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使 使 使 使使使使使 贿

译文

高苑有个百姓叫王十,到博兴县背盐贩卖。夜里被两个人抓住,他以为是盐商的巡逻兵,丢下盐想跑,可脚疼跑不动,被捆了起来。王十哀求他们,两人说:“我们不是盐店里的人,是鬼卒。” 王十害怕了,求他们让自己回家和妻儿告别,没被允许。鬼卒说:“这次去也不会马上死,只是暂时服役罢了。” 王十问:“做什么事?” 回答:“阴间新阎王上任,见奈河淤塞,十八层地狱的厕所都满了,所以抓三种人去淘河:小偷、私铸钱币的、私盐贩子;还有一种人去打扫厕所,是乐户。”
王十跟着鬼卒走,进了一座城,到一处官署,见阎罗王坐在上面,正在核对名册。鬼卒禀报:“抓到一个私盐贩子王十。” 阎罗王看了看王十,生气地说:“私盐贩子,是上漏国税、下害民生的人。但世上那些被贪官奸商指为私盐贩子的,其实都是天下的良民。穷人拿一点点本钱,求点微薄的利润,怎么能算私盐呢!” 于是罚两个鬼卒买四斗盐,加上王十原本背的盐,一起送到他家。留下王十,给了他一个蒺藜骨朵(一种带刺的兵器),让他跟着其他鬼监督河工。
鬼卒带王十到奈河边,见河里的劳工像蚂蚁一样密密麻麻。河水浑浊发红,臭得让人受不了。淘河的人都光着身子拿簸箕铁锹,在水里出没,一筐筐地抬出朽骨腐尸;深处的人要潜到水底去挖。偷懒的就被用骨朵打后背和大腿。一起监督的鬼给了王十一颗像大豆那么大的香绵丸,让他含在嘴里,才能靠近河岸。王十看见高苑的盐商也在劳工里,就故意苛待他,把他推进河里打后背,拉上岸又敲大腿。盐商害怕,常常躲在水里不敢出来,王十才罢休。
过了三昼夜,河工死了一半,淘河的活也干完了。之前那两个鬼卒把王十送回家,他一下子醒了过来。
原来,王十背盐没回家,天亮时,妻子开门看见两袋盐放在院子里,可王十一直没回来。派人到处找,发现他死在路边,抬回家时还有一丝气息,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等他醒了,才说出经过。那个盐商也在前一天死了,这时才醒过来,被骨朵打中的地方都成了大疮,浑身腐烂流脓,臭得没人敢靠近。王十特意去看他,盐商一看见王十,还像在奈河里那样缩在被子里不敢露头。过了一年,盐商的病才好,再也不做盐商了。
异史氏曰:“说到盐这回事,朝廷所说的‘私’,是指不服从公家规定的;官和商所说的‘私’,是指不服从他们私利的。近来齐鲁一带的新规定,本地盐商到处设店铺,各有限定的区域。不仅这个县的百姓不能去那个县买盐,就算这个店铺的百姓也不能去那个店铺买。可店铺里却暗设诱饵吸引其他县的人:卖给其他县的人,价格很便宜;卖给本地人,就抬高价格翻倍卖。还在路上设巡逻的,让县里的人都逃不出他们的网。要是本县有人冒称其他县的人来买盐,绝不宽恕。这样互相引诱,店铺假冒的百姓就越多。一旦被巡逻的抓住,就先用刀棍打断他们的腿,再送官府;官府就给他们戴枷锁,这就叫‘私盐’。
唉,太冤了!漏缴几万的税不算私,背几升几斗的盐却算私;本地卖给其他地方不算私,本地在本地买却算私,太冤了!法律中‘盐法’最严,却唯独不禁止贫苦军民背盐换吃的,现在却什么都不禁止,专门迫害这些贫苦军民!况且贫苦军民,妻儿饿得嗷嗷叫,上守法不偷盗,下知耻不做娼妓,不得已才拿微薄的本钱求点生路。要是县里都是这样的百姓,就算‘夜不闭户’也可以啊。他们难道不是天下的良民吗!那些盐商,不但该让他们淘奈河,简直该让他们打扫地狱厕所!可官员在春秋时节收了他们一点好处,就用法律帮他们迫害良民。
然而为贫民打算,不如去做盗贼或私铸钱币的:盗贼白天抢劫,官员像聋子;私铸钱币的炉火冲天,官员像瞎子,就算日后去淘河,也不至于像贩卖盐的人得的利少,却立刻招来官府的刑罚。唉!上面没有仁慈的官员,却听任奸商的规矩一天天变本加厉,怎么会不让刁民越来越多,良民越来越少呢!”
各县的盐商,按旧例每年拿若干石盐的钱献给本县官府,名叫 “食盐”。逢年过节,还要送厚礼。盐商有事拜见官员,官员对他们很客气,坐着说话,有时还请喝茶。抓到盐贩子送到官府,就重重惩罚。张石年任淄川县令时,盐商来拜见,按旧规矩只作揖不磕头。张公生气地说:“以前的县令受了你的贿赂,所以不得不对你客气;我买盐吃,你一个商人,敢在公堂之上不行大礼吗!” 说着挽起袖子要打他,盐商磕头谢罪,才被放了。后来盐店抓到两个盐贩子,一个跑了,一个被抓到官府。张公问:“两个盐贩子,另一个去哪了?” 盐贩子说:“跑了。” 张公说:“你的腿有毛病不能跑吗?” 回答:“能跑。” 张公说:“既然被抓了,肯定不能跑;要是真能跑,起来试试,看你能不能跑。” 那人跑了几步想停,张公说:“接着跑别停!” 那人就飞快地跑出县衙大门。看见的人都笑了。张公爱护百姓的事不止一件,这是他的闲情逸事,县里人还喜欢讲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