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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某翁之女,太学李生妻也。未嫁时,有术士推其造,决其必受官刑。翁怒之,既而笑曰:“妄言一至于此!无论世家女必不至公庭,岂一监生不能庇一妇乎?”既嫁,悍甚,指骂夫婿以为常。李不堪其虐,忿鸣于官。邑宰邵公准其词,签役立勾。翁闻之,大骇,率子弟登堂,哀求寝息,弗许。李亦自悔,求罢。公怒曰:“公门内岂作辍尽由尔耶?必拘审!”既到,略诘一二言,便曰:“真悍妇!”杖责三十,臀肉尽脱。
异史氏曰:“公岂有伤心于闺闼耶?何怒之暴也!然邑有贤宰,里无悍妇矣。志之,以补“循吏传”之所不及者。”
译文
临淄某老翁的女儿,是太学生李生的妻子。她未出嫁时,有个术士推算她的命相,断定她必定会遭受官府刑罚。老翁听了很生气,继而笑道:“胡言乱语竟到了这种地步!且不说世家女子必定不会上公堂,难道一个监生还不能庇护自己的妻子吗?”女儿出嫁后,性情十分凶悍,指着骂丈夫是家常便饭。李生受不了她的虐待,愤怒地向官府申诉。县令邵公准了他的状子,签发差役立刻去传讯。老翁听说后大为惊骇,率领子弟到公堂,哀求邵公息讼,邵公不答应。李生也后悔了,请求撤诉。邵公发怒道:“官府之事,岂能由你想做就做、想停就停?一定要拘来审问!”悍妇到案后,邵公略问了一两句话,便说:“真是个悍妇!” 下令杖责三十大板,打得她臀部皮肉都脱落了。
异史氏说:“邵公难道是对家庭之事有深切感触吗?为何如此暴怒呢!因县里有了这样的贤明县令,乡里也没有悍妇了。记下这件事,来补充‘循吏传’所没有记载的内容。”
异史氏说:“邵公难道是对家庭之事有深切感触吗?为何如此暴怒呢!因县里有了这样的贤明县令,乡里也没有悍妇了。记下这件事,来补充‘循吏传’所没有记载的内容。”