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p><p>殿</p><p></p><p></p><p>殿西</p><p></p><p></p><p></p><p></p><p></p><p>广</p><p>使</p><p></p><p>西</p><p></p><p>广</p><p>宿使使使</p><p></p><p> </p><p></p><p>使</p><p></p><p></p><p></p><p> </p>

译文

州郡 县乡 亭里 匈奴中郎将 乌桓校尉 护羌校尉 王国 宋卫国 列侯 关内侯 四夷国 百官奉 京城以外的十二个州,每个州设刺史一人,俸禄为六百石。原本的注释说:秦朝设有监御史,监督各郡,汉朝建立后撤销了这一官职,只派遣丞相史分别监察各州,没有固定的官员。汉武帝初年设置十三名刺史,俸禄为六百石。汉成帝时将刺史改为州牧,俸禄提升为二千石。建武十八年,又改回刺史,十二名刺史各管辖一个州,其中一个州由司隶校尉管辖。各州刺史通常在八月巡视所管辖的郡国,审查囚徒案卷,考核地方官政绩的优劣。最初,刺史每年年底要到京都奏报工作,光武帝中兴后,改为只通过上计吏(负责上报政绩的官吏)传达情况。 每个州都设有从事史、假佐。原本的注释说:人员和职责大致与司隶校尉的下属相同,只是没有都官从事,而是将功曹从事改称为治中从事。 豫州管辖六个郡国,冀州管辖九个郡国,兖州管辖八个郡国,徐州管辖五个郡国,青州管辖六个郡国,荆州管辖七个郡国,扬州管辖六个郡国,益州管辖十二个郡国,凉州管辖十二个郡国,并州管辖九个郡国,幽州管辖十一个郡国,交州管辖七个郡国,总共九十八个郡国。其中二十七个是王国,设相;七十一个是郡,设太守。还有属国都尉。属国是从距离郡治较远的县划分出来设置的,规模比郡小一些,沿用原郡的名称。光武帝时期合并撤销了四百多个郡县,后世又逐渐有所增加。 凡是州所管辖的郡中,作为京都的郡,设尹一人,俸禄为二千石,设丞一人;每个郡设太守一人,俸禄为二千石,设丞一人。如果郡位于边境需要驻守,就将丞改为长史。王国的相,职责和俸禄与太守相同。每个属国设都尉一人,俸禄为比二千石,设丞一人。原本的注释说:所有郡国都负责治理百姓,举荐贤才、鼓励建功,审理案件、纠察奸邪。太守通常在春季巡视所管辖的县,鼓励百姓从事农业生产,救济贫困短缺的人家。秋冬季节派遣公正廉洁的官吏审理各类囚徒案件,公正判定罪名与刑罚,考核下属官员的政绩优劣。每年年底派遣官吏上报政绩。同时举荐孝廉,郡中人口满二十万举荐一人。每个郡设尉一人,负责军事防卫,防备盗贼,汉景帝时将尉改称为都尉。汉武帝又在三辅地区各设都尉一人,负责稽查人员出入。边境各郡设农都尉,负责屯田种粮;还设属国都尉,负责管理归降的少数民族。光武帝建武六年,撤销各郡的都尉,将其职责并入太守,不再举行定期的军事演习。撤销关都尉,只有边境各郡偶尔设置都尉和属国都尉,这些都尉管辖部分县,治理百姓的方式与郡类似。安帝时期,因为羌人违法作乱,三辅地区有先帝陵园需要守卫,于是重新设置右扶风都尉和京兆虎牙都尉。各郡国都设有各种曹掾史。原本的注释说:各曹的设置大致与三公府的曹类似,但没有东西曹。设有功曹史,负责选拔任命官员、记录功劳;设有五官掾,协助功曹史处理各曹事务。郡监督所属县时,设有五部督邮,每部设曹掾一人。郡府正门设亭长一人。设有主记室史,负责记录文书、催促事务办理期限。没有令史,郡府厅堂之下及各曹都设有书佐,负责文书工作。 郡的下属官员中,每个县、邑、道,规模大的设令一人,俸禄为千石;规模中等的设长,俸禄为四百石;规模小的设长,俸禄为三百石;侯国的相,俸禄等级与县令、县长相同。原本的注释说:县令、县长、侯国相都负责治理百姓,表彰善行、鼓励道义,禁止奸邪、惩罚罪恶,审理案件、平定盗贼,关心百姓的日常事务,秋冬季节汇总考核政绩,向所属的郡国上报。 