中分出一个曹,又将客曹分为南主客曹、北主客曹,总共六个曹。设左右丞各一人,俸禄为四百石。原本的注释说:负责记录文书的办理期限和进度。左丞负责官吏百姓的奏章回复以及驺伯史的管理,右丞负责临时代理官员的印绶授予,以及纸、笔、墨等各类财物用品的库藏管理。设侍郎三十六人,俸禄为四百石。原本的注释说:每个曹有六人,负责起草文书。设令史十八人,俸禄为二百石。原本的注释说:每个曹有三人,负责文书书写。后来增加剧曹三人,总共二十一人。 符节令,设一人,俸禄为六百石。原本的注释说:符节令是符节台的长官,负责符节事务。凡是派遣使者,由符节令负责授予符节。设尚符玺郎中四人。原本的注释说:过去有两人在宫中任职,负责管理玉玺以及虎符、竹符的一半(另一半由受符者持有,合符为凭)。设符节令史,俸禄为二百石。原本的注释说:负责文书书写。 御史中丞,设一人,俸禄为千石。原本的注释说:御史中丞是御史大夫的属官。过去另外派监御史在殿中监察,秘密举报违法官员。等到御史大夫改称为司空后,御史中丞就单独留在宫中,成为御史台的长官,后来又隶属于少府。设治书侍御史二人,俸禄为六百石。原本的注释说:负责选拔精通法律的人担任。凡是天下上报的疑难案件,负责依据法律判定是非。设侍御史十五人,俸禄为六百石。原本的注释说:负责监察举报违法行为,接收公卿百官的奏事,对有过失的官员进行弹劾。凡是郊外祭祀、大型朝会、重大封爵拜官仪式,就派两名侍御史监督礼仪,有违反礼仪的就弹劾上奏。 兰台令史,俸禄为六百石。原本的注释说:负责奏报事务以及印章制作、文书管理。 以上官员都隶属于少府。原本的注释说:隶属于少府且有具体职务的官员,从太医令到上林苑令,共四个官署。从侍中到御史,在文书上都隶属于少府。承接秦朝制度,凡是山林、湖泽、陂池的税收,称为“禁钱”,原本隶属于少府。光武帝中兴后,将这部分税收改归大司农管辖,考工令改归太仆管辖,都水官改归郡国管辖。汉武帝初年设置水衡都尉,俸禄为比二千石,专门管理上林苑中供皇帝休息的离宫,光武帝撤销了这一官职,将其职责并入少府。每年立秋举行貙刘(古代秋季狩猎、祭祀的仪式)时,会临时设置水衡都尉,仪式结束后就撤销。少府原本设有六个丞,后来撤销了五个。又撤销了汤官令、织室令,只设置丞。还撤销了上林苑的十个池监,以及胞人长、胞人丞,宦官令、昆台令、佽飞令这三个令官和二十一个丞官,另外还撤销了水衡都尉的属官令、长、丞、尉二十多人。章和年间以后,宫中宦官的官职逐渐增多,增加了尝药、太官、御者、钩盾、尚方、考工、别作监,这些官职的俸禄都是六百石,由宦官担任,后来有的转为兼职副官,有的被撤销,所以这里只记录它们原本的官职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