凡是管辖少数民族的县称为“道”;公主收取赋税的封地称为“邑”;县中人口满一万户的设令,不满一万户的设长;侯国设相。这些都是秦朝的制度。每个县、邑、道都设丞一人。大县设尉二人,小县设尉一人。原本的注释说:丞负责处理文书,掌管仓库和监狱;尉负责防盗捕贼。凡是发生盗窃案件,若未查明作案者,就由尉负责追查线索、察访奸邪,着手侦破案件。各县都设有各种曹掾史。原本的注释说:各曹的设置大致与郡的曹类似,五官掾在县里称为廷掾,监督乡的五个部;廷掾在春夏季节担任劝农掾,鼓励农业生产;秋冬季节担任制度掾,负责制定规章。 每个乡设有的秩、三老、游徼。原本的注释说:有秩由郡任命,俸禄为百石,负责管理一乡的百姓;如果乡的规模小,就由县设置啬夫一人。有秩和啬夫都负责了解百姓的善恶品行,以此确定服役的先后顺序;了解百姓的贫富状况,以此确定赋税的多少,公平划分等级。三老负责教化百姓,凡是有孝子顺孙、贞洁女子、有义行的妇人,以及谦让财物、救助患难的人,还有学识品德可作为百姓榜样的士人,都在他们的门上悬挂匾额表彰,以此倡导善行。游徼负责巡逻警戒,禁止和捉拿奸邪盗贼。此外还有乡佐,隶属于乡,负责征收百姓的赋税。 每个亭设亭长,负责防盗捕贼。原本的注释说:亭长主要负责追捕盗贼,听从都尉的指挥。 每个里设里魁,百姓以十家为一什、五家为一伍,什和伍的负责人要将百姓的善恶情况上报。原本的注释说:里魁负责管理一里的一百户人家;什长负责十家,伍长负责五家,互相监督。百姓有善事或恶事,要报告给负责监察的官员。 边境的县设有障塞尉。原本的注释说:障塞尉负责防备羌人、夷人侵犯边塞。如果郡中有盐官、铁官、工官、都水官,就根据事务的多少设置令、长及丞,俸禄等级与县、道的官员相同,不分管土地,由原郡的官吏调配人员。原本的注释说:凡是郡县中出产盐多的地方设置盐官,负责征收盐税;出产铁多的地方设置铁官,负责铁器铸造;工匠多的地方设置工官,负责征收手工业税;有水池且渔业收益多的地方设置都水官,负责管理水利、征收渔税。这些官职的官吏,从所在各县调配,根据事务需要设置,不配备固定的县级官员编制。 使匈奴中郎将,设一人,俸禄为比二千石。原本的注释说:负责保护南单于。设从事二人,若有特殊事务可随时增加,掾吏也根据事务需要设置人数。护羌校尉、护乌桓校尉的下属设置也是如此。 护乌桓校尉,设一人,俸禄为比二千石。原本的注释说:负责管理乌桓族和其他胡人。 护羌校尉,设一人,俸禄为比二千石。原本的注释说:负责管理西羌。 皇子被封为王,他的封地郡就改为王国,每个王国设傅一人、相一人,俸禄都是二千石。原本的注释说:傅负责用善道引导王,礼仪上如同老师,不把王当作臣子对待;相的职责如同太守;王国的长史,职责如同郡丞。 汉朝初年分封诸侯王,沿用项羽分封诸王的制度,王国的地域辽阔,有的甚至达到千里。而且王国的官职设置也很完备,傅称为太傅,相称为丞相,还有御史大夫及各卿,俸禄都是二千石,官员设置与朝廷相同。朝廷只为王国任命丞相,御史大夫以下的官员都由诸侯王自行任命。到汉景帝时,吴、楚等七个王国依仗国土广大,发动叛乱,几乎危害到汉朝政权。等到叛乱被平定后,景帝吸取教训,下令诸侯王不得亲自治理百姓,让内史负责治理百姓;将丞相改称为相,撤销御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博士官。汉武帝更改了朝廷内史、中尉、郎中令的名称,但王国的官职名称仍保持原样,不过官员都由朝廷任命,诸侯王不能自行设置。到汉成帝时,撤销内史,让相负责治理百姓,太傅也只称为傅。 王国设中尉一人,俸禄为比二千石。原本的注释说:职责如同郡都尉,负责防盗捕贼。设郎中令一人、仆一人,俸禄都是千石。原本的注释说:郎中令负责管理王国的大夫、郎中,担任宫廷守卫,官职设置如同朝廷的光禄勋,自从撤销少府后,少府的职责也并入郎中令;仆负责管理车辆和驾驭,如同朝廷的太仆,原本称为太仆,俸禄为比二千石,汉武帝时改称为仆,俸禄也降低了。设治书,俸禄为比六百石。原本的注释说:治书是由原来的尚书改名而来。设大夫,俸禄为比六百石。原本的注释说:没有固定人数,负责奉王的命令到京都,捧着玉璧祝贺正月,以及出使其他王国,原本都持有符节,后来去掉了符节。设谒者,俸禄为比四百石。原本的注释说:负责佩戴长冠,原本有十六人,后来减少了人数。设礼乐长,原本的注释说:负责管理乐人;设卫士长,原本的注释说:负责管理卫士;设医工长,原本的注释说:负责医药事务;设永巷长,原本的注释说:由宦官担任,负责管理宫中的奴婢;设祠祀长,原本的注释说:负责祭祀事务。这些官职的俸禄都是比四百石。设郎中,俸禄为二百石,原本的注释说:没有固定人数。 卫公、宋公。原本的注释说:建武二年,封周朝后裔姬常为周承休公;建武五年,封商朝后裔孔安为殷绍嘉公。建武十三年,改封姬常为卫公,孔安为宋公,将他们当作汉朝的宾客,地位在三公之上。 列侯,其收取赋税的县称为侯国。原本的注释说:承接秦朝的二十等爵位,最高一等为彻侯,佩戴金印紫绶,用来奖赏有大功的人。功劳大的列侯以县为封地,功劳小的以乡、亭为封地,对封地内的官吏百姓有统治权。后来为避汉武帝刘彻的名讳,改彻侯为列侯。汉武帝元朔二年,下令诸侯王可以将封地分封给众多子弟,朝廷为这些子弟册封,也称为列侯。过去在长安奉朝请(有参加朝会的资格)的列侯,地位在三公之下。光武帝中兴以来,只有因功德被赐予特进头衔的列侯,地位在军骑将军之下;被赐予朝侯头衔的,地位在五校尉之下;被赐予侍祠侯头衔的,地位在大夫之下。其余因亲属关系或公主子孙在京都为祖先守墓的列侯,也会根据情况参加朝会,地位在博士、议郎之下。 诸侯王受封时得到象征封地的茅草和泥土,回到封国后建立社稷坛,这是礼仪规定。列侯、特进、朝侯在祝贺正月时,要手捧玉璧。 每个侯国设相一人,俸禄等级与所属县的县令、县长相同。原本的注释说:侯国相负责治理百姓,如同县令、县长,不把列侯当作臣子对待,只向列侯缴纳租税,租税数额根据封地的户数确定。列侯的家臣,设家丞、庶子各一人。原本的注释说:家臣负责侍奉列侯,管理列侯的家事。列侯过去设有行人、洗马、门大夫,共五种家臣。光武帝中兴以来,封地食邑在一千户以上的列侯,设家丞、庶子各一人;食邑不满一千户的,不设家丞,同时撤销了行人、洗马、门大夫。 关内侯,承接秦朝的十九等爵位,称为关内侯,没有实际封地,依靠所居住县的百姓缴纳租税生活,租税数额根据规定的户数确定。 四方少数民族的国王、率众王、归义侯、邑君、邑长,都设有丞,官职等级与郡、县的官员相当。 百官俸禄标准:大将军、三公的俸禄,每月三百五十斛粮食;中二千石官员的俸禄,每月一百八十斛粮食;二千石官员的俸禄,每月一百二十斛粮食;比二千石官员的俸禄,每月一百斛粮食;千石官员的俸禄,每月八十斛粮食;六百石官员的俸禄,每月七十斛粮食;比六百石官员的俸禄,每月五十斛粮食;四百石官员的俸禄,每月四十五斛粮食;比四百石官员的俸禄,每月四十斛粮食;三百石官员的俸禄,每月四十斛粮食;比三百石官员的俸禄,每月三十七斛粮食;二百石官员的俸禄,每月三十斛粮食;比二百石官员的俸禄,每月二十七斛粮食;一百石官员的俸禄,每月十六斛粮食;斗食官员的俸禄,每月十一斛粮食;佐史的俸禄,每月八斛粮食。所有官员的俸禄,都分为一半钱币、一半粮食发放。 赞语说:帝王的治国之道深沉含蓄,朝廷重臣修养德行。以少数人统领众人,明确职责才能成功。不设置多余的官职,不放松监督,官员就不会骄傲犯错。整顿官吏队伍,就能让百姓安宁、国家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